“行成于思,毁于随。”这是唐代大文学家韩愈的名句,意思是,事业成功在于深思熟虑,事业的失败在于因循随便。宋代哲学家周敦颐讲:“思则睿,睿作圣。”其意是,思考就能聪慧,聪慧就能成为圣明的人。党支部书记作为基层领导者如果注重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学会勤思、多思、善思,那么,处理难题,办法就会多,开展工作,主意就会好,工作效率必然会高。良好思维品质特征思维是人脑对客观现实概括和间接的反映,它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质与内在规律性。在人的认识过程中,思维实现着从现象到本质、从感性到理性的转化,使人达到对客观事物的理性认识,从而构成了人类认识的高级阶段。良好的思维品质表现在以下九个方面:(一)思维的针对性指思维有明确而坚定的目标,这种目标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经过慎重选定具有某种意义的。针对性不仅使思维活动集中而避免分散,而且能保证思维的连贯性、整体性和深刻性。思维的针对性有助于对问题的认识准确无误。
(二)思维的敏捷性
指思维活动的速度和效率。思维敏捷的人在思维的具体过程中,反映速度快,在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等心智操作过程的几个阶段,能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完成。他们同思想迟钝、僵化的人截然不同,在处理问题时,能适应紧迫的情况,积极地思维,周密地考虑,准确地判断,迅速地作出结论。
(三)思维的广阔性
指能突破思维活动的局限性,而使思维活动的范围扩展到必要的广度。具有思维广阔性的人考虑问题既全面、周到,又不忽视局部、细节;既照顾到事物本身,又照顾到与该事物有关的各种条件;既考虑到事物的现状,又分析到其历史和发展前途。支部书记要具有广阔性的思维,必须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较丰富的经验,占有较全面的信息。这样,思考问题的路子会多,思维的变通性较大。
(四)思维的深刻性
指思维过程能抓住事物的规律,预见到事物的发展进程。思维深刻的人,善于透过纷纭复杂的现象而深入到问题的本质;善于从结果追溯到原因;从偶然性中发现必然性;从现实推测未来。在思考和处理问题时,能抓住要害不放,穷追不舍,求其究竟,善于从多要素、多层次、多结构、多机制、多过程、多功能、多因果等多种联系上分析和综合问题,从而深刻地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和必然性。
(五)思维的逻辑性
指思维能严格遵循着逻辑规律进行。斯大林在回忆列宁时说:列宁演说中的逻辑力量好像许多万能的手从各方面把你钳住,使你无法脱身,你不是投身,就是失败。一个精明能干的工作者,思维具有很强的逻辑性,他们提出问题明确、明晰;论证问题有条有理、有主有次;表达思想感情流畅而简明。
(六)思维的独立性
具有思维独立性的人善于独立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不因受别人的暗示、影响、干扰而动摇起来。他们不因循守旧,不依赖别人,不盲目附会,而是解放思想,敢于破除迷信,敢于向陈规陋习、传统观念挑战,敢于提出新假设、新观点、新理论、新方法,并且通过实践检验是否正确。爱因斯坦很重视思维独立性的培养,他指出:“发展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一般能力,应当始终放在首位”。
(七)思维的灵活性
指思维活动依据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机智”。具有灵活性思维素质的人,能根据不同情况和条件灵活地运用知识和经验;在解决问题时,能随时依据实际情况,灵活地采用具体的解决方法。
(八)思维的创造性
指思维活动不是简单地重复与模仿,而是善于对现有要素进行合理而机智地运用和组合,从新的途径上创造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具有创造性思维的工作者,平日表现点子多、道道多,有独到的见解。
(九)思维的批判性
指思维拓展时对已有的知识经验、方式方法能根据新发现的事实作出评价,肯定正确,纠正谬误。具有批判性思维的工作者,不“唯上”、不“唯书”、不“唯己”、不“唯众”、不“唯洋”,一切都放到客观事实和科学真理审判台上裁决。
二、分析和综合
客观世界的一切都是统一性与多样性、整体与部分、系统与要素的辩证的统一,这就内在地规定了认识既要运用分析的方法,又要运用综合的方法,并把二者辩证地统一起来。
(一)分析法
是指在思维过程中,把复杂的、整体的事物分解成为组成它的简单要素,然后分别加以研究,找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各要素彼此之间的关系,达到认识事物本质的目的。一般说来,分析总是把一个大而难的问题分成若干小而易的问题,把事物化整体为部分,化复杂为简单,以便着手解决;或者不断地深入事物内部的层次,认识事物的内在本质。所以,分析方法体现了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近及远、由表及里的整个过程。
(二)综合法
是指把客观事物的各个部分、方面、要素的认识统一起来,在思维中形成对客观事物整体认识的思维方法。综合不但可以把互相密切联系的事物连结在一起,从而获得更高一级的认识;而且还可以把表面上看来似乎不相关的事物融合在一起,从而获得新的更高的认识。在运用综合方法时,必须贯彻唯物辩证法的原则,不能搞“随意的综合”、“机械的综合”。两者都抹煞了事物内部各组成部分的有机联系。
(三)分析与综合的辩证关系
分析与综合在方向上、运动上是对立的,因而不能用一个代替另一个,但又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分析与综合是辩证关系。首先,分析是综合的基础,没有分析就没有真正的综合,脱离了分析的综合,是一种直觉的模糊的综合。其次,综合是分析的完成,综合巩固和发展了分析的成果,使人的认识得到提高,分析离开综合,只能得到一些支离的互相隔绝的片面材料。再次,分析和综合相互渗透、相互转化,分析中有综合,综合中也有分析。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要求我们在开展工作中,既要看到树木,又要看到森林,不要满足于一孔之见或局部的分析,就用来盲目的指导自己的行动。
分析与综合相统一的方法,对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例如,进行调查研究的过程,也就是分析与综合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大致程序是:从综合开始,即对事物有个笼统的概括的了解;经过分析,即对事物的各个组成部分、各个方面深入分析、了解;再回到综合,即对事物有个全面、深刻、具体的了解。对于一个比较复杂的认识对象来说,我们往往要经过综合——分析——综合的多次反复,才能取得比较深刻的认识。
三、抽象和具体
人的认识总是由感性的具体阶段,经过抽象规定(抽象规定指客观事物某方面的属性在思维中的反映),然后由抽象规定上升到包含着各种本质属性的理性具体。感性具体——抽象规定——理性具体,这是认识的具体运行过程。这里包含着三个方面的内容:1.感性具体是认识的起点,理性具体是认识的结果。前者是有形的,可以捉摸和可以直接感知的东西;后者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内在的各种本质属性的统一的反映,是许多抽象规定的辩证综合,是对事物的对立统一的揭示。
2.抽象是由感性具体上升为理性具体的方法和手段,它本身并不是目的。也就是说,它是把事物的某一属性、关系、方面在头脑中单独地抽取出来的方法。
3.存在着两条不同的思维道理:一条是从感性具体上升到抽象规定;另一条是从抽象规定上升到理性的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