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由美国绿色建筑协会研发,并以市场为导向,促进绿色竞争和供求、以建筑物生命周期的观点来探讨建筑性能整体表现的绿色建筑评估系统。最初版本LEEDTM1.0颁布于1998年。2000年,更高级的版本LEEDTM2.0获准执行。目前应用的是LEEDTM2.1系统,运用于新建及现有的商业办公大楼,主要协助改善建筑的环境性能、能源效率、公共健康等。为适应建筑的自身发展,LEED体系最近又做了细化,未来将有更多的版本问世,如LEED—EB(评估已建建筑)、LEED—CI(评估商业建筑室内部分)、LEED—H(评估家庭)等。LEEDTM体系还有一些地方性版本及军事版本。
LEEDTM体系的突出特点是对目标进行评估时,仅用简单的打分求和来计算最终结果,特别易于操作。正因为这一点,它也被其他国家所参考。不同于其他评估体系,LEEDTM体系已广泛地被大众所接受,包括产品制造商、环境团体、建筑业主、中央与地方政府部门、学术界等。
躲过的GBTooI
绿色建筑挑战最初是由加拿大发起于1996年,当时有美、英、法等14个国家参加。在两年间,各参与国通过对多达35个项目进行研究和广泛交流,最终确立一个合理评价建筑物能量及环境特性的方法体系—GBTool。1998年10月,在加拿大的温哥华召开了14国参加的绿色建筑国际会议——“绿色建筑挑战98”。在这次会议上研究成果得到了展示和总结。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建立一个国际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这一体系可以适应不同国家和地区各自的技术水平和建筑文化传统。由于体系中包含了根据不同当地情况而制定的标准和价值权重系统,各国专家可以将体系调整应用于几乎世界任何一个地区。
继GBC’98的成功召开之后,各国又开展了新一轮利用GBTool针对典型建筑物的环境特性进行评价的工作。2000年10月,在荷兰的马斯特里赫召开了“可持续建筑2000”(SB2000)。国际会议。各参与国在两年的时间里利用GBTool对各种典型建筑进行测试,并将其结果作为改进的建议在这次大会上提交,对GBTool进行了版本更新。另外,随着日本、一南非等更多国家的参与,GBC在全球的影响日益扩大。
中国GBCAS体系
奥运工程是北京目前城市建设的重要主题,绿色奥运又是北京承办奥运的三大宗旨之一。为了使奥运建筑与园区建设能够真正实现“绿色化”的内涵,以“科学、务实”的态度推动绿色奥运的真正落实,“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研究”课题于2002年10月立项,作为科技部“科技奥运十大专项”之一,该课题汇集了清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9家单位近40名专家共同开展工作,历时14个月。2003年8月,正式出版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GBCAS)第一版。为考察其可应用性,2003年10月开始对北京一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主要参考了美国LEED和日本CASBEE体系,同时又考虑到中国的具体国情和绿色奥运的实际问题。
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按照过程控制的方法,根据我国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特点,把评估体系分成4个阶段:规划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验收与运行管理阶段。根据每个阶段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评估体系。通过对各个阶段的控制,保证最终绿色建筑的实施。这完全不同于国外仅限于对最终项目的绿色评估。同时参考了日本的CASBEE,在具体评分时又把每一阶段的评估指标分为Q和L两类:Q(quality)指建筑环境品质和为使用者提供服务的水准;L(load)指能源、资源和环境负荷的付出。所谓绿色建筑,就是消耗较小的L而获取较大的Q的建筑。
七、低碳建筑评估指标的确定
低碳建筑评估指标的确定原则
建立低碳建筑评估指标体系,应遵守下列原则。
1.目的性原则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是为了衡量低碳建筑体系的可持续发展水平和变化趋势,指标的设计和选择一定要按此目的进行。考虑当前和今后人们之间的平等和差异,将这种考虑与资源的利用、过度消耗、可获取的服务等问题的考虑恰当地结合起来;具有宏观指导性的视角与目标,立足点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另外,自然资源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总是与一定的社会条件和技术水平相联系的,因而评价也应保持超前的新观念。
2.代表性原则表征低碳建筑体系可持续发展的指标很多,不可能全部选为评价指标,只能选择有代表性的作为评价指标,使评价指标体系简明又能表达系统的本质特征。
3.可靠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应力求简便、实用,指标可量化,即有可操作性。
4.可比性原则可比性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时间上的可比性,评价指标体系应能对不同时段上的可持续发展状态进行比较,表现其变化0趋势。二是空间上可比性,评价指标体系应能对不同地域间的可持续发展状态进行比较,表现其地域差别。因此,指标要在计量范围、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上保持统一。
5.层次性原则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主要是为各级政府的决策提供信息。因此,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在不同层次上应有不同的指标体系。
6.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原则其中能反映建筑环境功能,可以通过数量化计量的定量指标可能占指标体系的主体。
7.先进性和超前性原则能够满足建筑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当新的技术或革新出现时,能够及时自我调整。
8.地域性原则环境系统的地域性特性使建筑环境评价不宜采取统一的标准和指标值,而是应根据地域特点科学选取。
低碳建筑评估指标的主要内容
根据不同国情,以及对绿色生态概念的具体理解,不同国家的绿色建筑评估的内容和指标划分不尽相同。但综合起来,其评价内容二般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共六大类指标项目。
第一方面,即目标项目,内容如下:
①环境主要考谂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两个方面,具体涉及能源、水、材料、土地、生物多样性等方面。
②健康主要涉及与人类健康密切相关的室内环境质量等因素。
③经济考虑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投资和回报等。
第二方面,即手段项目,内容如下:
①设计指设计中意在改进建筑绿色生态性能的手法等。
②规划包括以环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选址规划、场地设计、交通规划等。
③管理考虑绿色生态建筑的施工管理和使用管理等。
其中,“环境”和“健康”是所有评价体系的重点内容。在具体评价中,各指标项目又分子项和次子项等多个层级,包括几十条到几百条细则,需要输入定性和定量数值几十条到上千条不等。因此,有关低碳建筑评估范围所涉及的指标因子是巨大的。如果要制定设计导则或进行综合评价;必须要对这些范围进行分析和概括。评估体系的关键特征就是其复杂和简便之闻的平衡,而同时又易于应用。低碳建筑评估的准则就是要对评估指标有一个正确的把握和恰当阐述,在评估过程中以下问题表现得比较突出。
1.室内环境一些评价指标与室内环境标准有关并具体到建筑内部的个别空间区域,例如:热环境与是否接近窗户有关。对于建筑的环境评价方法要求为整个建筑制定完整丽特定的操作准则。然而,每个室内结果有直接或间接的不同,因为操作是由个别的区域和空间组成。目前还没有一种确切的方法,使评价者能够收集到所有可以有代表性和有意义的整个建筑操作水准和其后的评分。为使评价更接近客观和全面,有时可选择一类有代表性的空间区域作为建筑评价的基础。
2.材料的数量在评价过程中,许多指标数据存在于具体建筑材料的环境特性中,但往往过于复杂,甚至不可能操作。简单地说,为了获得简便的评定废旧材料构成因子以及系统,或去评价一些高耗费循环材料的利用指标,使用成堆的资料和要素将会误导并会在获取数据过程中产生相当困难。若仅仅以较少材料或整体建筑概括的环境因素来衡量,则不可能形成既简单又全面的评价结果。因此,环境准则应该基于操作使用人员筛选出的具有明确研究的目标材料后,再进行数据的收集加以评判,并且计算出营建建筑中的废弃材料占全部材料的百分比,以及高耗费循环材料所占的百分比,以便预先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3.具体的能耗具体的能耗评价在整个过程中是非常难的问题。尽管通过收集建筑的组成材料、元素和整体的具体能耗来体现建筑环境的总耗能指标,但为了得到具体的耗能分析要进行大量得不偿失的努力。另外,也缺乏足够的综合能源指标,以强调在不同建筑材料和元素中的特性。
4.空气中的排放物在以往的评价工具中,一般做法是将空气中排放物的指标集中于一个表格之中,通过分析,可将结果整理成具体的释放物指标。反馈显示应返回综合性的操作指标之中,并可综合使用现存数据库的指标以及生命周期评价的结果,并通过可行的技术手段来解决问题。
八、低碳建筑评估制定、机制和过程
评估制定
制定低碳建筑环境性能的评估方法时,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是指制定低碳建筑的评估方法时,首要考虑的是保障人体健康、生态环境系统和生产系统安全。这是环境性能评估的核心内容。环境性能评估不是终极目的,终极目的是通过对环境性能的评估,找出改善低碳建筑环境性能的途径和可能的方向。
2.技术合理性原则低碳建筑的环境性能评估必须与当前一段时期内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如果标准制定得过高,超出了现实的技术条件所能达到的范围,则无法实现。再好的标准也只能是一纸空文。反之,如果标准定得太低,一味迁就现有的技术条件,则会失去环境性能评估的积极意义。因此,一定要根据被评估对象当时所处的技术背景进行评估。
3.动态原则环境性能评估标准是一个相对性的标准,是一个动态标准,它应该随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变化。例如,若对A与B进行相对比较时,如果A的环境影响值为10,而B的环境影响直为8,则相对而言,可以认为B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属于环境性能较好的对象。但经过改造后,A的环境影响值降到5,则又可以认为,相对于B而言,A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属于环境性能较好的对象。
正是由于上述基本原则,使得低碳建筑的环境性能评估方法具有科学性、时间性、相对性、现实性和地区差异性等特征。
评估机制和评估过程
目前,各个国家的低碳建筑评价机制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确定评价指标项目,即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包括地理、气候因素、生态类型等)以及建筑因素(包括建筑形式、发展阶段、地区实践)等条件,确立在当地(或本国)适用的建筑评价指标项目的详细构架。
其次是确定评价标准。这些标准可以是定性的,也可以是定量的,但一般都以现行的国家或地区规范以及公认的国际标准作为重要的参照和准则。现行规范中没有规定的项目,则根据地区实践的实际水平和需要,组织专家进行修订。在某些评价工具中,评价标准还被设为标尺的形式,用来动态地反映地区实践的最佳水平和最新进展。
最后是执行评价,即根据以上标准,对有关指标项目展开评价。
低碳建筑的评价一般采用如下程序。
第一步:输入数据。根据评价指标项目输入相关设计、规划、管理、运行等方面的数值与文件资料。这些数值与文件资料可以通过记录、计算、模拟验证、调研分析等途径获得。
第二步:综合评分。由具备资格的评审人员,根据有关评价标准,对各评价项目进行评价。一般采用加权累积的方法评定最后得分。
第三步:确定等级。根据得分的多少,确定该低碳建筑的等级,并颁发相应的等级认定证书。
对所有的分值应有统一的标准,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并给出上下临界值(如在2~5定分)。评价是建立在环境允许度基础上的,同时考虑需达到某一水平的困难度以及费用问题。不同标准的评判分值都与评价的目的有关,依据整体标准指标的提高而作适当调整。在适应基本的评分系统过程中,理想的“零点”指标在普通的操作中应该调整来适应地区性的实践。使用者不应该降低其指标,而应尽可能加强。也许目前的理想指标在某些地区还不可能实现,但在保持现有水平的同时,可为这些地区设定发展的目标。
评价的权重是一种机制,通过它可以在适用的范围内将大量操作指标减少到低限。这种权重虽然是一个主观性的过程,但在评价体系中是非常重要的。它融合了评价指标的重要程度(往往以它对人类健康或对环境影响的形式来表达)和获取的困难度。获取一个具体指标的难度应该反映在其基准点上。如果非常困难,基准点则应设置在更易接受的水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