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815:16:28)
博客地址和电子邮箱地址连在一起说明它作为网络产品在使用之初就是一个工具,我现在已经把它当成了一个电子助手,很好用!尤其是互动的留言和评论功能的设计,甚至很多朋友可以免于互通电话了,呵呵。但它或许不适宜长篇小说的创作和推广,说起来有些滑稽:我为了宣传《洛利香水》而开始成为博客用户但成书的时候却没有把它印刷上去,博客作为我自己的电子文集和日志毋庸质疑的好用,但对于长篇小说的阅读和写作却有些差强人意。
一、博客自上市就以其自主性、平民性、交互性、即时性、开放性等特点一直备受公众青睐。作为一个个人展示的舞台被业界称为个人媒体或者叫自媒体。如果把博客作为一个文化现象来看,其文学的大众性被过分主张了。我常常能阅读到一些其他人的博客,包括那些博家名手的自媒体,应该说博客阅读还是一个浅层阅读的状态,比较适合评论、杂谈、抒情散文或者事件主张。在现下快节奏的生活中一切精神产品均被重新以便利、实用而评估,深刻的生命思索和哲思诉求被简化归纳为一篇千字以内的博文尚能迅速传播,但如若要人坚持阅读一个主题下的十几万字恐难成行!
二、博客在文化产品网络化的进程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博客中随意自由的创作风格与纯个人化了的文章做派,容易限制读者对一部长篇小说的认知和阅读导向。现下很多追求在各种“优秀博客”、“博客排行榜”中登榜亮相的博文就有些雷同的倾向。如果为了迎合受众和推广的需要,盲目追求提高知名度和点击率,对长篇小说的创作和酝酿过程容易造成缺失。一部长篇小说从创作到成书要经历作者人生几个不同时期的折磨和打磨,它的创作周期往往漫长而艰涩,而博文的显示和传播方式包括推广和阅读的过程,在相形之下我觉得它更加适合我的专栏而不是小说,尤其是中长篇小说。
三、我在网上看到这样一组数据,究竟什么人会在网络上看小说?这一疑问伴随着调查公司的结果,答案也愈发清晰。调查显示:只起点中文网一家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用户占比16.1%,省会等二线城市占比31.1%,所有用户中大专以上学历占比达到68.8%,远高于全国网民25.1%(CNNIC,2009.6)的比例。互联网成为起点用户获取信息的最重要渠道,有62.4%的起点用户将互联网作为最重要的获取资讯的媒体平台。虽然这只是一个网站的调查显示,却也是能代表高端阅读群体的一个数据。小说的心灵阅读越来越被影像声像的高科技配套产品取代,但估计也只有写小说写长篇小说的人才能把纸制传播的阵地坚守到底了!
四、小说的价值在于用心阅读和心灵撞击,利用博客来为作者自己做一个创作思路的回顾和小说的电子状态整理尚可,靠博客来实现读者对它的深层次阅读,其局限性尚待网络供应商和阅读群体的高层次发展方能实现。我还是选择了暂时的放弃,但无论如何,博客是自己很好的一个电子日志,坚持使用它能节省很多的时间,也能为自己的每一天留下一个痕迹哪怕是一点小情绪的宣泄,只是希望博客空间里能更多些读客导航的设置,这样阅读起来会节约自己很多的无效点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