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治平元年,常州日禺时,天有大声如雷,乃一大星,几如月,见于东南。少时而又震一声,移著西南。又一震而坠在宜兴县民许氏园中。远近皆见,火光赫然照天,许氏藩篱皆为所焚。是时火息,视地中有一窍如杯大,极深。下视之,星在其中,荧荧然。良久渐暗,尚热不可近。又久之,发其窍,深三尺余,乃得一圆石,犹热,其大如拳,一头微锐,色如铁,重亦如之。州守郑伸得之,送润州金山寺,至今匣藏,游人到则发视。王无咎为之传甚详。
“译文”
治平元年,在常州,一天接近中午的时候,天空中发出雷鸣般的声音,原来是一个大星,几乎有月亮般大小,在东南方出现。过一会儿又响了一声,这颗大星移向西南方。再响一声,就落在宜兴县百姓一个许姓人家的园子里。远近的人都看见了,火光映红了天空,许家的篱笆都被烧毁了。等到火熄灭时,看见地上只有一个杯口大的洞,非常深,往下一看,大星就在里面,微微发光。过了很久,慢慢地暗下来,但还是热得不能接近。又过了很久,挖掘那个洞,有三尺多深,找到一块圆石头,仍然是热的,如拳头般大小,一头稍尖,颜色如铁,重量也和铁差不多。州官郑伸得到它,将它送到润州金山寺,至今还用匣子保藏着。每当游人来了就打开来看看。王无咎对这件事记载得非常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