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华国学经典(梦溪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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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吏禄

“原文”

天下吏人,素无常禄,唯以受赇为生,往往致富者。熙宁三年,始制天下吏禄,而设重法以绝请托之弊。是岁,京师诸司岁支吏禄钱三千八百三十四贯二百五十四。岁岁增广,至熙宁八年,岁支三十七万一千五百三十三贯一百七十八。自后增损不常皆不过此数,京师旧有禄者,及天下吏禄,皆不预此数。

“译文”

普天下在官府、衙门办事的人员,向来没有固定的俸给,只能靠接受贿赂作为生活收入来源,往往能够成为富裕的人。熙宁三年,才开始制定这些吏人的俸禄制度,设定了严厉的刑法来杜绝行贿走后门这类弊病。这一年,京师各司支取给吏人的俸禄共三千八百三十四贯二百五十四文钱。每年都有所增加,到熙宁八年,那年共支取三十七万一千五百三十三贯一百七十八文钱。从那以后,每年增减不定,但都没有超过这个数字,京师原来有俸给的吏人和全国各地吏人的俸给,都不包括在这个数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