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当时社会条件的影响,高尔顿和其他优生学者提出种族有优劣之分,把阶级的差别和遗传混为一谈,这样优生学就被反动统治阶级利用了,成为推行种族歧视的理论依据。
由于优生学的研究工作渗入了种族主义的观点,当时,国际上许多种族主义者极力宣传“天才的遗传”,说什么人类和动物一样,有优劣的种族。
优者胜,胜者就成为社会的统治者。劣者败,败者就成为社会的被统治者。
剥削阶级是“适者”,被剥削阶级是“不适者”,用限制“不适者”生育的方式,才能保证“优秀民族”的发展。这种反动观点,在20世纪初,已成为希特勒侵略别国和推行种族主义的理论依据。希特勒宣称亚利安人是具有优良遗传素质的民族。他对外发动侵略战争,对内把数十万非亚利安人,他认为是不良遗传素质的民族的犹太人、吉普赛人关进集中营,并大肆杀戮。这样,优生学被淹没在种族主义的浪涛之中,使优生学蒙受了巨大的耻辱。
优生学很早就传入我国,但在50年代,一些人曾毫无分析地批判了优生学,使它成了禁区。然而,事物终究要按照它本身的规律向前发展,优生学这门科学始终是人类遗传学家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十几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的突破,使遗传学的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变革。使预防性优生学和演进性优生学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了较大的发展。
当前,优生学在许多国家受到重视。例如,日本早在1940年就公布了国民优生法,1948年公布了优生保护法,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目前日本青少年的身体发育明显超过40年代的水平。苏联曾一度坚决反对优生学,后来也意识到优生的必要,于1978年提出,要采取一定措施来改善人民的身体素质,减少不良遗传因素的影响。优生学近些年来在我国发展也很快。1950年和198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或者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这些规定,都是有优生学意义的法律条文。不少地区还开设了遗传、优生医疗机构。我们相信,随着科学的发展,优生学将来一定能解决有关生育的各种问题,从而提高人类的身体素质。
“优生学”的出处
高尔顿(1822—1911年),是一位多才多艺的英国科学家。在研究气象学、统计学、指纹学、遗传学及人类学方面都有开创性的贡献。他指出了相关系数的计算,是生物统计学的创立者。他首先运用双生儿方法进行遗传研究,并把数理统计学引入遗传学研究,建立了遗传关系的统计分析的基础,是人类遗传学的奠基者之一。
1895年,他在达尔文所著《物种起源》的启发和激励下,把达尔文的进化论直接应用于人类,将人类学、遗传学、统计学的研究结合在一起,开始了建立优生学的探索。高尔顿对人类智能和遗传的关系很感兴趣,调查了300个人的家谱,其中包括法官、政治家、文学家、科学家等等,写了《遗传的才能和性格》、《遗传的天才》、《对人类才能的调查研究》、《优生学的定义、范围和目的》、《优生学论文集》等一系列论述优生思想和优生学的论文和专著。
优生学这个词最先出现在《对人类才能的调查研究》一书中。意思是生健康的孩子的意思。高尔顿给优生学下的定义是:“对于在社会控制下的能从体力方面或智力方面改善或损害后代的种族素质的各种动因的研究”。他主张促使有优良或健全素质人口的增加,并防止有不良素质的人口增加,以改进人类的素质。他建议广为传播已确立的遗传规律方面的知识,并促进遗传学的继续研究。
由于高尔顿给优生学下了明确的定义,从而奠定了这一学科的基础。此后优生学很快在各国传播。出现了国际性的优生运动。
消极优生学
优生学分“消极优生学”和“积极优生学”两种。消极优生学称预防性优生学、负优生学。它的目的是防止或减少有遗传性和先天性的疾病的个体出生,即劣质的消除。目前实行的优生法,提倡婚前检查、适龄生育、孕期保健、开展产前诊断和遗传咨询等都属于消极优生学的内容。积极优生学又称演进性优生学、正优生学,是指促进智力优秀和体格健壮的个体的繁衍,即优质的扩展。目前所涉及的遗传工程、人工授精、试管婴儿、人类基因型的控制等都属于积极性优生学的内容。
这两种优生学,就其对人类社会的意义来讲,都是积极的。而且消极优生学恰恰是最基本的,也更具有意义。不尽量减少那些先天缺陷患儿的出生,就谈不上人口素质的提高,我中华民族就不能繁荣昌盛。今天我们所强调的优生工作,可以说大都属于消极优生学的范畴。
多生育的不良影响
生儿育女,人之常情,生育孩子也是妇女的生理现象。一般讲对身体是没有多大影响的。但是多生育(指三胎以上)情况就不一样了。多生育对母子两代都带来不良影响。
生育一个孩子,母亲需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妇女在整个妊娠过程中,一个肉眼直接看不见的受精卵发育到约3~4千克重的胎儿,孩子发育所需要的一切营养物质,全靠从母体内吸取。同时,母亲由于适应怀孕的生理要求,身体各器官都要发生复杂的变化。如子宫从平时只有50克左右增大到一千克多,容积比原来增加500倍。其他,如心脏、肾脏都要增加负担。产后还要喂乳,将营养物质送给婴儿。一个妇女从怀孕、分娩、喂奶到断奶需要2年时间,如果生育过密、过多,身体长期得不到休息和恢复,必然要影响身体健康,同时也影响胎儿的发育。
多生育还给妇女带来多种疾病。医学统计资料表明,多产妇患胎位不正,分娩无力分别为一般产妇的6倍和3.7倍。其怀孕和分娩的各种并发症也远远高于一般产妇。例如,多产妇妊娠并发心脏病为一般产妇的5.3倍,高血压为4.7倍,产后大出血为1.5倍。新中国成立前,劳动妇女因生育过多,产后又过早干重活,致使有些妇女患子宫移位或子宫脱垂,造成终生痛苦。
生育过多,很难实现优生,做到优育。众所周知,母亲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胎儿的生长发育,很明显,一个体弱多病的孕妇,怎么能充分满足胎儿所需要的各种营养呢?实践证明,体弱多病的母亲所生子女先天发育不良者占很大比例。
妇女生育过多,很难做到优育和优教。从家庭讲孩子多,父母忙于家务琐事,很难抽出时间和精力关心培养教育子女,这对孩子的早期智力开发是很不利的。从国家来讲,如果每个妇女都按要求计划生育就会使婴儿减少,同样的经济支出,就能为他们创造更多的生活、学习条件,就会使孩子们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将来在德、智、体几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提倡晚育
妇女生育年龄最好在24~29岁,年龄太小或过大生育对母子两代都不利。
生育会给妇女增加很大的生理负担,妇女妊娠的10个月里,胎儿由一个眼睛直接看不见的受精卵发育成长为3~4千克重的婴儿,在发育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营养,都要由母体供就,胎儿的代谢产物也要经母体的肝、肾等器官排出。
青年人的身体发育尚未成熟,有些器官需要在20~25岁以后才能和成年人完全一样。很明显,一个发育尚未成熟的女青年,早育必然有碍自身的健康成长,加重各器官的负担。
青春发育期的青年人,正处于人体发育的高峰期,本身需要较多的营养,而这时期生育,必然出现胎儿和母体争夺营养的现象,其结果,不但影响母体发育也会导致胎儿的营养缺乏,这种先天不足的婴儿,也容易影响后天成长。有人统计,20岁以下妇女所生子女中,先天畸形发生率比25~34岁者高50%。希望女青年不要早育。当然,过晚生育也不合适。30岁以后生育也不利于母子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