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民居建筑艺术(影响世界的中国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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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云岭三江木楞房

青藏高原和云贵高原相接的川、藏、滇三省交界地区,云岭山脉绵延,金沙江、澜沧江和怒江奔腾而下,深山峡谷纵横交错,是中国着名的高山峡谷地区。在这交通不便、相对封闭的深山密林中生活的彝族、纳西族、普米族、独龙族、怒族、傈僳族等居民,不畏生存条件之恶劣,就地取材,长期以来沿用井于式房屋这一古老的建筑形式为住居,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木楞房民居。

术楞房是当地少数民族对井干式房屋最常见的称谓。此外,宁菠纳西人还称之为“木楞子”,川滇一带的彝族则称之为“垛木房”,滇西北高原的普米族将其称为“木垒房”。从这些称谓大致可知这种房屋的基本结构是:将长长的圆木或方木层层叠起构成房屋的墙体,再在其上架构屋盖。由于其结构平面如“井”字,且构建方式如同古代水井上的栏木,故称为“井干式”房屋。在中国,井干壁体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四千多年前即已有之。商周时期,人们不仅用这种方法构建水井的井盘和井壁,而且用于建造墓葬的木掉和窖穴的四壁。汉武帝时,曾仿井干的形式积木建造“井干楼”,张衡在《西京赋》中将此描绘为“井干叠而百层”。后来,这种房屋便被山林地区的居民相袭而建造使用,现在仍是中国东北及西南林区常见的房屋形式之一。但是,由于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及家庭形态等的不同,各地各民族使用的井干式房屋,不论在结构上,还是在布局上,都存在着相当的差异。这里以普米族的木楞房为例加以考察。

普米族聚居的滇西北高原地区,云岭蜿蜒起伏,澜沧江、金沙江奔流而下,山高谷深,地形复杂,气候呈立体分布。普米族主要居住的半山区和山区,气候凉爽寒冷,森林密布。他们的婚姻家庭形态除了一般实行氏族外婚、等级内婚的一夫一妻制父系家庭外,在宁痕县温泉乡的普米族居民还盛行“阿注”婚的对偶婚制,即男不婚,女不嫁,夜晚男入女家过偶居生活,次晨返回男家生产劳动,所生子女从母姓,由女方抚养,从而构成母系大家庭。婚姻家庭形态的不同,使得他们的住宅在布局和结构上也明显不同。

普米族往往聚族而居,一般一个氏族组成一个村落。村寨多分布在半山腰的局部缓坡地带,大者四五十户,小者十几户或几户。房屋依山就势而建,布局灵活自由;村寨顺山势展开,村内道路蜿蜒曲折。有的村寨坐落在背风向阳的缓坡上,住宅取一致的朝向。有的村寨中设有公房,供开会议事等用。

普米族建木楞房一般是秋天伐木,次年二月盖房,建房时须先向山神、土地神祭献,方可施工。地基和勒脚一般用毛石做成。房屋四壁用直径约十五厘米的圆木砍成六边形,上下有槽,垂直搭接处有榫,上下叠接而成。山墙木楞上架设短中柱或木构架,上面放檩木,再自上而下搭接铺装木板,或榫接,或绑扎,但不用铁钉。悬山式屋顶的坡度平缓。

屋面用长条形木板分两层压缝铺成,称为“滑板”。

为了防止风吹滑板,其上常压石块。这种房屋被称为“一把斧头一把锯的建筑”。

木楞房装修简朴,一般不施油漆,墙上不开窗户或只开个别小窗,因此可以说是“有门无窗的房屋”,建筑风格粗犷、古朴。木楞房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各种不同的结构布局。如全部井干式结构、木檩条上铺木板、毛石墙角、有门无窗的单层木楞房;井干式结构、二层、前面带有木构架柱廊的两层前廊木楞房;前半部用木构架和木板壁及木楞壁、后部用井干式结构的单层前厦二层木楞房;后部为井干式结构、前部用木构架、二楼挑出走廊的两层木楞房;此外,还有井干壁体与木构架土坯墙相结合的房屋等。

普米族一夫一妻制父系家庭的住房,一般平面作长方形,以三开间为多;楼房者楼下住人,楼上储物;有廊者廊下为家务劳作之处。火塘之设是普米族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火塘设在主要居室内,其上放置铁三脚架的锅桩;铁三角架被认为是家神的代表,即使穷困潦倒也不能卖,三餐、节日要祭锅桩;火塘不许妇女跨越,男女要分别坐在火塘的左右两侧而不能乱坐;火塘周围设床,平时在此煮饭、烤火、睡觉,年节及婚丧嫁娶时在这里招待客人,并在此祭祖和祭神,是家庭活动的中心。因此,设火塘,敬火塘,祭锅桩,是普米族居住文化的一大特色。院落组织或作四合院式布置,或作半开敞的院落,但不用围墙,房屋之间也互不连接,住房、仓房、畜厩等各为单体建筑。住宅旁通风向阳处,往往建有木构晒粮架,成为普米族住宅的又一特色。

实行“阿注”婚对偶婚制的普米族母系家庭的住宅,与一夫一妻制父系家庭的住宅大相径庭,为封闭型院落式大房子。房屋用井干式结构,但院落平面不求对称,房屋相连,布局自由灵活。主房一般为单层,内设擎天柱(当地称之为“格里旦”)一根或男柱、女柱各一根(火塘前左侧为男柱,右侧为女柱,男、女孩成年时在此举行成丁礼),房内设火塘,围绕火塘设床,作为全家人集体活动的地方。主房对面或两侧往往接连建造两层房屋,楼下用作储存粮草杂物及畜厩,楼上多分隔成若干小间,除用作经堂外,以供家中成年女子接待“阿注”(普米语音译,意为朋友,这里指对偶婚制下保持两性关系的成年男女)使用,一人一间。其他辅助用房灵活设置,或一层,或二层。这种院落式大房子平面灵活多样,高低错落有致,而且在使用上也有别于一夫一妻制父系家庭住宅,可以说是考察对偶婚母系家庭居住形态和居住文化的“活化石”。

以木楞房为住居的其他兄弟民族的住宅也各有特点。滇西北高原泸沽湖畔的永宁纳西族,虽然实行“阿注”式对偶婚,但其住宅一般以四幢木楞房作四合院式布置,具有正房大、院落大、房屋多的特点。

彝族的木楞房民居,与一夫一妻制小家庭相适应,住宅房屋小、规模小,以正房为主配以其他房屋作一字形、曲尺形、三合院及四合院式布局,而且房屋低矮,房内常设简易的阁楼。此外,还有一些井干式建筑和干栏式建筑相结合的民居建筑,如独龙江流域高山密林中的独龙族民居,有些干栏式房屋采用井干式壁体,可称为“干栏式井干房屋”;怒江流域的怒族人,使用井干式壁体、屋面铺装木板。底层架空的房屋,可称之为“井干式干栏建筑”。

井干式房屋作为一种古老的建筑类型,适合于交通不便、生产力发展水平有限的山林地区建造,它不仅可以就地取材,利用当地的林木资源,而且施工简便。然而,这种全木结构的房屋存在着耗用木材过多、不利防火、使用寿命短等致命的弱点,尤其是有悖于当今社会自然环境保护的历史发展趋势。因此,传统的井干式房屋建筑自身的改进乃至被其他房屋建筑类型所取代,是历史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