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体育比赛,从形式上看,好象只是参赛选手在场上的角逐和较量,但往往也是对场上的选手以及他们身后所代表的单位或地区的体育道德精神风貌的公开检阅。比赛场地是龙腾虎跃的用武之地,也是熠熠生辉的礼仪舞台。参赛选手置身于赛场,也就好比登上了舞台,既要冲锋陷阵,顽强拼搏,努力赛出优异的体育成绩,又要胸襟豁达,举止有礼,力争比出应有的体育风格,比出自己良好的个人文明礼仪修养和水平。
1.赛前的礼仪。一是要守时。参加体育比赛,时间观念非常重要。一般要按比赛规程的安排和单位或教练的要求,提前到场,熟悉场地,进行适应性活动。如果临近比赛才姗姗而至,别人等得心急,自己匆忙中披挂上阵,也会影响水平的发挥,一举两失。如果来晚了延误了比赛,不仅个人是个损失,而且如果参加的是集体项目,如接力、球类比赛等,还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本队比赛的大局,对全队来说是很大的失礼。二是在参赛服饰上要统一,规范,一般不要随意着装,更不能衣衫不整,拉里拉沓。三是赛前要尽快进入“临战”状态,不要在场内随意游逛,无所事事。四是在赛前的适应性活动中,不要争用场地,争抢器械。五是进入场地开始比赛前,要主动、热情地向裁判员、赛场工作人员和场内的观众致意,采取的致礼方式可以是握手、挥手或鞠躬等。
2.比赛中的礼仪。一是要遵守比赛规则,讲究比赛道德,不做有悖友好、公平竞争原则的事情。如彼此身体有接触的比赛项目,动作不要过野,幅度不要过大,也不要在对手的背后搞小动作等。如果在无意之中超出比赛规则的范围,影响和妨碍了对方,要主动向场上裁判示意,并向对方道歉。如果对方有犯规动作,要从心理上予以谅解,必要时可以向裁判或场上工作人员提出,不要针尖对麦芒,搞得“刀光剑影”,水火不容。二是要尊重裁判、工作人员和观众。首先,对裁判的每项裁决,要注意服从,即使有漏判、误判,也要正确对待,按比赛允许的程序有礼貌地给临场裁判提出,若能立即得到较圆满的解决,那当然很好;如果一时无法处理,可以待比赛结束后再通过正常的渠道反映情况和提出申诉。不一定非要坚持当场“对簿公堂”,讨出个“说法”,更不要觉得不遂意时就怒火中烧,对裁判无礼,或以罢赛等手段相要挟。从各种比赛的实际经验来说,这种不理智的做法不仅对事情的解决无补于事,还会对后边的赛事及你或你所在的比赛队的形象产生不利的影响。其次,对场内的工作人员不要有不切合实际或无理的要求,不要求全责备。再次,对场内的观众要注意必要的礼仪礼节,不能漠视他们的存在。对观众表现出来的热情,如喝彩、掌声等,可以适时、适当地回礼;对观众中可能存有的负情绪,也要头脑冷静,尽量保持平和的心境,避免情绪的大起大落。三是如果参加的是集体比赛项目,要自觉树立整体意识,和其他队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对外的有效合力。比赛处于顺境时,要相互鼓励,乘胜前进;暂时遇到逆境时,要团结奋战,争取扭转不利局面,不要相互埋怨、指责和推卸责任,以免引起“内耗”。
3.赛后的礼仪。一是比赛结束后要胜不骄,败不馁。获胜的选手或运动队不要欣喜若狂,难以自持或趾高气扬,目无他人;失利的选手或代表队也不要被失败的情绪、阴影所笼罩,表现得垂头丧气,无精打采。二是无论是胜者,还是负者,赛后都应该礼貌地对裁判员、工作人员和观众致谢、致意,不能赛事一完,一走了之。根据观众的情绪和场上的气氛,特别是优胜的选手或运动队,还可以绕场一周,向观众致谢。对于观众的签名和合影的要求,也要尽量给予满足。三是在发奖仪式上,获奖的选手或运动队上台领奖时应注意衣冠整齐,步履、仪态和举止自然、轻松、大方。领奖时要向颁奖人礼貌地鞠躬,和其亲切地握手,以至拥抱,同时要双手举起奖杯、奖牌或奖状等向场内的观众展示致意。获得不同名次的选手、运动队在依次登台领奖时,还应该注意和台上已领奖的选手、运动队,按名次的先后顺序握手道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