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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服装家族(2)

1823年,马辛托斯到一家制橡皮擦的工厂做工。当时,生产橡皮擦的工序非常简单:把从南美运来的生橡胶,倒在大锅里熬煮,等熔化后再加入一些漂白剂漂白,然后倒在制橡皮擦的模型中,等它冷却下来就凝结成一块块橡皮擦了。

有一天,马辛托斯正端起一大盆熔化的橡胶汁,往一大排模型里浇灌,一不小心,脚底下绊了一下。他急忙稳住身子,好在胶汁没打翻,虽然侥幸没被烫伤,但衣服前胸洒满了橡胶浆,这一天工作特别忙,便没有去换衣服。

下班时天色已晚,他也就不换衣服,匆匆地走了。

就在马辛托斯回家的路上,忽然下起大雨来,倾盆大雨将马辛托斯淋成了一个“落汤鸡”。回到家,他赶紧更换衣服,就在这时他发现,被橡胶汁浇过的前襟,竟然没有被雨水湿透。这真是一个意外的发现。像人们常说的那样:“机会垂青有准备的人”,善于捕捉灵感的马辛托斯抓住了这个机会,立即想到如果在衣服上有意浇上一层橡胶液,不是可以“滴水不入”吗?

他马上动手试制。可是在衣服上涂橡胶很难涂匀,将胶液涂在布上,再做衣服。这样做也还是不行,橡胶很容易被蹭掉。经过一番研究,马辛托斯想出了一个办法,他用两层布,先在一层布上浇一层橡胶液,再把另一层布覆盖上去。这样,布面上看不到橡胶了。他用这种夹橡胶的双层布料做成大衣,先在自己身上试穿,觉得相当的舒适。下雨天,他特地穿着它到旷野里转了一圈,回到家里脱下来一看,里面的衣服一点也没湿。他高兴极了,于是立即跑到专利局去申请专利。

接着,马辛托斯便筹措资金,想办厂生产自已发明的防雨衣。一个精明的资本家看中了这个有利可图的新发明,便出资支持了他。这样,世界上第一家雨衣工厂在苏格兰诞生了。

橡胶雨衣投放市场后十分受人欢迎。马辛托斯成了雨衣的发明人,直到今天,英语中雨衣这个名字就叫“马辛托斯”。

不过还应指出,由于当时橡胶技术没有过关,马辛托斯发明的雨衣和当时其他橡胶制品一样,也存在着夏天粘手,冬天变硬的毛病,不能经久耐用。

直到1839年发明硫化橡胶后,更新的橡胶雨衣才克服这些缺点,真正成为方便、实用的日常生活用品。

虽然在今天已产生了许多新颖的雨衣,像塑料雨衣、尼龙涂塑雨衣等,但马辛托斯发明橡胶雨衣的功绩是不可磨灭的。

风衣的发明

在今天,风衣已经成了服装中举足轻重的一大门类。可你知道吗?风衣的问世,才不过100来年时间。

在大约100年前,英国有个年轻的衣料商人托马斯·巴尔巴尼。巴尔巴尼自小在父亲的衣料商店里帮忙,长大以后从事经营服装和布料生意。巴尔巴尼并不满足于纺织厂提供的衣料,他渴望着革新、开发新品种。

1886年,巴尔巴尼出了个新点子,他要研制一种看上去和普通布料一样,但又不像普通衣料那样容易被水淋湿的布料。在朋友和同行们的支持和帮助下,经过反复试验,他终于试制成一种特别紧密的防水“加别丁”。它是一种带斜纹的棉织品。纱支细而密,再加上用很稀薄的橡胶溶液浸渍处理过,所以能防水。雨淋在上面就像荷叶上的露珠那样,不会湿透衣料。

加别丁试制成功以后,巴尔巴尼又用它来试制衣服。制什么衣服好呢?

当然是外套。因为万一下雨的话,人身上首先淋湿的不就是外套吗?经过和朋友们的讨论和研究,巴尔巴尼用加别丁制作了一批新的大衣。可惜,新大衣性能虽好,但没有呢大衣挺括,因此,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

20多年过去了,“加别丁”还没多大的起色,是1914年爆发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给了它大显身手的机会。

1916年冬天,英国远征军和法国军在法国的伊普尔地区与德国军队相持不下。部队要守在战壕里,忍受着雨水和风雪的折磨,非常困难。消息传到国内,托马斯·巴尔巴尼觉得“加别丁”报效祖国、真正走向市场的机会到了。

经过仔细调查后,托马斯·巴尔巴尼为适应士兵生活和作战的需要,设计了一种堑壕用防水大衣。它的款式是对开门襟双排钮扣,领子能开能合,有根腰带,插肩袖,肩部有副肩章,在胸部两侧和背部各有一块遮盖布,下部比较宽大。

堑壕用的防水大衣做好以后,巴尔巴尼马上选了一批亲自送到前线去,给士兵们穿着,再听取士兵们的意见。士兵们都认为很好。能开能合的领子竖起来可以挡风雨,放下来能开阔视线,腰带一收,可使腰部以上不再受冻;遮盖布有两层,而且都在身体的上部,对于加强防雨水的效果非常好;宽大的下摆便于行动,不会妨碍作战时的动作。士兵们非常满意地认为这种堑壕大衣很适合在雨中作战穿用。于是在1918年,英军统师部正式决定,采用它为英军的制式服装。一下子,巴尔巴尼接到了大量订货。

战争结束了,士兵们带着堑壕大衣从前线回来了。碰到下雨天,他们不由自主地就穿着它走上了大街,走到了工厂和商店里。他们是凯旋的勇士,他们的服装自然成了不少人争相模仿的对象。于是,当年军人们穿着的堑壕大衣逐渐地成了人们的生活服装。当然,这后来被大家称作“风衣”的服装与堑壕大衣有所不同。它成了时装,但它的款式还是以堑壕大衣为基础发展起来的。

70多年又过去了,托马斯·巴尔巴尼当年发明的风衣始终没有被淘汰,而且变得越来越丰富多彩了。在门襟设计上,由原先单一的双排扣发展到有双排扣、有单排扣、有单排门襟暗扣、还有斜开门襟扣等;在衣领设计上,现在有大“驳”开领、小“驳”开领、西装领、立领等很多样式;现代风衣的袖子也变得多种多样了,有插肩袖、有装袖、有蝙蝠袖、还有收口袖等等;最重要的是,风衣不再是男士的专利品了,女士们也穿起了风衣。随着风衣的时装化,面料也从单一的棉质加别丁发展到棉卡其、毛华达呢、哔叽、皮革等等,装饰物更是层出不穷。

近年来,风衣在我国也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喜爱,成了我国人民衣着中的主要品种之一。

耐磨结实的牛仔裤

1850年,美国西部出现了淘金热。这时,远在德国的利维·施特劳斯的两位哥哥也想到美国去发财。大哥临走时对利维说:“我发了财,就来接你。”

二哥动身时则劝利维不要着急:“我去美国碰碰运气,你等着。”就这样,两位哥哥先后离开了家,淘金去了。

利维在家等待,一直等了5年,还不见两位哥哥回来。他心想:“我已长成大人了,还是自己去闯天下吧!”于是,他凑足了路费,也到美国去淘金。

在美国纽约,他碰巧遇到了两位哥哥,可是,他们并没有当上百万富翁,还只是个小商贩。利维失望极了,他没有依靠了,只好四处寻找工作。由于他没有一技之长,又只会讲几句简单的英语,没有老板肯雇佣他。做生意吧,自己没有本钱,也没有人和他合伙。这样,他也成了个小商贩。

但是,利维和两个哥哥不同,人挺机灵,很快就积蓄了一笔钱,他听说旧金山附近发现了金矿,就准备贩货到那儿去做买卖。他对两位哥哥说:“金矿可是个淘金的好地方,那儿矿工多,做生意准能赚大钱。”

两位哥哥谨小慎微,又劝利维说:“算了吧,别异想天开了,到哪儿都一样。”

利维只好独自一人去了。他把积蓄的钱买了日用品和衣服等,装一帆船,运到了旧金山。果然不出所料,那儿的金矿区物品缺乏,他船上装的货物很快就售完了,赚了不少钱。

货卖完了,他就到矿区了解矿工们还需要什么货。他看见矿工们的衣服都撕得开裂破碎,就和矿工聊天问情况。一位矿工抱怨说:“跑遍旧金山,买不到一条结实的裤子。”原来,矿工们在矿上采矿,裤子经常会被那些楞角尖锐的石头划破和磨损,他们需要结实的裤子。

利维听到矿工们诉说后,灵机一动,就把原来准备做帐篷用的留在船上的几卷粗帆布搬出来,并很快找来一个裁缝,用这些既结实又厚的帆布缝制成各种不同尺码的裤子。几百条裤子做好了,矿工们很喜欢,一天工夫裤子就全部卖完了。

他当然很高兴,很快又运来了许多粗帆布制作裤子。矿工们除了说出这种裤子的优点外,还提出了不足之处。他们对利维说:“这裤子好是好,就是裤子口袋不牢”。利维一了解,原来矿工们在口袋里装金砂和矿石,沉甸甸的东西常将口袋撕落下来。于是,利维就和裁缝商量,在口袋的四个角用铜铆钉将口袋固定住,这样口袋就不易撕落了。另外,还用皮革为口袋镶上边,又采用结实的线来缝制,使裤子结实耐穿。

利维很有心计,经常听取人们对这种裤子的意见。如果发现青年矿工喜欢的新式样,就请裁缝学习仿制。这样,最初的裤子就改进成低腰身、兜紧臂部的样式,穿上看去显得精悍、粗犷、有精神,立即受到矿工们的欢迎。

这种本来专门为矿工设计的劳动裤子,渐渐地在美国西部被普遍接受,并流行起来,成为大众的新装,而且特别受到西部放牧青年的喜爱。此后,这种裤子便获得了一个新名字,人们都叫它“牛仔裤”。

1871年,利维·斯特劳斯为自己的牛仔裤申请了专利,并成立了“利维·斯特劳斯公司”,专门制作销售牛仔裤。后来,这个牛仔裤公司发展成为国际性公司,产品遍及世界各地。

超短裙的问世

发明常常有偶然性。发明的构想并非人人都有,而发明的机会则更是可遇不可求。要紧的是抓住发明瞬间的火花,点燃,让它光芒四射,把温暖和喜悦送给人间。

30多年前,巴黎有家时装店的女老板玛丽,经常发愁。她的资金不够,货物不多,铺面不大。上门的顾客廖若晨星,有的人进店瞧一眼就匆匆离去。

因为货架上的服装,引不起购物者的兴趣,所以生意冷清。

有一天,玛丽拿出一块布料,她想设计一件新式的服装。用尺量了一下,苦于布料不够,没法下剪刀了:“唉,这怎么办?”玛丽叹了一口气,两眼直愣地望向店外。这时,恰恰天空中飘起了阵阵细雨,她看见行人中有一个年轻的姑娘提起长裙、露出大腿,奔跑而过,玛丽的眼睛一亮,脑子里顿时闪出一个火花:少女,短裙,真美!

玛丽迅速地拿起了剪刀,按照当时所见的情景,咔嚓、咔嚓,剪出了最初的短裙式样,然后用缝纫机很快地做成了。一试穿,居然十分好看,她一阵欣喜,似乎有一种晕眩的感觉。用如此少的布料,可以做成新的时装,这可是赚钱的活计!几乎陷入困境的玛丽,由“山穷水复疑无路”进入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地了。

然而,事情并非如此简单,从样品到商品还是要走很长的一段距离的,玛丽设计的样式虽好,如何投入批量生产?采用什么面料?成本与售价的比例如何等等,她都难以很快解决。玛丽的发明,只限在她的时装店里,做几件样品供人观赏。

1968年英国著名的女服装师匡特,来到法国与玛丽见面。匡特帮她改进了尺寸比例并将裙长延到大腿的中部,联系工厂订货。不久,一批五颜六色的短裙投放市场。

有趣的是,直到订货时才弄明白还没有给这种短裙取一个正名。玛丽后来回忆时说道:“当初我裁剪这种裙子的时候,还联想到跟我童年的一次经历有关。大约在几十年前,我七八岁参加过一个舞蹈训练班。那时,见到一个同龄的女孩子,她妈妈给她缝了一身很别致的装束:紧身的黑毛衣、非常短的百褶裙、黑袜裤,再加上白短袜和黑皮鞋,一边跳踢踏舞,一边频频微笑。

那个场面简直使我看呆了!几十年后,印象依然清晰如前。我想:这一定是很受欢迎的衣装。在一次意外的机会,我把布料不够和这种小短裙联系上了。

因此,叫它mini裙。(译成中文音译为迷你裙)”

根据匡特的建议:迷你裙的正式衣装名称是超短裙,玛丽后来也被人誉为迷你裙之母。

推陈出新话帽子

帽子,是一种戴在头上的起保护、装饰作用的物品。它的发明与别的不同,可以说是由不同地区、不同民族自发地完成的。

自古代起,原始人把兽皮、树叶盖在头上当然不能叫做头巾。奴隶社会兴起,促成了帽子的出现,最初帽子是划分等级、身分的标志。只有统治者和他的百官才有资格戴冠,而百姓用布巾包头结发。所谓冠,就是各种帽子的统称。

在中国古时候,皇帝戴的帽子叫冕,或称“通天冠”,高一尺(约0.3米);太子戴的“远游冠”高八寸(约0.23米);儒生戴的“进贤冠”则是高三寸(约0.1米)。此外,幞头是包头的软布头巾等,它们一直延续到隋唐时期。宋代有了展脚幞头(帽顶高起),就像戏台上包公戴的那种帽子,而小生戴的叫做软幞头是明朝的便帽,当官的戴乌纱帽。清朝官府有两种帽子:暖帽和凉帽,民间还有瓜皮帽、地方性毡帽等。

现在世界不少地区根据本民族的习俗发明或设计出各种式样的帽子。英国有礼帽讲究绅士风度;土耳其小帽是伊斯兰教信徒们的头饰;菲律宾的罗宋帽洋溢着潇洒的气息;印尼妇女们戴的草帽,比锅盖还大,遮阳挡雨,怡乐自得,至于一些通用型的帽子,如热带、亚热带用的斗笠,(在中国南方、日本、朝鲜、东南亚地区流行),厨师戴的白色高帽(名叫厨师帽,帽子越高表示手艺越高,最高可达35厘米),还有大学里传统性的“方帽子”(博士帽),都已得到公众的认可。

过去,在设计新的帽子时,实用、宗教意义高于装饰意义。现在的新帽子设计对科学价值考虑较少,除了选材、尺寸合用外,偏重于新奇、观赏,如英国的设计师,在造型上别出心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