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队给捡棉花的优胜者发奖可能是传统xi俗。
给谁发奖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制定出一个公平的竞争机制,只要是在公平竞争中的优胜者,谁领奖都无所谓。怕就怕比赛规则不公平,评选得奖人员不科学,甚至靠舞弊进入得奖人名单。
作为发奖者来说,发奖是对劳动者的一种哄骗和收买,一点点奖品就可能激起巨大的工作热情。
不过作为得奖者来说,也是一种实惠和精神鼓励。
作为发奖和得奖人来说,算是双赢的吧!
关于发奖,用当地人的话说,就是,“重赏之下有勇夫”。
其实,真正干活的人是不需要外部奖励,自己就会努力地干活,只要你制定出了科学的激励制度,干活的人就会奋不顾身地为你效力了。
我努力地干活,就是为了多挣工钱。
当然,我努力干活,在挣工钱之余,若能得到外部的奖励,我会更加努力的。
然而,三连在给我们队伍发奖时却成了一种形式,在评选得奖人时,没有一点科学性可言。
第一次发奖时依据的只是头一天的成绩。而不是前几天成绩的综合。这种奖励偶然性是非常大的,谁拿奖,谁不拿奖,是不能服众的.
第一次发奖的第一名是2号林小青,第二名是25号陈秀英,第三名是23号小唐。我排在第四名,刚好错过发奖.
其实,第一次发奖,我还没有出头,只是快要出头了。
由于发奖只看了头天的数据,不仅有偶然性,而且还不公平。
按理,发奖首先应该制定出一个公平竞争的规则。起码应该标明必须是一个人捡的棉花,可是三连在得奖者的评选上,却没有制定出必须是一个人捡的公平竞争规则。
所以,还在发奖期间,就有队友不服,说林小青是两个人捡的,没有资格拿奖。
由于林小青是四川队的中队长,连队在给四川队发奖时,为了照顾林小青的面子,又不能没有她的名字。
连队不仅在发奖时认可了林小青把她妹妹捡的棉花合在一起过秤的成绩,而且可能事先就提醒过林小青,为了你能够拿到奖,该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吧!
林小青在事先得到消息后,为了得奖,拼死拼活地捡了一天棉花,为了保证拿到一等奖,就把她妹妹捡的棉花合在一起过秤,算成她一个人的成绩。
林小青心想,只要账本上显示的个人成绩最好,不是就可以拿头等奖了吗?但是她的行为骗不过队员的眼睛。
把两个人捡的棉花合在一起过称,成绩记在一个人的头上,就成了一个人的成绩,这种评奖方法不是太歪了吗?
遗憾的是,这个问题一直拖到第二次发奖的时候,也没有得到解决。原因可能是,只有这样做,林小青才能够乘浑水摸鱼拿到奖,而且拿的还是一等奖。
虽然林小青凭她中队长的资格,拿奖应该有她一份。不过违规终归是违规。
如果第一次违规造假领奖的人不是中队长林小青,而是别人,中队长就会出面要求连队在下次评选得奖人的时候,排除两个人合在一起过秤的人在评奖上的资格。可是违反规则的偏偏就是她中队长自己,显然林小青是在蓄意以权谋私。
就这样,我与第一次发奖擦肩而过了。
在第一次发奖后,我逐步进入了状态,于是队友们就猜测我应该在下一次发奖时拿奖。由于第一次连队发的奖品是化妆品。于是队员们就私下说,看今后58号拿到化妆品怎么用。
连队给捡棉花的优胜者发的奖是化妆品,可能连队还从来没有发生过男子捡棉花的成绩优于女子。无论是当地人还是外来人,都是女子捡棉花的成绩更加优异。
发奖的目的,主要是激发捡棉花工人的积极性,以便更加积极地去捡更多的棉花。
我是个力争上游的人,也是个善于自我激励自己的人。我在工作时,总是自我鼓励。有时候还自我奖励,比如,我在三连捡棉花期间,就经常到连队的商店去买肉罐头吃。以便把身体养壮实后,更有力地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我在如何保养自己的身体,如何经营自己的事业上,算是有心计的人吧!总成绩仅随我之后的陈秀英,不仅输在捡棉花的耐力上,而且还输在了经营自己的身体和经营自己事业的智谋上。
林小青把她妹妹捡的棉花合在她的棉花中一起过秤,玩的就是智谋。
并不是林小青的智谋比我高明,只是她钻了连队在管理漏洞上的空子。而且还是利用了她中队长的身份。如果她不是中队长,不仅队员不买林小青的账,连队更不会买林小青的账。
连队就会直接宣布取消两个人捡的棉花合在一起过秤人的评奖资格,她的所谓智谋,不是就成了聪明反被聪明误了吗?
我在工作时,不是把得到外部奖励视为理所当然,只是视为额外的收入。这是我在没有得到奖品时心里能够平衡的原因吧!
虽然我在连队捡棉花取得了好成绩,却没有得到连队发的奖品。但有队员们为我叫屈,也算是一种收获吧!
回想起我的人生经历,我要算是个不幸的人了,在我为学业打拼的岁月,很少得到过外部的奖励。也许是上苍特意把我制造成一个不幸的人。以便把那些不幸的事件,都降临到我的头上吧!
回想起,我以前在家专研学问期间,得到的不是加油的声音,而是冷嘲热讽。这不是早就证明了我是个苦命人吗?
由于我已经苦xi惯了,也就不在乎再吃多少苦了。
我是全队得奖的最大热门人选,不仅是我单天取得第一的时候最多,而且我还可以连续几天取得好成绩。在总成绩上我就更是一枝独秀了。
能够连续创造出好成绩来的人,全队也只有我与赵福军两个人,我创下了一个连续四天第一,两个连续三天第一,赵福军则是在开始的几天取得了连续三天第一的好成绩。不过赵福军的三连冠在查出是脏棉花后,就没有得到队员和连队的认可了。所以,我就成了全队唯一能够连续创造出好成绩来的人。
由于我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与队员们之间的成绩总是胜多败少。
有时候我在成绩上败给林小青,原因是林小青与她的堂妹捡的棉花合在一起过秤。不过林小青后来的总成绩并不理想,只有2500多斤。
按理说,身为中队长,是有责任帮助队友完成2500斤任务的。可是由于林小青在完成2500斤任务后,就被张大勇缠着谈恋爱去了。搞到她的堂妹要完成任务不得不求教于别的完成了任务的队友。可见林小青这个人自私到连她的妹妹都不买账的地步。
第二次发奖的名次是,第一名,林小青。其实,林小清得奖的成绩,不仅有她堂妹捡的棉花,而且还有张大勇帮着她捡的。莫说拿一等奖,就是拿奖的资格都没有。
第二名则是一对火车票贩子夫妇(中后期,那对夫妇捡的棉花经常合在一起过秤,记在一个人的名字下,目的是先完成一个2500斤任务,先拿到一张免费的回家火车票再说。由于人家是两口子,捡的棉花合在一起过称,记在谁的头上是人家的家务事,只是队友认为不应该得奖)。第三名是陈秀英。
其实,在第二次发奖的时候,58号已经成了四川队冠军的代名词,而且我也已经被当地工人认可为四川队的拔尖人物了。
可是,这次发奖仍然没有我的份,当场就引起了公愤。
在第二次给四川队发奖时发奖者没有听到队员们的掌声,却听到了队员们为58号没有得到奖品的叹息声。这可能是连队的人在发奖前没有想到的吧。也是连队后来没有给四川队发尾奖的原因吧!
其实,第二次发奖,我并没有在现场,队友们替我说了一些什么话,我并没有听见。反正有正义感的人,即使嘴里没为我说什么,心里也只认可我是最有资格得奖的人选。因为我捡的棉花实实在在是一个人的成绩。而且捡的棉花是最干净的。无论是依据单天的好成绩,还是依据总成绩,我都是无可置疑的第一名。
第一次发奖的时候,包括给四川队发奖,也包括给陕西队发奖,还包括给当地人发奖的得奖人名单都在连队的广播里念了。可能在第一次发奖时,在评选得奖者的名单上工作做得不好。就是把两个人棉花作为一个人的成绩发了奖,服不了众。在发奖时就引起了议论。
如果再遇到这样的问题,就会引起更多的议论。
特别是第二次在给四川队发奖前,连队就意识到了,不给58号发奖,是服不了众的,可是我这个58号在连队却是个不听话的人。(主要是在处理张大勇打古岗事件上太投入,可能在发奖的人选上遭到了张大勇的极力反对,张大勇的职权虽然只是连队的保安,但他是团里派下来的。连队不得不给张大勇的面子)。为了减少发奖不公的负面影响,于是干脆就不在连队的广播上念得奖人的名字了。
因为如果念了,负面影响将扩展到连队的工人中间。连队的工人必然会想一个问题,既然58号杨开金是四川队冠军的代名词,为何在给四川队发奖的名单中没有他的份呢!你这个奖就发得不公平嘛。
第二次发奖的事发生得非常巧,发奖那天我正在捡一百亩大地的棉花,由于我头天捡了两路差棉花,捡完之后,又从新排了两路。所以,队员们都在地那头捡,我一个人在地这头捡。吃午饭的时候,我就趁送饭的车子从这头开过去的时候,买了点吃的就没有过去。反正我一个人干活也是自得其乐的。所以,那天发奖的事,我一点都不知道。直到下午收工的时候队友们都还在为我惋惜。
不过那天由于我捡到了好棉花,也由于我一个人在一处捡棉花,没有人干扰,更能集中精力捡棉花,所以,取得了特别好的成绩。拿一等奖的林小青与她的堂妹两个人捡的棉花合在一起过秤都没有我一个人的多。拿二等奖的火车票贩子夫妇合在一起过称也没有我一个人捡的多。至于拿三等奖的陈秀英就比我差得更多了。
我当天取得的好成绩,不仅没有违规,而且还是无可争议的。因为我是按照次序排的列子,我捡到两路好棉花的代价是昨天先捡了两路差棉花。
就这样,连队第一次发奖与我无关,第二次发奖也与我无份。
我在一二三团三连捡棉花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也得到了当地人的认可,却没有拿过奖,要算是无冕之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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