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不仅在认识层面,深刻把握了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更重要的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实践进程中,他灵活运用了一般与个别的哲学原理,提出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理论和战略设想。经过实践的不断验证,这些理论设想发展为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和路线,构成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丰硕成果。由于篇幅所限,本节不可能详尽铺陈,只能着重考察邓小平对一般与个别关系的典型运用,从中探究邓小平运用一般与个别关系的逻辑思路和战略策略。
一、社会发展一般形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与实践是邓小平对一般与个别关系的典型运用。它体现了社会发展一般形态与中国具体国情的有机统一,解决了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一世纪性难题,推动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
1.社会主义及其发展阶段理论
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发端于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时的设想。马克思、恩格斯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不成熟到成熟的阶段式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社会主义只是共产主义的一个不成熟、不发达的低级阶段。
150多年前,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被共产主义所代替的历史发展规律,并庄严宣告:“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马克思在1875年写的《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要经历三个历史阶段:(1)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2)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时期);(3)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马克思还指出,共产主义社会将经历从“第一阶段”到“高级阶段”的发展过程,首次提出了共产主义社会两个发展阶段的学说。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概念是等同于“共产主义”的,它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来指代目前我们所理解的“社会主义”这一发展阶段。在马克思看来,这是个具有过渡性质的历史阶段,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因此,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劳动与劳动对象的统一和实行按劳分配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基本经济特征。马克思没有谈到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初级阶段。或许他不想详细描述未来社会如何实施共产主义的步骤,因为这“完全取决于人们将不得不在其中活动的那个特定的历史环境”。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只对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作了上述的原则性分析,并对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阶段的基本特征作了一般性的设想,而没有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划分阶段,从而也就不可能论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但是他们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把共产主义划分为两个阶段的方法论原则,却为后来马克思主义的继承者探索本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所处的阶段,从而制定适合本国发展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奠定了思想基础。
列宁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明确地把“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称之为“社会主义”。列宁明确指出“在完全摆脱资本主义并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上,我们刚刚迈出了最初的几步……不可能知道过渡到社会主义还要经过多少阶段”。他认为,社会主义将是一个多级发展的历史过程,曾先后使用过“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发达的社会主义”、“完备形式的社会主义”等概念,表达社会主义社会将经历若干发展阶段的思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论述为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来源。
2.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伴随着中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开展,社会主义发展的实践提出了科学分析和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的新问题。在全面分析世界历史条件和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1987年,邓小平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那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阶段。”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这一理论的形成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邓小平深刻地把握了马克思主义一般与个别关系的原理,针对中国具体国情提出,中国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然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形成却经历了很长时间的探索。在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后,毛泽东曾多次谈到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问题。1956年他就指出“社会主义已经进入,尚未完成。”在1958年郑州会议上,毛泽东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概念,并且指出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应当利用商品来团结几亿农民。1959年,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谈话中又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在此,毛泽东对社会主义阶段即共产主义初级阶段再划分为更细的两个阶段的思想已经明晰可见。遗憾的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实践中,这些宝贵的思想却没有得到体现,我们对社会主义必须具备的物质基础,即较高的生产力水平重视不够,偏重于生产资料公有制,并使公有制不断升格,认为这样就可以很快在我国建成社会主义。
新中国成立后,只用七年时间就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左”倾冒进主义逐渐占了上风。在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起来之后,就马上过渡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刚建立,还没有巩固,又在短短几个月内在全国范围建立了“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1958年北戴河会议宣布:“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在“大跃进”思想的指导下,全国上下刮起了“共产风”,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由于忽视我国的特殊国情、不加分析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阶段,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遭到严重挫折,直到后来发生的“文化大革命”,给整个国家造成了深重的灾难。这些做法超越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造成了社会生产力的极大破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在吸取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恢复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清醒认识国情、正确判断我国所处的历史方位奠定了思想基础,并重新开始认识中国国情的历程。根据对我国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再认识,邓小平对我国国情进行了客观的概括,为其逐步形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作了思想上的准备。1981年6月,在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第一次明确提出,我们已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但是,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阶段。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提法再一次确认,并从发展生产力的高度深入探讨和提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指出现阶段的物质文化不发达,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较低。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了商品经济不发达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经济特征。1986年9月,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进一步重申了“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党的十三大前夕,邓小平指出:“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是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1987年10月的中共十三大第一次正式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了系统而精辟的概括和论证,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基本涵义、基本特征、根本任务、指导方针等等,标志着初级阶段理论的正式形成。1992年党的十四大充分肯定了党的十三大在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上的历史功绩,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明确归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中。1997年党的十五大重申了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作了系统深入的论述,并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般与个别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是邓小平对一般与个别关系的战略运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崭新的概念,也是一个整体概念。在这里,“社会主义”和“初级阶段”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社会主义”是“一般”,“初级阶段”是有“社会主义”这个原则和前提的,同时,“初级阶段”强调的是“个别”,“社会主义”必然受到“初级阶段”限制。因此,要把它们统一起来理解,而若割裂开来必然会陷入误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社会主义”的“一般”和“初级阶段”的“个别”的有机结合。它有着深刻的内涵。首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括两层涵义:一是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二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其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特征:一是已经建立起相当规模的现代化经济的物质技术基础,但生产力水平较低。二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的主体形式,但它还不能覆盖社会的全部经济领域。三是由于生产社会化的程度低,商品经济和国内市场很不发达,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占相当的比重。四是按劳分配是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已经确定,但还要完善。再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逐步摆脱贫穷落后的阶段,是走向现代化、实现民族复兴的阶段。
针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状,党制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坚持全面改革,通过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自我完善以解放生产力;坚持对外开放,努力吸收世界文明成果,逐步缩小同发达国家的差距;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在以共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各种经济成分,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分配方式;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努力建设精神文明。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最鲜明的特征是它体现了邓小平对一般与个别关系的战略运用。它不是从原则出发,而是从事实出发,不仅纠正了在社会主义发展上存在的认识偏误,而且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推动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在邓小平看来,中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都要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的历史阶段。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没有经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生产力水平不仅与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要求相距甚远,而且还远远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与此相适应,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也还存在着不完善的方面。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又一次提醒全党必须重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历史现实,他说:“我们搞社会主义才几十年,还处在初级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
邓小平肯定了中国这样的国家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同时又强调了由于中国的具体国情,经济文化基础落后,不能逾越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阶段,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指明了处在这种阶段上的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以发展生产力为根本任务,去实现西方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社会化、现代化和市场化,而不是从马克思主义的个别论断出发,单纯追求生产关系的“一大二公”。初级阶段理论系统回答和解决了经济文化较不发达的国家迈进社会主义之后如何正确认识其所处的发展阶段,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先进的社会根本制度与落后的经济文化基础的矛盾,如何建设好社会主义的世纪性难题,解决了社会主义发展史上长期悬而未决的重大问题,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也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现作出了新的理论贡献。
二、市场经济一般规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论述过社会主义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存在市场经济,但市场经济一直以来仍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对立面,被看作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邓小平运用一般与个别的哲学原理,冲破长期以来束缚人们思想的樊篱,从共性的角度鲜明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可以加以利用,绝不是哪一个社会制度的本质属性。但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有着自己的特色,一方面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另一方面要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这充分体现了一般与个别的有机结合。
1.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市场经济思想
早在19世纪中叶,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发达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问题提出了科学构想。他们依据社会发展的规律认为,在未来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工业生产将不是由相互竞争的厂主来领导,而是由整个社会按照确定的计划和社会全体成员的需要来领导。”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也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的观点是一致的。他们都认为由于私有制将被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代替,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直接相联系的商品货币关系也将随之消亡,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也将被全社会有计划的生产所取代,在高度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未来社会是一个消灭了商品经济的社会。
这种认识是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资本主义生产在完全竞争、无政府和无任何干预条件下,对资本主义经济的概括和对未来社会的设想,是客观现实的反映,也是理论逻辑的必然结论。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消灭了市场经济的,但马克思并没有简单否定市场经济,而是一种历史性的否定,是对市场经济所表征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的否定。在《资本论》等著作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既包含着资本主义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又包含着典型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和一般特征。马克思还以人的个性的变化为依据提出,社会发展必然经历自然经济、市场经济到产品经济三个形态。在第二个形态是以物的依赖型为基础的,必然会有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形成商品货币关系。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是否仍然属于“第二形态”,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明确论述过。但马克思、恩格斯分别在《资本论》和《反杜林论》中证明,商品交换的产生、发展和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在于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产生、发展和存在。社会主义初期显然是不能消灭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产生的现实基础的。因此,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中,还仍然发生作用。这些宝贵思想为以后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提供了理论支持。
列宁和斯大林在领导苏联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逐步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认识。列宁的认识有一个发展过程。十月革命前后,列宁的认识与马克思、恩格斯的构想完全一致,认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并试图原原本本地按照他们的构想建设社会主义。列宁指出,社会主义就是消灭商品经济,只要仍然有交换,谈论社会主义就是可笑的。“只要还存在着市场经济,只要还保持着货币权力和资本力量,世界上任何法律都无法消灭不平等和剥削。只有建立起大规模的社会化的计划经济,一切土地、工厂、工具都转归工人阶级所有,才能消灭一切剥削。”然而,随着实践的发展,列宁逐渐改变了他的看法。从1921年起,列宁不得不转而实行新经济政策,提出要从国家资本主义转到国家调节商业和货币流通。并且普遍恢复了商品、货币关系,利用市场,建立城乡之间的经济关系。
斯大林在领导苏联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实际仍旧在贯彻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关系的构想。他认为,计划与市场是对立的,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并建立了世界上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广泛推行的排斥商品经济、排斥市场机制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使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思想占统治地位。晚年的斯大林逐步认识到,在社会主义阶段还离不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离不开市场机制和价值规律的作用。他将公有制与商品生产联系在一起,论证了社会主义阶段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存在的必然性;论证了价值规律作用的客观性,论证了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的区别,论证了商品生产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从而推动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
毛泽东坚持马列主义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一直力求在借鉴苏联模式的基础上,寻找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虽然在总体上,仍把市场作为社会主义的异己力量看待,依然囿于苏联模式之中。但在对待市场的问题上,他认为,中国是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又很快进入了社会主义,我们必须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对社会主义建设有积极作用,强调价值规律是一所伟大的学校,应该学会运用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要有计划地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毛泽东还进一步提出了很有见地的观点:商品生产的命运,最终和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有密切关系;修正了斯大林提出的生产资料不是商品的观点,认为有一部分生产资料是商品。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思想,不但超越了马列经典著作的论述,也发展了斯大林的论述,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他的一些重要思想没有系统展开,一些正确的观点也没能贯彻始终。
从上述历史回顾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市场问题存在着复杂甚至矛盾的认识,受时代限制,没能从根本上突破社会主义经济就是计划经济的金科玉律,世纪难题破解的重任历史地交由生活在当今时代的马克思主义者来完成。
2.从共性上认识计划和市场
从1979年到1992年的14年中,邓小平一直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思考。1979年,他在与来自美国和加拿大的客人交谈时,就曾以不容置疑的口气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是社会主义利用这种方法来发展社会生产力。把这当作方法。不会影响整个社会主义,不会重新回到资本主义。
在当时计划经济仍占统治地位,全党都还没有摆脱传统社会主义观念的情况下,邓小平的上述论断,已经体现出了他将市场经济作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可以加以利用的一种共性的东西,而绝不是区分两种制度的标志。这种睿智的思维和大胆的设想推动了“文化大革命”后步履沉重的中国沿着以市场为取向的正确道路前进。
然而,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论断,并没有立即在党内形成共识,而是经过了曲折的历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实践的深入发展,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从我国现实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深刻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成败的内在原因,逐步地走出了社会主义就是计划经济这一传统模式,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探索上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此间,我们党的认识上了三个台阶。第一个台阶,意识到完全实行计划经济之不足,形成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这一原则提出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被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所确认,并写进1982年宪法。第二个台阶,就是重新解释计划经济,突破长期以来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决议明确指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是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策,邓小平高度评价这个决定,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这个论断在党的十三大得到了进一步确认。第三个台阶,就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观念,这是党的十四大的重要贡献,党的十四大政治报告指出,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要求我们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成的过程中,邓小平多次强调,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后,邓小平也没有矫枉过正,而是一如既往地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正是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崭新科学思考,邓小平1992年南方谈话时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在此,邓小平明确地把市场和市场经济都看作是经济手段。既然是经济手段,就是指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现代社会所普遍可加以利用的资源配置的一般方式和共性特征。资本主义可以搞,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当然也就不可能打上社会属性的标签。邓小平关于市场经济属性的论述,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从姓“社”姓“资”的争论中解放出来,其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克服计划经济固有的弊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让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优越性得到充分体现。邓小平对市场经济的精辟论述,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奠定了极为重要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邓小平从共性的角度,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理论进行了突破和拓展,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突破了马列经典作家把计划与市场看作是社会制度的根本标志和主要区别的传统观念。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属于现代社会共性的资源配置方式,不具有社会基本制度的属性,从而摆脱了多年来的传统观念和理论误区,在理论发展、思想认识上产生了一个质的飞跃。第二,突破了市场经济与私有制、资本主义有必然联系与社会主义对立的理论束缚。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都是资源配置的方式,可以存在于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具有相容性,能够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这是继突破商品经济与私有制、资本主义必然联系的又一重大突破,奠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基础。第三,突破了多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争论不休的计划与市场关系的“主从论”、“板块论”和“均衡论”的计划取向。彻底解决了计划与市场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明确提出改革以市场为取向,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一般与个别
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坚持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统一,闪烁着唯物辩证法的光辉,是一般与个别关系的典型运用。
首先,从“一般”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本质就在于:人通过物来表现和实现,它揭示的是人对物的依赖关系。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指出的:“在商品生产者的社会里,一般的社会关系是这样的:生产者把他们的产品当作商品。从而当作价值来对待。而且通过这种物的形式,把他们的私人劳动当作等同的人类劳动相互发生关系。”社会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作为人类历史的两个发展阶段、两种经济形态和两种社会制度,虽然在本质上是截然不同的,但也存在着许多共同的经济现象,市场经济就是它们的共性,市场经济是独立于社会性质之外的与商品经济相联系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它形成了一般性的要求与规则,这种要求和规则不能因社会性质、自然地理位置不同而变异。因此,对于具体的市场经济模式来说,无论我们做怎样的选择,都必须遵守或体现这些规定与要求。否则,就不成其为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是一种市场经济,因此它必须体现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市场经济体现了人类社会物质生产方式的共性问题,反映了作为社会化大生产的共同经济规律,它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既不姓“资”,也不姓“社”。这就是说它既适用于资本主义社会,也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是现代社会所普遍具有的经济特征。所以市场经济既能为资本主义所用,也能为社会主义所用。
市场经济具有不依赖于社会制度而存在的五个方面的一般特征。第一,市场经济是自主经济。市场主体必须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是能够自主处理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实体,即必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拥有独立产权的生产经营者。第二,市场经济是平等经济。这种平等表现为市场交易活动当事人地位的等同性。不承认任何超经济的政治特权,只承认交易客体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在市场上实行等价交换。第三,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竞争是商品经济存在的必要条件,有商品生产就必然有竞争。竞争的作用是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第四,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追求利益的内在动力和竞争的外在压力以及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越来越细的社会分工,决定了市场经济的开放性。它要求打破地区封锁,冲出国门,使整个世界形成一个商品经济的大市场。第五,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必须有正常的运行秩序,其核心是公平、公开和公正交易,为市场主体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保护合法权益,制止违法行为。这些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则和共性特征是不随着社会性质的改变而发生改变的。
其次,从“个别”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用邓小平的话说就是“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这就使市场经济打上了社会主义的标签,具有了中国的鲜明个性,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与特征正是这种转型市场经济的个性体制,具有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与个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和前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是指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质的规定性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性,它是由其制度性特征产生和决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公有制相联系的一种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形态。现阶段,我国实行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区别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最基本的经济特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首要根本区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上反映着劳动者之间和联合劳动者之间的平等互利、互助合作的经济关系,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则体现着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的经济关系。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时期的运行形式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发展到社会主义时期的历史形式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
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让大家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应具有的最鲜明的特征。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个人消费品只能实行按资分配制度,市场经济在这里不能实现公平分配,从而必然导致社会贫富的两极分化。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形式,决定了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合理拉开收入档次,又要避免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在邓小平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中,共同富裕不仅始终是题中之意,而且始终是邓小平突出强调并多次作出深刻阐述的命题。他指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是“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他还将共同富裕视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强大而有效的国家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是指政府为实现宏观总量平衡,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而对货币收支总量、财政收支总量、外汇收支总量的调节与控制。通常把弥补市场失灵采取的其他措施也纳入调控的范围。宏观调控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宏观调控根源于市场经济赖以建立的社会化大生产这一物质基础的客观要求。宏观调控也是克服完全竞争的市场缺陷――自发性、盲目性的需要。市场经济的首要目标是追求微观经济效益,无法顾及经济发展的长期方向和特殊发展的宏观目标。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有宏观调控和计划,但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决定了它是软弱无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所以能够更好更有力地实行宏观调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有市场经济的一般共性,又有它的鲜明个性。邓小平深刻把握了一般与个别关系的精髓,创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并矢志不渝地进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探索,开创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局面,也开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
三、现代化一般趋势与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
在形形色色的现代化理论中,马克思的现代化理论具有独特的理论魅力和时代价值。它坚持历史发展的一般与个别相统一的原则,指出不同国家应根据本国实际走不同的现代化道路。我国的现代化道路经历了曲折的历程,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探索过程中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理论。这是一个既符合现代化一般趋势,又符合中国特殊国情的开创性的理论体系。
1.马克思现代化理论的时代价值
狭义的现代化理论产生于二战以后广大发展中国家寻求自身发展的历史性冲动与变迁中。西方学者从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的各个领域论证和构建了“西方中心主义”的现代化理论。这种理论认为,现代化已经成为整个世界发展的一般趋势。然而源于西方的现代化理论却有着先天的理论缺陷。这种现代化理论认为,工业资本主义是现代化的主要模式,是现代化的代名词,现代化就是走西方工业化的道路,并且将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道路视为世界上一切国家都将遵循的惟一的发展模式。甚至还有的学者认为,西方的现代化所创造出来的文明就是“历史的终结”。在这种现代化的浪潮中,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历史传统、民族特色和发展现状被抹杀了。很多国家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不仅没有达到自身的目的,反而成为西方国家的附庸,因此,后来的“依附”理论尖锐地批判了这种“西方中心主义”的现代化理论,反对把西方文明当作医治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的万能灵药。在西方现代化理论在理论和实践中都遭遇广泛质疑和重大挑战时,马克思的现代化理论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正如以色列学者什洛莫?阿维内里指出的:马克思的现代化理论,“使马克思关于历史发展的某些深邃的见解闪耀出迷人的光亮,并且也许有助于矫正有些流行的现代化模式。”
很长时间以来,人们对马克思的现代化理论都是认识不足的。马克思主义不仅仅是革命理论,而且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理论。在他毕其一生所完成的皇皇巨著《资本论》中,马克思开宗明义地指出:“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广泛使用了诸如“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现代国家政权”、“现代生产力”、“现代文明已发展的国家”、“现代的资产阶级社会以及相应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相应的政治制度”等概念。当然,由于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历史条件,这里的“现代社会”是专指资本主义社会的。
马克思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认为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的全过程。现代化的本质是从16世纪开始的资本主义历史运动所规定的,这种历史运动的经济基础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虽然现代化作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全部成果的一种特定概括,它并不等于资本主义,资本主义也不等于现代化。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现代社会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成和发展的。因而在马克思看来,现代社会的运动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动。这是马克思的“现代社会概念基本的历史视野。然而,马克思的现代化理论却具有深刻的时代价值。”
首先,马克思的现代化理论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的。西方现代化理论的视角是考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以及工业社会的发展带来全面的社会转型的过程。虽然它们也试图揭示现代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如思想观念、科学技术等等,但它们没有看到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是现代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这是和马克思现代化理论的根本分歧之所在。马克思的现代化理论建立在科学的唯物史观的基础上,就能使它超越时代的局限,给我们认识社会发展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
其次,马克思的现代化理论着眼于历史的辩证发展过程。他认为现代资本主义仅仅是历史发展的一个阶段,它所创造的历史财富将成为它自我否定的历史基础,也成为新社会的历史基础。马克思从实现人类的彻底解放的立场出发,把现代社会仅仅看作实现这一解放的历史暂时阶段,其理论直接指向这一历史阶段的未来――共产主义。可见,马克思的现代化理论考察的是资本主义社会,但却立意高远,具有了更加深邃的历史意义,和那些主张“终结论”的所谓现代化理论比较起来,更加显现出了其不可忽视的时代价值。
再次,马克思的现代化理论可适用于社会主义国家。虽然马克思的现代化理论主要考察的是资本主义社会,但是在资本主义尚未完成它的全部历史内容之时,马克思已经提出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无产阶级的历史任务。那么,一旦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实现了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一个必然的结论就是胜利的无产阶级要完成原先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要完成的现代化历史任务。这里,实际上已经蕴涵了社会主义社会也是一种现代社会的观点,也具有了现代化任务的理论内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现代化理论最重要的生长点。
最后,马克思的现代化理论坚持历史发展的一般与个别相统一原则。马克思根据不同国家的实际情况研究了落后国家的现代化道路问题。他根据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进程,客观分析了当时俄国等东方社会的实际情况,在世界历史总体发展进程与各民族历史发展进程相统一的基础上对落后国家现代化道路进行了深刻的思考,提出了社会主义与落后国家现代化进程结合的可能性与必要性。正是马克思反对超历史的一般的历史哲学理论,坚持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使他的现代化理论为落后国家探索现代化道路提供了正确的方法论原则。
2.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探索
马克思的现代化理论给我们的启示是:现代社会的产生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资本主义是这个过程的实现者,现代化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资本主义在向全世界扩张的过程中,破坏了落后国家传统社会的基础,促进着它们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但也使“东方依附于西方”;落后国家取得了民族独立并且走向了社会主义道路以后,要把社会主义与现代化结合在一起;现代化是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趋势,具有不同国家所遵循的一般特征,但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要根据自身的历史传统和具体情况,走不同的现代化道路。
1949年建国不久,我国就开始了中国式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探索。“现代化”的概念是在1953年12月毛泽东亲自修改和审定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中首先提出来的。这个提纲指出:“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就可以促进农业和交通运输业的现代化,就可以建立和巩固现代化的国防。”1954年9月,毛泽东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开幕词中提出:准备在几个五年计划内,将我们现在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工业的具有高度现代文明程度的伟大国家。根据毛泽东的这一思想,周恩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如果我们不建设起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我们就不能摆脱落后和贫困,我们的革命就不能达到目的。”
1960年,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提出了建设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科学文化现代化,再加上国防现代化。第一次完整地表述了四个现代化的全部思想。毛泽东的现代化思想从借鉴苏联模式出发,但他认为也要避免照抄照搬苏联模式,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要走自己的路。虽然由于他的晚年失误给中国现代化建设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但是他的现代化理论毕竟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积极探索现代化道路的重要成果。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为后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精神财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全党全国人民的注意力和工作重心要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是一个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战略决策,它标志着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道路的探索中,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的现代化理论,正式提出了中国式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问题。早在1979年3月,他就曾指出,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又说:“过去搞民主革命,要适合中国情况,走毛泽东同志开辟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
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把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高度民主和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作为全党的奋斗目标。1982年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实现四个现代化作为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且使这几个方面互相配合、互相促进。1987年党的十三大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涵作了全新发展,即不仅要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而且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基础上,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富强、民主、文明”首次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涵,被丰富于邓小平的现代化理论中。“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是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现代化理论与实践的科学总结,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现代化理论的重要发展和重大贡献。
通过以上历史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出,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进程中,贯穿着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现代化是一个世界性的概念,但是现代化的标准,不是哪个国家可以任意制定的,而是根据世界范围内的社会历史发展客观进程逐渐形成的。不同的国家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走自己的现代化道路,“固定的模式是没有的,也不可能有”。邓小平设计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正是紧紧地把握住了这一点,他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和毛泽东的现代化理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一切从中国基本国情出发,既把握现代化的普遍特征和一般趋势,又着眼中国现代化的特殊国情和具体状况;既从实质上坚持了马克思现代化理论的基本原理,又不局限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个别论断,立足中国实际,脚踏实地地探索了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崭新道路。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中的一般与个别
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探索过程中形成的现代化理论成果,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理论。这是一个既符合现代化一般趋势,又符合中国特殊国情的开创性的理论体系,是共性和个性、一般与个别的有机结合和充分体现。具体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所体现出来的一般与个别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从制度特征来看。现代化虽然是全球化的普遍趋势,但绝不是单一的模式。不同的国家应根据自己的国情来选择自己的现代化道路。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即是在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建设现代化。因此,必须把现代化建设与社会主义制度统一起来。邓小平在1986年会见美国记者迈克?华莱士时指出:“我们搞四个现代化建设,人们常常忘记是什么样的四个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他说:“我多次解释,我们搞的四个现代化有个名字,就是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多次强调“中国搞现代化,只能靠社会主义,不能靠资本主义。历史上有人想在中国搞资本主义,总是行不通。”在邓小平看来,走向现代化是中国近现代历史的必然选择,中国现代化选择社会主义制度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因此,中国要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也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这就要求我们,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在遵循现代化的一般规律的同时,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所谓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有许多条,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最主要的可以归纳为以下四条:第一条是必须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即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走向现代化的核心力量。第二条是必须坚持公有制。即坚持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结构。第三条是共同富裕。即社会主义现代化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第四条是最终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即将现代化的进程和人的解放的过程紧紧联系在一起,并将后者作为现代化的最终归宿。
第二,从基本途径来看。走向现代化的一般途径大致有两种,一种是革命,一种是改革。对于后发现代化国家而言,往往是通过革命开启现代化的大门,并以不断的改革来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并且改革也可分为激进式改革和渐进式改革两种方式。改革开放是邓小平根据时代特征和中国特殊国情制定的基本国策,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途径。邓小平多次强调改革开放的重要性。他指出:“改革是中国第二次革命。”而且“从历史的发展来讲是最根本的革命”。这是邓小平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一现代化的根基上来谈改革的。传统的社会体制严重束缚了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所以,“不改革不行,不制定新的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政策不行”。他还接着说:“改革和开放是手段,目标是分三步走发展我们的经济。”同时,邓小平还指出:“改革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经验都是开放,对内把经济搞活,对外更加开放。”“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中国在西方国家产业革命以后变得落后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闭关自守……三十几年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行的,发展不起来。”在他看来,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拒斥对外开放就是拒斥现代化本身。因为,开放性是现代化的一般特征。总的说来,邓小平将改革开放视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动力和基本途径。改革推动发展,发展需要改革,这一规律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前进的内在动因。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道路,“中国不走这条道路,就没有别的路可走,只有这条路才是通向富裕和繁荣之路。”实践证明,改革开放使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中国的改革开放,开辟了一条既符合世界潮流,又具有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的革新之路,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经之路、现实之路和希望之路。
第三,从战略步骤来看。邓小平把实现现代化确定为我们的奋斗目标和中心任务,这样就需要根据新的形势和条件,研究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重新思考和设计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步骤。正是适应这种需要,邓小平提出了“三步走”发展战略,初步形成了中国现代化三步发展战略目标的完整设想。“三步走”战略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独特方略,是在借鉴发达国家现代化一般进程的基础上,立足本国实际制定的。在提出“三步走”战略之前,邓小平曾用“小康”这样的富含民族特色的词语来表示我国现代化在20世纪末所达到的标准,但他仍按照国际一般统计标准,将“小康”目标具体化为国民生产总值人均达到1000美元。这样使现代化的目标既和国际接轨,又具有中国特色,容易被人民大众所理解和接受。在小康目标的基础上,邓小平开始进一步构想中国现代化的战略步骤。1985年4月,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的谈话中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探索了中国怎么搞社会主义。归根结底,就是要发展生产力,逐步发展中国的经济。第一步,到本世纪末翻两番,达到小康水平。第二步,再花三十年到五十年时间,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将邓小平的关于现代化战略步骤的思想用党的文献的形式确定下来,正式提出了我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步骤。十三大报告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大体分为三步,即“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这个任务已基本实现。第二步,到本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加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下个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上实现现代化。”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战略目标的最终确定,一幅更加清晰、更为完整的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最终形成。
第四,从体系内容来看。邓小平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的现代化绝不能是“西方化”也不等同于工业化,甚至不仅是经济的现代化,而是包括经济、政治、思想意识等在内的多层次、多领域的社会整体变迁过程。总的来看,可以将之分为三个组成部分,即“三个文明建设”,“三个文明建设”是指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制度结构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首先是物质文明建设。物质文明是社会存在的基础,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是现代化社会的首要标志和普遍特征。现代化社会富裕的根本原因是高水平的生产力,生产力要素合理配置,社会物质生产建立在高科技基础上。加强物质文明建设首先必须尽快提高生产力要素水平。因此邓小平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命题,还提出了“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通过科技和人才,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创造社会物质文明。其次是政治文明建设。邓小平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过“政治文明”这个概念,但是,他经常用“民主法制建设”等概念来表示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强调没有民主法制建设,就没有社会主义。一个现代化的社会是一个稳定、公平、民主和自由的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过程中,包含了社会的传统政治结构制度的革新。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相应的其他各个领域的改革。”最后是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涉及一定社会的人的精神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哲学、道德、伦理、文学、艺术、宗教、科学等领域,其核心是价值观念体系、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中国特色现代化的显著特征,其根本任务就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从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来看,邓小平所理解的现代化显然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现代化。它是在尊重现代化一般规律、一般特征的前提下,立足中国具体实际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其体系和内容都体现出了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是邓小平对一般与个别关系运用的杰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