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普通逻辑学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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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假说法

一、什么是假说

假说是根据已有的事实材料和科学原理,对未知事物或规律性作出的假定性解释。相对于以上几种简单方法,假说法是比较复杂的逻辑方法。

人们在生产生活实践中会遇到无数的现实问题,其中有些问题可以用已有的科学知识加以解释,有些则不能用现成的理论去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提出新的理论观点去作试探性的阐释。如哥白尼的日心说、达尔文的进化论、塞尔维特的血液循环理论和社会科学的唯物史观等最初都是以假说提出的。

关于月亮的起源问题科学家曾提出过多种假说,其中之一是“巨型冲击说”。该假说认为:在地球诞生不久,一个火星般大小的天体擦碰了地球,产生的碎片聚集在地球的周围形成了月球。由于碰撞产生巨大的热能,地球和刚刚诞生的月球大幅升温,两者都被岩浆覆盖。

任何新理论最初提出时都带假定性,正确与否还有待进一步验证。假说具有下面鲜明的特点:

第一,假说是以事实材料和科学知识为根据的并经过一定的科学论证,因此,它既和毫无事实根据的妄断臆测不同,也跟缺乏科学论证的简单猜想不同,更与神话传说不同,它是人类洞察自然的能力与智慧的高度表现。

第二,假说具有推测的性质,正确与否尚有待进一步长期验证,因此它和业已证实的科学理论不同。

第三,假说是人类认识接近真理的方式。虽然它只是一种假定性解释,是否把握了客观真理还有待于验证,但从长远的观点看,经过不断地修改、补充和更新,它将会更正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最终成为科学理论。

以上面的“巨型冲击说”为例,岩浆海洋掌握着解开月亮诞生之谜,如果岩浆海洋的存在得以确认,那么“巨型冲击说”将成为迄今最有力的月亮起源说。为此,日本计划利用“月亮女神”卫星全面探测月球,以期探明月亮起源和演化过程。

二、假说的形成和检验

假说的形成大致分为初始阶段和完成阶段。

在初始阶段中,类比推理和归纳推理起着主要作用。

在假说完成阶段,研究者以确立的初始假定为核心,一面运用科学理论进行论证,一面寻找经验证据的支持。经验证据的支持有两种形式:一是运用初始的假定对已知事实作出解释,被解释的事实越多,支持初始假定的证据也就越多;二是对未知事实的预测,根据假说的理论内容来预言未知的事实。

建立科学假说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但不必等事实材料全面系统积累以后才作假说;要运用已有的科学知识,而不要被传统的观念所束缚;要圆满地解释既有的事实,也要包含可在实践中检验的新结论;假说不但论证性强,结构还要尽可能简明。

对假说的检验过程可分成两个步骤:

第一步是从假说的内容引申出有关事实的结论,这一步骤应用的是演绎推理:

p→其中“p”表示假说的基本理论观点,“q”表示关于事实的命题,“q”可以是需要解释的已知事实,也可以是预见到的未知事实。但只靠假说p还不能引申出关于事实的命题,除假说外还需有一定的背景知识(科学理论或其他知识),所以,假说实际是和一定背景知识(r)结合一起作前提的,这一过程应表述为:

(p∧r)→第二步是通过实践检验从假说基本观点(结合背景知识)所引申出的结论是否真实。

这两个步骤,只是假说检查过程中的基本步骤,实际上无论证实一个假说还是证伪一个假说都是相当复杂的。

证实假说的过程可用下面推理形式表示:

(p∧r)→q;q,∴p∧r

这一推理形式表明:从假说p和背景知识r中推出关于事实的结论q。实践表明q是真实可靠的,因此假说p和背景知识r也都是真的。但从推理形式上可以看出,它还不是一个有效的推理形式,即使q真也未必能确定p真。因此,假说p实际上只得到了某种程度的确认。为了证实假说,常需要从假说中引申出一系列关于事实的命题,支持假说的事实越多得到的确认性程度越高。

证伪过程可用以下推理形式表示:

(p∧r)→∴并非p∧r

这个推理形式表明:结合一定的背景知识r从假说基本观点p中引申出关于事实的命题q,如果q与客观事实不相符合,那么假说的基本观点与背景知识的命题就是虚假的,或是假说的基本观点虚假,或是背景知识虚假。

三、假说的作用

在人们的认识活动中,尤其是在科学研究中,假说是极为重要的认知形式。提出“大陆漂移”说的魏格纳在其《海陆的起源》中认为:“这个学说的最重要部分是设想在地质时代的过程中大陆块有过巨大的水平移动,这个运动即在今日还可能在继续进行着。”这表明:从“大陆漂移”假说出发,不但可以演绎地解释各个大陆板块可以完整地拼合起来、大西洋两岸和印度洋两岸彼此相对地区的地质构造相同、大西洋两岸的古生物物种几乎完全相同等经验事实,而且还预言了大西洋两岸的距离正在逐渐增大等未知事实。

在工作实践中经常会用到假说。例如,在刑事犯罪的侦破工作中就经常使用假设法,包括根据作案现场的遗留物和痕迹提出假设,根据案件的性质提出假设和根据作案条件提出假设等。在具体提出假设时,可以运用演绎推理建立假设,也可以运用类比或归纳推理建立假设。假设一旦具有合理性,就会成为侦破工作的突破口。

当然,假说也有其局限性,假说的成立并不等于就是科学真理,只要假说所反映或推测的某种事实、原理或规律性尚未最终为实践所证实,那么假说始终就是假说,还不能认为是不可推翻的科学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