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文景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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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刘姓的天下

刘邦去世后,西汉王朝又经历了吕后专政的时代,随后进入汉文帝刘恒和汉景帝刘启当政的文景时期。

刘邦留给文景的政治遗产,是一个新生的帝国。而统治、中枢对于这个政治实体的实际控制力,是有限的。东方诸侯国势力分割了国家行政权和经济实利,离心的倾向越来越明显。

汉并天下。一些曾经与刘邦合力击败项羽的主要将领因为手握重兵、身兼殊勋,被封为诸侯王。

韩信被封为楚王,都下邳(江苏邳县南)。彭越被封为梁王,都定陶(今山东定陶)。韩王信被封为韩王,都阳翟(今河南禹县)。吴芮被封为长沙王,都临湘(今湖南长沙)。淮南王英布、燕王臧荼、赵王张耳等,仍然保持原有的政治地位。

刘邦分封异姓功臣,是因为他们已经拥兵据地,对于这一既成事实不能不承认的缘故。当时的七个异姓诸侯王国,封域大致相当于汉疆域的一半。当时西汉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土地,只有二十四郡。

也许又是历史的巧合。西汉帝国中央政府所直辖的地区与异姓诸侯王国辖地对国土的分割,除齐地诸郡直属中央外,其形势大致与刘邦、项羽以鸿沟一线分划天下时的情形极其相似。

异姓诸侯王国的存在,显然和专制皇权有直接的矛盾。于是刘邦待时机成熟,从高帝六年(前201)起,开始逐一翦灭异姓诸侯。

楚王韩信首先被废黜为淮阴侯。同年,改以太原郡为韩国,徙韩王信王之,都马邑(今山西朔县)。在与匈奴作战时,韩王信被围困于马邑,派使者与匈奴议和。汉朝廷疑心韩王信有二心,派使者前往责问。韩王信心存畏惧,向匈奴投降。汉高帝九年(前198),赵王张敖被废。汉高帝十一年(前196),韩信、彭越相继被杀。淮南王英布起兵与中央政权对抗,于次年败死。

刘邦正是在这一年,即汉高帝十二年(前195)去世。在他临终前,主要的异姓诸侯王都被翦灭。

刘邦认为秦王朝迅速灭亡的原因之一,是没有同姓王国屏卫中央政权。于是在削弱和去除异姓诸侯王势力的同时,大建同姓诸侯王国,以作为中央朝廷的藩护。在刘邦统治时期的最后阶段,刘邦子弟同姓为王者计有九国,即都于彭城(今江苏徐州)的楚王刘交,都于临淄(今山东淄博东)的齐王刘肥,都于邯郸(今河北邯郸)的赵王刘如意,都于晋阳(今山西太原西南)的代王刘恒,都于定陶(今山东定陶)的梁王刘恢,都于陈(今河南淮阳)的淮阳王刘友,都于寿春(今安徽寿县)的淮南王刘长,都于广陵(今江苏扬州)的吴王刘濞,都于蓟(今北京)的燕王刘建。刘邦末年,诸侯王中,只有长沙王吴芮异姓。

九个同姓诸侯王国与异姓的长沙国地域连通,总封域仍然占全汉疆域的一半以上。

不过,这些诸侯王国虽然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但是原则上仍然受中央政府节制,其封域仍然是西汉帝国的一部分。

在汉高帝刘邦的时代,另外还有周边地区的三个政权,其领地在汉疆域之外。他们只是向西汉中央政府纳贡称臣,却并不受西汉王朝的控制。这样的异姓诸侯,又被称作“外诸侯”。

刘邦曾经封外诸侯三人,即封故越王亡诸为闽越王,都闽中地;封秦南海尉赵佗为南越王,统领南海、桂林、象郡地区;封南武侯织为南海王。南海王的属地,大致在闽越国、南越国和淮南国三国之间。

《汉书·外戚恩泽侯表》记载:“汉兴,外戚与定天下,侯者二人。故誓曰:‘非刘氏不王,若有亡功非上所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刘邦订立非同姓不王,非功不侯的誓约,确定了最高权力集团构成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后来成为历代专制主义王朝共同遵守的一种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