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军训一个月,一周后,大家都熟悉了。这天,军训间隙,我和同宿舍的几人坐在法国梧桐的树荫下,开着不咸不淡的玩笑。几个女生向我们这边走来,其中一个个头不高,扎着一条马尾辫,一走,那辫子就晃呀晃的,晃出了满天满地的韵律。
女孩径直走到我跟前,大大的眼睛盯着我,那目光好熟悉,我猛然想到,这些天我寻找的就是这双眼睛。她笑吟吟地问我:“何兵,你就是那个经常在《中学生》上发表诗歌的何兵吗?”
我半晌才点点头,她说:“我可是你的热心读者啊!”身边的人群一下狂笑起来,我的脸刷地就红了。
转眼,军训过半,我们的队形整齐了,步伐有力了。这天,虽是午后四点多了,但天气酷热,法国梧桐上的蝉都噤了声。教官还是像往常一样严格要求,我们一会儿正步走过来,一会儿正步走过去。忽然,队伍里骚动起来,我看到前面的马尾辫跌倒在地上,我们围拢上去,看到她脸色苍白,眼睛紧紧闭着。我想都没想,背起她就往学校的医疗室跑。经医生检查,她中暑了,并无大碍,休息休息就行了。
从此后,马尾辫回头看我更频繁了,我努力躲避着那目光。有时,训练休息的时候,她还会跑到我们这边,和我说话,看到我脸上满是汗水,还把她的手帕递给我。同学们看到,哄笑起来,我却很生气,因为,我并不喜欢她,我喜欢身材高挑的女孩。
每晚,我会到教室里看书。那天,在书包里,我发现了一张信笺,还有一个大大的笔记本。信笺是淡蓝色的,折成了“心”型。我拆开一看,信上说喜欢我的诗歌,将我的诗歌都珍藏着。她还知道我最爱野菊,约我这个周末到学校的小树林里中看野菊花。打开那笔记本,笔记本上粘贴着从报刊上裁剪下来的诗文,那都是我发表的作品,竟然收集得比我自己还齐全。
看到信的署名,我摇了摇头,竟然是马尾辫写给我的!恰好一个室友来了,我把信丢给他,调侃他说:“给你的情书。”
军训就要结束了。周六傍晚,我在宿舍里写东西。忽然室友匆匆地走进来,对我说:“不好了,班里同学出事了!”
我随他匆匆赶到校园后面的一片小树林。树林里野菊开得正旺,一朵朵黄晶晶得耀眼。树林旁的一汪池塘边,躺卧着的是马尾辫。
她被人从池塘中打捞出来时,已经溺水很久了。她身上穿着一条美丽的花格裙子,那是青春的装束,可飞扬的情怀却从此戛然而止了。
她的右手握着一把水草,那是对生的渴盼,但和灾难来临的凶猛相比,显得太纤弱了。她的左手攥着一张纸片,被人费了好大的劲才从手里拿出来。我们传阅着那纸片,碳素字迹仍然清晰,信的主人让她马上到树林中等他,末尾竟署着我的名字!
那个雨后的下午,她收到“我”的信后,在第一时间欢快地奔往小树林。在那个必经的池塘边,雨后的青草又湿又滑,她一脚踩下去,就那样滑落了她年轻的生命……她肯定不知道,她对我的爱已被我轻易地丢弃了,在短短的几天里,我已将她的情意忘得一干二净。那信并不是我写的,而是同宿舍的同学导演的一场恶作剧。我不知道,她收到信后是怎样地欣喜与雀跃,而那美好的期冀又是怎样如同五彩的泡泡,一个个次第破灭的?我也不知道,她在失足滚落到池塘的一瞬间,内心会涌动怎样的情绪,是牵挂,是愤怒,还是忧伤?
毕业后,我成了一名语文教师,但军训的记忆,无法从脑海中删除,在和青涩年龄的学生打交道时,我常在同学们的日记上写下这样一段话,作为批语:
请尊重青春、尊重生命,即使她们未必如你想象的灿烂,可当你面对时,不要漠然走开,而要俯下你的身子,倾听及欣赏。她们需要的不会太多,或许,只需你,仅仅是你,留意一瞥。
青春的回忆是淡淡的忧伤
刘晓梅
夕阳的余晖透过洁净的窗户打下一束束光芒,温柔又静谧,我倚窗而坐,看着书上定格的柔美光线,恍惚间又回到了读书时的那段美好时光,又看见了在最美年华里遇见的那个少年。
那时的我内向自闭,仿佛与世隔绝,每天沉浸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开心了就学习,不开心就睡觉,成绩马马虎虎过得去。我在班里是那样的平凡,如尘土一般毫不起眼。
一天上地理课,老师口若悬河地讲解着经纬度,缺乏想象力的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在那个蓝色的地球仪上找到准确的位置。一种挫败感涌上心头,我再无心听课,百无聊赖中便翻开了一本买了好久而始终未落一笔的英语参考书,拿出附在书后的录音光碟当镜子照。我不断地变换角度,用这张光碟捕捉全班同学的表情。看到一脸淡定的表情,那肯定是听懂了,我暗自心慌,赶快换角度;看到迷茫不知所措的表情,我又觉得很惬意,看来不只是我一个人没听懂。突然,光碟中出现了一张画面让我怦然心动,是一个棱角分明的侧面,温暖又阳光,灿若星辰的眼睛似乎诉说着什么。我努力想看清他的正脸,可是不管怎么变换角度,都找不到。
午后的阳光静静地透过窗户洒在课桌上,为了看清他的正脸,我不断地移动着光盘的位置,不想阳光打在光碟上在教室的天花板上折射出一块块亮斑,甚至折射到了老师同学们的眼里,最后被老师“请”了出去。头一回被罚站,我的脸烧得抬不起头。等适应了白色的墙壁,我一抬头,居然看见了光碟中的少年。我就这么光明正大地看着他所在的方向,看见阳光将他镀成一层金色,他的头发柔顺轻扬,散发着金光。我甚至看见了他的睫毛轻轻抖动。
从那以后,我似乎变了一个人,我开始和同学交谈了,拐弯抹角地打探他的消息,搜集一切关于他的传言,揣摩他的一切喜好。为了跟他一样变得优秀,我没日没夜地学习,追着老师问问题……我总想着,有一天能和他一起在春暖花开的时节去看大海。同学们都说我变了,可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依然不敢跟他说话,只是偶尔会用光碟搜寻他的身影。有时他也会在无意间跟我说话,我总是匆匆地溜之大吉,我不知道自己害怕什么。
高三悄无声息地来临了,我一直守护着自己的秘密,幻想高考之后能和他填同一个志愿,幻想我们在同一个校园再次相见,到那个时候,或许我就有勇气站在他面前,对他说:“嗨,我们一起去看大海吧。”
可是,突然之间,我的光碟就找不到他俊朗的面孔了,他转学了。我所有美好的幻想都被他不带一声告别的离去打碎了。我默默地接受了青春的洗礼,只是在阳光照在书上的时候,会习惯性地抬起头看着他所在的方向。
高考完之后,我整理自己的书桌,在课桌最里面找到了一本泛黄的日记本。那是我在垃圾桶捡回来的。那次学习委员发作业本时不小心把他的本子掉在了刚洒上水的地上,他课后便扔进了垃圾桶,我等到全班同学都走了后,将它拾起,收拾干净放在最隐秘的书本之间。从此,它便记录下我的只言片语,内容多是与他有关的各种思绪。
当我拿起这本曾经属于他,现在属于我的日记本时,突然发觉这本子重了很多,我用手一抖,随之落下一面精美的镜子。我疑惑地翻开日记本,突然出现了他熟悉而又刚劲的字迹……我的每条絮语后面都有他的回应……多年后,我无意间看了《初恋这件小事》这部电影,瞬间泪流满面……
咸咸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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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午,她转了大半个图书馆才找到想要的《飞鸟集》,伸出手去,却发现另一人修长白皙的手指与她的同时落在那本诗集的书脊上。
两个人的手指交叠在一起,画面竟是说不出的和谐。
少年笑着将书让给了她。
那少年穿着白色衬衫,蓝色的牛仔裤也被洗得有些发白。他的笑容很干净,露出几颗雪白的牙齿,额前的刘海在微风中轻微地摆动着,有着让人恍惚的温暖。
她也笑了:“如果不介意,可以一起看啊。”
少年说好。
阳光慵懒地照进落地窗,斑驳了文字。
她悠闲地戴上耳机,那个少年居然也做出了同样的动作,从谈话中,她发现他们有许多相同的喜好和习惯。
比如,他们同样迷恋白色,同样爱听梁静茹的声音,也同样习惯每天选上一本诗集,然后泡在图书馆的窗边待上一整个下午。
天色渐渐暗下来,她该离开了。
“我叫云修洁。”那个少年在她的背后喊着。她回身,浅浅地笑开来,如白云一般美丽,“我叫颜曼文。”
再相遇,是上学的路上。
两人惊讶而欣喜地望着对方,他们穿着同样的白色羊毛衫,用着同一款MP3,而且嘴里还哼着相同的歌词。
很自然地,云修洁牵起了颜曼文的手,他的手不同于她的冰凉,干燥却温热,手掌的大小刚好包裹住颜曼文的。
那日以后,云修洁不管是上学放学,都会去那条路上等着颜曼文。然后颜曼文就会笑着坐上他的自行车,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自己一天的经历。
顺理成章的,云修洁成了颜曼文的男朋友,成了那个总是站在她身后呵护着她的英俊少年。
大三。盛夏。
两人亲密到只用一部MP3,颜曼文用左耳机,而云修洁用右耳机,散步在梧桐树下。
“你知道梧桐花的花语是什么吗?”
“是什么?”
“情窦初开。”
颜曼文闻言羞涩地笑了。
他深情地凝视着她,她笑起来的时候,就会露出小小的酒窝,每次看她笑,即使在冬天,他的心也会春暖花开。
那一段时光,在颜曼文看来,就如同山涧中的泉水在静静流淌,一切都显得如此平静且幸福。
大四。毕业在即。
学校有五个公费出国深造的名额,其中的一个人选是学校内定好的,就是云修洁。
她绝口不提与云修洁出国相关的任何事情,日子似乎依然云淡风轻,两人经常手牵手着,逛了一条又一条街,颜曼文始终沉默不语。她天真地以为,这样一直走,或许就能走到生命的尽头。
云修洁最终登上了那架航班,颜曼文那天晚上一直坐在窗边,直到东方的天空泛起了鱼肚白。她终于明白,为什么人们都说有一种爱叫放手。只要依然住在对方心中最重要的位置,何必执着于暂时的分离。身边的手机突然震动了,是一条短讯:等我。
图书馆恋情
菡萏半池
这个城市的图书馆二楼有一个宽敞明亮的大房间是期刊阅览室,书架上整齐地陈列着各式各样的期刊。临近窗户的位置,摆放着两排桌椅,以供借阅者坐下来阅读。每个周末的下午,他都会步入这个房间,选择几本文学期刊,然后坐在窗口的位置,静静地阅读。
那时候,时光静谧,岁月无痕,大片大片的阳光飘落在他前方的桌面上,他的心就暖洋洋的。在那样一种闲适的氛围中,他开始了阅读。直到天黑下来,图书馆要关门的时候,他才抬起头巡视四周,然后站起来,走过去,把书放回原位,再轻轻地走出图书馆。
许多个周末,他都是这样度过的。那个时候,他专注阅读的样子曾引起她的关注。可是,她并没有走过去向他问候,连一个招呼都没打。那时候,她青涩,纯洁,如一朵含苞待放的百合。但是,那青春的背影,她是熟识的,他阅读时微蹙眉头的样子,她是喜欢的。
有一次,他离开图书馆的时候正值夕阳西落的时刻,他的背部镀满金色的阳光,轻轻地穿越偌大的庭院,最后在门口消失了。他不知,那天他身后有一个女孩子的身影一路尾随着,他们彼此间保持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最后,她看见他进入一个住宅小区,才停住脚步。
她是谁呢?她不过是来市图书馆帮助料理事务的义工,也有一颗浪漫温润的心。那时她在附近一所大学读书,闲暇时刻,会找一些活干,还有就是去做义工。
她不知怎么就喜欢上了他。他不帅气,也不高大,并没有优雅迷人的风度,但是,他身上有淡淡无法抹去的忧伤,有平静安然的味道,那平和中传递出来的温度是暖暖的。其实他打动她的,不过是一个温和的身影,平淡忧郁的气息而已。可是这便够了,这便是他独特的地方,在她看来,那些潇洒、张狂、特立独行已经不再是稀有品了。
在图书馆相遇过若干次后,在一张当地的晚报上,一首小诗下面,她发现了一张他的生活照。那是一张忧郁迷惘的脸,只一眼,她就认出了他。于是,她顺理成章地知道了他的名字。
再后来,在图书馆相见的时候,她便有了唤他名字的冲动。为此她在心里曾经预演了多次,但是,每次都是紧张得涨红了脸,结果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于是,再见他,她决定不再言语,以沉默面对。她开始默默关注他的写作,把他在报纸及杂志上发表过的诗歌与文章一点一点搜集整理出来,然后在一个人的黑夜里挑灯夜读。那种阅读仿佛是在修炼读心术,通过文章的一字一句,去揣摩他内心的波澜。
后来,她也开始写文章,偶尔也有文章在当地晚报的副刊发表。尤其是当她看到和他在同一版面一同刊出时,她的内心总免不了要激动好几天。
是一年以后,在晚报副刊组织的文友交流会上,两人终于有了近距离的接触。那天,彼此谈了对对方诗文的一些看法,后来,她又谈起在图书馆里的相遇。他吃了一惊,说,是呀,我说看你怎么这么眼熟,原来在图书馆里经常遇见呀。再后来的交往就水到渠成顺理成章了。那些图书馆里的浅言低语、温言细语、柔情蜜语以及默默无语,曾把彼此的内心填满了甜蜜。
转过年,她要毕业了,也将结束在图书馆做义工的工作。于是,选择一个周末的黄昏,她约他出来坐坐。在附近一家咖啡馆里,两人谈了很久。只是,说那么多的话,他始终没有表达出挽留的意思。他只是说,见不到你,以后连个贴心贴肺的朋友都没有了,真是太可惜了。她笑笑,无语,还能说些什么呢?那天,走出咖啡馆的时候,夜色已浓,天空中正飘着蒙蒙细雨,空气里充盈着甜丝丝的潮湿又黏稠的雨水的气息,可她却无比地忧伤,想哭又哭不出来。
几天后,她坐火车回故乡的时候,他还是照例到火车站去送她。别时,他说,一路顺风。她含泪笑了,说,谢谢!他说,记得抽空写信给我。她说,好的,记住。
之后,他们再无见面。她并没有给他写信。在家乡的小城做了一名教师后不久,草草嫁了人。
十年后,她有一次到这个城市出差的机会。后来,她抽空又来到那家图书馆,又走进那间期刊阅览室。她坐在他曾坐过的位置,双手轻轻触摸投在桌面上的阳光,内心依然是暖暖的。
只是她不知,当初,他也是喜欢她的。遗憾的是,那时候,他刚刚听从家里的安排定下了一门亲事。他只好辜负她那颗炽热的心。
黄昏,当她走出那家图书馆的时候,落阳的余晖已经褪尽。再不走,最晚的火车都赶不上了。
忽然她感觉背后有一双灼热的目光几乎要把自己后背点燃。回眸间,她瞥见他匆匆转身的背影,一闪,消失在人群中。
一颗硕大的泪滴,从她眸里滑落。她知道一切都已结束,何必去纠缠不清。
然后,她转过头,头也不回,快速走向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