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从商亡的经验中,认识到了“小人难保”,要求统治者应“先知稼穑之艰难”,要做到“治民敬惧”。周朝是以农业为基础的国家,农民是统治的对象,也是基础。因此,在周公看来,民是很重要的,正如《诗经》所唱道:“天生烝民,有物有则”。这就是说,“烝民”也即农民是“天”生下来的,上天是农民的宗主,天选择敬天有德的国君做天子,并将“民”与疆土交给他,让他代行保民;天子如果不能称职,皇天上帝就会改选别人,周文王受天命称王,周朝取代商朝,就是因为实行了“保民”政治,得到了“民”的拥戴,也就自然得到了上天的眷顾。
“敬天保民”是周公政治思想的出发点。但对统治者来说,应怎样实践这一思想呢?周公主张“以德配天”和“明德慎罚”,就是说要用“明德”来敬天和保民。“明德”可以说是周公政治思想的道德支柱。他用“德”说明“天”的意志,认为:“天”选择王以德为标准,有德者为王,无德者失天下。有德而民和,无德而民叛。总之,有德者,上可得“天”之佑,下可得“民”之和;得天之佑,又得民之和,便能得天命而为王,反之,则失天命而丧天下。周公认为,这种“德”的有无,正是夏、商、周王朝更替的历史原因。而这种“德”的内容也是相当广泛的,其中包括当时认为美好的道德品格和政治行为,诸如敬神崇祖,遵王命,学习先哲遗训,爱民治民,勤政无逸,等等。总之,“德”是一个综合概念,融宗教、政治为一体。依据“德”的原则,统治者对天要敬,对祖宗要诚,对己要严,与人要善;用于政治。就是“保民”与“慎罚”。
“慎罚”,又称为“义刑义杀”。“义”者宜也,是要求统治者不可随心所欲滥用刑罚。刑杀的判决,要按照“常典”,切不可以个人的意志为准。周公特别强调:用刑要使民服。民服就会安分守己,勤劳耕作,不犯法造次。就像医生治病一样,为民除去罪恶;就像保护幼稚的孩子一样,使民安康。如果做到了这一点,即使是行刑杀人,人们也认为是罪不容赦,而不是出于统治者个人的私怨。
“德”的另一种意义是伦理方面的,是以“礼”为准则的,而“礼”的核心就是等级和秩序。他要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这是“天与”的道德准则,人们必须无条件遵守。同时,周公要求统治者从饮宴、服饰、器用、婚丧直至祭祀、征伐等国家大事,都要遵守礼制规范。前者的目的在于“亲亲”,是家族伦理;后者的目的在于“尊尊”,是国家伦理。两者交相为用,用伦理来维护封建等级制度,使周朝的统治“永世不替”。
总之,周公把“天命”、“明德”、“保民”三者联系起来,以“明德”为受“天命”的根据,以“保民”为“天命”的体现;并把先王作为“以德配天”的典范。他说,“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不可信”、“当以民鉴”,要像先王那样以德治国,才能做到“祈年永命”,永保周朝的天下。
管子的思想指学
官吏的选拔与任用,是关乎国家政治根本的大问题。古今中外的政治史表明,官吏素质的好坏和才能的高低,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权的兴衰与存亡。因此大凡有远见的政治家,都很重视官吏的选拔与任用,都主张“任人唯贤”。“任人唯贤”对现代人来说是一个很普通的道理,但在两千六百多年前的春秋初期,能够提出“任人唯贤”思想并勇于实践。则是了不起的历史创举。
殷周以来用人政策的传统是“唯旧”、“唯亲”,依据的是出身门第,这是以血缘为纽带的分封世袭制所形成的人事制度,通常称之为“世族”制和“世官”制。在这种用人传统中,血统近的优于远的,同姓优于异姓,人的才能大小是次要的。西周时代这种“世官”制度非常盛行,父为司徒,子子孙孙往往袭职。到了春秋时代,社会发生动乱,国君的权利得到加强,他们不希望贵族永远垄断“世官”的权利。当时最先推行“任人唯贤”政策的,是齐桓公和管仲。
管仲(?—前645),名夷吾,字仲,颍上(今安徽颍上县)人。他本是姬姓贵族的后代,由于父亲早逝,自幼和母亲过着贫穷的生活。曾经做过商人,后来成为齐国公子纠的家臣。公子纠和公子小白争夺君位,公子纠落败身死,小白成为齐国君主,就是齐桓公。
随着春秋时代各个诸侯国内外矛盾的激化,人的能力问题也变得突出起来。仅凭高贵的门第出身,而没有善谋善断之才,不仅国将不治,对外争战也必败。于是齐桓公不计前嫌,重用管仲。虽然出身低微,但管仲是一个奇才,一旦遇到有利时机,他就能展现出才能。而齐桓公肯任用出身低微、并且曾经是其“敌人”的管仲为宰相,本身就是打破用人唯旧、唯亲的“世官”制度的典型例证。
管仲辅佐齐桓公理政伊始,便把任用贤才作为一项基本的政策。据《国语·齐语》记载,管仲发布命令,要求地方官要“进贤”,如有贤人而不报,谓之“敝贤”,是犯罪行为,要给以惩处。
由于齐桓公重用管仲推行任人唯贤的治国方针,使齐国成为春秋初期最强盛的国家,齐桓公也被尊为各国的盟主。管仲还把他的尊重人才思想在天下推广,在葵丘之会的盟书中提出了“尊贤育才”的主张,规定要“士无世官”,禁止官位的当然世袭。“官事无摄”,不准贵族兼职揽权。“取士必得”,就是封官用人必须“得人”。以上的规定,实际上是管仲向齐国以外的诸侯国推行其“任人唯贤”,废除世袭制度的用人思想。
齐桓公和管仲虽然都强调要重用人才,但管仲在重视人的能力的同时,也注重人的品德。晚年的齐桓公引进和重用了三个人,一个人叫易牙,另一个是公子开方,还有一个是竖刁。这三个人都很有本领,也很能干。管仲病重,齐桓公在管仲病榻前问管仲,“你认为群臣中何人可为相国?”“知臣莫若君”,管仲答道。齐桓公说:“易牙如何?他把自己的儿子煮了,让我吃(来治病),可见他对我的忠心!”管仲直言不讳地对齐桓公说:“杀自己的儿子来讨好国君,这种人用心险恶,靠不住。”齐桓公又问:“卫公子开方怎样?”“他放弃王太子这样的尊位,背离父母,甘为您的臣子,这是别有所图,不可不防。”“那么竖刁呢?”管仲更是毫不客气地说:“他自残身体当太监来服侍您,这种小人不可亲近。他们一个不爱自己的儿女,一个不孝敬父母,一个不爱惜自己的身体,难道他们真的能忠诚于君主吗?这些人都是一些没有人性的家伙,劝大王赶快将他们赶走,免得他们日后制造祸乱,坑害国家。”
从以上管仲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看出,管仲用人不仅是唯贤,更注重诚与德,并深刻指出:重用无才无德的人对国家社稷危害极大。
齐桓公任人唯贤,但却不重德,在管仲死后,还是让三个小人掌握了国家大权。结果正如管仲所预料,这三个人发动内乱,把齐桓公困在宫中,活活饿死。齐桓公的悲剧为后世掌权者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孔子的儒家学说
孔子(前551—前479),出身破落贵族家庭。但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少有大志。“三十而立”,通今博古,成为集历代礼乐文章之大成者。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是后来在整个封建社会中人人崇拜的“圣人”。其思想长期影响到我们民族精神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作为一个中国人必须应该知道孔子及其所开创的儒家学说的思想特征。
鲁壁儒家思想大体上有如下几个特征:第一,尊崇尧、舜,祖述文王和武王,把夏、商、周的先王之道作为理想社会的标志。第二,崇尚礼制,强调以德治国,管理社会的办法是依据“尊卑”、“男女”、“长幼”。第三,仁、义、礼、智、信、忠、孝、爱、和、中等等,是儒家共同的基本概念和范畴,这些概念和范畴构成儒家思想的外壳和理论框架。所以,尽管对这些概念的理解和解释不同而使儒家内部分为许多派别,但各派都是儒家。第四,宗师孔子。以上四点是儒家的共同特征。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儒家思想在中国二千多年封建社会中,一直占据统治地位,是执政为官、治家做人的道德基础。而孔子更是被尊为儒家的宗师和“圣人”,成为人们实践儒家道德思想的楷模。
我们要进一步懂得孔子的儒家学说,必须先认识孔子所处的时代。孔子所处的时代,正如孟子所说,是“邪说暴行”的时代。春秋时代后期,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的社会秩序瓦解了,表现为“礼崩乐坏”。但是大变革的时代,也可以说是大量蕴藏着多种多样的历史发展可能性的时代。当时各个阶级、阶层以及他们利益的代表者,都在由此引起的社会混乱中苦恼,彼此形成尖锐的对立。由于社会矛盾的发展,呈现在孔子面前的非常严重的问题是伦理名分等方面的混乱。首先是等级分化制度及观念发生混乱;其次是诸侯之间相互杀伐和兼并;再次是宗法关系的紊乱;最后是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尖锐矛盾。而这些混乱和矛盾所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世衰道微……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这就是“暴行”。同时各种破坏性或者厌世悲观的主张也开始流行,如“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圣去知,民力百倍”。这种不顾道德价值的悲观主义主张后来被孟子称之为“邪说”。
孔子认为造成社会的动荡与思想的混乱这一局面的原因,是“礼”遭到了破坏毁弃,因此要求人们从各个方面恢复或遵循“周礼”。
“周礼”指什么呢?一般认为它是周朝初期确定的一整套典章、制度、规矩、仪式等。包括政治制度、道德规范等内容。孔子认为周朝吸收了夏朝、商朝制度的优点而制定的周礼是十分完备、值得尊奉的。“礼”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原始巫术在礼仪基础上被规范化和系统化的一种国家统治体系。也就是说“礼”不是统治阶级凭空杜撰而用来维护其统治制度的,它是从原始社会敬神祭祖的礼仪中发展而来的。其在原始氏族社会具有一种很强的社会功能和政治作用。远古氏族社会正是通过这种礼仪活动,将其群体组织起来,团结起来,按着一定的社会秩序和规范来进行生活和生产,从而维系整个社会的生存。这种原始礼仪在当时对氏族成员具有极强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实际上是一种未成文的习惯法。国家产生后,特别是到了商周时代,这种习惯法“礼仪”就成了为贵族阶级服务的国家制度了。可见,所谓“周礼”其特征是以敬神崇祖为核心的原始礼仪,后经过改造加工,成为维护贵族统治的习惯统治法规。等级身份制度是这套法规的核心,维护统治秩序稳定是其最终目标。
在春秋末期,由于“礼崩乐坏”,“暴行邪说”横流,孔子一生都在致力于维护“周礼”、宣扬“周礼”,力求从根本上巩固统治秩序,实现社会稳定。“孔子之大,学周礼一言可以蔽其全体”。孔子一再强调自己是“述而不作”,“郁郁乎文文哉,吾从周”。其意确是要维护周礼,“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是孔子以“礼”为基础的政治理想。孔子以礼治国的政治理想具有以下两个内容:其一,孔子希望所有的人都遵循礼制规定,贵贱有等,上下有序,各守其位,各营其事,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其二,不要使礼之“分”走向破裂和对立,要在“分”中注以“和”、“仁”。所谓“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这种“和”不是要消除贵贱上下等级之别,而是在维护这种“分别”中求得和谐。而实现这种和谐要靠“仁”。总之孔子所说的“礼”就是人际关系的行为规范。孔子将其概括为君臣、父子、兄弟、朋友四个方面,用“周礼”作尺度来维护这些人际关系的稳定就是“正名”,“正名”也是“正礼”,“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正名的主要内容。孔子认为当时的政治混乱就是由于“名”不正而引起的,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孔子强调“正名”,就是要求人们都按一定的礼制规范行事,其核心是贵贱、上下、等级都各安其位。
如何维护和遵循这种“礼”?孔子说:“人而不仁如何礼,人而不仁如何乐”,这就是“仁”,是处理人际关系的指导精神。如果离开“仁”,“礼”和“乐”不过是一个空洞的形式,对挽救社会危机,构筑理想社会是没有意义的。“礼”和“仁”是孔子思想中两个主要范畴。“礼”是孔子对前代的因循和继承,而“仁”则是孔子的创造,将“仁”作为政治思想的核心,孔子实为第一人。那么“仁”又是什么呢?“仁”字在《论语》中出现百次以上,其含义宽泛而多变,孔子每次讲解都不一致。虽然《论语》中没有给“仁”下一个统一的定义,但“仁”的主要内容可从中归纳为三点,即克己、爱人、复礼。
克己,简言之,就是克制自己,孔子对自我克制讲得很多。其中“修己”是“克己”的重要方式。“修己”可以说是作为君子的必修课,当学生问什么叫君子时,孔子回答:能够做到“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的人就是君子。在这里,“修己”的修,具有饰、整治的意思。
此外,孔子还主张“自戒”、“自讼”、“自省”和“自责”,其目的都在于克己。“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是当时统治者很少有的自我检讨精神,孔子将社会的改良和进步,寄托于个人道德境界和品格的提高上,体现的是一种人本主义精神。
把克己的精神用于对他人则是忠恕,也就是爱人。忠是从积极方面讲的,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两句话的意思是:我自己希望达到的,也希望别人能达到,我自己不喜欢的,也不可给予别人。不管是从积极或消极方面讲,爱人的过程都是由己及人,从我出发,怎样对待自己,也就应该怎样对待他人。“忠恕”思想可以说是孔子整个思想中最富有光彩的地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告诫人们,自己是社会中的一员,应该时时刻刻为他人着想,考虑自己以什么方式存在于社会。总之就是要通过克制自己来实现社会的和谐。“克己”与“忠恕”断然地反对人们去作奸犯科,利于保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同时它教人安于现状和传统,对统治者的暴行麻木不仁,这也是二千多年来孔子思想一直为封建统治者所尊崇和提倡的重要原因。
克己与爱人在行为上的归宿就是“复礼”。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孔子一生的奋斗目标就是恢复周礼。恢复周礼的政治措施是“正名”,而恢复周礼的思想保证是贯彻“仁”的原则。他认为恢复周礼并不难,只要有那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能够做到“克己”和“爱人”,自觉遵守周礼的规定,这样“仁”的原则就实现了。“礼”和“仁”是二位一体的,“仁”的内容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也就是说:要做到“礼”就必须符合“仁”,要做到“仁”就必须符合“礼”。“仁”是社会道德,“礼”是政治制度。“礼”和“仁”融为一体,使内在的道德修养与外在的制度规范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互相补充、互相制约,从而实现政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迄今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而孔子正是生活在这五千年的中期,他接受了古代文化,开启了他所处那个时代之后的中国文化。其承前启后的伟大历史作用,是中国历史上任何人物都无法相比的。孔子在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次提出了“仁”这一范畴作为调整社会矛盾及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