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陇东案例警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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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怨恨磨利斧头刃一时泄愤把法犯

2004年6月的一天上午,我接到泾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张晓宏打来的电话,他说他们刚破了一起案子,让我去采访。我以前到泾川采访过案子,我们比较熟,便欣然答应了。

“我派车来接你吧。”张队长客气地说。

我忙推辞:“不用了,从平凉到泾川,坐快客一个小时就到了。”

下午3点我来到刑警大队二楼,个头高大魁梧的张队长把我让进他的办公室,又是倒茶,又是递烟,仍然那么豪爽热情。不一会儿教导员杨建政也来了,我们寒暄了一阵,话题就转到案子上。案情并不复杂,犯罪嫌疑人郭某不堪丈夫的打骂,先在食物里投毒,然后又用斧头砍杀其丈夫。幸运的是,她的丈夫后经医院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整个案子没有悬念,犯罪嫌疑人很容易被抓到,当时听了案情后,我有点不过瘾的感觉。看来,只有挖案子背后的东西了,这样写出的报道读者才爱看。我这样想。

在泾川县看守所,我见到了犯罪嫌疑人郭某。她32岁,中等个头,不胖不瘦,鹅蛋脸型,肤色白净,细眉细眼,高鼻梁,是一位挺漂亮的女人。

她行凶已成事实,法律自会对她进行审判。所以,我最感兴趣的是她为何要谋害丈夫,丈夫不是她曾经欣赏的“美男子“吗?

郭某长长叹息一声,向我讲述了她遭受丈夫打骂的辛酸史。

她的娘家在庆阳市宁县长庆桥镇长庆桥村。曾有过一次婚姻,3年前和前夫离婚。2002年,她与同样离过婚的罗汉洞乡南河村村民吕某相识,继而对吕某产生好感。

“他哪方面吸引了你呢?”我问。

她黯然的目光闪烁出一丝光彩,脸上漾出微微的笑意,有点羞涩地说道:“他一米八的个子,人长得又帅,比前夫强多了。我们认识不久,就在当年农历3月15日结了婚。”

可以想象,他们曾有过短暂的激情时光。

但当尚不成熟的爱情幼苗被移植到现实生活的土壤,几经风雨的吹淋,就逐渐失去了生机,开始走向枯萎。

郭某和吕某结婚不久,彼此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性格、志趣、修养等方面分歧很大,短期的亲热关系很快降了温,再也热不起来。郭某自幼在长庆桥长大,读完初中学业,虽比不上大学生,但在当地也算是有文化的人,加之她老家地处交通要道,南来北往的人比较多,因此,她从生活习惯到衣着打扮都比较讲究,跟城里人十分接近。她的观点是,哪怕日子穷一点,苦一点,也要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可是,丈夫却很邋遢,不爱刮胡子,跟他逛街,让他把皮鞋上的土擦一下,他不擦不说,还当着人面骂郭某多事,气得她一整天没有一个好心情。每次和丈夫闹了矛盾,她希望他讲“理”,看不惯他动粗。但他却恰恰相反,他是个典型的大男子主义,脾气也很暴躁,家里稍有不顺心的事,便要怪罪郭某,甚至动手打她。

结婚半年后,收割完家里的麦子,郭某和吕某到银川去打工。期间,郭某因吕某不给她钱,便打算自己挣钱花,却遭到吕某的反对。

有一天晚上11点多钟,下班回来的吕某发现妻子不在“家”,就沿街到处寻找,当他从一饭馆的橱窗外看到郭某在里面当服务员,径直走进饭馆,二话不说将郭某拽出来,两人遂发生争执,吵了一路。回到租住房,吕某一把拽住郭某的领口,把她推搡到墙角,气急败坏地骂道:“你给我做的饭呢,不让你胡跑,你出去干啥!”

郭某想起自己平时所遭受的屈辱,也豁出去了,哭着嚷道:“你不给我一分一文钱,我自己挣钱花难道有错吗?给你姓吕的丢了啥人?我哪怕给人当保姆,人家也会给个工钱!跟你个白眼狼,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我让你嘴犟!”吕某松开郭某的衣领,用大手卡住她的脖子,憋得她的气差点喘不上来,情急之下,伸出右手在吕某的脸上抓了一把,抠出几道血痕。

吕某恼羞成怒,抡起巴掌在郭某的头上猛抽,打得她歪倒在门边才住手。

第二天一大早,郭某提上自己的包乘车回了泾川。

吕某怕出意外,过了几天也扛上铺盖卷返回家里。

第二年年初,郭某生了一个男孩。她想,有了孩子,吕某会把自己的坏脾气收敛一些,但仍然事与愿违,她最终选择了沉默的忍受。这沉默的忍受背后,却积累着对吕某越来越多的愤恨,如同一颗不定时炸弹埋藏在她的心里。

2004年5月30日早上起床时,吕某催郭某去耕地。她因为要看孩子,不愿去。6点多钟,吕某和其母去地里种玉米,郭某把孩子哄睡后,赶到地里。干活时,吕某一直吊着脸,不是嫌郭某动作慢,就是嫌她没有撒好玉米种,造成浪费,嘴里骂骂咧咧。

“你日能得很,你一个人干去!”被气哭的郭某把盆子往地头一扔,扭身就走。

吕某欲追打妻子,被母亲一把拉住。

郭某回到家里,心情一直很苦闷、烦躁,在做饭时,想起丈夫平日对自己连打带骂,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顿时产生用老鼠药毒死他的恶念。她稳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从挂在墙上的一个包里取出用来毒老鼠的液体鼠药,然后倒进一只盛有面条的碗内,将这碗饭置于锅盖上。这时,郭某看见吕某先一人回来,便抱起孩子躲到外面去了。被伺候惯的吕某,放下农具后,很自然地走进厨房,将搁放在锅盖上的一碗面条,连同锅内的一碗稀饭、半个馍,端到上房全部吃完。不一会儿,他突觉胃内不舒服。

郭某估计吕某“差不多了”,回家查看情况,看到吕某抱着头,蹲在大门口。吕某见到妻子,说他心里很难受,让郭某赶快去找村医疗所的大夫。郭某便去找大夫。

她走后,疼痛难忍的吕某似乎意识到什么,又让一邻居去叫他的大哥。

吕某的大哥来看望吕某,见弟弟面色苍白,一副痛苦不堪的样子,便把他搀扶回家,让他躺在炕上,随后就去找村上另一个大夫。

就在吕某的大哥走后不久,没找到大夫的郭某独自回来了,她见吕某躺在炕上胡乱翻滚,不住地责问她你给我吃啥了。

紧张中,她趁吕某不备,从房内脸盆架下取出一把斧头,举起朝吕某头部左侧的太阳穴处猛砍……正在这时,吕某的大哥和大夫赶来,急忙夺去郭某手里的斧头,制止了这场血案,然后将一脸鲜血的吕某送往医院抢救,经医生紧急救治,吕某脱离了生命危险。

随后,吕某的大哥向罗汉洞派出所报了案。

2004年5月31日,泾川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犯罪嫌疑人郭某依法刑事拘留。6月21日被泾川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要不是吕某的大哥及时赶到,吕某的生命就会断送在妻子高举的斧下。

然而,据张队长说,这起案子的结尾颇有戏剧效果,康复出院的吕某不但不恨自己的妻子,反倒要求撤诉。

法律程序不会被个人私情改变,但从中不难看出,“血”的洗礼,已使吕某有所醒悟:他吞食的苦果,正是自己种下的。假如他平时能够以阳光般的胸怀善待妻子,妻子回赠他的,决不会是仇恨,而是爱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