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陇东案例警示录
47107900000058

第58章 擒获嫌犯

说也巧,就在专案人员紧锣密鼓地开展侦破工作时,5月26日,安口派出所副所长张福祥来局里看到受害人的模拟画像后,提供了一个重要情况:他去年10月在东华镇派出所工作时,有一名外地女青年来报案,说有3个男的打了她。

经查,她原来和那3个男子有嫖宿行为,因对方没有给足嫖资,她索要时竟遭殴打。这名女青年和受害人的模拟画像很相似。当时只了解到她在仪洲大道一洗头房打工,不知道其具体身份。随后,办案人员到所说的洗头房进行调查,查明:2006年9月,曾有一名湖北女孩来洗头房打工,自称叫王小琴,年龄22岁左右,住在滨河路双桥西侧西关村雒家河社一户农民家中,去年11月后再没有来过店里。当问起“王小琴”的着装时,该洗头房的老板说她平时扎马尾辫,身高1.6米左右,她俩曾一起到超市买过两件上衣,是“安安”牌夹克上衣,“王小琴”拿的是紫红色,她拿的是绿色,当时“王小琴”还买了一套白底红色横条线衣。这个老板提供的情况,和受害人死前的衣着打扮相吻合,专案组经分析断定:受害人很有可能就是“王小琴”!

于是,办案人员根据老板提供的这名女孩还到隔壁美容品专卖店买过化妆品这一线索,顺藤摸瓜,很快查明“王小琴”的真实身份:据店主反映,“她购买过我们的产品,是雇员王某发展来的会员。”办案人员经查会员登记记录,得知“王小琴”真名叫翁开琴,汉族,家在湖北省殒西县北口镇。然而,办案人员找到王某时,王某作案的可能性被排除,案件又一次陷入困境。

5月27日,办案人员又一次对地处滨河路附近的西关村雒家河社几家重点户进行了调查,终于获得了2006年10月翁开琴同外号叫岳某的人在该村租房同居近两个月的重大线索。

5月29日上午11时许,办案人员在县城文化街将开棋牌娱乐室的岳某抓获。岳某,汉族,生于1974年7月5日,系华亭县策底镇盘坡村人,2001年8月曾因盗窃罪被崆峒区法院判刑4年,租住于西关村雒家河社一村民家中,距离发现尸体位置300米左右,具有重大作案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