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陇东案例警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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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电信设施屡被盗警企联手斩魔掌

当人类进入信息社会,通信网络已成为促进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的“神经系统”。

然而,近年来,随着铜价飞涨,加之部分通信电缆布设于荒山野外,通信设施便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垂涎的“露天银行”,屡造破坏和盗窃,严重影响了全市电信企业的正常经营生产和广大用户的通信安全。据了解,自2004年以来,通信线路设施被盗案件逐年上升,2004年全市发案25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7.5万多元;2005年发案49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6万元;2006年1月至11月发案200多起,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达300多万元。

按照公安部《关于打击破坏盗窃电信设施犯罪专项行动》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破坏、盗窃通信线路设施,保障通信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当地公安机关和电信部门经过缜密侦查,协同作战,成功破获了多起盗窃通信设施案件,有效遏制了此类案件的上升势头。

下面是我从崆峒区和华亭县采访到的两组破案镜头。

8月16日凌晨3时18分,华亭移动公司东华基站通信中断,次日清晨该公司接到移动通信平凉分公司交换机房的电话通知后,立即派出基站维修人员前去查看。当他们驱车赶到铁塔下时,不禁大吃一惊:只见铁塔下一片狼藉,6根铜芯馈线不翼而飞,其他通信设施和电力设施被损坏,粗略估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万余元。中断的通信,经工作人员抢修2个小时才恢复。造成间接经济损失达11.355万元。当天,该公司及时向华亭县公安局报了案。

华亭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及时成立了专案组,从刑警大队和东华、西华、策底、马峡、山寨等6个基层派出所抽调民警,迅速展开侦破工作。刑警大队技术人员在现场经过细致地勘查,发现了作案人员遗留的痕迹物证,通过分析确定此案系本地人所为。随后,专案组决定:在华亭城区、西华镇、马峡镇、策底镇辖区布设警力堵截逃窜的作案人员。同时,在城区和策底镇的废品收购点查控赃物,拦住赃物外流通道。

就在民警紧锣密鼓进行侦破时,又接到华亭移动公司和华亭供电分公司的报案:8月18日晚,华亭移动公司东沟直放站被盗,直接损失20.l38万元;8月26日凌晨6时,华亭供电分公司东华至砚峡段线路电线被盗4950米,价值1.6335万元;9月8日晚,华亭移动公司殿沟直放站被盗,直接损失20.138万元;9月10日晚11时44分,华亭移动公司策底基站米家梁铁塔光缆、接地铜芯馈线被盗,直接损失3.346万元;10月7日晚10时59分,华亭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石堡子基站铁塔光缆、接地铜芯馈线被盗,移动公司直接损失7.988万元,联通公司直接损失2.405万元。

通过对上述几起案件现场的勘查和留下的痕迹物证的比对,专案组发现这是同一伙人作的案,遂并案侦查,并和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密切联系,对全县的通讯塔进行24小时监控。

10月8日凌晨零时18分,移动公司监控中心向专案组反映:石堡子通信基站突然停电,并出现天馈系统告警,怀疑有人作案。

获此信息后,专案组迅速调集刑警、巡警、缉毒、治安、经侦各大队警力,赶赴石堡子工业园区,围追堵截作案嫌犯,于凌晨2时许,在石堡子公路上将作案后欲逃窜的犯罪嫌疑人杜某抓获。经艰难审讯,杜某交代了其与尚某、张某等4人合伙作案的犯罪事实。经查,杜某、尚某、张某等5名嫌犯均系东华镇北河村农民,他们好逸恶劳,采取白天骑摩托车采点、晚上作案的方式,疯狂盗窃通讯铁塔光缆、接地铜芯馈线等,然后变卖挥霍,共计作案7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60万元。

10月13日,专案民警采取多种措施,先后将尚某、张某等3名嫌犯抓捕归案,1名畏罪潜逃。

崆峒区是发案“重灾区”。

平凉电信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采取措施加强防范,如印制了保护通信线路宣传单,在易盗地段散发宣传;用皮线绑扎了露天通信电缆,箍定了电缆线;先后组织20多人分组巡查通信线路;投入资金近3000多万元,修建了地下电缆管道,目前,崆峒区城区内80%的电信线路已进入地下电缆管道。

但是,由于电信线路线长面广,基本覆盖了全市95%的乡镇及重点村社,给保护通信线路工作造成了较大的困难,加之一些废品收购点违法收购通信电缆,给犯罪分子提供了销售赃物的便利,便出现这种尴尬的局面:工作人员一边巡查,案件一边发生,几乎两天一案,防不胜防。

根据电信局安装的电缆防盗报警器显示,通信电缆被盗时间主要集中在凌晨1至4时;案发地点主要在崆峒区柳湖乡北大路杜家沟村至四十里铺镇七府村、民张村路段,以及草峰塬、大秦乡、白庙乡、崆峒镇寨子街、安国乡新李村等地。

面对破坏、盗窃电信设施案件频发的严重形势,崆峒区公安分局成立了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一年来,30多名专案人员不畏艰辛,分头对崆峒区柳湖乡北大路杜家沟至四十里铺镇七府村路段、草峰塬、大秦乡、白庙乡等重点区域进行了认真排摸,查找具有作案嫌疑的人员;对案发现场周围村社有盗窃前科的重点人员及近年来有过此类犯罪的人员重点进行排摸、审查;并对崆峒区境内各废旧金属收购点进行了摸排和布控。

专案人员经过一段时间艰难细致地工作,基本摸清了一些嫌犯的蛛丝马迹:盗窃电信设施案件系一个团伙所为,而且都是青壮年男性,有上杆技能,不排除有未成年人望风、放哨的可能;他们有运输车辆,作案时有分有合;其作案方式是,事先预谋采点,选择好作案地点及时间后,便驱车到现场,迅速上杆剪断通信电缆,从杆上抽下,然后将赃物装上车逃离现场。

根据一废品收购点提供的情况,专案组将布控重点集中在北大路杜家沟村至四十里铺镇七府村路段,进行秘密监控。

12月8日晚11时许,专案人员柳毅、曹毅、宋福红会同电信局8名工作人员在这一带继续巡查时,发现一辆车号为甘L—09725的红色“面的”从杜家沟村路口驶出,形迹可疑,遂拦住该车进行盘查。见到民警,车上3名青年神色慌张,更引起了专案人员的高度警觉,他们迅速查看了车厢,发现了剪线钳、砍刀、麻绳等工具,便立即把车扣押,将这3名可疑人员带到直属刑警中队进行讯问。面对讯问,他们编造种种谎言予以搪塞。在这种情况下,专案人员调整策略,采取逐个击破的方式,历时两天两夜,才迫使他们陆续交代了破坏、盗窃通信电缆的犯罪事实,共计作案45起,每次作案后,便将赃物变卖,然后出入于酒店舞厅,吃喝玩乐。

经查,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郭某、马某、刘某,均系杜家沟村农民。根据他们的交代,专案人员又抓获了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2名是同村人,1名是宁夏灵武市郝家桥村农民,此人姓马,37岁,他以城区某宾馆为窝点,非法收购郭某等人盗窃的电缆20多次,价值5万余元。

我国《刑法》第124条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而,当我问24岁的主犯郭某:“你盗割通信电缆知道严重后果吗?”他显得很茫然,只是说他以前见别人割过电缆,便学着干了。再问他,“你家里很穷,把变卖电缆得来的钱给过家里没有?”他说:“没有,我从14岁时就出外打工,很想体验一下有钱人大把花钱的滋味。”

这段对话,使我震惊。看来,在城市和农村加大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