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陇东案例警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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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重拳出击,暴力抢劫嫌犯被逮

随着“春雷”行动的不断深入,以前的漏网嫌犯相继被抓获。

2007年5月12日,解放路刑警中队成功打掉了一个盗窃销赃犯罪团伙,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入法网。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38岁,崆峒区人)、马某(38岁,崆峒区人)等3人,不仅供述了其在某超市抢劫作案并持刀伤人的犯罪事实,还交代了自2006年3月至2007年5月,为满足其吸毒需要,先后在崆峒区南门十字、柳湖建材市场、中山街、四十里铺镇、白水镇、花所乡等地疯狂盗窃作案34起,盗得笔记本电脑、电视机等赃物及大量现金总价值4万余元,后将赃物以低价销给犯罪嫌疑人李某(男,现年33岁,崆峒区人,无业,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5年)。

然而,正当参战民警如火如荼地侦破案件时,一些胆大妄为的犯罪分子竟然顶风作案,于5月1日至6日,每晚连续在城区租乘出租车持刀进行暴力抢劫,手段极其残忍,激起民愤。

5月3日晚11时许,6名歹徒乘坐出租车,在南门什字一烤肉店门口,将平凉某中学教师苏某和他的朋友张某强行劫持至南台山上,持砍刀、钢管将他们毒打一番后,抢去苏某、张某手机各1部、300多元现金,致张某左腓骨(小腿)骨折,全身伤痕累累,住院治疗;苏某右腓总神经断裂,左眼挫伤,全身有多处锐器伤痕。

5月6日晚10时许,7名歹徒驾驶出租车,在崆峒区北后街塑料厂附近,用钢管、砍刀对平凉师范一名教师进行暴力殴打后,抢走受害人现金92元及钥匙、银行卡等物后逃跑,造成这名教师遍体鳞伤,桡骨骨折……5月7日上午11时,市公安局副局长、崆峒分局局长李艳晓召集各参战单位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参战民警必须沉重打击顶风作案的现行犯罪分子,绝不能再给犯罪分子继续作案作恶的空间和时间,给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受害受伤百姓一个满意答复。

当晚,李局长和政委白毅亲自挂帅,带领局党委各成员奔赴破案、巡逻、盘查等一线参战单位,督战并协同作战。

就在这时,即11时9分,“110”指挥中心突然接到报警:来平凉招生的西安信息学院的许某又遭同一伙歹徒暴力抢劫。

后经了解,当晚10时左右,许某正在火车站大桥路上行走时,4名歹徒乘坐出租车行至他跟前,他们下车后,啥话不说,就持砍刀、钢管对许某进行一番毒打,致其昏迷后,就把他抬上车劫持到保丰村七里店山上,抢走许某携带的现金350元、“三星”C218黑色手机1部及银行卡1个。直到歹徒威逼许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并取来钱后,才乘车逃走。许某忍着伤痛爬行至附近一住户家里,这才由房主报了案……接到报警后,李局长立即指令刑警、交巡警、派出所和机关民警200多名,在城区展开全方位“地毯式”的大搜捕行动。

午夜12时许,李局长带领刑警在解放路某爆吧检查时,发现有5名青年形迹可疑,其中一人的体貌特征和受害人提供的情况相似,遂对其进行盘查,当场从一名青年身上搜出沾满血迹的人民币和受害人的身份证、手机等物。后经审查,这5名青年正是上述暴力抢劫案的部分作案人,据他们交代:自2007年2月份以来,相互间有分有合,持利刃、钢管等作案凶器,以侵财为目的,以“接人”为名,租乘出租车,先后在城区火车站、盘旋路、南门十字、红旗街、北后街等地暴力抢劫作案13起,打伤9人,抢得现金、手机等物品总价值2万余元。得赃款后,10余名犯罪嫌疑人便在爆吧、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挥霍一空。

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伙歹徒作恶至极时,也为自己掘下了一条通往牢狱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