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禁止垂钓珍稀水生野生动物。我国珍稀水生野生动物,有的是我国特有的资源,且分布狭窄,已处于濒危、渐危状态中,有的具有极高的经济和科研价值。绝对禁止垂钓的物种有:白鳍豚、白鲟、中华鲟、扬子鳄、大鲵……广大钓者一定不要违反法规。如钓到时,应及时放生,不计入成绩。
注意保护鱼苗、幼鱼。幼鱼处于快速成长期时,如400克以下的青鱼、草鱼、鲤鱼、鲢鱼、鳙鱼等,应将其放生,而且也不计入比赛成绩。
爱护垂钓水域周围的环境,不砍伐、攀折树木,不在禁火区内生火、吸烟,以免引起火灾,破坏鱼类栖息地的周边自然环境。维护水域清洁,不往垂钓水域中乱扔杂物,用过的罐头盒、塑料袋、快餐盒、烟盒、塑料瓶等,应收集起来带回去扔在废弃物箱中。更不可将含有毒性药物的鱼饵投放到水中,否则会破坏鱼类的生存环境,影响它们的繁衍生息。把精神文明列入团体比赛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可适当设立“精神文明奖”。
5.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1)避免疲劳过度
比赛是连续性的、不间断的,时间长,消耗体力多,选手应避免使自己疲劳过度。根据自己的体力情况选择参赛方式、参赛时间及参赛项目;比赛前夕心情要平静,养精蓄锐,要保证充足的睡眠,准备参加第二天的比赛。避免因兴奋过度、闲聊熬夜而引起失眠,以致比赛时疲倦困盹,分散垂钓注意力。比赛前也不能过多地逛商店、游山玩水,避免过度消耗体力甚至发生意外。钓具的整理、鱼饵的准备要提前做好;比赛时,选手要随时调整自己的姿势,注意张弛有度,劳逸结合。慢性病患者或老年人,更要调整好参赛的次数和时间。
(2)注意饮食卫生
选手在比赛时,时间一长,可能有饥饿感,不少选手会自带一些面包、矿泉水、方便面等,在饮食前必须用肥皂将手洗净。就餐时如果发现有变味、变质的食物,不可食用,以免影响身体健康。另外,不论参赛成绩好坏,一定要适时适量地吃饭,赛前不要暴饮暴食,更不能酗酒。在盛夏季节参赛时,选手自己应带些新鲜的水果,既富营养,又解渴。
(3)做好安全防护
比赛水域有的地形较复杂,因此,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在自然水域自选钓位时,由于野外地形复杂,钓位应选择较为平坦的地方,若选在高坡陡坎处,钓上大鱼时易出危险。遛鱼与取鱼时,注意脚下不要踩空,也不能让钓线割伤自己的手,更不能轻易下水抄鱼或打捞落水的东西。夏季骄阳似火,比赛选手要注意预防中暑,最好将钓位选择在有树阴的地方,如果钓位是不能更换的,而且没有树阴时,要带太阳伞、遮阳帽、草帽或搭起防晒小帐篷等遮阳;有些选手在炎热的夏天比赛时光着膀子,或只穿背心、短裤,这不但不文明,而且对保护皮肤极为不利。这时可适当穿长一点的衣裤,把外露的部分搽些防晒霜。冬季参加冬钓比赛时,要穿暖,衣着以保温性能强为主,最好穿质地柔软、重量轻的羽绒服装防寒;鞋以皮棉鞋或棉胶鞋、军用大头鞋为佳。
(4)保护视力
在比赛中,有些选手特别是老年钓者,容易出现视力紧张综合征,典型的症状是看漂的时间久了,眼睛有些胀痛,看东西模糊、重影,并有畏光、流泪等症状,闭眼休息一段时间,虽然可以看清鱼漂了,但时间一久,又模糊不清了。产生这种症状的主要原因是眼睛长时间受风和水面反射光线的刺激,特别是冬季的冰面、雪面反射的刺激所造成的。预防的办法是在比赛时戴上合适的太阳镜或遮阳帽。看漂时,不能死盯住浮漂;要注意劳逸结合。看漂10~15分钟,可闭目养神片刻,或看远方绿色植物。另外要避免阳光对眼睛的刺激,避免阳光直射面部。在野外比赛时,若风浪太大或钓点较远,应尽量选择大一些的浮漂,这样便于识别。
6.后勤组织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现在有不少选手反映部分比赛缺乏文化内涵,比赛设置的内容雷同,赛区的设置不太合理,选手的选拔方式单调,赛去赛来都是老面孔,比赛中一味追求名次,硝烟味太浓,商业味很重;比赛片面追求速度,鱼种单一,鱼越钓越小,鱼的密度也越来越大等。这些问题关系到我国的钓鱼活动的健康发展,需要统一认识。
(1)硝烟味与商业味的关系
钓鱼是一项有益身心健康的休闲活动。通过比赛进行竞技,促进钓技的交流和提高,增进友谊,才能更好地达到休闲的目的。
既然是比赛,就要比出胜负、高低,排出名次,这是很自然的。因此,争名次的现象和一定程度的硝烟味还是需要有的。但是一味去追求,斤斤计较,硝烟味太浓,那是不好的。
有比赛就有奖励,包括精神奖、物质奖,而且近几年来物质奖不断提高,不少的比赛改为发奖金,有的还冠以“大奖赛”之名。这些奖金都是由各赞助企业提供的,企业的目的是为了商机,为了赚钱,因而广告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此组织者在组织比赛时要注意正确引导,奖励要适当,不宜以大奖或高奖金招徕。
(2)新生力量的培养
钓技的提高、经验的积累要有个过程。钓技是有高有低的,但总的说钓鱼高手、尖子是自然形成、客观存在的。因此单位选派代表参赛,就会选上一些在平时钓鱼或历次比赛中涌现出来的钓技方面的佼佼者。这样,老面孔是避免不了的。
为了克服选派代表偏重于过去,偏重于老面孔,容易埋没新钓手的偏向,一般可采取选拔赛(预选赛)的办法,一次不行,可以多次,逐次筛选,而且规定每个赛区新选手的比例,这样会有助于新钓手登台。当然老面孔随着年龄、身体、环境、钓技等各方面条件的变化,一定时间以后是要逐步让位于一代新人的。这样一代一代地推陈出新,钓赛是会继续不断向前发展的。从组织领导的角度来讲,应加强筛选工作,公平、认真地选好参赛代表。
(3)对比赛内容作适当限制
过去,一般的比赛,多数是根据钓场情况,有什么鱼就钓什么鱼,不存在比赛品种单一的问题。所谓比赛品种单一主要出现在全国性的手竿池钓大赛中,一般都是钓鲫鱼,有些比赛则加上罗非鱼。其原因,主要是鲫鱼遍布各地,繁殖快,野生的、人工养殖的都很多,钓场容易解决,而且各地的钓友对钓鲫鱼也都很熟悉。全国钓赛、钓王杯赛选择这个鱼种是很自然的。当然,比赛如果始终局限于一两个鱼种,不利于钓技的交流与提高,不利于休闲垂钓的多样化,有条件的话应该增加比赛的鱼种,例如钓鲤鱼、鳙鱼、鲢鱼、草鱼等。
钓鱼比赛,比“快”是一项重要内容。因为上鱼快,操作快,钓获量就多,反映了钓者的钓技熟练程度、经验的多寡以及身体的状况等。但是有的比赛为了上鱼的速度快,单位时间钓上的鱼多,鱼池里投放的鱼密度很大,鱼越来越小,甚至投放鱼苗,钓饵投下去很容易上钩,谁的动作快,谁钓上来的鱼就多,这就形成单纯地比操作快慢、比体力强弱,不是全面比钓技,而且劳动强度很大,弄得十分紧张和疲劳。为了图快,钓上大量的小鱼或鱼苗,每人一个场次钓上数百尾甚至上千尾,裁判数鱼强度大,时间长,把鱼放生时损耗大,成活率低,对保护鱼类资源和生态平衡很不利,这是应当加以禁止的。
钓鱼比赛的竞技和裁判规则
(一)运动员的比赛规则
1.突发事故的处理规则
竞技钓赛中常出现切线后钓组入水的情况,遇上风天,还可能将遮阳伞、渔具等吹下水,影响比赛。碰上这些突发事故时,应本着把对钓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的原则,一般只能影响当事人,不能影响左右邻。如:
①切线时,运动员应立即更换新线组,经报告裁判员检查合格后,尽快投入比赛。对于断于水中的线组可等该场比赛结束后再取;如果钩上有鱼,带动线组扰乱其他钓位,应由裁判员报告区以上裁判长,在适当时机取出。
②大风将伞刮入水中,打捞势必影响左右邻,一般应在该场比赛结束后进行。如果倒伞运动员要继续参赛,可允许其在本钓区内,不改变原竿线长度选点垂钓。
③渔具掉入水中,可找代用品继续参赛,如鱼护可用桶代替,调食盘可用碗代替,架竿可不用等,这一切都应由运动员自己办,并报告裁判员。
2.犯规现象的处理规则
钓鱼比赛中参赛者是否犯规,是以该届比赛规则确定的。若违反了规则中明文规定的条款,便是犯规。至于是否处罚,要视违反规则的情节轻重,或是否已造成后果,然后进行适当的处理。举例如下:
①规则中规定:在比赛未发令前,不准打窝下钩。若违反规定,向塘内投饵料,这要按犯规处理,并扣除钓鱼重量。若是光将钩抛到河塘内试测一下水位,也未钓到鱼,经裁判制止后立即收钩改正的,给予口头警告,不按犯规处理,不扣成绩。
②规则中规定:手竿限长6.5米以下,线长不得超过竿长。若违反规定,用超过6.5米的鱼竿钓鱼,并已伸入河中,应判处犯规,并给予处罚。如果在比赛开始前,被裁判检查发现竿、线超长,经指出后改正,则只给予口头警告。
③规则规定:“一律独立操作,自钓自取自养鱼。”若在钓到大鱼时,有人帮助扶竿、捞鱼,裁判对双方口头劝告即可。若发现两人同用一只鱼篓,则两人所钓鱼全部不计成绩。
④抛竿超越本人钓位区域,应立即收回重抛,若多次超越区域,裁判在口头警告的同时,观察了解运动员抛竿超越钓位是有意,还是技术问题。若有意干扰别人,应判犯规并处罚。
(二)裁判员的执法规則
1.比赛裁判工作
比赛现场的裁判工作,由总裁判长和副总裁判长负责领导实施。下设分区裁判长、副裁判长及裁判员。裁判员分巡检裁判员、司磅裁判员和记录裁判员。裁判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裁判员与参赛运动员人数的比例不少于20%。裁判工作按《钓鱼比赛裁判法》执行。
2.裁判方法
钓鱼比赛的裁判方法,因比赛规模、项目设置不同,比赛规则有时会稍有差异,但每一次比赛前必须统一。
①裁判员可以按钓区分工,定钓区,包地段,不定运动员;也可以抽签定队(组),包队不包区。
②比赛成绩,一般在全场比赛结束后一次检数、记录为好,若鱼多或钓到大鱼,可增加中间称量的次数。
③裁判员的称量、记录工作一律在赛场原钓位上完成,所钓的鱼不经称量、记录,运动员不得离开钓位。若运动员带鱼离开钓位,一律无效。
3.犯规的处罚规则
对违反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①警告:运动员无意犯规或对本人和他人比赛成绩未造成影响者;
②扣分:运动员通过犯规对本人或他人比赛成绩造成轻微影响者,第一次扣该场比赛成绩的20%,第二次扣40%,第三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
③取消该项比赛成绩:运动员有意犯规并对本人或他人比赛成绩造成严重影响者;
④取消比赛资格:运动员作弊、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故意投放有毒有害刺激性鱼饵、故意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和无理取闹。
4.比赛申诉规则
在比赛中,运动员对裁判员的判决有异议时,应在宣布成绩前由该队领队写出书面申诉,交仲裁委员会复审。仲裁委员会对申诉所作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仲裁委员会判定裁判员判决正确,运动员必须坚决服从;判定裁判员判决错误,应视情况对裁判员进行教育或处分。
5.执法不严的表现和原因
有比赛就要有竞争,要竞争就必须公平竞争,要公平竞争就要有规则。但各地在执行时,普遍存在不规范执行的问题。其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场次的问题。有的预选赛每天安排比赛4场,有的预选赛安排比赛3场。这对选手的时间安排、精力分配以及饵料的准备,都造成了影响,每天安排的赛场不同,对选手造成的结果肯定不同。二是比赛的场地选择问题。场地的大小、宽窄要有一个基本的定数。规则中要有较明确的规症。有的组织者囿于资金和钓场的限制,对场地的大小、长宽比例的选择余地较小,甚至不符合比赛的规定。三是鱼的密度问题。一些比赛场地鱼的密度太低。由于鱼少,池边相对鱼多一些,这就引出了一个“边”的问题。为了抽大边多钓鱼,出现了裁判伙同钓手抽签作弊等一系列问题。
裁判是比赛的执法者,一场比赛的成功与否除了组织者的组织能力外,最重要的是裁判的素质、裁判的执法力度和能力。现在的裁判大部分对裁判工作认真负责,能坚守岗位,尽心尽责。但有个别的裁判,对裁判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宣布比赛开始后,就去一边喝茶聊天,或者找相识的选手聊天,甚至参与作弊,而对比赛缺乏应有的监督管理。裁判不仅仅是数鱼计分,而更主要的是对进行的比赛执法,处罚犯规,以保证比赛公平、顺利地进行。还有的裁判文化素质低,对比赛规则不甚了解,更有极少数道德败坏的裁判,竟把裁判的职业道德放在脑后,伙同钓手作弊,实在太过分。
个别道德品质不好的钓手,每次比赛总是作弊搞小动作,弹饵打窝;钓起鱼来往别人窝子里遛,影响别人上鱼;故意甩线缠住别人的鱼竿鱼线使之不能正常比赛。最可恶的是毁窝,就是用有强烈异味的东西和在鱼饵中,比赛结束前打入窝内,使窝子里无鱼可钓,下一场比赛时,谁抽到这个钓位谁倒霉。
有的裁判处罚无力,钓手犯规作弊,为了面子,怕得罪人,不按章处罚,敷衍了事,助长了作弊犯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