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莫言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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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诺贝尔文学奖”的十年寓言——莫言的艺术成就(4)

《红树林》里,有个叫做林岚的女人,她和公公通奸,正所谓“扒灰”也。《红楼梦》里,焦大不管不顾地骂“扒灰的扒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扒灰”多被红学家认为说的是秦可卿和贾珍,很多年后,当我去细细品读小说,去细想原委,我会为这个跟公公通奸的女性多少留下点同情的泪水,或者“扒灰”这种出丑的行为正是这个女人一生一世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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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岚原来有爱情,只是她的爱情没有结果。那个叫做马叔的人终究负了她,小说结尾还将她送上了法庭。有那么一天,当广播站有着甜美嗓音的林岚见到秦书记,先是接受了他家的饭,后来接受的是他的傻瓜儿子,再后来说着“不要”和他做爱,怀孕。当他第一次侵占儿媳的时候,他手里的浴袍被莫言形容为“儿子的尸衣”,的确,儿子在林岚怀孕后不久自杀了,而他自己也死在与林岚共浴的浴缸里。这样的原罪不知是否有意为之,这样的结局不知是不是这个女人最丑的时候,但最丑的时候也是最为痛苦的时候,当她的欲望得不到傻瓜丈夫的满足时,理所应当要有一种释放,公公的出现只不过是一种方式,她的欲望没有错,错的是她找错了对象,她的放荡也没有错,错的是漠视了伦理,然而,也最为悲剧,因为在伦理背后,她不得不和这个她口中的“老畜生”、“公狗”疯狂做爱,生下孩子。

有时候,女人对于欲望的直接释放并不是说有多淫荡,而是她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就好像这是种80年代末的时新,或者对于60、70年代欲望的释放,姑且这么理解吧。在小说《十三步》里,李玉婵对于自己的性欲丝毫不隐瞒:

一切都像命运一样不可抗拒,生在这个世界上就是倒霉透顶,没有必要再谴责自己。难道把处女膜献给了王副局长就是淫荡吗?难道在那一刻,因为石榴花开、因为鱼市上飘来的腥咸味儿我情欲勃发克制了就高贵吗?在情爱面前,没有理性好讲,既然如此,又何必为昨天中午发生在殡仪馆里的事而内疚呢?处女膜不过是一层皮,比鸭蹼还薄,骑自行车也能颠破它。只有那个可恶的中尉重视它。(第二部五)

中尉在跟李玉婵谈恋爱的时候,就直接看出她不是处女,她在面对这个男人的时候有着空前的紧张,不是在王副局长那里放荡的女人。这样的侮辱、失恋的痛苦让她无法再面对自己,于是准备跳河,王副局长却救了她,这件事情还上了报纸,是一篇“王副局长英勇抢救落水女青年”的快讯。在猛兽管理员那里,李玉婵和猛兽们做爱,而猛兽管理员近乎变态地指挥她,却不跟她做爱,因为猛兽管理员说自己为了动物们是不会跟人类的雌性做爱的。这里其实是讨论人性与动物性。猛兽管理员的奇特行为其实发出了一个信号,就是怎样看待人与动物。李玉婵的动物性被叙述到了极致,她有一众相好比如王副局长、殡仪馆副馆长……并且,李玉婵的“人尽可夫”看上去没什么被迫,也没有一种逻辑性的指引,就是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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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莫言的小说,《酒国》里的“性”也写得很出位。丁沟在刚到酒国市的时候就认识了一位女司机,他本来是调戏女司机的,比如说“我想吻吻你”,可是后来变成了女司机调戏他——

女司机突然涨红了脸,用吵架一样的高嗓门吼道:

“我他妈的吻吻你!”……

她连续喊着“我他妈的吻吻你”,身体却凝固般不动。丁钩儿起初被她吓得够呛,但很快便忍不住地笑起来。他用食指轻轻地戳了一下她的胸脯,就像戳了机器的启动电钮一样,她的身体压过来,冰凉的小手捧住的他头,嘴唇凑到了他嘴上。她的唇凉飕飕的,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弹性,异常怪诞,如同一块败絮。他感到乏味、无趣,便把她推开。她却像一只凶猛的小豹子一样,不断地扑上来,嘴里嘟哝着:

“我操你二哥,我日你大爷……”

丁钩儿手忙脚乱,招架不迭,最后不得不采用了对付罪犯的手段,才使她老实下来。(第一章一)

小说看到这里,似乎惊叹于这个女司机的直接,后面的故事则更为疯狂,女司机又来找丁沟了,也让丁沟吓得要命,吻她一下差点丢了舌头,说话大胆到让人瞠目,比如“你给我滚出去,我要手淫”,做起事来让丁沟觉得这不是做爱,而是“杀猪”,而女司机就是女屠户。

后来,女司机被证实是金刚钻的情人,还为了威胁丁沟拍了丁沟的不雅照,但她这样做其实有苦衷。作为金刚钻的情人,她怀了很多孩子,但都到五个月就流产了,流产的婴儿都被金刚钻他们吃掉了,市医院的营养科专门做这种“婴儿粉”,她或者带着目的来勾引丁沟,但后来她想让丁沟带她走,“我恨他,我帮你,他们吃婴儿”,同时她还享受保护丁沟的快感,比如丁沟让老太太诬陷的时候,她会说:

“你呀,整个一个毛孩子,没有我保护,谁都可以欺负你”。(第六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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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与人通奸的女人多半是“野骡子”似的,《四十一炮》里野骡子作为一个与父亲通奸并且拐跑父亲的人并没有被罗小通恨,反倒煮的那锅美食让罗小通念念不忘。最后,罗小通和野骡子生下的“妹妹”感情甚笃,一起度过成为孤儿的岁月。

有些通奸的女人逃不开被抛弃的命运,起初是因为爱情,结局是因为调戏,就像李碧华有句话:

她们为爱情,他只是调戏。

比如《白棉花》里,与人通奸的方碧玉像极了女英雄,她身怀武艺,她敢作敢当,只是选错了对象。《司令的女人》里知青唐丽娟怀了宋河的孩子,在那个年代非婚生子简直就是轩然大波,何况她是个知青,马上就上升为政治事件,公社领导说:

“如果确是知青内部通奸造成了怀孕,那就动员她流产;如果是跟村里人通奸怀孕,那就马上立案侦查。”

照顾知青生活的司令母亲心疼这个孩子,逼着司令认下这个孩子,司令和唐丽娟结婚后,唐丽娟生下一个死孩子,后来,考上大学在城里定居的她没有忘记司令一家的恩情,把司令的户口调到了城里,还给司令找了工作,然而宋河也考上了大学,两个人旧情复炽,司令听到离婚的那一刻,彻底伤透了心,举起菜刀杀了这个女人,宋河将警察带了进来。这个女人并非无情无义,但却死得让人扼腕。那个抛弃她的男人始终没有付出任何代价,她受了那样深的伤害还愿意原谅他,做他的女人,可见她为了爱情的心多么坚定,为了爱情的心多么痴缠,那些伤害仿佛成了这爱情的一部分。

如果最初的爱实在让人难忘,不如选择嫁给这个最初。然而,在当今的社会里,守身如玉仿佛成为一个笑柄,多半因为爱情早就成了奢侈的东西,没有爱情,又何谈身体呢?是我们看轻了爱情,所以就做不出深刻的坚守,是我们打从心眼里不相信爱情的唯一,所以没有勇气给男人唯一。看过《司令的女人》,我们想不通的同时,或者可以明白,司令的悲剧在于他错拿了别人的唯一,就算他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也因为这种错拿丧失了最后的尊严。

《金发婴儿》里的紫荆更是种“被迫”的代表,就是军人丈夫给不了自己满足。她作为一个妻子,但没有享受到任何妻子的待遇,更像是一个照顾老人的家庭保姆,所以久而久之,她就混乱了。黄毛对她好,她就渐渐沦陷了,这其中并不是纯粹的淫荡,反而她是个好女人,善良、孝顺、也肯为了得到丈夫的爱做出牺牲,甚至在无尊严地讨好丈夫。丈夫对她始终冷漠,她选择偷情。但偷情带来的却是丈夫的回归,这时候她并没有处在一种两难的境地,而是铁了心跟黄毛,甚至说,自己没有离婚还是他妻子,可以尽妻子的义务,但请他放手,她等的是黄毛。这其实是女人想要一个丈夫的最初想法,就是宁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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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香刑》里的眉娘是一个与“干爹”通奸的女人,与“公爹”也暧昧不清。但她有着侠义心肠,在拯救自己亲爹上,她费尽了心思,她说:

爹,想起你对俺娘的绝情,俺实在不应该一次二次第三次地搭救你,让你早死早休,省得你祸害女人。但你毕竟是俺的爹,没有天就没有地,没有蛋就没有鸡,没有情就没有戏,没有你就没有俺,衣裳破了可以换,但爹只有一个没法换。前边就是娘娘庙,急来抱佛脚,有病乱投医,待俺进去求求娘娘,让她老人家显灵,保佑你逢凶化吉,死里逃生。(第一章眉娘浪语四)

这里面颇有些轮回的意味,当年孙丙惹上是非,无非因为年轻漂亮的妻子——眉娘的小娘,被德国人非礼了,而眉娘还是一心一意要搭救爹爹出来。和干爹钱丁之间,是真的爱情,从初遇到在一起,眉娘经历过彻骨的相思,甚至请狐仙来帮助自己,吃钱丁的粪便来了断相思。

后来,和知县相好就要有一天面对知县夫人,她敢明目张胆地和知县夫人斗法——

知县夫人:你可知道我是名门之女?

孙眉娘:俺可是明摆着的月貌花容!

知县夫人:我是他明媒正娶的发妻!

孙眉娘:俺是他贴心贴肉的知己。

知县夫人:你不过是一味治俺夫君的药,与那狗宝牛黄无异。

孙眉娘:其实你是老爷后堂里的摆设,与木偶泥塑一样。

知县夫人:你纵有千般狐媚万种风流也难动摇我的地位。

孙眉娘:你虽然贵为夫人,但得不到老爷的真爱。老爷亲口对俺说,他每月只跟你行一次房事,可他跟俺……(第十二章夹缝八)

知县何尝也不是爱着眉娘的,小说中小孩子们唱着大人编的歌谣:

“高密县令,相思得病。吃饭不香,睡觉不宁。上头吐血,下头流脓。高密县令,胡须很长。日夜思念,孙家眉娘。他们两个,一对鸳鸯。一对鸳鸯,不能相聚。公的要死,母的要哭。要死要哭,夫人不许。”(第十二章夹缝六)

如此看来,或者因为莫言在公社劳动期间听过的花边故事实在太多,况且,乡村之中,男性之间,特别是没结婚的光棍之间喜爱讲黄色笑话是很正常的,所以莫言写来很自然。但问题是为何莫言会对这些丑女人有友好的态度,这首先有可能因为那些男人本身就对这些女人怀揣着暧昧的梦想,说她们放荡,却又可望不可即。没有人会想娶一个放荡的女人回家,但所有人都想让这个放荡的女人跟自己苟且。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个妖精,这像是一句关于美色的真理。

为爱而生

有些女人就是为爱而生的,她们靠近爱情或者追求爱情,她们要亲情并想让爱着的家人生活得好一些,但在他人看来,她们是不光彩的。所以《翱翔》中的燕燕成了一只逃婚的鸟,《丰乳肥臀》中的三姐为了不辜负那鸟仙的名号,化作一只鸟飞下了山崖,祭奠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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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状闪电》里的毛艳,其实是一个情感的两难,不存在什么坏,都取决于男主角,他究竟喜欢谁?喜欢了就别嫌弃谁?嫌弃了就别侮辱谁?这些都不是女人的错,唯一的错,就是女人也有着那么点自觉不自觉的勾引。毛艳就是这样一个女人。毛艳是蝈蝈高中校长的女儿,那时候因为蝈蝈成绩优秀,校长就把他当女婿看,毛艳经常穿男式短裤,短的小分头——

“胳膊和腿像洼子里的乌鱼一样又黑又亮。她的眼睛像两个五分硬币,同样大同样圆,眼睛周围是一圈尖儿往外翻的睫毛。”

毛艳虽然大大咧咧,但毕竟没有对蝈蝈当众调戏,英气的外表,也让人不会去联想到同一篇小说里的羊角莲,羊角莲更加直接,她经营自己的小酒店,早在蝈蝈小时候,因为尿床到处找人医治的时候,她就戏谑地说把“小鸡头扎起来”,等蝈蝈长大了,她变得更加迷人——

她比前几年胖了,屁股扭来扭去,显得腰细如柳条,一动两动都带着风。她正在给墙上的木钟上弦,铁扳子扭得嘎嘎吱吱响。我走进酒铺,她关上钟门,把一块明亮的红绸子蒙在钟上,立即转身对我笑,那些白牙一颗颗像葫芦籽儿一样整齐漂亮。

这个白牙小媳妇,冲着蝈蝈发嗲,“兄弟,稀客呀!”比蜜还甜的笑容,声音也曲曲折折,唱歌一般地把蝈蝈勾引,蝈蝈身上的汗慢慢流下来……在《天堂蒜薹之歌》里村里有个“烂货”叫林凤莲,我想,或者莫言村里以前有过一个放荡的女人叫“某某莲”。

大多数时候,莫言小说里的少年们,都像是刚刚下山的小和尚,在成熟的女人面前,或者羞涩,或者躲闪,或者默默地欣赏,《牛》里面,杜五花还是让“我”摸了一把;《爱情故事》里的小弟恐惧地看着何丽萍,哭着说,想摸她,随后却被何丽萍箍住了;《白棉花》中的方碧玉带着“我”钻进了棉花包——

她跪着,挺着那双我在清晨给棉花喷药时就云里雾里看见过的耀武扬威的乳房,像两只咻咻喘息的小兽。她伸出鲜红的手指,解开了我的衣服,脱光了我的衣服。

她把我抱在怀里时,我周身僵硬,又一次像极度疲劳后一样,脑子里只有一点光明。我觉得我沉入一个冰窖之中,四周堆满蓝色的、蠕动的、吸收一切的、冰冷腻人的棉花。先是她与这种怪异的棉花融为一体,后是我与她融为一体,与她融为一体也就与棉花融为一体……

她按着我的心口,悲哀地说:“兄弟,你太小了,我对不起你……”

我仿佛看到了方碧玉痛苦的表情,她究竟想做什么呢?对于“我”,她一直当做弟弟,她在痛苦中寻找慰藉吗?还是,她不想让相思的人不幸福?莫言曾经把女人的爱情比作金丝燕吐燕窝,一只金丝燕只能吐出两个燕窝,到了第三个就只能吐出鲜血,莫言还补充说,其实到了第二个就已经有杂质了,所以,方碧玉为这不纯粹的感情说了“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