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有一把伞撑了很久:感悟真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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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有一个小镇

◆文/王英琦

我常常执拗地思念着一个小镇……

六八年,当我还是个扎着朝天小辫、常爱把鼻涕抹在袖口上的十五岁的小姑娘时,便被下放到农村接受再教育了。

下放的地方原是我的老家。它北濒淮河,南靠一座无名小山,虽称不上奇山秀水,倒也看着怪舒服的。

十五岁的城市孩子下放到农村又能干什么呢?

人家挑稻把,一挑就是十几捆,我只能用铁叉一头凑合一捆;人家栽秧,我在旁边甩泥团、捏小人;人家刨花生,我偷嘴;人家砍玉米,我大嚼玉米秸……

当时,对我最富有诱惑力的莫过于离村只有一里路的小镇了。

第一次上小镇,就深深吸引了我。小镇虽不大,却沸沸腾腾,热热火火,挤满了扛麻袋、挎篮子、赶牲口的庄稼人。十几家“林家铺子”似的小店集中在一起,倒也还招人一看。最显眼的要称那些摆零食摊的了,什么糕呀饼呀,绿豆丸子、糖葫芦、芝麻糖……应有尽有,惹人嘴馋。要知道,在当时,这些东西在大城市里是根本看不见的。看得见的却是满街铺天盖地的大字报……

于是。我开始天天到小镇去,最高纪录一天可达四趟。这多半是因为离得近。当然诸如干活累了、无聊了、嘴馋了等,也都是我不倦地往小镇跑的原因。

我喜上小镇的嗜好(岂止是嗜好,已近乎顽癖了)很快被村里人发觉了,他们笑我是“赶集迷”,而我大表婶竟为此大为揪心了:“我看你是中了邪了,天天往小镇跑,它哪能有你们城市好?不好好干活,做点表现,你这一辈子就要土坷垃拌饭吃了!”

不管村上人怎样揶揄,不管大表婶“土坷垃拌饭吃”的恫吓怎样刺伤过我的神经,我爱上小镇,却是初衷难改,本性难移了。有时候,瞅着干活的小憩当儿,我都能光着脚丫,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它一趟。

一开始,对于我的出现,小镇上的人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这倒不是他们缺乏审视能力,而是我太不起眼了。是啊,一个鼻涕邋遢,丑小鸭似的小女孩,谁愿意多“光顾”两眼呢?可是后来,去的次数多了,人们便开始用异样的目光注意我了。尤其是小店里的那些老头子老太婆,只要一见我上小镇来,便盯住我看,那阵热大有把我浑身汗毛都能数数看有多少根呢!看就看吧,我才不在乎呢,高兴劲上来,我会反盯住他们看的,谁叫我从小就是一个桀骜不驯的“野小子”呢?在这种“互盯战”中,我总是常胜将军,而那些老头子老太婆总是被我盯得不好意思,败下阵来。

“互盯战”没打多久,我就和小镇上的人混熟了。当他们知道我是从城里下放的知识青年时,便用一种亲切的多少带点肃然的口吻喊我“大学生”了。天知道,我算哪家的大学生?不过是个冒牌的六八届初中毕业生而已。不过他们一定要喊,久而久之,我也就习以为常了。

小镇上,我最早熟悉的人要数徐大爷。他是一位卖绿豆丸子的孤鳏老人。腰有些伛偻,嗓子有些嘶哑,脸上皱纹纵横。

一次,我在小镇上穷转,饿了,饥肠辘辘,不由得直往正在卖绿豆丸子的徐大爷那儿瞅。不瞅还好,一瞅,涎水可就遏止不住地直往口角流……可我总算还没饿昏——囊空如洗,凭什么去端人家的碗呢?说实话,当时,我真怪徐大爷为什么不打我一顿,如果打一顿,能赏一碗绿豆丸子,我一定甘愿受点皮肉之苦。

徐大爷不傻,看出我的心思,问:“闺女,来一碗绿豆丸子吧?”

“不,我没带钱。”我强咽一口涎水,眼巴巴地说。

“没带钱,大爷送你一碗,大爷知道你是从城里下放的大学生。”说着,他真的实打实地盛了一碗绿豆丸子送到我的手中。

这不是南柯一梦吧?我简直不相信天底下竟有这样好心的小摊贩。可手中捧着的晃晃荡荡冒着浓郁葱花香的满碗绿豆丸子,却又告诉我,这是真的!尽管我明知这实际上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卑劣的“白吃”行为,但也顾不上了,用一种使徐大爷为之瞠目的神速动作,一气扫完了那一大海碗绿豆丸子,差点没连碗也生吞下去。

坦率地说,在和徐大爷相识之前,对于小摊贩之类的人,我说不上恨之入骨,却也厌恶之极了。在我的眼中,他们不过是造物主在造完鸡豕牛羊之后,才抓了一把下脚料把他们胡乱捏出来的。他们是一群最无知无识,最长于刁钻奸诈的商人,总是想着法子哄小孩,骗大人,仿佛他们浑身的每一个毛囊都装满了欺骗和贪得无厌。我一开始正是带着这种近于憎恶的心理窥视和防范着小镇上的那些小摊贩的。

可是,自从和徐大爷相识以后,我便逐渐改变了对于小摊贩的这种固有的偏见和恶感。我开始感到,小镇上的那些小摊贩中也不乏好人。他们像是来自地球之外的另一星球上,似乎比别的地方的小摊贩少一窍,还没学会真正的“敲诈之道”。瞧,他们的模样是那样的敦厚、虔诚、老实巴交,卖东西,从不斤斤计较,好像不给钱的白送也无所怨艾。

我便更勤地徜徉和出没于小镇上的那些小摊贩中间了。经常毫不吝惜地将手头的几个小钱拿去换零食吃;即使有时拮据住了,也不绝吃食。

我的朝天小辫长得很长了,大表婶硬要把我带到小镇上一个叫二秃子的家去剪。二秃子是小镇上唯一的剃头匠。至今我还吃不准他的剃头手艺究竟如何,反正我只觉得他剃那种“一边倒,二旁分,额前头发披到眉”的“老农头”像是挺在行的。

那天一到二秃子家,不知怎的,我竟一阵恶心。二秃子倒是怪热情的,先招呼我大表婶一声,然后笑道:“我怎么没见过你这侄女?”

哼,你没见过我,我还没见过你这“癞痢头”呢,真不知是哪辈子的阴差阳错,自己头上光亮亮的一毛不生,竟是替人剃头的,鬼晓得他天天给人剃头时心里是番什么滋味?

我不想让这“癞痢头”剪辫子,我怕我会恶心死的。可大表婶不允,执意非要二秃子剪,她口角生风不住地向我吹嘘二秃子手艺如何高,为人如何厚道,四乡八村的人如何喜欢他剪的头等等。

看架势我是拗不过大表婶的,只得横下一条心,硬着头皮坐上二秃子家那张绝无仅有陈年旧月的破理发椅。我把双眼闭得铁紧,大有要被送上断头台之势。

连我自己都不晓得是怎样强撑着挨过那段难挨的时刻的。我只觉得,二秃子的手非常轻,还微微颤抖。当大表婶告诉我剪好了,叫我睁开眼时,我看见那可怜的“癞痢头”正擦着满头大汗呢。

我突然生出一丝怜悯之心。回来的路上,大表婶告诉我,二秃子是个孤儿,如今三十好几的人了,还孑然一身。我真有点佩服大表婶了,她对小镇上每户人家的底细都了如指掌,就好像她还兼着小镇上的“业余镇长”。当我问大表婶,为什么不给二秃子找个农村姑娘时,她啧啧嘴说:“难呀,难就难在他那秃头上。其实别看他相貌不帅,心眼儿倒挺好的。”

这之后,我又到二秃子那里去理过两次发。我开始不恶心了,看着他那癞头非但不再刺眼,反觉得挺好玩的。像第一次一样,每次给我理发,二秃子都使出浑身解数。理好后,他总还念念不忘在我头上抹上点什么气味不正的生发油之类的东西,直到把我的头发弄得连苍蝇拄着铁拐棍也爬不上去时,他才心满意足。

大表婶没说错,二秃子确实是个大厚道人。我从没发现他和任何顾客争吵过,总是笑脸相迎,热语相送,而且不收费白剃也是常有的事。最使我感兴趣的是他对我的态度一直是那么恭敬、拘谨,就好像我是大人,他是小孩一样。每当我看见他那毕恭毕敬、小心翼翼地和我说话的模样,心里就发笑,就感到一种满足,一种竟能慑服大人的孩子之心的满足。

但是,有一件事在我的心里窝了很久,那就是他的头究竟是怎么秃的?心里有话,不吐不快,终于有一天,我向他提出了这个问题。

二秃子的脸刷的一下红了,嗫嚅了半天说:“小时候家里穷,糟蹋的……”

我还想再问什么,只见他眼角竟溢出了两滴泪花。我失措了,生平第一遭碰到大人在我面前流泪的意外局面。

或许二秃子也意识到在我面前流泪是有失体统的事吧,很快揩干泪水,用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极其真切的表情说:“看到别人一头黑发,我真心里痒啊,有时候连做梦都梦见自己也长了满头黑油油的头发,高兴得从梦中笑醒……”

啊,他有一颗多炽热的爱美的心啊!我深深地感动了。

突然一阵自责涌上心头:曾经在感情上嘲笑和厌恶一个生理上有缺陷的人,是多么不道德呀!

负疚的心情使我一连数日没有再去二秃子那里。这其间,却和小梅——一位比我小两岁,俊眉秀眼,卖五香豆的小姑娘成了莫逆之交。

小梅是个非常苦命的孩子,自小死了父亲,五岁那年母亲又得了神经病,丢下一个比她还小三岁的妹妹。她六岁会做衣服,七岁会做鞋,除了带好妹妹,服侍好有病的母亲,她还喂猪、种菜、摆零食摊。

在我和小梅相识的日子里,很少看见她歇息过,不是喂鸡喂猪,就是补衣做饭,好像干活就是她最神圣的天职。童年的幸福,孩子的欢乐,似乎跟她丝毫无缘。她那一双手,和她那俊秀的面庞以及矫健的身材是那样的不协调和刺眼,它大得出奇,而且茧皮层层,布满裂口和伤痕,粗糙得像老树皮。然而,正是这双手,正是这双近乎畸形发育的粗大的手,不仅养活了她自己,而且养活了一家三口。

她平时话很少却很爱笑,笑起来非常好看,露出两排整齐雪白的糯米小牙。我常常感到纳罕:生活的担子这样沉重,她竟没被压垮?或许,她已经麻木了?

她是那样地爱听故事,尤其是神话故事。每次只要一看见我,她就要停下手中的活计,央求我给她讲一个。她最爱听的故事是《马兰花》,我已经记不清和她讲过多少回了。后来,我索性把这本小书送给了她。

一次,我来找她玩,看见她正边卖五香豆边翻着那本小书在和她妹妹讲着呢。她讲得那样认真,那样出神入化,连我的到来都未发觉。讲到最后,只听她叹了一口气,神往地说:“什么时候我要能有一朵马兰花该多好啊……”

她的话刚说完,我突然忍俊不禁地大笑起来,原来那本小书她竟是倒着看的!

当小梅弄清了我失笑的原因后,羞红了脸道:“不识字,等于睁眼瞎啊!”

第二天,当我又来找她时,她捧着一本簇新的练习簿激动地对我说:“从今后,教我识字。好吗?”

我答应了。从此,我每次来找小梅都要教她认几个字。随着她认识的字越来越多,我们的友谊也越来越深。她开始喊我姐姐了。

春秋辗转,流年如水。三年后,我接到了招工通知。在即将离别的那些日子里,我更勤地往来于村庄和小镇之间。

我告诉徐大爷,我要走了,徐大爷流着老泪默默地为我盛了一碗绿豆丸子,为我饯行;

我告诉二秃子,我要走了,二秃子无声地搬过破理发椅,为我理了最后一次发:

我告诉小梅,我要走了,小梅竟遏止不住,号啕大哭,哭得连我也眼泪汪汪……

啊,看着那些稔熟的小店,稔熟的小摊贩,看着那一张张可亲可爱的面庞,我蓦地觉得:我生命的一部分似乎已经留在这里了!

临走的那天,小梅步行十几里路,一直把我送到车站。汽车快开动了。她匆匆从怀中掏出一双新布鞋递给我说:“这双鞋,是我连夜给你赶做的,什么时候穿上它再回来啊……”

我没有再回去。但我又何时不在梦中回去了呢?

十多年来,因为工作的关系,我走过全国许多地方,可是无论是在繁华的城市,或是在偏僻的乡村,无论走到哪里,我都无法忘怀那个使我终身难忘的小镇。一想到它,我就觉得心里热乎乎的。感到温暖,感到充实,感到一种美好的情感在心中涌起。

三年,在历史的进程中是短暂的,但在人生的旅途中,尤其对于正处在青少年转变时期的我来说,却是一段不算太短的时间。我自信,如果说今天在我的身上还有点美好的品质的话,那么一定和这小镇有关,一定和小镇上那些默默无闻、平平凡凡的“小人物”有关。

每当听到人们议论起近年来世风的沦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趋于相互利用的赤裸裸的物质交换的危险时,我便由衷地更加思恋起小镇来。

是啊,叫我怎能不更思念它呢……

无论走到哪里,我都无法忘怀那个使我终身难忘的小镇。一想到它,我就觉得心里热乎乎的。感到温暖,感到充实,感到一种美好的情感在心中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