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想过,如果她还有胆子来见我,我一定要抽死她。
我喜欢的王菲唱过:还有什么值得歇斯底里,对什么东西死心塌地,一个一个偶像不过如此,沉迷过的偶像一个个消失。
我想,把“偶像”换成“朋友”,其实也恰如其分。
曾经在我最无助最孤独最艰苦的时候,康婕一直以守护神的姿态驻扎在我的生命中,她什么都不说,可是她的眼神就让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即使她没有能力为你抵挡漫长人生中不断兜头而来的风霜刀剑,也会矢志不渝地站在你身边跟你一起分担和承受。
可是我从来没想过,这个站在我身边一直握着我的手,陪着我一起前进的人,她也会在我的心窝上捅一刀。
这一刀,比任何一刀都狠、都痛。
当天晚上康婕就在我家门口把我拦住了,当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多,看她那个样子就知道她等了很久。
我喝了很多酒,可是一直没喝醉,喝到后面李珊珊这个酒中酒霸就都被我放倒了。她在最后还有一口气的时候强逼着我回家了,她说:“我怕你怒火攻心发泄不出来去把别人给强暴了,还是把你弄回家比较安全,我这也是造福于人民。”
我酒气熏天地看了半天才终于确认面前这个人是康婕,有那么一瞬间我还在想,是谁这么牛逼居然把这个母夜叉给弄哭了,很快我就想起来了,这个牛逼闪闪的人就是我本人啊!
我们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这般泪眼相望却又无从言谈过,那道看不见的鸿沟把我们分成了两个领域。
我之前想过,如果她还有胆子来见我,我一定要抽死她。
可是当她站在我面前,露出一副无论我对她怎么样她都接受的样子时,我却怎么都扬不起颤抖的手。
我沙哑着喉咙问她:“你哭什么,该哭的是我吧。”
她深吸了一口气:“程落薰,已经是事实了,你要杀要剐我随便你。这事是我错,我错我就认,虽然我现在可能没资格请求你原谅我,但是我还是把你当成最好的朋友,过去是,现在是,以后还是。”
在她说出“朋友”两个字的时候,我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可是在声嘶力竭地大笑过后,眼泪又汹涌而出。
我问她:“你真把我当朋友吗?你做的事是好朋友做的吗?你还配说朋友二字吗?”
我们之间从来没有这样争吵过,如果我能稍微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也不至于会把场面搞得这么难堪。
但是我真的没有办法,一想到我最好的朋友,跟我曾经最爱的男孩子上过床,想到他们裸露着身体在酒店洁白的床单上扭动纠缠的样子,我就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紧接着,我开始呕吐,我蹲在路边把一晚上喝下去的酒全给吐了出来,空气里都是酸臭的气味,康婕蹲在旁边拍打着我的背,哭得好像我就要撒手人寰了。
终于吐完了,我把她推开:“别碰我,别弄脏了你。”
她咬着下嘴唇,酝酿了很久,终于说出了我心里那句话:“落薰,其实你是觉得我脏,对不对?”
直到她走,我都蹲在地上没有再开过口,而她最后只留下一句话:“曾经是朋友,就永远是朋友,你可以否认我这个人,但是别否认我们之间的友情。”
那天晚上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我一直强迫自己数绵羊、数牦牛,可是不管怎么数我都无法冷静下来。
当我冷静下来的时候,我的左手手臂上,两个晶莹剔透的水泡正在慢慢膨胀起来。
这两个圆形的水泡,来自我右手那个已经熄灭的烟蒂。
我很想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谁可以称得上是朋友。
之后我就病了,我的身体跟我的思想是和谐的,我很伤心,可是我哭不出来,所以我就只好生病。
李珊珊找了个她淘汰的手机装上我的手机卡给我用,虽然她说是她不要的,但是我还是看得出是她新买的。
因为她蠢得连保修卡一起给我了。
很漂亮的红色N76,她故意轻描淡写地说:“知道你嫌弃直板机,我特意翻了个翻盖的给你,你别误会,我主要是为了我的好兄弟林逸舟,我怕他找不到你会来烦我。”
我躺在宿舍的床上看着这个嘴巴很贱,其实心地很好的女孩子,忽然之间,眼泪就涌了出来。
她翻了半天才翻出一包泡面,水还没烧开她就迫不及待地把这包面泡了,一边往碗里挤调料包一边唧唧歪歪地跟我说:“中国的古话啊,最有道理的就是‘民以食为天’和‘饱暖思淫欲’,饿死老娘了。”
我很努力地想笑,可是依然很不争气地收不住眼泪。
五分钟后,她撕下那层纸,整间房里都溢满了方便面的香味。
在寂静无声的宿舍里,“饱暖思淫欲”的李珊珊开始开导我,她涂着香槟色指甲油的手指之间夹着烟,眉飞色舞地跟我说:“你想开点嘛,多大点事啊,周暮晨他又不是同时上了你们两个……”
我没见过这样别开生面的安慰方式,她倒是越说越来劲了,我却哭得更厉害了,哭着哭着,我就开始干呕。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就有这个毛病了。我从床上连滚带爬地下来冲向洗手间,等我出来的时候,无意中在镜子里看到自己通红的眼睛。
我吓得一声惨叫,只怕让整栋女生公寓都为之震撼了。
我一个箭步冲到堆得像座山的食物面前狼吞虎咽,李珊珊终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她说:“我说民以食为天吧,你还是很怕死的嘛。”
其实我最怕的不是死。
我最怕的是,没有人爱我。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命太硬了,那些倒霉的事,打击、伤害什么的,总是喜欢成群结伴地来找我,好像光临我的生命是它们最乐衷的事。
我还没有从康婕这个事里缓过来,我妈给我打电话了:“有时间回来一趟,有个事跟你说。”
我气若游丝地问:“什么事啊,重要吗?”
她也很干脆:“你爸要死了,想见见你,你觉得重要吗?”
我把电话一挂,看着天花板,眼冒金星。
老天,你是要玩死我吗?
我像个孤魂野鬼似的轻飘飘地走出公寓门,迎面撞上谭思瑶和徐小文。
我摇摇晃晃地指着他们说:“你们干什么呢,你……谭思瑶,你不要企图扳直他,不可能的,他以后不抢你的男人就算仁慈了……你,徐小文,看什么看,我说的不是实话吗?拜托你在学校就稍微收敛一下,扑什么粉啊,扑粉也不扑匀,叫你男人给你买高档一点的化妆品嘛……”
他们两个朝我翻着白眼,然后像路过一阵空气似的直接把我无视了。
擦肩而过的时候我还听见徐小文这个八婆跟谭思瑶说:“哎呀,姐姐,反正他都不要你了,让我去试一试嘛。”
谭思瑶没多说什么,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个字:“滚!”
我还是很聪明的,知道他们一定是在说那个叫许至君的人,坐在回家的公车里的时候我还在想,要是有一天我跟那个什么许至君见了面,一定要跟他说一声久仰大名,如雷贯耳。
回到家,我妈一点非正常的反应都没有,还给我做了一桌子的菜叫我吃。
我有点不高兴,我还病着呢,编了个那么烂的谎言把我骗回来,原来是菜吃不完。
不过我还是要承认,外面的东西再好吃,也没有家里的饭菜好吃。
我正专心致志地跟猪脚做斗争的时候,我妈开口了:“那件事不是跟你开玩笑的,你爸昨天打电话来了,说是得了肝癌,也不知道还能活多久,想见见你。”
我像个白痴一样,呆呆地听我妈说着我亲生父亲不久于人世的消息,碗里还摆着半只没有啃完的猪脚。
这种感觉……好奇怪,一个血管里跟我流着一样血液的人,却也是完全不存在于我记忆当中的人;一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却也是尘世中最陌生的人。这些矛盾的、对立的关系,就是我跟他的关系。
可是为什么,我会觉得鼻子酸酸的,为什么,好想要流泪?
我对我妈笑了笑:“妈,我吃饱了,那件事……你容我想想。”
我转身进房间之前,我妈在我身后说:“这件事情谁都不逼你,你自己做选择,反正他也没有尽过父亲的责任,你也不欠他什么。”
我静静地关上门,然后,整个身体像泄气的气球,疲乏而无力地顺着门往下滑,直到跌坐在地上。
所有人都说,你自己做选择。
而其实,我一直希望有一个人能够在我的生命中扮演一个主导者的角色,在所有我迷茫不知方向的时候,他为我抉择,把我所有的苦难都拿过去,由他承担。
周暮晨曾经跟我说,要学会做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
也许是我天赋不够,在我踽踽而行的这些年里,始终没有学会不动声色。
关于父亲的概念,仅仅是我小学时老师写在黑板上的一个词语,并不具备实质的意义。
我还很清楚地记得老师跟年幼的我们说:“一个人固然可能没有子女,却不可能没有父亲。一个父亲高度的责任感就是一个家庭稳定繁荣的基础,一个好父亲不一定很有钱,很有钱的父亲不一定就是好父亲。”
这些话对一个年仅几岁的孩子来说还是显得有些深奥了,可是对没有童年而言的我来说,却是莫大的讽刺。
无论我将来过得好或不好,幸福或者不幸福,快乐或是不快乐,都不能改变一个事实—我是一个没有父亲的人。
我当然知道我妈不是神奇的雌雄同体的生物,可是对一个“生而不养”的男人而言,他究竟有没有资格被称为“父亲”,这是一件值得商榷和玩味的事。
或者我这样说也不是很准确,关于父亲的回忆,并不是一点都没有,至少在我六岁之前是有的,只是后来在漫漫的成长道路中,我的记忆自行封闭了一些不那么愉快的点滴,想营造出一个全新的我。而现在,随着有关父亲的这通电话,所有尘封的往事都争先恐后地从上锁的记忆匣子里扑落出来。
我知道我不是忘记,我只是尽量不让自己想起。
是夜,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又不敢弄出太大的声响惊动到我妈,所以只能像个僵尸一样躺在床上。
天蒙蒙亮的时候,我终于决定起床出去透透气,否则我真的会憋死在这个小房间里。我写了张便条贴在门上:妈,我回学校为中华之崛起读书去了,晚点联系你。
清晨的城市笼罩在淡淡的薄雾之中,街角巷口的早餐摊子已经围了一群人,老板正麻利地往那口万年不换油的油锅里扔面粉团,很快就形成了一根油条或者一个圆溜溜的油饼。还有搬着木椅子的老婆婆在树下熬着粥,小米、黑米、绿豆、粗粮淡淡的清香混合在清晨的空气中特别催发食欲。
我什么都不想吃,不要我的钱我也不想吃。
我坐上最早的那班公车,司机哈欠连天,睡眼惺忪,我有一点恶毒地想,如果出了车祸,我们就一起死了算了吧。
其实在上车之前我并没有想好到底要去哪里,以前无论我出什么事,都会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康婕。可是现在……就算我真去找她,我们面对面坐在一起的时候,是否还能像以前那样推心置腹无话不说呢?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过去找林逸舟。
想把头埋在他胸口痛痛快快地哭,毫无顾忌地诉说心里的痛苦和挣扎,可是这个念头一晃就过去了,我虽然笨笨的,可是有些东西我还是明白。
林逸舟这样的男孩子,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生活的。
我如果真的傻乎乎地跑去跟他说这些,他一定会觉得我那些悲伤都是很滑稽的事情。
那么……我还可以去找谁?
在这个清晨,我第一次清醒地意识到,世界上其实根本没有感同深受这回事,针不刺到别人身上,他们就不知道有多痛。
其实每个人的生命都不过是孤单的个体。
经过多少孤单,从来无人陪伴。
落薰,我是爱这个人的,爱是有理由背叛全世界的。
我在中天国际附近迷迷糊糊地下了车后才发现原来自己潜意识里竟然选择了投奔罗素然。
我并不知道她住哪一栋,所以门口负责的保安硬是将我挡在门外不准进去,这个时候,我真希望自己能拿出李珊珊那样嚣张跋扈的气势,从精神和语言上彻底战胜这个满脸青春痘的保安。
既然上不去,我就在下面等吧,晚点给她打电话再上去。反正不能白来一趟,总要跟她见上一面才甘心,说不定她还会请我吃个自助早餐什么的。
无论什么时候,我都摆脱不了与生俱来的市侩和恶俗。
就在我抱膝坐在中天国际下面的小花园里,想着待会儿要怎么跟罗素然解释我的突然造访时,她就出现了。
但是她并不是从中天国际里面出来的,而是从一辆银色宝马750里下来的。
我之所以能准确地认出这辆车,还是因为封妙琴有一次特意在电脑上让我看了这辆车的照片,她看似十分漫不经心地说:“我爸爸想换这辆车,可是我更喜欢宾利。”
我当时就被她那句话雷得风中凌乱。
这就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价值观,如果我告诉康婕我看到宝马750了,她一定会让我偷偷地跟这辆车合个影。但是如果我回去跟封妙琴说我今天看见真正的宝马750了,她就一定会用一种哀其不幸的眼神上下来回地端详我,确认我是个名副其实的乡霸。
罗素然都快路过我了我才反应过来,猛地站起来叫了一声:“素然姐。”
她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吓了一跳,钥匙都吓掉了,直到看清楚从花园里走出来的人是我之后才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素面朝天的她,比化妆的时候显得憔悴一点,但仍然不失为一个美人。
显然,她昨晚没有在家,否则按照她的性格和修养,断然不会容许自己这副模样暴露在阳光底下。她看到我,第一反应是怔了怔,片刻之后,才笑着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因为紧张和无措,我的两只手用力地绞在一起,吞吞吐吐了很久,还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她打开门,朝我招手:“落薰,先进来再说。”
罗素然的公寓跟李珊珊的完全是不同的风格,也就是小资跟潮人的区别。
如果是以前,我一定会跑到这间房里看看,那间房里摸摸,可是这一天,我坐在沙发上静若处子。
她沐浴之后换上睡袍出来,做了两人份的早餐,培根火腿三明治、煎蛋、牛奶。我很给她面子,竟然吃掉了一大半,其实我一点食欲都没有,倒不是嫌弃这些东西不如自助早餐丰富,而是心里有太多的东西卡着,如鲠在喉。
她一直专心致志地吃着早餐,房间里非常非常安静,这种安静让我觉得自己简直如置身于真空。
终于,我决定打破沉默,刚刚想要开口的时候,她却先说话了:“落薰,你是不是都看见了?”
我一呆,没有明白她的意思,可是这须臾之间的沉默让她误以为我是默认了,于是她开始缓慢地说:“其实也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并不是完全为了钱,诚然,钱很重要,可是也要看是谁的钱,是不是?”
电光石火之间,我懂了。
她一定是以为我看到了她跟银色宝马750的主人,从而对她产生了不洁的联想。
我摇摇头,想要解释一下其实我什么都没有看到,可是她没有给我开口的机会,自顾自地说下去:“我总是在节目中替别人分析感情、剖析问题,其实都不过是纸上谈兵,到了自己身上,照样兵败如山倒。我如果说我不光是为了钱,你信不信……”
我看着面前沉溺在自己呓语中的她,曾经关于她的疑惑都一一得到解答。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月薪几千的她会有那么多钱去购置奢侈品,为什么宋远也是一身名牌,为什么她会住在中天国际这么高档的小区里……
这一切的背后,居然是这样……
很可笑,我原本是来找她倾诉,想要依靠她的清醒和理智扶持我走出困惑和迷惘,没想到整个局面完全反过来,一贯洒脱率性的她反而向懵懂无知的我诉说她的心事。
我扶住额头,小指来回搓着眉心,真是有些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