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炸雷在我的脑袋里炸开,就像我曾经目睹的那些巨大的机器怪兽推平街道上那些陈旧的建筑物,在漫天飞舞的灰尘之中,一些往事穿过尘嚣迎面袭来。
那个穿着黑色衬衣在路边跟路人一起围观我的少年,那个清晨送谭思瑶来学校,我隔着几层楼只看到他的背影的少年,那个在缆车上与我擦肩而过的少年,那个无数次听过的名字……
我死死地盯着他,差一点点就要开口问了。
你是不是……许至君?
然而还没有等到我开口,就有答案了,我身后的徐小文尖叫着:“许至君,我们来啦!”
谭思瑶和徐小文毫不客气地拉开后车门坐进去,明显是让我跟萨摩耶共享副驾驶的座位。
我站在原地,感觉自己的灵魂飞起来了,刚刚拉开车门又折身回来的许至君走到我面前,问我:“你怎么了?”
那么多的感慨,那么多的往事,最后落成一声重重的叹息。
途经千山万水,犹如清风拂面。
许至君,许至君,别来无恙。
他怔怔地看着我泛红的眼睛,忽然笑了,那个笑容里包含了很多很多含义,我一时领悟不到。
他轻声说:“程落薰,上车吧。”
我当然没有选择去跟萨摩耶挤副驾驶座,我跟狗抢?疯了吗?
可是当我悄悄问徐小文这个死八婆“这辆标志像个小于号的车是什么牌子啊”,他立即把这句话复述给谭思瑶听,然后两人一起嘲笑我连雷克萨斯都不认识的时候,我才觉得,其实我应该跟萨摩耶坐在一起。
我悲愤地想,有些人真是比狗还不如啊。
我看着窗外飞驰的景色猜测着林逸舟在做什么的时候,全然没有注意到后视镜里许至君那双带笑的眼睛。
那晚在钱柜KTV,人很多,许至君把我们送到之后回家放狗,我清楚地看到谭思瑶的眼神里依然有浓浓的眷恋,我问她:“还有可能吗?”
这个从来不知忧愁为何物的千金小姐脸上居然浮现一个无可奈何的苦笑,那个笑容让人觉得她顿时沧桑了许多。
她摇摇头:“没可能了,我跟他认识那么久,我了解他的个性。他看着性情温和,其实骨子里有磐石一样的坚定,他决定的事情,谁都无法违逆。”
如果是以前,我一定会觉得谭思瑶这番话有那么一点做作,可是配上她今时今日这个无限落寞的神情,我不得不相信她是真的长大了。
年轻吗?不要紧,听过几首歌,爱过几个人,就老了。
我忽然想起周暮晨,虽然后来我们再也没有任何联系,可是偶尔有人在我面前提起他的时候,我依然会被一种淡淡的心酸击倒,那毕竟是我纯真年月里深深爱过的人。
其实我这个人,不怕死,也不怕老,我就怕我爱过的人过得不好。
一想起周暮晨,我的脑袋里不能不像连锁反应一样想起孔颜和康婕,其实没多久之前我们还见过,可是为什么我怎么都想不起她们的脸了呢?
也许我真的就像一只刺猬,在受过太多的伤害之后,只能选择用一身的刺把自己包裹起来,让自己置身于一个安全的环境当中,将一切危险和灾难排除在外。
徐小文的生日大家玩得很疯,啤酒洒得到处都是,我一个人抱着一瓶蜜桃味的冰锐蜷缩在角落里喝得津津有味。
许至君推门进来之后在我身边坐下来,看了我半天然后开始笑我:“你的脸好红啊,醉了?”
我十分没有仪态地打了个酒嗝,正色说:“才没有醉,程落薰人送外号,千杯不醉!”
那些鬼哭狼嚎的声音都没有遮盖住许至君接下来的那句话,朦胧之际,黑暗之中我依然可以看到他眼神澄澈如一泓清泉,他说:“程落薰,你这几年,样子改变了好多。”
他没有像很多电视剧以及小说当中那些男生一样问我“你好吗”,可是这淡淡的一句话更让我难过。
有时候我照镜子看到自己的眼神,都会在恍惚之中打个寒战。
一个女孩子的苍老到底是从哪里开始?
我身边的很多女孩子都说是眼睛,所以她们不惜花很多钱去买眼霜,条件差一点的就网购The Body Shop接骨木之类的眼胶,稍微有钱点的就用玉兰油、欧莱雅、倩碧,谭思瑶用的是雅诗兰黛,而我身边最奢侈的两个人,罗素然用的是Sisley,李珊珊用的是Lamer。
我曾经沾光,各种各样的都用过一点,我不知道那些果冻一样的凝胶是不是真的能补充眼部肌肤流失的胶原蛋白,但是我心里明白,其实一个女孩子最先苍老的部分是任何大牌护理都无法挽救的。
那就是眼神。
一个人的阅历,全部写在眼睛里,我的眼神从清亮到混浊,所经历的不过是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和一次又一次的别离。
我仰起微醺的面孔对许至君笑:“嘿嘿,我跟你很熟吗,真是的。”
他伸手拿过一瓶香橙味的冰锐,跟我碰了一下瓶:“不说不开心的事,喝酒。”
当晚最大的爆点就是徐小文的真情表白,他说了很多很多,最后结尾语不惊人死不休地说了一句:“我,徐小文,生平无大志,只求做同志!”
大家都在笑,我侧过头去跟许至君说:“他是不是喜欢你啊?”
他笑而不语。
我挺喜欢许至君的,虽然跟他直面接触的机会不多,可是从他身上我看到一种同龄的男孩子都没有的稳重和妥帖。谭思瑶以前就说过,许至君是那种即使你不喜欢他,也绝对说不出他的缺点的人。
有时候会觉得这样的男孩子其实很可怕的吧,胸有城府,做事滴水不漏。
每次,说起她和许至君在一起的时候,她的表情除了“幸福”之外找不出第二个词语可以形容。
可是我喜欢的那个人呢,林逸舟,他是什么都挂在脸上,开心或者不开心,喜欢或者不喜欢,一眼就能看出来。
我想,关于伪装这回事,他不是不会,而是不屑。
随心所欲离经叛道地活着,哪怕是在刀口上行走,也要肆意妄为,我喜欢的那个人,就是那个样子的。
很久之后,我跟许至君变成熟稔的情侣之后,他说起我把他的车当镜子的那日,脸上会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他定定地看牢我,说:“你对着我的车窗龇牙咧嘴的时候,我一直在车里静静地看着你,那一刻真的觉得,你跟以前不一样了。”
当然不一样了,命运一直安排他以过客的身份路过我的人生,见证了我那些仓皇、孤独、寂寞的时刻。
他并没有错过我的青葱岁月,然而直面彼此的时候,我已经长成有故事的女子。
我们的生命像是隔着一条长河,在青春的末梢终于汇合在一起,他给了我一个洁净的怀抱,在我对人情冷暖已经不做指望的时候,他让我相信这座迷乱的城市里还有温暖和爱情。
很多事情,我不提起,他便不问,他只是想给我安稳的一生。
就像我年少时最喜欢的那句词: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
他未必懂得这句话,可是他确实是这样做的,用他力所能及的包涵和热情,填补着我生命当中那些坑坑洼洼的空白。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希望他能够早一点进入我的人生。
在那些创伤还没有登台的时候,在我的青春还素白的时候,在我的笑颜还纯净的时候。
来不及吧,我很清楚地记得,那个晚上,林逸舟的生日。
本来我是不知道的,还是他自己发了条短信告诉我的,叫我买蛋糕给他吃。
偏偏不巧,谭思瑶病了,我在宿舍里一直给这位大小姐端茶送水,买饭给她吃她嫌菜难吃,买水果给她她又嫌水果不是进口的,真是吃火锅嫌烫吃冰棒嫌凉。
到最后我黔驴技穷了,只差没学当年慈禧太后割自己的肉给慈安太后吃了。
她委屈地噘着嘴看着我:“我很想许至君啊。”
我更委屈地看着她说:“我想林逸舟是你想许至君的N次方啊!”
一直折腾到后半夜她终于昏昏沉沉地睡了,我这才提着我白天在元祖买的一个比我还“润”的水果蛋糕飞速地冲向林逸舟的公寓,一路上我都祈祷,希望他不要怪我。
我拿着他给我的备用钥匙,蹑手蹑脚地打开门。我穿过客厅,走到卧室门口,轻轻地推开门……他那个刺青像火焰一样焚烧着我的眼睛。
我手里那个漂亮的元祖的蛋糕啪一声,掉在干净的木地板上……
我蹲在路边,使劲地擦着裤脚上的奶油。
我有种想要提着一桶汽油上去跟那对“奸夫淫妇”同归于尽的冲动,可是付出自己的生命……这个代价太大了。
或者去找个末期癌症病人,跟他说我会好好照顾他的家人,让他抱着一个炸弹去炸死那对狗男女……
我有千百个构想,却没有一个能够实施……
以前每次伤心难过,总有个去处,像受伤的野兽总有个属于自己的洞穴,可是这一刻我只想一个人待着,我清楚地听见自己心里有穿堂而过的凛冽的风声。
在那个时刻,我想起了周暮晨,我以为我应该已经完全忘记了的、他的名字已经从我的生活中绝迹了的那个人。
他开了一个很坏的头,所以日后我爱上的总是他那个类型的人。
那个类型的男孩子,注定是要带来伤害的。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打电话给这个人,他的名字在手机上闪啊闪,我强作镇定地对他说:“许至君啊,能不能帮我个忙啊?”
我坐在他的车里一路上沉默不语,然而这沉默之中又有咬牙切齿的恨意。到了林逸舟家楼下的停车场里,四周悄然无声,许至君纳闷地问我:“到底要干什么?”
我指着停在角落里那辆Z4对许至君说:“帮我撞烂它好不好?”
许至君倒抽一口冷气:“别傻好吗,我的车不比他的便宜,再说这里有摄像头的,你想害死我?”
其实我不是真的想对他的车怎么样啊,我只是想发泄啊,许至君一看到我哭就明白个大概了。
真丢脸,这些年,总是被他有意无意看到我狼狈的一面。
最后他什么话都没有说,开车带我离开了那个伤心的地方,然后他把车停在路边,一个人下车走进了那个装修得很漂亮的小咖啡厅。
等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有一盒提拉米苏和一包纸巾。
他说:“这家的甜品很出名,以前思瑶经常吵着要吃,说是吃了心情会变好。”
我像乡野村姑一样,心无旁骛地大口大口吃着精致的点心,却如牛嚼牡丹般,丝毫没有品味到它的细腻甜美。
许至君在一旁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很多人都知道,提拉米苏,在意大利文中的意思是,带我走。
而在另外一个鲜为人知的传说里,提拉米苏是一种属于爱情的甜品,吃到它的人,会听到爱神的召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