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公民常用法律知识(时尚生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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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5)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的诉讼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既要提出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同时还要有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例如在一产品质量损害赔偿案中,原告提出自己曾在被告某百货公司购买一瓶F牌美容霜,使用后面部出现红肿、瘙痒等症,经医院诊断系涂搽F牌美容霜所致,花费医疗费500元,故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在这个案件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就需要至少提出三个证据才能使案件成立:一是与被告的买卖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如购货发票;二是医院的诊断证明;三是医疗费单据。这就是原告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特点,应着眼于以下几方面的证据收集:

(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

(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

(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

鉴于消费者对某些制造过程较为复杂的产品不甚了解,很难提出证据证明被告的过错,为充分保护消费者行使诉权,《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原告只需证明其损失是由于产品原有的缺陷所致就可提出赔偿要求。

消费者向法院举证通常采用的方法是:提供证人。说明证人的身份和可以证明的事实。提交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书证和物证应当提交原件原物,但如提交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笔录等;提交外文书证,应附中文译本。

关于举证的期限,一般当事人提出主张后,应当在起诉以后,法庭审理终结前提出证据。对于当事人一时不能提交证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应根据具体情况,指定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确有困难的,应在指定期限届满之前,向法院申请延期,延长的期限南法院决定。消费纠纷诉讼费用如何计算?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财产案件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到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的金额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交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差旅费和误工补贴费,由当事人支付。

具体金额可能有变动,应以消费纠纷发生时的收费标准为准。如何书写答辩状?

消费者权益纠纷答辩状是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被告答复和辩驳原告的起诉书的一种书状,答辩状是被告的诉讼权利,同时也是一项诉讼义务。被告如果不按时提交答辩状,将会影响法庭对案件的正常审理。

答辩状由3部分组成。

(1)首部。

首先写明名称,即“民事答辩状”。其次,写明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即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地址等。答辩人是单位的,应该写明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企业性质、企业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等。最后,写明答辩事由。

(2)正文。

正文是答辩状的核心部分,主要是针对起诉书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进行答复和辩驳。针对起诉书所列事实、理由以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的具体的情况,可分别作为以下不同处理:事实、理由、诉讼请求都是合法的,可以放弃答辩;事实有部分虚假的,针对虚假部分进行驳斥;隐瞒、歪曲事实的,要补充或澄清事实;事实真实,但是曲解法律,要求不合理的,针对其曲解法律和提出的不合理的要求部分进行反驳。

(3)尾部。

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答辩人签名或盖章,注明答辩日期,并在附项中写明答辩状副本的份数和有关之间材料的份数。

书写答辩状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答辩状针对性较强,要实事求是,善于运用驳论与立论相结合的方法,不无理狡辩。

(2)答辩状分一审答辩状和上诉答辩状两种。一审答辩状要考虑是否有提起反诉的条件,如果具备反诉条件,可以在答辩状中提出反诉内容,也可以另写反诉状。上诉答辩状是针对一审判决或裁定进行的,应该在支持原判决或裁定的基础上,反驳上诉的无理要求。什么是反诉,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讼中被告是否可以提起反诉?

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讼中被告可以提起反诉。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1)反诉的提起。一是反诉必须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否则就无法与本诉合并审理,不能达到反诉的目的;二是反诉应该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是在第二审程序仍应允许当事人提起反诉。当事人提起反诉后,在二审程序中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即可以调解方式结案。如果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可以发回原审法庭重审。

(2)反诉对象的特定性,也就是说反诉只能是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起。通常认为,本诉与反诉的双方当事人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只是原告和被告的诉讼地位进行了调换。

(3)反诉请求的独立性。其独立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被告向原告提出反诉应按起诉程序和方式向法院提出;二是反诉具有独立的诉的要素,即当事人、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三是诉一经成立,不因本诉的撤回而终结,也不因原告放弃诉讼请求而失效,这一点是反诉制度的实质,也是判断是否构成反诉的标志,是关键的内容。

(4)反诉的目的具有对抗性,即反诉的目的是被告为了抵消、排斥、并吞原告的诉讼请求,使原告的诉讼请求部分或全部失去作用,甚至迫使原告对自己履行义务而提出的。被告通过反诉所能抵消的往往是原告诉讼请求的一部分,但也可以是全部。怎样写上诉状?

消费者权益纠纷上诉状,是消费者权益纠纷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并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重新审判案件,撤销或变更原审判决、裁定的书状。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消费者应当按照以下要求书写上诉状:

(1)首部。写明上诉人、被上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当事人是法人或是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同时,写明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2)正文。正文书写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①上诉请求。上诉请求应当针对不当的原判决或裁定提出。包括:因认定的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确实;原判适用法律不当,理由不充分;诉讼程序不合法等要求而要求二审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②上诉理由。主要针对一审裁判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一审人民法院在程序上的不当之处,论证上诉人上诉请求的合法性、合理性。③列举相关的材料、证据,以便二审法院查证核实。

(3)尾部。写明致送人民法院和具状人姓名以及年月日。附项写明上诉副本的份数,以及物证、书证的名称,件数等。

书写上诉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上诉状要有针对性。书写上诉状要针对一审裁判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

(2)要注意文书的时效。消费者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在上述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交才可以引起二审程序。

上诉状阐述要完整。上诉人要完全论证在一审中未能完全阐明的事实,避免由于论证不全面而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

常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公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