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生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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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生死以求真如旧宅——罗汝芳之生死智慧(5)

这些都能够大大减轻人们对生死的焦虑,缓解生死之痛苦,并由此而获得人生之路的正确方向与准则。罗汝芳生死智慧给我们的启示黄宗羲曾论汝芳之学云:“先生之学,以赤子良心,不学不虑为的,以天地万物同体,徹形骸,忘物我为大。此理生生不息,不须把持,不须接续,当下浑沦顺适。”《明儒学案》卷三四,沈芝盈点校,中华书局1985年版。其中三层意思都关涉生命之学:学之主体是生命之本的“赤子”与“良心”;学之内容则是生命之本真的万物同体、人我同一;而学之功夫则在生命的“当下浑沦顺适”。所以,罗汝芳之学,真正当得上是“生命的学问”;为此“生命之学”,罗汝芳也是以其生命来求的,是谓“生死以求”,其特色略可分为二:第一,强烈的生死关切。所谓生死关切,即对生死问题有特别的兴趣、特别的思考,并试图以圆满地解决生死问题作为自我求学问道的终极目标,自我人生道路的最高践履。从中国思想史的角度来看,与秦汉隋唐宋的儒生不同,生死关切成为了明代、尤其是明代中晚期之阳明后学的核心问题。其原因在于:一者,阳明在“龙场之悟”中,以突破“生死之念”为契机,发明了“致良知”之教,使明代学风大变。受此鼓舞,阳明后学多把生死问题视为求学问道中至关重要的问题。二者,明代政治生态恶化,儒生们入仕之途充满凶险,故而转求个人身心性命问题的解决,在此背景下,生死问题自然凸显出来。三者,明代连续出现几个荒唐的皇帝,不理朝政,专求长生不老之术,上好之,下必甚焉,这些都引导着民间社会及知识阶层去关注生死问题。其实,历代儒家学者,一般都会谈到生死问题,但因为有孔子“未知生,焉知死”之说,把对死及死后世界的探究转向了现世的世界,故而对生死问题少有深究。而道家与道教,尤其是汉以后进入中土并逐步中国化的佛学则针对世俗人之生死大事,发展出许许多多的观念,提供了各种超越死亡的途径与方式,故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宋明新儒学的兴起,实为隋唐佛道大兴对儒学的正统地位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儒者急于恢复儒学道统而发展起来的。因此,儒者们对佛道生死观念自然会有所回应。彭国翔先生认为:儒家传统重视生命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对死亡问题并没有过多的措意。

尤其没有像西方哲学那样,将死亡作为一个重要的人生课题来加以思考。仅仅就中晚明之前的儒学笼统而言,这一判断并非无据。至少在儒家的文献记载中,死亡问题的确并非话语关注所在。正如朱子所说:“六经记载圣贤之行事备矣,而于死生之际无述焉,盖以为是常事也。”但是,我们是否能够断言整个儒家传统中缺乏对死亡问题的深度探索呢?事实上,在中晚明的阳明学者中,生死关切已经成为普遍的焦点意识之一。《儒家传统:宗教与人文主义之间》,彭国翔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23—124版。那么,阳明后学有姓名可考者就有数百人之多,而在生死关切问题上有特别见解者当属罗汝芳和李贽。就罗汝芳的生死智慧而言,其从阳明子关于生死之念出自人之“生身性命之根”,不易去,所以无需讳莫如深,留给佛道去说的观念出发,认为:儒家自有解决生死问题的良方,关键在于,人们必须从心性体认之路来达到与形上本体(仁、生生)的合一,借助于本体的超时空的存在进入到无生无死之境——昼夜生死,这样便能够超越世俗之生死焦虑,而专注于人伦社会的责任,专心致志于圣人之道的推展,完成一个儒者应该做到的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齐治平。对于罗汝芳来说,其对生死问题的关切,不完全是从儒家经典的诠释出发的,更是其幼年时想寻个临终时无需“叹口气”的生存性困惑、晚年连丧二子的生存实况而引发的,所以,其生死关切尤显强烈,以至出现遭到许多儒者抨击的所谓“晚年一二遗行”的事件。本来,罗汝芳已从人与“生生之仁”的本体合一来诠释“仁者寿”的问题,意识到所谓“无疆”、“无期”的不朽,正是人回归无限本体之后的存在状态。但同时,罗汝芳又从形神二分、神可离形而独存的观念出发,视人死后之“魂”(神、鬼)可离人身而游荡,以至活着的人可以与之“通灵”、对话,甚至生死间可以互传实物。第一种与宇宙本体“生生”合一来超越生死之路,是传统的儒家理性主义之路,而后一种生死互通则是神秘主义的民间信仰之途。如果说,罗汝芳对鬼神存在的确深信不疑,是出于对《易经》等儒家经典重新诠释而得出的结论的话;则其对亡灵可以与生者沟通的热衷,可以视为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精神重创的一位老者的恍惚所思所为,也是应该可以理解的行为。现代社会已发展出所谓“灵性的关怀”,即对丧亲者进行哀伤抚慰,通过灵性的疏导,帮助丧恸者在一定的时间内宣泄哀伤情绪、走出丧亲的悲痛阴影,处理好与逝者之间因为失落而引发的种种负面的情绪,最终回归正常的生活。罗汝芳如此坚信生死可以互通、生者可以与逝者“通灵”,根本追求就在灵性的抚慰,是以其学抚平自己与家人极度的伤悲,以最终从丧亲的痛苦中超拔出来,直面自我的人生之路。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罗汝芳连丧二子,在短暂的停留后,派人送二子之灵柩归南城。他自己则从南海经惠州、潮州进入福建境内,所到之处,必举行讲学,数月后才自闽而归。有人不解,认为罗汝芳不“笃于父子之爱”;也有人当面质问:“子不为嬴博之礼乎?”罗汝芳则说:“安知吴季子非力不能,而不得已也。我则赖诸大夫之力也。”学生黎允儒又进一步解释道:“子惟笃于爱,是以不偕返也。古者,父母之丧,六十不毁,七十衰麻在身而已,教民无以死伤生。而夫子年几七十矣,偕返,则哀伤以为不达于道,不可训也。且子夏与季札孰贤?”《罗汝芳集》,第848页。无以死伤生,即不让过度的哀伤情绪为害活着的亲人的生命,罗汝芳正是以其学来做灵性的抚慰,让家人也让自己从巨大的伤痛中逐步地走出来,我们难道不能对此做同情的了解吗?所以,罗汝芳一生求学问道不辍,主要是围绕性命之根而展开,其所为之学是“生命的学问”,为的是解决自我之生死大事,亦推而广之,去解决天下苍生的生死大事。这就是罗汝芳的一生中,不仅其个人问学不止、修为不息,亦以讲学天下为终身职志的根本所在,这形成了汝芳之学的最大特色之一。第二,生死自由,同于大化。一般而言,人们总是以“阴”“阳”相隔来喻人间之生离死别,却没有意识到,其实“阴”与“阳”还是相互渗透而连为一体、密不可分的。所以,人之生与死亦是相互渗透而融通为一的。这样一种生死的实存,对生活在事事物物皆相隔相离的现实世界中的芸芸众生而言,实在是难以想像的,更是无法掌握的生死本质。于是,人们或悦生忘死,全身心沉溺于花花世界欲望满足的过程中,而把死亡问题推到遥远的未来,但一旦面对死亡的降临,则必万分恐惧和痛苦,或惧死离生,人们因为恐惧于死而丧失了对此生的意义追求,转向了对来生价值的获取,于是,遁入空门,青灯黄卷终其一生。在儒家学者看来,这都不是一种好的生死观与生死实践。《传习录》中有一段由黄省曾录下的阳明子的话:“问夭寿不贰。先生曰:‘学问功夫,于一切声利嗜好俱能脱落殆尽,尚有一种生死念头毫发挂带,便于全体未融释处。人于生死念头,本从生身命根上带来,故不易去。若于此处见得破,透得过,此心全体方是流行无碍,方是尽性至命之学。”《王阳明全集》卷三,吴光等编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108页。王阳明对弟子们的这一开示,把生死问题的突破视为“生身命根”,是儒者们学问是否精纯、修养是否高超的标准,这更引发了明儒对生死问题的强烈兴趣。受此影响,阳明后学的学者,一般在为学之路上,都把突破生死之念视为其最重要的理论目标之一,把能否超越生死当做显现学者功夫到不到家的标志,而人们临终时的表现则是其学之精纯与否、境界高低与否的重要“晴雨表”。罗汝芳在这方面表现得尤为特别,他真正达到了生死自由、同于大化的境界。罗汝芳直到临终前三天还不忘告诫自己的孙儿与弟子要发愤学习:“人生天地间,须要有顶天立地志气,不可一毫落寞。”“此学玄妙入微,不是说了就罢,须要发一个不惜身命,心无一毫为世事念,时日不放,后来方有成就。”他还回忆自己为学的经历云:“予自四十年来,此道吃紧关心,夜分方合眼,旋复惺惺,耳听鸡喔,未知何日得安枕席。”“予初学道时,每清昼长夜,只挥泪自苦。此等境界,予固难与人言,人亦莫之能知也。”《罗汝芳集》,第297页。“予初学道,家贫难禁,然坚持所志,即死亡饥寒,殊不动心。”《罗汝芳集》,第300页。可见,其一生刻苦为学,生死不顾;面对生命终点时,仍然不忘向学,真正体现出生命不止,求学精进不息的精神。其临终之言是:“不肖谢世,万罪万罪。《会语》幸毋忘平生也。性命一理,更无疑矣。临期奉报,心几欲语,行辞歉然,惟君珍重珍重!”《罗汝芳集》,第300页。

《会语》记载了罗汝芳平生之学,此可传之久远而不朽,这即所谓“性命一理”,实为生死一体之论。也就是说,站在宇宙生生大化的立场上来看,人之生死犹如昼夜,是一种回归又环转的过程,如此看待生死离别,就不必太过于悲伤不舍。所以,罗汝芳虽好“鬼神”之论,但在有人提议用“玄门工夫”来治其病,以延长寿命时,却遭到罗汝芳的拒绝,因为他认为学问的延续才可以无穷,而人之生物性生命却是有限的。他说:“玄门养生,寿仅百余,若此学力,则自是而千年万年,千万年犹一息耳。”“汝辈与诸友,着紧此学,便是延我命于无穷。不尔,纵年历数百,奚益哉!”《罗汝芳集》,第296页。记载在周汝登《圣学宗旨》中罗汝芳临终时的场景为:“明日为九月朔,盥栉出堂端坐,命诸孙次第进酒,各各微饮,随拱手别诸生曰:‘我行矣。’

诸生恳留盘桓一日,许之。初二日午刻整衣冠,端坐而逝,年七十有四。”《罗汝芳集》,第862页。汝芳在生死之际,可以自由地回光返照,留下来与亲人诸生再“盘桓一日”,看来似乎是妄语,但应该做同情的理解,即:这是汝芳“生”与“死”浑然顺适而为一的理论观念的表达,也许,我们也能够相信实有其事。当人们在生前对生死问题有强烈的关切,并因此而时时不忘在“生身命根”上努力,一旦达到极高的修为,则在生死问题上是能够获得高度的自由。因其生死皆自由了,故而生死皆能坦然以对:生则尽责,死亦顺化;换言之,则是生死自由,同于大化。罗汝芳的弟子汤显祖(1550—1616,字义仍,号海若,江西临川人)在《答管东溟》中说:“如明德先生者,时在吾心眼中矣……”而罗汝芳的再传弟子袁了凡(即袁黄1533—1606,初名表,后改名黄,字庆远)赞叹道:“罗先生遂捐馆哉!茫茫寓宇,贸贸生民,梁木其颓,岂不深痛?然遗言在编,高足在座,罗先生固不死也,在后进勉之耳。某自受官以来,轻徭缓刑,颇得民和。每朔望群弟子员而援之经,讲《论》《孟》之遗言而实示以现在之至理。生童之属,环明伦而观听者,不下数百人,诵义之声,达于四境。此皆先生及罗先生之教也。”《袁了凡先生两行斋集》卷九,袁黄著。可见,数十百年后,罗汝芳之“遗言”仍启迪人心,教诲“生童”,此不正是“死固不死”吗?可以说,这是一位儒者所能达到的最好的生死结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