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生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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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精光凛凛丰骨棱棱——李贽之生死智慧(4)

您“末后一著如何?”意思是说:您人生最后一步会怎么走?李贽慨然而言:“吾当蒙利益于不知我者,得荣死诏狱,可以成就此生。”汪觉得此话太晦气,李贽却“大鼓掌曰:‘那时名满天下,快活快活。’”汪以为李贽开玩笑,且触及朝廷,劝其不要说这些梦寐中的戏言。但五年后,李贽果然“荣死诏狱”,汪可受叹道:“余止勿寐语,夫安知其为真实语也”《卓吾老子墓碑》,见厦门大学历史系编《李贽研究参考资料》第一辑,福建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8页。由此可知,李贽认定的“死所”是“诏狱”。不幸的是,此语竟然应验。有幸的是,这种“死所”真正遂了李贽的愿望与追求。万历三十年,都察院礼科给事中张问达向万历皇帝上了一道弹劾李贽的奏疏,罗织了诸多罪状,特别指出李贽壮岁为官,晚年却削发,又“刻《藏书》、《焚书》、《卓吾大德》等书,流行海内,惑乱人心”;且行为怪异,有伤风化,尤其是近移到通州,在都城脚下蛊惑人心,更是危险,所以应该“将李贽解发原籍治罪”,其书尽行焚毁。明神宗下诏曰:“李贽敢倡乱道,惑世诬民,便令厂卫五城严拿治罪。其书籍已刻未刻,令所在官司,尽搜烧毁,不许存留。如有党徒,曲庇私藏,该科道及各有司,访奏治罪。”《日知录》卷十八《李贽》,《日知录集释》,顾炎武著,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668页。当时,李贽正重病卧床,住在朋友马经纶的家中,一听兵马来到,知为己而来,撑起身大声说:“是为我也,为我取门片来”,又道:“速行,我罪人也,不宜留。”投入“诏狱”中的急迫性跃然于字里行间。李贽在狱中撰有《系中八绝》,其八《不是好汉》云:“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我今不死更何待,愿早一命归黄泉”《续焚书》卷五《系中八绝》,见《李贽文集》第一卷,第116—117页。,表示了自己必死的决心。万历三十年三月十五日,侍者在狱中为李贽剃头,刚剃完发,李贽夺过剃刀自割咽喉,顿时血流满地,气息奄奄。侍者慌了手脚,问“痛否?”李贽以手指蘸鲜血书曰:“不痛!”侍者再问:“您为何要自割?”李贽再书:“七十老翁何所求?”次日夜子时,李贽血尽而逝。李贽本可不死,张问达的奏疏不过是要“解发原籍治罪”;皇帝下的诏书也不过是要逮其问罪并焚毁著作,李贽却毅然决然地自裁了。这给后人留下了无穷的解释空间,明代官方记载,李贽是“惧罪,不食死”。《明神宗万历实录》,转引自容肇祖《李贽年谱》,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13页。以下凡引《李贽年谱》,不再标明版次。这与多个当事者的记载不符,容肇祖先生认为是官府推脱责任的托词,当是立得住脚的论断。东林党领袖顾宪成认为李贽自刎是为了“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实际上仍是以儒家生死观来视李贽,不知其生死观早已超越儒家之外,也不知李贽夺刀自刎是已经穷究生死根因,对死亡无所畏惧的表现。顾宪成对李贽之死的解读是错误的。也有人说李贽自杀是因为不愿回原籍,“时传说政府要勒他回原籍去。李贽说:‘我年七十有六,死耳,何以归为?’”《列朝诗集闰集》卷三,《李贽小传》,钱谦益著,转引自容肇祖《李贽年谱》第113页。然后就自刎了。这种说法的依据可能是李贽从姚安辞官后宁愿流寓湖北而不回福建原籍,但若以为李贽就是因为被逼迫回原籍而自杀,则未免把“生死大事”理解得太简单化了。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许多学者认为李贽自杀是不得已,是“封建势力迫害而死”。

直到今天,仍有许多学者坚持这种观点,认为李贽下狱、自刎是被封建统治阶级逼死的。如有文章这样写道:“他的异端思想、斗争精神使封建道学家们害怕,并对他恨之入骨,群起而攻之,诋毁他,迫害他,驱逐他,终于杀害他。”参见于浴贤《伟大的孤独者——李贽》,《泉州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5月。这样解释李贽之死,完全是以今天的社会政治观念来裁剪古代的事件,有隔靴搔痒之感。当代二位学者对李贽之死很有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发人深省的结论。一位是黄卓越先生。他指出:对李贽之死的疑案要有一个大致确定的解答,应当“首先深入到李贽这一个体的内部心理及其轨迹中,特别是对他的生死观等有较为透彻的勘察(当然这也是思想文化内在化的结果),也唯其如此,我们才能明了,在一位直到死前仍保留着超人般清醒的思想家将刀锋主动地指向自己咽喉之际,集中的决不是一些对具体环境的不意,而首先是平生累积已久(非后来论者附加的)却在此一刻寻到了闪现的某些信念与愿望。”《李贽之死——重估思想史上的一段公案》,黄卓越著,载《中国文化研究》1997年夏之卷,第45页。这实际上是提出了解答李贽之死疑案的方法论原则。黄先生全面考察了李贽生死观发展的轨迹,认为是各种要素以混合之力量同时汇聚到他的意识中心,所以,李贽之死是一个外在事件的触动与其内在观念、当时之具体情境等综合造成的结果。另一位学者许建平先生则认为:“然而他最终还是选择了自杀(用剃发刀自刭)。自刭的原因大抵不出四个:重病的折磨无以忍受(他被逮系的当天,生命已垂危,是用门板抬走的。此后多次昏迷,醒来后方知是在狱中。在狱中,‘便溺不通’,‘呕吐狼狈’);洁癖的生活习性不能忍受狱中的生活(尽管狱中对他有特殊照看);耳闻朝廷旨意要押解他回乡,不愿接受此种结局。‘我年七十有六,死耳,何以归为!’;更重要的是想早日结束生命的痛苦,以求早解脱,早入西方净土……由以上可知,李贽对死亡的选择完全出于自己的好恶与意愿,是其独立意识与倔犟个性的表现。所以说李贽对死亡选择所表现的思想并非儒家的生死观,也非道家的生死观(道家是十分注重生命,主张保生的),同样也不完全吻合于佛教的生死理论。佛学大师们往往为坐化而逝(有立化者、卧化者乃至头顶地脚朝天而化者)……而一心到西方极乐世界的李贽却在狱中未选择坐化的形式,而是选择了痛苦的自刭,选择了在佛教徒看来的一种凶死形式。这一点足以说明他对死亡形式的选择是非佛教的。总之,李贽的生死观,是以佛教的生死理论为主,吸收了与其相合的儒、道思想,但最终又体现出李贽独立的个性和人格。”《李贽思想演变史》,第365—366页。二位学者的研究相当深入,特别是许建平先生有一个重要发现:

即李贽终其一生,建构了以佛教生死理论为主,又吸收了儒、道思想因素的生死观;但在其走向死亡时,选择的死亡方式却非儒家、非道、亦非佛。原因何在?要解开其中的奥秘,关键在于区分人之生死观与生死态度上的异同。

根据笔者对死亡问题的长期研究,一个人的生死观与其面对死亡将至时的生死态度是不相等的,有时甚至完全相反。生死观主要是人们对生死的种种观点、看法和理论;生死态度则是人们面对生死时的心理与精神的活动和具体行为,是生死观的外在化。一般而言,具体的生死态度往往取决于人们特定的生死观,但在死亡临近时,人们的生死态度又往往表现出与生死观的不一致性,甚至完全相反。因为,“死”是人生的中断,引发出了失落、孤独、痛苦、恐惧、绝望等心理状态,其导致的行为往往会超脱平时生死观涵养的范围之外,显现出极为复杂的状态。所以,在探讨古人或他人的生死问题时,一定要区分其生死观与生死态度,否则对有些问题或无法理解,或理解错误。从这样一种视角来观察李贽之死,就可以理解以终生穷究生死根因的李贽,竟然常常说自己“特别怕死”;也可以理解有着如此深厚之儒释道生死智慧的李贽,为何在面对生死抉择时采取如此惨烈的自刎方式。要窥探李贽自杀的深层根源,一定要了解李贽生死观与其临死态度的不同之处。简言之,李贽的生死观主要是“无生死”之佛说;李贽的生死态度则是求“烈烈之名”。按理说,既然“无生死”,又何求“烈烈之名”?然而在李贽身上,两者却奇特的结合并存。李贽一生没有显赫的功名,故只能追求死亡的“烈烈之名”,这构成了他基本的生死态度。虽然在云南姚安府任上政声不错,但毕竟官职太微,难以建立不世之功。同时李贽以老弱病残之身,既无法死于战场,亦无法尽忠受谗而死。对死于何处,李贽颇感彷徨,“老而无朋,终日读书,非老人事,今惟有等死耳。既不肯死于妻妾之手,又不肯死于假道学之手,则将死何手乎?”《焚书》增补一《书常顺手卷呈顾冲庵》,见《李贽文集》第一卷,第2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