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人与环境知识丛书:生态伦理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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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经典文章选读(8)

人的层创进化的一个全新之处,就是进化出了一种能与(只关心同纲同门利益的)自利主义同时并存的(关心同纲所有动物的)利他主义倾向,进化出了一种不仅仅指向其物种,而且还指向生存于生态共同体中的其他物种的恻隐之心。人类应当从伦理学家所说的“万物之母”的角度、站在地球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客观地把地球视为一个生生不息的生态系统。当站在这一角度来思考问题后,人类主体就能够从意义的角度来理解地球上那些历史悠久的进化成就,并对这种成就做出自己的贡献。人际伦理学已花了过去两千年的时间来唤醒人的尊严。在我们走向新的一千年之际,环境伦理学要求人们意识到地球上那个更为伟大的生命进化过程,人只是这个过程的一个最重要的部分。

人类是有慧眼的;他们是地球的观察者——现在比过去更为在行。观察的结果,是对人类提出了道德要求——比过去更高的要求。

这就是或应该是《圣经·创世记》所说的人的治理的潜在含义,也是我们现在所理解的治理地球的含义。它要求人类超越那种把地球当作资源来使用的观念,而把地球当作栖息地来看待,并用道德来限制人类的政治、经济、科学和技术的行为。成为一位“栖息者”所要求于人的,要远远多于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环境,尽管它也要求人们明智地利用自然资源。人需要成为“栖息者”,这里包含的内容要多于成为“公民”。公民一词包含有太多的狭隘的政治含义;这个词只适用于价值椭圆形中那些都市价值占主导地位的领域。作为一个观察者栖息在共同体中,要求我们不仅要考虑人对自然物的管理问题,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要考虑人与自然的道德关系问题。

人类应成为赞赏(在发现其中的价值和增添其中的价值的双重意义上)其栖息地的居民。人类是有评价能力的,能够赞赏这个世界,能够发现(而且能够创造)那里的价值。他们能够保持生命的奇迹,因为他们具有好奇的能力。这种主观能力在地球这片客观的神奇土地上正好派上用场。人类价值的主观性与地球价值的客观性相得益彰。

人类比其他生命更能“神游于”其他价值。他们能够与其他生命共享某些价值,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是利他主义者。人类是最重要的价值,因为他们是最重要的评价者。

在人类历史的童年,人类需要逸出自然以便进入文化,但现在,他们需要从利己主义、人本主义中解放出来,以便获得一种超越性的视境,把地球视为充满生命的千年福地,一片由完整性、美丽、一连串伟绩和丰富的历史交织而成的大地。这不是对自然的逃逸,而是在希望之乡的漫游。对大自然的这种治理要求我们遵循自然。

在这个意义上,人类是或者能够是优越的、高贵的、不同寻常的,甚至(在一种较易引起争论的意义上)是超自然的,在自然之上的。他们摆脱了自发性的环境,因为他们是环境的看护者;他们具有内在的超越性。如果要玩弄词藻,那么我们可以说,人类是地球上的一道风景,因为他们能观赏地球上伟大的生命进化故事(他们是这个故事的一部分)。动物只能从自己的角度来欣赏这个世界,它们拥有单纯的内在性。人类却能从其他存在物的角度来观赏这个世界。怀疑论者和相对主义者可能会说,人类只不过是从另一个角度来欣赏这个世界。确实,当人类把土壤或木材当作资源来赞赏时,他们只是从自己这个物种的角度来欣赏这个世界。但是,人类能够从其他物种和那支撑着这些物种的生态系统的角度来欣赏这个世界;他们研究刺嘴莺,从太空上观察地球。其他任何物种都不可能具有这种超越的观察力和卓绝的慧眼。

7.栖息者的环境利他主义

环境伦理学并不否认人类价值的优越性,但它并不就此停步。那把人与其他存在物区别开来的,不仅仅是我们所拥有的认识自我和表达思想的能力、发挥自己潜力的能力,它还包括我们欣赏他者、看护这个世界的能力。康德认识到了他者在道德上的重要性,然而,他虽是一个杰出的伦理学家,但他所关注的他者却仅仅是其他人,是那些能够认识自我且能表达其思想的人。环境伦理学号召我们关注非人类存在物,关注生物圈、地球、生态共同体、动物、植物以及那些虽不具有自我意识但却拥有明显的完整性和(独立于人的主观价值的)客观价值的存在物。环境伦理学超越了康德的伦理学,超越了人本主义伦理学,因为它把其他存在物也当作与人并列的目的来对待。环境伦理学家在道德上更具慧眼。他们既能从自己的角度,也能从其他存在物的角度来欣赏这个世界。他们理解了雨果和史怀哲所憧憬的“关于整体的伟大伦理”,他们真正发现了耶稣命令我们去爱的邻居:麻雀(它的衰落引起了上帝的注意)和田野里郁郁葱葱的野百合花。在这个意义上,与人类自我实现的能力一样,诗意地栖息于地球的能力以及与其他非人类存在物融为一体的能力,也是道德的前提条件。在这种伦理看来,实现自我也就是去超越自我。

我们可以说(尽管这会引起争论),根据其伦理学目标来看,康德仍是一个残留的利己主义者。他虽然对伦理主体谆谆教诲道:“他们应成为人本主义的利他主义者。”但他本人并不是他们所希望的那种真正的利他主义者。他认为,只有“自我”(个人)才与道德有关;他还没有足够的道德想象力从道德上关心真正的“他者”(非人类存在物)——树木、物种、生态系统。他只是一个人本主义意义上的利他主义者,还不是一个环境主义意义上的利他主义者。然而,人类与非人类存在物的一个真正具有意义的区别是,动物和植物只关心(维护)自己的生命、后代及其同类,而人却能以更为宽广的胸怀关注(维护)所有的生命和非人类存在物。

动物和植物不具有“自我”;他们至多只具有“自身”——客体性的细胞体,尽管在某些高级动物那里,这些细胞体发展成了一种主体性的“自身”。植物和动物并不具有真正的利他主义精神,即使是那些学会了以互利的方式彼此合作的有一定智慧的动物也不具有。这并不是在责难动物和植物,因为它们不是,也不可能是道德代理者。但这确实道出了人类与非人类存在物的一个重要区别,这个区别对于理解人类的道德潜能极为重要。人类能够培养出真正的利他主义精神;当他们认可了他人的某些权利——不管这种权利与他们的自我利益是否一致——时,这种利他主义精神就开始出现了,但是,只有当人类也认可他者——动物、植物、物种、生态系统、大地——的权益时,这种利他主义精神才能得到完成。在这个意义上,环境伦理学是最具有利他主义精神的伦理学,它真正地热爱他者。

它把残存的私我提升为栖息地中的利他主义者。这种终极的利他主义是或应该是人类的特征。在这个意义上,最后产生的人类这个物种是最伟大的物种;而这个理解了现代环境伦理学的晚生物种,是第一个发现了发生在地球上的伟大生命故事的物种。这个晚生的物种扮演的是榜样的角色。

在地球上,只有人类——通过他们的理性、道德、世界观,他们理解和敬佩自然界的主观经验——才能够客观地(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评价非人类存在物(从有机体到生态系统)的技能、成就、生活和价值;而这种客观评价(欣赏自然中的客体)的主观能力(主体的能力),是一种值得格外加以赞赏的高级价值。这种能力应该得到实现——饱含仁爱地,毫无傲慢之气地。那既是一种特权,也是一种责任,既是赞天地之化育,也是超越一己之得失。

8.以个人身份栖息于环境中

环境伦理并不只是想从丰富多彩的生活中抽象出某些普遍性的法则(如果存在这类规则),或构筑一套适用于全人类的义务体系。一种伦理需要某种关于整体的理论、关于地球的世界观,但它并不是一个消除了多样性的法则统一体,也不是某种无视历史的道德律。伦理不是某种不打上道德代理者的个人生活经历、文化认同、个人体验和选择的烙印的东西,而是一种要求打上这些烙印的理论。道德的观点要考虑到不同层面的存在物——人类、动物、有机体、物种、生态系统,但它也必须属于某个有名有姓的个人,这些人或生活在蒙大拿州、犹他州、纽芬兰岛,或生活在高原草原或科德角海滨。我们在前面曾说过,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全球主义的伦理,现在,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地方主义的伦理。伦理需要一种世界观,但它只能存在于具体的生活世界中。伦理不仅仅是一种理论,而是“生活之道”。伦理必须要在个人的具体生活中得到体现,正如物种必须要由具体的生物个体来显现一样。人类是道德监督者,但更是道德实践者。他们必须要解决其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而在解决这些问题时应遵守一定的道德。

伦理学必然是包含着普遍性要求的理论,但这种理论必须允许并要求伦理原则能被具体而独特的个人所实践。这些个人不是孤立的笛卡儿式的自我,与他的外在世界相互隔绝,而是与他的对象世界保持着具体的联系的主体性的“我”。关于家园的理论(生态学)最终得用叙事的形式表述出来,人不是脱离肉体的纯理性的存在物,而是与历史密不可分的有机存在物。性格总是在某些戏剧性的情景中得到展现,它的形成离不开历史。在文化中,我们对此都耳熟能详,但这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也是真实的。毕竟,人在大自然中的地位,并不是一个超然的理念观察者。根据我们在前面提出的辩证法理论,我们现在要把人理解为与特定的时空环境密不可分的存在者。如果整体主义的伦理真的想融入人类的历史中,那它就必须要一以贯之地对那些重要的历史事件发生影响,否则,它就不可能具有真正的客观性。它就不可能与人类实际适应其生存环境的方式相契合。

有时,生存于世界中的人,似乎是置身于一个变化多端的万花筒般的世界中;但生活要比也应该比万花筒丰富得多。万花筒般的世界图景固然美丽,但它却缺乏历史的深度。相反,存在于大自然中的个人,是在其特殊的生活环境中度过自己的一生的。自然史中的某些事件,只是生命故事的插曲,这些事件本身或许就具有价值,它们的这种价值无须依据其他价值参照系就可得到确定。一个人要证明日落、瀑布旁的野餐、刺嘴莺的欢鸣的价值,也无须把它们与其职业生活联系起来。这个世界上充满了零散的故事情节,它们相互穿插、相互冲突,构成了一幅包含着各种可能的故事情节的“故事网”,尽管只有某些故事情节有可能变成为现实。在某些因果必然性的推动下,在生态系统的生命网的支持下,在文化力量的强化下,许多生命故事逐渐走向高潮,尽管其中也不乏低潮。

人的生命故事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它总是以个人传记的形式表现出来。在这个意义上,人们并不想让大自然的所有价值(恰如他们不想让生活中的善)都依次逐一地、毫无内在联系地展现出来,像一串珍珠那样——每个珍珠都很完美,但它们之间却缺乏有意义的内在联系。人类想诗意地栖息于其中的大自然,是这样一个大自然:它虽历经沧桑,但却把生命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整合成一幅有意义的故事图景。这并不是要把大自然仅仅当作创作人类故事的工具,正如我们在生活中并不仅仅把同伴当作工具来对待。毋宁说,我们已经领悟了“生命存在于共同体中”这一观念的最丰富的内涵。根据这一观念,所有的生命都对这个可以在其上诗意地栖息的地球做出了贡献。

为了弥补我们在前面提出的全球性观点的不足,我们现在要探求的是一种具有地域性的观点;不是把人理解为从某个原初位置环视一切的完美的观察者,而是理解为我们周围的生命故事的活生生的参与者。我们必须用内在性来补充超越性。

在这个意义上,环境伦理需要植根于有地方特色的环境之中,植根于对自然物的特殊欣赏之中。这并不是说,环境伦理要植根于一个固定的地方,而是说,它要适应各个不同的地区,打上各个地方的自然环境的烙印,这样,它才能成为那些极具戏剧性的个人生活的一部分,成为诗意地栖息的一部分。自然主义者和环境主义者的生活不是,也不应是由松散的生活片段组成的;他们的生话将是由日常的生活事件组成的连贯的故事;有些事件在被整合进较大的生活故事中去以后,就变成了生命故事的迷人篇章。没有这种整合,即使是那些最丰富的人生经验也索然无趣。这种诗意的栖息方式,使一个人在大自然中占有一席之地。

环境伦理学本身的历史,与具体个人的独特生活经历密不可分。

环境伦理原则的合理性,要由环境伦理学家所生存于其中的社会文化背景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