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人与环境知识丛书:生态伦理小常识
47673500000027

第27章 建立和谐生态伦理(5)

缓冲区是指在核心区外围为保护、防止和减缓外界对核心区造成影响和干扰所划出的区域,它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减缓核心区受到侵害,另一方面是为了进行经过管理机构批准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活动。

实验区是指自然保护区内可进行多种科学实验的地区。实验区内在保护好物种资源和自然景观的原则下,可进行以下活动和实验:有计划地发展本地所特有的植物和动物资源,建立栽培和驯化试验的苗圃、种子繁育基地、树木园、植物园和野生动物饲养场;建立科学研究的生态系统观测站、标准地、实验室、气象站、水文观察点、物候观测站,用收集到的数据和资料对生态系统进行对比和研究;进行大专院校的教学实习,设立科学普及教育的标本室和展览馆及陈列室、野外标本采集地;进行生物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再循环方面的实验研究;旅游活动。

根据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将自然保护区分为自然生态系统类自然保护区、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三个类别,这三个类别又可具体地划分为九个类型。

自然保护区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它使人类认识和掌握自然界变化的规律及人和自然之间的协调关系,以便更合理地开发自然,使自然资源得以永续利用。自然保护区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生物多样性作用。自然保护区的存在是为了实现最佳的生态效益,自然保护区有多种多样的生物物种和自然群落,在其面积范围内使之生存和繁衍并能自然平衡发展的功能。同时自然保护区内还含有多种地貌、土壤、气候、水系以及独特人文景观的单元。

第二,改善环境作用。保存完好的天然植被及其组成的生态系统,有助于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地方气候,使生态过程正常进行,对地区环境的改善起着良好作用。特别是在生态系统比较脆弱的地域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对于环境保护更有重要的作用。许多自然保护区内生长着茂密的原始森林,而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是巨大的。森林能阻挡雨水直接冲刷土地,减低地表径流的速度,使其获得缓慢下渗的机会。森林同时能吸收有毒气体、杀菌和阻滞粉尘的作用。林木能在低浓度的范围内吸收各种有毒气体,使污染的空气得到净化。

第三,环境监测作用。自然保护区内的野生动植物中有许多种类是反应环境好坏的指示物,它们对空气、水文和植被等污染破坏状况十分敏感,定位定点对自然保护区这些生物指示物受危害的程度进行观察可起到监测环境的作用。

第四,科学培育作用。众所周知,人类社会中所见到的园林花卉和家畜、家禽都是由自然界野生物种中培养和驯化选育而来的。随着科学的发展,对某些珍稀动物或植物进行科学的培养和繁育,使之为人类提供新的更多的优质品种,也是自然保护区开展的一项实验活动。

第五,宣传教育作用。自然保护区是活的自然博物馆,是向群众普及自然界知识和宣传自然保护的重要场所。

九、进行国际合作

人类共同生活在一个地球上,陆地、水体和大气的连接、传递,使地球各部分之间进行能量和物质的交换,因而一个地区的变化往往会影响到另一个地区乃至整个地球。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是一个全球整体性的问题,它具有全方位、全因子、整体问题与局部问题交叉和互助促进、既有当前症状又有滞后效应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要建立和谐的生态伦理,就必须加强国际性的合作和交流。

在治理、保护环境的长期实践中,国际社会对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有了逐渐深刻的认识,更加清醒地看到,为有效解决环境问题,必须溯其根源,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之中寻找保护环境的最佳途径。将环境与发展对立起来,孤立地就环境而论环境,只能是缘木求鱼,不仅不能有效地保护环境,还会阻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在这一基础之上,国际社会在环境与发展领域中的基本共识也在不断增长。“只有一个地球”、“为了全人类千秋万代的共同利益”、“持续发展”等基本思想已被普遍接受,为开展切实有效的国际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但同时应该指出,有了合作的基础,还仅仅是开始。从认识上的趋同到合作果实的收获之间,还有很长的艰难的路,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众多障碍有待克服。事实上,在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领域,各个不同的国家存在着相当大的分歧。在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过程中,需要确立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发展的原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须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利用的自然资源作为基础,而且只能在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进程中,寻找切实解决环境问题的道路。环境保护自身并不是目的。人类的最终目的是让包括子孙后代在内的全人类在美好的环境中享受美好的生活,不能因为经济发展带来了某些环境问题而因噎废食,消极地保护环境而放弃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必须兼顾保护环境和持续发展、眼前利益和长久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结合各自的具体国情来寻求环境与经济的同步、协调、持续发展。

第二,发展中国家需要的原则。每个国家都应根据自己经济、社会和文化条件的适应能力,决定改善环境的进程。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贫困和不发达是环境退化的最根本原因。这些国家常常是使用了发达国家提供的过时的、有害环境的技术来实现发展,加剧了环境退化,进而又破坏了发展进程,使贫困、人口过度增长、环境持续恶化之间呈现出恶性循环。中国认为,打破这一恶性循环的根本出路在于保持适度经济增长,消除贫困,增强保护环境并积极参加国际环境保护合作能力。要求发展中国家在忍受贫穷与饥饿痛苦的情况下片面保护环境是不现实的。因此,有必要按照公平原则在加强南、北合作的大框架内来探讨国际环境合作,建立起一个有利于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另外,就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说,土地退化、沙漠化、水旱灾害、水质恶化与供应短缺、海洋资源恶化、水土流失、森林破坏和植被退化等问题已构成严重的环境危害,也是全球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部分。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这些环境问题已成为严重制约经济发展的障碍,在一定意义上说比气候变化、臭氧层耗损等全球性环境问题更为现实和迫切,应予优先考虑解决。

地球生态环境是一个不容分割的整体。如果目前主要困扰发展中国家的具有明显区域性特征的环境问题得不到解决,最终将对全球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国际社会虽然提出或通过了一些行动计划,但尚未采取具体行动有效地加以实施。中国一直呼吁国际社会对此应有足够的重视,并落到实处,特别是为此建立充分的国际资金机制。

第三,共同的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保护地球生态环境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但同时应该明确导致目前地球生态环境退化问题的主要责任和治理这些问题的主要义务。自产业革命以来,发达国家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不顾后果地利用环境和资源。目前存在的诸如温室气体的不断增加这类的环境问题主要是这种行为的累积恶果,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害者,尤其是处于岛屿和低地的发展中国家。直到目前,发达国家仍是世界有限资源的主要消费者和污染源。因此,国际环境保护合作必须遵循“共同的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发达国家有义务在率先采取有关环境保护措施的同时,为国际合作做出更多的切实的贡献。

第四,尊重各国主权、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应以主权国家平等的原则为基础,当今世界各国国情不同,经济模式各异,各国只能根据自己的具体国情,结合其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来选择发展道路,确实保护自身环境并有效参加国际环境与发展领域的合作。因此,发展中国家有权根据其发展与环境的目标和优先顺序利用其自然资源。对于中国这样人口众多的农业国来说,从解决12亿人的吃饭问题和社会的稳定、人民的安居乐业角度考虑,中国必须重视农业的发展及粮食的自给。同时我们制定并实施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工业发展方针,在比较短的时期内建成了一整套工业体系,发展了经济,大幅度地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在这一过程,中国政府已确定并贯彻了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方针,使环境保护事业得到稳定的发展。

因此,发达国家不能把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作为提供援助的附加条件,更不能以保护环境为由干涉发展中国家内政或将某种社会、经济模式或价值观强加于人。任何此类干涉内政的做法,都是违背公认的国际法准则的,并将从根本上损害国际社会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的合作。

第五,发展中国家的广泛和有效参与的原则。目前,在国际环境领域中,存在着发展中国家的有效参与不足、声音得不到充分反映的不正常局面,国际社会对此应给予充分的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改变这种状况。众所周知,离开了占世界人口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的有效参加,治理和保护地球生态环境的目标是无法实现的。如果发达国家能做出积极的、建设性的和现实的态度,使广大发展中国家广泛、有效地参与国际合作,并尽自己的努力,那么发展中国家就能和发达国家一道,共同为自己和后代开创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