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河污染事件
1986年11月1日深夜,瑞士巴富尔市桑多斯化学公司仓库起火,装有1,250吨剧毒农药的钢罐爆炸,硫、磷、汞等毒物随着百余吨灭火剂进入下水道,排入莱茵河。警报传向下游瑞士、德国、法国、荷兰四国835千米沿岸城市。剧毒物质构成70千米长的微红色飘带,以每小时4千米速度向下游流去,流经地区鱼类死亡,沿河自来水厂全部关闭,改用汽车向居民送水,接近海口的荷兰,全国与莱茵河相通的河闸全部关闭。翌日,化工厂有毒物质继续流入莱茵河,后来用塑料塞堵下水道。8天后,塞子在水的压力下脱落,几十吨含有汞的物质流入莱茵河,造成又一次污染。11月21日,德国巴登市的苯胺和苏打化学公司冷却系统故障,又使2吨农药流入莱茵河,使河水含毒量超标准200倍。这次污染使莱茵河的生态受到了严重破坏。
雅典“紧急状态事件”
1989年11月2日上午9时,希腊首都雅典市中心大气质量监测站显示,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318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200毫克/立方米)59%,发出了红色危险讯号。11时浓度升至604毫克/立方米,超过500毫克/立方米紧急危险线。中央政府当即宣布雅典进入“紧急状态”,禁止所有私人汽车在市中心行驶,限制出租汽车和摩托车行驶,并令熄灭所有燃料锅炉,主要工厂削减燃料消耗量50%,学校一律停课。中午,二氧化碳浓度增至631毫克/立方米,超过历史最高纪录。一氧化碳浓度也突破危险线。许多市民出现头疼、乏力、呕吐、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市区到处响起救护车的呼啸声。下午16时30分,戴着防毒面具的自行车队在大街上示威游行,高喊“要污染,还是要我们”,“请为排气管安上过滤嘴”!
海湾战争油污染事件
据估计,1990年8月2日至1991年2月28日海湾战争期间,先后泄入海湾的石油达150万吨。1991年多国部队对伊拉克空袭后,科威特油田到处起火。1月22日科威特南部的瓦夫腊油田被炸,浓烟蔽日,原油顺海岸流入波斯湾。随后,伊拉克占领的科威特米纳艾哈麦迪开闸放油入海。科南部的输油管也到处破裂,原油滔滔入海。1月25日,科接近沙特的海面上形成长16千米,宽3千米的油带,每天以24千米的速度向南扩展,部分油膜起火燃烧黑烟遮没阳光,伊朗南部降了“黏糊糊的黑雨”。至2月2日,油膜展宽16千米,长90千米,逼近巴林,危及沙特。迫使两国架设浮拦,保护海水淡化厂水源。这次海湾战争酿成的油污染事件,在短时间内就使数万只海鸟丧命,并毁灭了波斯湾一带大部分海洋生物。
4为了全球环保共签署了哪些公约?
《拉姆萨湿地公约》
2009年世界湿地日主题:从上游
到下游,湿地连着你和我湿地的定义即陆地上所有季节性或常年积水地段,包括沼泽地、泥炭地、湿基地、湖泊、河流、稻田、海岸、滩涂、海口、珊瑚礁、红树林以及低潮时水深6米内的海岸带。湿地是水陆相互作用形成的独特生态系统,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和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湿地被称作陆地上的天然蓄水库,它不仅为人类提供了大量的水资源,而且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控制土壤侵蚀、促淤造路、降解环境污染等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湿地被称作“自然之肾”。湿地的生态结构独特,通常拥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是众多野生动物,特别是珍稀水禽的重要栖息地。湿地还具有极高的生产力,它为人类提供大量的粮食、肉类、能源以及多种工业原料和旅游资源。但是,正是这最后一种作用的不适当开发和滥用,危及湿地本身的生存,也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了其他功能的发挥。
1971年,国际社会在伊朗的拉姆萨正式通过了《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为《拉姆萨湿地公约》。公约规定各缔约国至少指定一个国立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单中,并考虑它们在养护、管理和明智利用移栖野禽原种方面的国际责任:公约要求缔约国设立湿地自然保留区,合作进行交换资料,训练湿地管理人员,需要时应召开湿地和水禽养护大会。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海洋污染的日益严重,各国逐渐重视海洋污染问题,并进行合作以防止和减轻海洋污染,有关防止海洋污染的国际法因而迅速发展起来。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订于牙买加,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迄今有158个签约国、117个成员国。公约对海洋污染所下的定义为:“人类直接或间接把物质或能量引入海洋环境,其中包括河口湾,以致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生物资源和海洋生物、危害人类健康、妨碍包括捕鱼和海洋的其他正当用途在内的各种海洋活动,损坏海水使用质量或减损环境优美等有害影响。”《联合国海洋公约》所提出的一系列新概念和原则,如防止环境污染、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制定污染紧急应变计划等均为国际法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
《保护臭氧维也纳公约》
臭氧层是地球的保护伞,它的主要作用是防止太阳的紫外线辐射和吸收来自地球的长波辐射,它一旦遭到破坏就会使强烈的紫外线在无臭氧分子吸收阻挡的情况下无情地射向大地,从而危害人体健康和造成财产损失,并且对生态系统产生不良的影响。臭氧层破坏的人为原因是人类使用氯氟烃类物质作为制冷剂、喷雾剂、发泡剂和清洗剂所致。这类物质在大气中长期存在就能够使其浓度不断升高,通过一系列的物理化学变化,使大气平流层中的臭氧遭受破坏。
臭氧层破坏的问题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1985年《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维也纳签订。公约于1988年9月22日生效,截止1997年1月,有163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加入了该公约。我国于1989年9月11日加入该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规定了缔约国应当采取保护臭氧层措施和依靠国际合作以减少改变臭氧层活动的义务。作为对该《公约》的补充,1987年在加拿大举行的国际会议上由来自43个国家的代表通过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了发达国家应当在20世纪减少氟氯烃使用量的50%,发展中国家则在人均氟氯烃消耗量不超过0.3千克时可以有10年的宽限期。《公约》以及《议定书》等共同构成了关于保护臭氧层的条约体系。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气候变化问题已成为一个全球环境问题,而全球变暖则是目前气候变化的一个主要论题。全球变暖的原因可以通过温室效应来解释。大气中的水蒸气、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碳和臭氧等气体部分地吸收了地表的热辐射,对这种辐射起了一部分遮挡作用,从而使地表加热升温,这样就对地面起了保温作用,因此,这种遮挡被称为“温室效应”,这些气体被称作“温室气体”。
国际社会对于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气象组织1988年成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专门负责有关气候变化问题及其影响的评价和对策研究工作。1992年6月在巴西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有153个国家签署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4年3月生效,该公约现有176个缔约方。它为国际社会在对待气候变化问题上加强合作提供了法律框架。公约的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这一水平应当在足以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地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并使经济发展能够可持续地进行的时间范围内实现。
《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是指地球上的生物(涵盖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等)在所有形式、层次和联合体中生命的多样化,包括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基因多样性。迄今为止,地球上存在的生物约有300万~1,000万种以上。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利用,若干年来,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已受到严重威胁,许多物种正变为濒危物种。据估计,地球上近170多万个已被鉴定的物种中,目前正以每小时1种,即每年近9,000种的速度消失着。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必然减少生物圈中的生态失衡,物质循环过程受阻,间接影响全球气候变化,进而恶化人类的生存环境,限制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选择机会。随着生态学的创建,人们对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认识上升到伦理学、经济学的高度,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际公约或协定也不断制定。1992年6月5日《生物多样性公约》在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它为生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全面保护和持续利用建立了一个法律框架。公约主要规定了缔约国应将本国境内的野生生物列入物种目标,制定保护濒危物种的保护计划,建立财务机制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管理和保护计划,利用一国生物资源必须与该国分享研究成果、技术和所得利益。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
根据《21世纪议程》的最新定义,荒漠化即主要由于人类不合理活动和气候变化所导致的干旱、半干旱及具有明显旱季的半湿润地区的土地退化,包括土地沙漠化、草场退化、旱作农田的退化、土壤肥力的下降等。目前,全球2/3的国家和地区,约10亿人口,全球陆地面积的1/4受到不同程度荒漠化的危害,而且仍以每年5万平方千米~7万平方千米的速度在扩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估计每年为423亿美元。受荒漠化影响最大的是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荒漠化是自然、社会、经济及政治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人类不合理的社会经济活动是造成荒漠化的主要原因。人口增长对土地的压力,是土地荒漠化的直接原因;干旱土地的过度放牧、粗放经营、盲目垦荒、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乱樵、过度砍伐森林、不合理开矿等是人类活动加速荒漠化扩展的主要表现。
荒漠化是地球土地资源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1994年10月14日《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在巴黎签署,它的全称是《在经历严重干旱或荒漠化的国家尤其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公约》。公约1996年12月26日生效。《防治荒漠化公约》的一个特别之处是它从谈判到生效所花的时间很短,整个过程只用了不到4年时间,可见国际社会在防治荒漠化问题上很快地达成了一致。现有107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公约宣布其目标是为实现受干旱和荒漠化影响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国际合作防止干旱和荒漠化,尤其是防止在非洲的干旱和荒漠化。
5世界上有哪些著名的环保组织?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乘着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的东风,1972年12月15日,联合国大会做出建立环境规划署的决议。1973年1月,作为联合国统筹全世界环保工作的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NationsEnvironmentProgramme,简称UNEP)正式成立。环境规划署的临时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后于同年10月迁至肯尼亚首都内罗毕。环境规划署在世界各地设有7个地区办事处和联络处,拥有约200人的科学家、事务官员和信息处理专家具体实施计划。环境规划署是一个业务性的辅助机构,它每年通过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向大会报告自己的活动。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下设3个主要部门:环境规划理事会、环境秘书处和环境基金委员会。环境规划理事会由58个会员国组成。理事国由大会选出,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审查世界环境状况,促进各国政府间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为实现和协调联合国系统内各项环境计划进行政策指导等。环境基金多来自联合国会员国的捐款,用于支付联合国机构从事环境活动所需经费。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自成立以来,为保护地球环境和区域性环境举办了各项国际性的专业会议,召开了多次学术性讨论会,协调签署了各种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宣言、议定书,并积极敦促各国政府对这些宣言和公约的兑现,促进了环保的全球统一步伐。中国作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58个成员国之一,在规划署设立了代表处,参与了理事会的多项活动。
联合国规划署的成立,显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同性,是人类环境保护史上重要的一页。
国际绿色和平组织
国际绿色和平组织是由加拿大工程师戴维·麦格塔格发起、于1971年9月15日成立的一个国际性环境保护民间组织。国际绿色和平组织(简称“绿色和平”)是一个全球性非政府组织,该组织的总部设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在40个国家设有办事处,其成员已达350万人。发起人戴维曾任该组织的主席,还获得过联合国颁发的“全球500佳”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