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罗伯利·威尔逊
他最初注意到那个年轻女子是在排队等候买飞机票的时候。她那乌黑滑亮的长发在脑后挽成一个漂亮的发髻。他极力想看见她的面孔——因为她站在队伍前面——可是直到她买了票后转过身来往外走时他才目睹了她的美貌。他的心跳加快了。那女人似乎意识到他在看她,慌忙垂下视线。
“她大约二十五岁。”他想。
他的飞机要一个小时后才起飞。为了消磨时间,他走进机场的一间酒吧,要了一杯威士忌。这时他又看见了那个黑发女子,她站在旅客救护站附近,正在和另一位金发女郎说话。他想以某种方式去吸引那女子的注意,趁她还未上飞机邀她来喝一杯。他相信她也正在偷偷朝他这边张望。不一会儿,两位姑娘分手了,但是她们都没有向他这个方向走来,他只好又要了一杯威士忌。
他再次看到她的时候,他正在买一本杂志以便在飞机上看。起初,他很吃惊竟有人与他贴得这么近,但当发现是她的时候,他满脸堆笑,说:“这地方人真多。”
她抬头看了看他,脸好像红了,嘴角却掠过一丝不以为然的奇怪表情,然后离开他加入到人群里。
他拿着杂志站在柜台前,当他伸手去衣袋里掏钱时,发现口袋空空的,什么也没有了。我的钱夹呢?那里面可有信用卡、现金、会员证和身份证哪!他感到一阵恐慌。那个姑娘贴我这么近——他一下子明白了,准是她掏了他的钱夹。
怎么办?飞机票还在外衣里面的公文套里。他可以上飞机,到目的地后再打电话叫人开车来接他——因为他连坐公共汽车的钱都没有了——办完事后就飞回家。可是办事需要信用卡。打电话给妻子,要么打电话给公司——太麻烦、太复杂了。怎么办呢?
先叫一名警察来,描述一下那女子的外貌。该诅咒的女人!好像对我有点儿意思,故意靠近我挨挨擦擦。我说话时她还红了脸,其实她只是想偷我的钱。她脸红并非害羞,而是怕被我发现。该死的女骗子!
这时,他惊喜地看见了那个黑发姑娘,她正靠集散站的前窗坐着,似乎在聚精会神地看一本书。她旁边有个空位,他走过去坐下。
“我一直在找你。”他说。
她看了他一眼,说:“我不认识你。”
“你当然认识。”
她哼了一声,将书放到一旁。“你们男人都会耍这样的花招,想把我们姑娘当做迷途的羔羊来捕获。是吗?”
“你偷了我的钱包!”他说。
“请你再说一遍!”
“我知道是你干的,在杂志柜台那儿。如果你把它还给我,我们可以将这事儿忘掉;否则,我就将你送交警察。”
她认真地打量了他一会儿,然后说:“好吧。”她把黑提包拉过来放到大腿上,伸手进去掏出一个钱包。
他接了过来。“等等,”他说,“这不是我的。”
那女子拔腿就跑,他跟在后面紧追。姑娘左一拐右一拐,他在后面气喘吁吁的,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老了。忽然,他听见后面有个女人的声音在叫:“抓小偷,抓住那家伙!”
他一愣,前面的女子已消失在一个拐弯处,而与此同时,一个穿海军制服的年轻人伸出一只脚将他绊倒。他重重地摔在地上,手里还紧握着那个并不属于他的钱夹。
钱夹鼓鼓的,装满了钞票和各种信用卡。原来它的主人就是那位金发女郎——那位刚才还与那个漂亮的女扒手一起谈话的姑娘。她也是上气不接下气的,旁边还有个警察。
“就是他!”金发女郎说,“他偷了我的钱夹。”
他有口难言,因为他现在连自己的身份都已无法向警察证明。
两个星期后,他的难堪和怒气才渐渐平息,该付给律师的钱也付了。可他的那个该死的钱夹却在一天早晨在邮件里出现了。钱夹完好无损,里面不差一分钱,所有的证件都在,但未附任何说明。尽管他松了一口气,但他觉得他今后在警察面前总会有种犯罪感,在女人面前则会有羞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