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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生活经历

[捷克]哈谢克

玛丽小姐对威尔逊先生说:

“亲爱的威尔逊,咱俩可得坦诚相见了。这想必你也很明白,因为从明天起,咱俩就是夫妇啦!在咱俩的历史里,谁都免不了会有一些不光彩的地方。现在咱俩就来谈谈各人的经历吧。”

“是不是该我先谈?”威尔逊先生问。

“你就先谈吧,”玛丽小姐答道,“不过要尽量详细,可别漏掉一点。”

“好。”威尔逊先生答道,他往安乐椅上坐得更舒服一些,吸起了一支雪茄,“我出生在加拿大的梅利也斯。我的父亲,亲爱的玛丽,是一个好汉,有着赫克里斯般的健壮体格。虽然我那时候还不满五岁,我却很清楚地记得,我父亲由于拼命弄钱,终于进了监牢。直到现在,从梅利也斯到湖滨一带所有的富翁没有一个不记得当年我父亲那股强盗的威风的。

“他抢的净是些有钱的农场主,因此给我家攒了很大一笔财产。

“我还记得,当我四岁的时候,他怎样把我带去看他们抢劫湖滨的一个有钱的农场主,作为给我过生日的礼物。

“‘明年我再带你来。’他还许了个愿。唉,谁知我们这个愿望竟成泡影,因为父亲终于被判了十年徒刑。

“现在我还记得,他在法庭上依然神色自若、谈笑风生。判词宣读以后,他发言道:‘诸位先生,我谨代表我的儿女们向你们致谢。我每天的生活费平均要两块钱,一年就是七百三十块,十年就是七千三百块。诸位先生,我再一次代表我的儿女们向你们致谢。你们使他们省下了七千三百块钱。万岁!’

“父亲坐牢以后,家里便由母亲做主了。她打算离开乡下,搬进城去。然而在变卖田产上却发生了一些困难,因为母亲的价钱要得太高了。于是她决定把庄园上保险。我们把所有比较值钱的东西都偷偷卖掉了。当我满六岁的时候,母亲就把我叫去说道:‘乖孩子,看来你爸爸真得为你而自豪。虽然你的年纪还小,但你已经显得十分机灵、很有出息了。喂,你喜不喜欢看一场大火,比方说,就像咱们的房子家具着火时那样一场大火?’

“‘我当然喜欢看这样一场大火啰。’我回答她道。

“我的母亲继续说下去:‘你不是早就想要一盒火柴吗?现在给你五盒。只要你高兴,就可以去把草棚里的草料点着。不过可千万别说出来,否则你爸爸一出牢回来便要像枪毙黑人托利那样毙了你。明白吗?’

“于是我便放火烧掉了整个农场,使我们骗到了六万多块钱。母亲为了嘉奖我,给我买了一部精装《圣经》。那本书封面上的皮子,每平方厘米都要值一块两毛半。《圣经》商人硬说那是从色巫族酋长身上剥下来的皮。后来我们才知道,那个酋长还活着。我们可上了《圣经》商人一个大当。

“搬到了纽约以后,母亲并不肯坐吃闲饭。这个雄心勃勃的巾帼英雄竟想办一个有真正的印第安人参加演出的大马戏团。

“于是她便在西部地区的报纸上登了一则启事,征求体格健壮、声音洪亮的红人前来演戏。结果一共征求到了三十来位,其中恰巧就有色巫族酋长戈达基亚斯哥(简称‘小铃子’),正是《圣经》商人谎称把他身上的皮卖给了我们的那个人。

“谁知我的母亲竟对这个红大汉一见倾心。在我八岁的时候,她给我添了一对双胞胎兄弟,一对非常好玩、青铜色皮肤的色巫族和加拿大族的混血儿。然而母亲却不能亲自喂孩子,因为戈达基亚斯哥不愿意他的儿子吃法国女人的奶,原因是当时法国枪杀了许多起义的印第安人。因此,一个黑娘们儿便来当了小孩的奶妈。不料我的继父见异思迁,又爱上那个黑娘们儿。当我刚满九岁的时候,他就背弃了和我母亲所订的演戏合同,带着那个黑娘们儿跑到西部去了。母亲上法院告了他,于是戈达基亚斯哥(或‘小铃子’)被抓了起来。他在和我母亲对质的时候还出言不逊,我母亲就掏枪把他打死了。

“结果法庭判她无罪。我们的马戏团不久也一跃而为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的人文荟萃、群贤毕集之地。

“那时我已经满了九岁。母亲把我放在马戏团里任人参观,票价每张五角。原来我曾经在审讯她时大吵大闹道:‘要是你们说我妈妈有罪,我就要把你们这些陪审员统统枪毙,不管是九级、十级还是十一级的。’”

“啊,”玛丽小姐赞叹一声,“你太使我敬佩啦,威尔逊!”

“后来,”威尔逊先生继续讲道,“当我十岁的时候,我从家里偷了一万块钱,同一个九岁的小姑娘逃出了布鲁克林区。我同她顺着古德逊河往上游走,过了一座农场又一座农场。我俩脚不停步地走呀、走呀,实在是走得太累了才找个树荫停下来歇歇,互相谈些甜蜜蜜的话儿。”

“哎,亲爱的威尔逊!”玛丽小姐兴奋地喘着叫道。

“在奥里基贝有一伙小强盗,”威尔逊继续往下说道,“我在把一张百元大钞换成零钱时露了财帛,他们便向我俩扑来,将钱一抢而光,还把我俩扔下了河。结果那位小姑娘淹死了,因为她的脑壳太软,那伙小强盗一锤就把她敲闷了。至于我,虽然我的脑袋也被打开了花,但我却仍然挣扎着爬上了岸。天擦黑的时候我到了一个村庄,在那儿,我把一位收留我的地方牧师的积蓄全部偷走,从附近的车站逃往芝加哥……”

“把你的手给我握握吧。”玛丽小姐恳求道,“对,就是这样!亲爱的威尔逊,你能做我的终身伴侣,我是多么荣幸啊!”

威尔逊继续叙述道:“于是我便单枪匹马地乱闯开啦。后来事情越发展越凶,我当了一个擦鞋童。这种职业你当然听到过,因为那些欧洲文人动不动就要在小说里用上一句美国生活方式的话:‘当一个擦鞋童。’

“十一岁时,我还是在擦鞋;十二岁时照样;十四岁的时候,我就吃官司啦,因为我狠狠地打了我的情敌一枪。我的意中人才十二岁,我每天都要给她擦皮鞋。谁知后来对街有个十四岁的擦鞋童也爱上了她,你看气不气人!为了排挤我,他把擦鞋的价钱降低了一分钱。我的意中人又非常注重实惠,连每天多花一分钱也不肯,因此她便投到我的情敌那边去了。

“于是我买了一支手枪,因为我那支从八岁便带在身上的小手枪用来杀人似乎还不中用。糟糕的是,就连那支新买的手枪也只使我的情敌受了重伤,并没有把他打死……

“所以我劝你,亲爱的玛丽,以后千万别用格利安拉式手枪……”威尔逊长叹一声道,“审讯时,我的真名实姓和三年前从家中逃出来的事都给抖搂出来了。这倒使我成了红极一时的人物。报界人士坚决要求把我释放,扬言只要一旦判我有罪,人民就会来营救我,把法官先生们一律凌迟处死。我也发表了一篇慷慨激昂的申辩演说,在演说的最后讲道:‘仁人君子们!从你们的尊口里也许会吐出个“行”字来,唉,那我只好让他们判罪;要是你们吐出来的是“不行”二字,那我就有救啦。’

“我这镇定自若的谈吐不仅引起了大家的钦佩,而且也促成了我的被释。自此以后,法官们再也不到别人那儿去擦鞋了,都到我这儿来擦鞋。

“芝加哥有一位出版商印了一大批带有我的小像的明信片,还有一个很有名的百万富翁正愁晚年没法花掉他的家财,很想收我为义子。我也乐得应允,就搬到他家去住了。

“但我实在是海阔天空地自由自在惯了,不大理会他的管教,也不大顺他的脾气。我的义父因此又急又气,终于被活活气死。

“我把能够拿走的财物席卷一空,便到西部去了。那时我已经长成一个少年,有十四岁了。在旧金山我染黄了脸,并给自己定做了一条大辫子,然后就冒充是一个全国唯一会唱美国小调的中国人,到咖啡馆里去卖艺。

“谁知我的冒充不久就被一个真正的中国人识破了,我刚一演完,他便怒不可遏地用真正的中国话骂我,把我揍得遍体鳞伤,使我不得不在医院里躺了差不多半年。后来,玛丽小姐,我一出院,就被一只走私的商船雇了去。不料我们那只船又发生了爆炸,当然我也随着船被炸得满天飞。幸好我还很有运气,终于被渔夫们从海里救了起来,并被送回岸上。我囊空如洗地上了岸。那时我已经有十五岁了。一位拥有大批牲口的农场主好心地把我收作牧童。由于那儿离城市只有五小时的路程,有一天,我便顺顺当当地偷赶了二十头牲口进城去卖给了牲口商,然后逃回东部。”

“亲爱的威尔逊!”玛丽赞叹不已,“你真是遂了我平生的心愿!……”

“我便在印第安人中贩卖起武器来,”威尔逊先生继续说道,“还卖给他们一些火酒、《圣经》和祈祷书。十七岁时,我当了一个教派的年轻传教士,很得印第安人的人心。当时有一个别派的传教士抢我的生意,做起了规模更大的买卖。尤其是在火酒和威士忌这两种货上,他更压倒了我。我就发动印第安人去剥了他的头皮……”

“我的了不起的威尔逊!”

“后来我又改了好几次行,还打死五个人……”

“还打死过五个人吗?啊,我亲爱的!”玛丽小姐赞叹不绝,“你真是条好汉!”

“我又抢了两家银行。最后,亲爱的玛丽,”威尔逊先生道,“我成了威尔逊大银行的大股东和一位天仙般的美人儿,就是你,玛丽·欧薇小姐,两百万年金的所有者的情人……现在该你讲啦……”

“我又有什么好讲的呢?”玛丽小姐答道,“要讲也只有一桩,那就是我从过去到现在一直非常有钱。我的生活灰溜溜的,平淡无奇。我经常幻想,渴望能够得到一个像你这样的丈夫,我绝不会嫁给庸庸碌碌之辈……现在总算是如愿以偿啦。把你的手再给我握握吧……我对你真是一见倾心啊!”

他俩还小谈了一会儿,终于威尔逊先生起身告辞了:

“祝你万事如意,亲爱的玛丽!明天十一点钟,马车、牧师、教堂,咱们就永结同心啦!玛丽,咱俩将永远在一起!”

“真是一个了不起的男人!”威尔逊先生告辞以后,玛丽小姐还在赞叹,“一个了不起的男人!和他结婚后我还会经历许多有趣的事情……咦,这是他落下的一本什么书呀?也许是从他衣袋里掉下来的。”

她毕恭毕敬地捧起那本书来,打开,念了念标题:“使淑女们惊佩不已,从而钟情于绅士之奇术。”

“唉!”玛丽小姐绝望地呻吟了一声。

她又翻到第一页,一行画着记号的字句赫然呈现在她的眼底:“胡诌一通浪漫故事就能捞到任何淑女……”

第二天早上九点钟,威尔逊先生收到一封电报:“杀千刀的骗子!我把你调查了一下。你往你自己脸上贴金的事情尽是瞎吹。原来你只不过是查尔士·威尔逊的平庸无奇的儿子,一个普普通通、老老实实的公民的儿子罢了!但我却瞎了眼,对你产生了好感,你说你该死不该死!我和你从此一刀两断。你休想再来见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