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重彬王皎皎
21世纪的前20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新的发展阶段。在这种形势下,一部以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为宗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应运而生。
行政许可基本原则是行政许可机关履行行政许可职能所必须遵循的准则,它贯穿于整个行政许可的全过程,对行政机关设定行政许可、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等实施行政许可的活动提出了总体和普遍性要求,是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行政许可机关不得违反。制定行政许可原则的目的是保障行政许可的顺利实施,进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许可不但是现代行政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而且行政许可权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权力很容易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所以对其规制的合理与否,反映着一个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情况。《行政许可法》所规定的行政许可基本原则有:行政许可法定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和效率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