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破冰前行:改革初期的复杂局势与中央高层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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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农村改革的率先突破

中国经济改革的最初成功是在农业领域。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口绝大多数生活在农村地区,因此,农业改革的成功对中国经济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1992年初,邓小平在视察南方路上回忆和评价这段历史时说: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

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是在不改变土地所有制的情况下,给予农民土地的使用权。这一项土地制度的创新,使农民可以在“包”来的土地上建立自己的家庭经济。农民为什么如此喜欢,又为什么能产生如此大的制度效应,这都需要在理论上给予很好的回答。

“包产到户”是我国农民在改革中的伟大创造,然而它并不是没有历史先例。在我国农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早就有土地归皇家和大地主所有,租给农民耕种,国家收取赋税,地主收取地租,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在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用经济契约关系来制约并协调。

在1956年实现合作化后,土地的所有权转归集体所有,国家为了适应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要求,将农村的主要生产资料和主要产品通过集体掌握到国家手中,使农民失去了对自己劳动剩余的控制权与收益权,加之我们农业政策长期过左,使终年劳累的农民,温饱往往得不到保证。

全国1979年统计,全国有20多个县长期“三靠”,有的县生产力水平甚至低于解放初。1979年全国504万个核算单位,每人平均分配收入40元以下的16%,50元以下的27.3%,60元以下的38.8%,还有相当一部分地区连粮食也不够吃。1979年北方旱粮区口粮300斤以下的占19.8%,南方水稻区口粮在400斤以下的占18.3%,两项合计共15,148万人。这就是说,当时我国有相当数量的农民还没有解决“吃饱肚子”的问题。

面对着这些问题,要求松动的呼声一直没有停过。早在1956年农业合作化运动以后,“包产到户”的问题就时断时续地提出来。

在党内,除邓子恢外,刘少奇、陈云、邓小平、李富春等从内心也赞成“包产到户”,陶铸、王任重在1962年也向毛泽东提出过“包产到户”的主张,曾志:《王任重与陶铸的生死情谊》,载《中华儿女》,1997年第8期。田家英还曾当面向毛泽东力陈“包产到户”的建议,但后来,由于毛泽东的错误认识,“责任田”和“包产到户”的举动均再次遭到错误的批判,被指责为“单干风”,这次批判,邓子恢、曾希圣、田家英、杜润生等在政治上受到了很大冲击,牵涉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大批干部。邓子恢甚至向毛泽东提出了辞去党内一切职务,回福建龙岩老家养老的意见,柯克明等:《邓子恢传》,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570页。田家英从此失去了毛泽东的政治信任。逄先知:《毛泽东和他的秘书田家英》,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71页。

在改革中出现的家庭承包制是在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制基础上、而不是在地主所有制的基础上建立的,因而与旧社会的土地经营方式有原则区别,但是仅就土地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而言,则与实行定额租的租赁制没有区别。这种土地制度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对于农民来说并不陌生,学习成本很低。此外,在原来的土地上划分承包田,也比较容易进行。因此,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分给农户承包经营,不存在太大障碍。在向承包制转变中不但农民有得无失,其他社会集团的利益也不会受到大的伤害,因此这一变革易于被社会所接受。

计划经济体制是一种向城市倾斜的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虽然工人和农民都一样受到国家行政机构的严格管束,但后者与前者不同,他们不能得到像城市职工那样的福利保障。农民从来要由自己承担风险,对自己的生活负责,而没有“大锅饭”可吃。所以,从集体经济向家庭承包制的转变对他们几乎是只有所得而一无所失的。因此,农民对实行家庭承包制有强烈的需求。

当然,单有农民这个创新动力集团并不能保证新制度一定能够建立起来。正如制度经济学所分析的,如果一项新制度安排带给国民的收入较高,却给统治力量带来损害,那么,与原先的制度安排相比,统治力量会发现这项新制度安排有损自己的利益,因而会采取一切手段阻止这种新制度的建立。在制度创新中,制度安排的变迁往往意味着在不同的利益集团之间实现财富、收入和权力的再分配。如果制度变迁中某些利益集团不能得到它的潜在利益,往往会遭到它们的抵制和反对。家庭承包制是对现行的社会结构与利益格局损害最小的制度安排,因而没有这样的利益集团对它进行强烈抵抗。

1979年3月,国家农委召开有广东、湖南、江苏、安徽、四川、河北、吉林七省农业干部座谈会,会议在北京崇文门饭店召开,当时叫“向阳招待所”。会议主要议程是汇报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农村形势,主要讨论农村生产责任制。

会议由国家农委副主任杜润生主持,农委副主任张平化、李瑞山有时出席,做过少许插话。七省会议召开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之间,正处于中国历史大转折的时期。思想上既有鼓舞,也有彷徨;既有欣慰,也有不适应。参加七省会议的大都是长期从事农村工作的“老农村”,很自然地把工作中“老办法不行、新办法不明”的惶惑带到会议上来。在座谈会上,围绕着联产计酬,特别是“包产到户”,争论得十分激烈,有的与会人员甚至大动肝火。

3月20日下午,华国锋与到会代表见面,并做了讲话。华国锋的讲话既是对当时会议情况也是针对形势的。会议参加者,时任国家农委政研室副主任的刘堪1998年在一个小型座谈会上做了回忆:杜润生主编:《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86页。

华国锋作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对一个人数不多、层次不高的小型会议讲话,按常规是不多见的。他自称是王任重建议他听听会议的情况,没有准备讲话。但一讲就是长达两个小时,对一些重大问题直接地或婉转地表了态。王任重作为农委主任却没有多来“听听情况”,只是在华国锋讲话之后两天,才来讲了与华国锋大体相同的话。

3月20日下午,在华国锋讲话以前,杜润生简要汇报了会议讨论的情况和提出的问题。华国锋从农业生产和农村形势讲起,指出农业的基础地位和重要的工作是认真宣传、落实三中全会的两个农业文件。然后他说:当前存在“突出一点的问题”是“对毛主席的评价问题,对‘文革’的评价问题,对历史问题的看法”。对此,中央采取了一些措施,不久前转发了一位东欧人士的文章和一个宣传工作中应当注意事项的文件。他认为当前既有“思想不够解放的问题,也有不符合三中全会精神的问题”,宣传中有“不慎重、不妥当”之处,例如说以往都是“左”的等。这些问题,要在即将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解决。

对于提不提阶级斗争?他指出阶级斗争还是有的,但不能扩大化,不要疾风暴雨。至于“贫下中农协会”还要不要,不要匆忙决定。农业学大寨也是如此,认为大寨艰苦奋斗的精神还要长期宣传,“三条基本经验”(指周总理概括的三句话)还是好的。至于“普及大寨县”,“大寨县的六条标准”还要不要提,也“要再斟酌一下”。

讲话占用篇幅最大的是农业生产责任制。他以特有的轻缓的语调,描绘着农民在田间、在屋场、在晴天、在雨天的劳作图景,用以证明组织起来分工协作的必要,证明集体经济的优越性。他认为尽管这是洞庭湖区的情况,全国各地生产队和条件千差万别,从南方的边远山区到黑龙江先进的国营友谊农场,各地管理办法不能一刀切,但分队、分组过小都是不利的,更不用说“包产到户”了。但也可以有例外,百把户的生产队,就可以分组作业,甚至“把土地、牲口、家具、投资都定到组”;在大山场分散和几户人家,也可以到户。但这些是特殊情况。在计酬办法上,他认为“挂产量(即联系产量)也难”,因为整个生产过程的“某一段工夫究竟影响多少产量,都很难说”。而且要说联系产量,“生产队产量高工分值就高,产量低工分值就低”,这就是联系。他同意有些农活可以定到小组,定到人,“规定产量、质量”,也可以奖励,但不能奖励实物。

可以看出,华国锋讲话是把责任制限定在经营管理范围之内的,讨论问题的着眼点和前提是巩固集体经济制度。他批评了前一段的宣传工作,说“提倡联系产量的办法太多了”。指示会议“文件只划点大杠子,赞成什么,反对什么,态度要明朗”。

在七省会议期间,发生一件引起全国关注的事件——“张浩来信”。《人民日报》在头版发了张浩来信。报社编者批语肯定了这封信。来信讲:本人不久前回洛阳家乡探亲,得知农村正在分组、分地、搞包产,他批评这种做法不符合社会主义道路,建议中央予以纠正。

在中国稍有政治头脑的人都知道,这决不仅仅是简单的读者来信,而应看做党中央关于农村政策的最新体现,最起码也是最高决策人的真实想法。这封来信给万里在安徽的改革带来的压力是巨大的。过于敏感的省份如山东等就派出大批工作组下去纠“偏”,使蓬勃发展的包产到组、包产到户比例大大下降,有些地方则几乎销声匿迹。

后来从资料上了解到,发表这封信是王任重按照华国锋的思路而授意《人民日报》做出的举动。李锦:《大转折的瞬间》,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4页。

此后不久,华国锋又主持召开了一次中央会议,邓小平、李先念等出席。会上杜润生介绍了农村包产到户的情况:有些地方包产到户,生产很好,群众欢迎。有的地方发生点问题,因对林业政策缺乏事先安排,农民怕今后政策有变,先下手捞现货,砍了些树。没有出现太大的问题。李先念说:包产到户不宜提倡。中国单干了几千年,还是没有粮吃,还是受穷嘛!华国锋再次用他在湖南“三夏”抢收抢种季节必须互助、合作的事例来说,非集体化不可。邓小平当场没有表态,他说:农村问题很多,一大堆,应抓住主要的解决。他还说:贫困地区总得放宽政策。这为他而后支持包产到户留下伏笔。《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06—109页。

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围绕着农村改革的问题就产生了一些争论,贵州省委和黑龙江省委领导人之间就提出了“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走我的独木桥”的说法,当然,尽管有争论,但态度是认真的、端正的,相互也没有像过去那样上纲上线,都是根据各自地区的情况,希望把农村的工作做好。

越是贫苦地区,农民要求改革的呼声越高,行动起来也就越积极。贵州省在1978年秋后,有多数以上的生产队自发地搞起了定产到组的责任制,农民积极性不亚于率先改革的安徽和四川。张浩来信后,《贵州日报》为此发表一篇《定产到组姓社不姓资》来稳定农村已取得的改革成果。省委第一书记池必卿说:“一年来,农村局面是一场拔河比赛,那一面是千军万马的农民,这一边是干部。”他决定要站到农民那一边,支持农村改革。

农村改革之初,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陈永贵批评万里“好行小惠”、“变相单干”,指责万里不肯学大寨。颇有改革思想的万里回敬道:你们不要强加于我们,我们也不强加于你们,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这句话便是农村改革“阳关道”和“独木桥”说法的由来。有资料表明,由于池必卿在农村改革积极进取,当然被人划为“独木桥”之列,他自己也不否认。1997年张占斌与友人一同去北京万寿路池必卿寓所拜年,曾就此问题请教过池老。

“文化大革命”的巨大灾难使中国经济濒临崩溃,并且危及当时的政治格局。正因为此,在原有的制度框架中才产生了一个支持农民创新的集团。一些务实的官员,尤其是地方政府官员,由于他们与农民具有天然的联系,也由于他们直接面对着亿万群众的吃饭问题,更能体察制度变革的必要性。这使他们在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创新中,起到重要作用。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战略与实施》,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年版,第111页。

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自发性的“分田到户”成为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农村改革的开端。1978年12月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18户农民,聚在一起,召开了一次秘密会议,分田到户。

包产到户在全国引起争论,农民暗里悄悄地搞,基层干部暗地支持,怕说包产到户是分田单干。在这种情况下,万里是第一个站出来为包产到户正名的。1980年1月,在一次重要会议上,万里说:“包产到户原则上不同于分田单干,虽然形式上与分田单干相似,而生产资料所有制并没有变,土地所有权仍然是公有的,生产队有权根据情况加以调整。”不久,四川、内蒙、河南、贵州都普遍推行包产到户。因此,时任党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说:“包产到户,万里第一,(赵)紫阳第二,周惠第三。”1980年4月2日,邓小平同万里谈话时,充分肯定了安徽的做法。同年5月31日邓小平在谈话中又一次称赞安徽凤阳县绝大多数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邓小平说:“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中央决定成立书记处,胡耀邦担任总书记,万里等人任书记处书记。这是一批年富力强的颇有改革意识的优秀领导人,他们进入高层是改革总设计师邓小平的精心布局,他们将成为担负起推动中国农村改革的重任。

当时正是“阳关道”与“独木桥”之争莫衷一是时期,是非难辨之际,因包产到户范围的扩大而更加激烈和尖锐了。全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别的干部都各持一端,有的说“好得很”,有的说“糟得很”,似乎都有理论根据,谁也说服不了对方。特别是观望者,他们不愿承担农村改革给自己带来的政治风险,他们宁愿守成而不愿革新。有相当部分人称:我要保持革命晚节。而对这种情况,胡耀邦同万里分别到西北、东北各省,一个省一个省了解情况,做说服工作。

1980年8月,经全国人大批准,华国锋、王任重、陈永贵等人不再担任国务院总理、副总理。由赵紫阳继任总理,万里担任副总理兼国家农委主任。

万里由于政绩步步高升,但他的感觉就如吴象在一本书中所说的那样,“这远不能使他有一点点踌躇满志之感,反而觉得思想压力更大了”。在地方任职时,他是省里第一书记,尽管有一点工作想法和具体办法同中央领导意见不一致,但由于邓小平、陈云等人的支持,他还可以争取一些变通的方法来缓解问题,在处理问题上有相当大的余地。但北京情况不同于安徽,比万里革命资历、官阶高的人多的是,另外,北京作为首都,存在着方方面面的利益集团和势力,情况复杂,很难对付。他主管农业后国家农委、农业部部分人就不买他的账。在京城的高级干部中,许多人谈起反对“两个凡是”认识一致,态度坚决,但一谈起“包产到户”就不像谈论反对“两个凡是”那样容易产生共识。

如有位老帅听到包产到户后,农村军属得不到照顾。他认为这样会动摇军心、瓦解长城。他由此对倡导包产到户的人很有想法,他并不认为邓小平赞许的就不能讨论,为此,他专门到中央一次会议上谈了他的想法,并明确表示“我反对万里搞包产到户”。

对万里本人来说,一上任便遇到两件不愉快的事,一件是刚上任便在农业领导部门遇到不欢迎的态度,国家农委主办的《农村工作通讯》连续发表两篇否定与抵制“包产到户”的文章,其实这也就是对万里领导地位提出的挑战。还有一件是,他刚离任的安徽省发生新任主要领导否定“包产到户”的举措。

这两件事,万里不得不有所考虑,他找到胡耀邦,说明了中央文件一直没有给农村包产到户一个肯定的说法,使支持农民的正义行动变成了不合法的事情。在这种背景下,1980年9月14日至22日中央召开了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对包产到户问题进行专题座谈。

会议上争论很大,开始只有任仲夷、池必卿等少数明确支持包产到户,大多人保持沉默,也有个别人提出尖锐的反对意见。中央委托农委副主任杜润生做专题报告,他在当时激烈争论和反对声中选择持不同意见的人都容易接受的结合点,就是包产到户对急需解决饥饿问题的贫困地区具有见效快的作用。当时这个问题是摆在多数负责人面前最紧迫、说话最无底气的问题,任何坚决反对包产到户的人,也不能不承认除了包产到户,别无选择。

杜润生讲完话后,国家农委另一位副主任,他的资格比杜润生还要老,待人一向温和亲切,这次却不紧不慢、有板有眼地对杜润生说:“你今天讲得很好,头头是道,但只能代表你自己,不能代表农委,因为党组没有讨论过。”话虽含蓄,但明眼人显然能看出,这实际上仍然是“阳关道”与“独木桥”之争。

最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经过激烈讨论,争锋基本达成了这一共识:认为包产到户是必要的,至少应在贫困地区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权宜之计或特殊政策,不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会议最后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几个问题的通知》,由于这个文件的序号是“中发1980年75号”,所以人们习惯把这个文件称为“75号文件”。

75号文件也可以说是一份承前启后的文件,它实际上把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中关于生产责任制的规定推进了一步。它肯定包产到户为解决温饱问题的必要措施,应承认群众自由选择的权利,不能自上而下用一个模式强迫群众。这是在农业政策上对“两个凡是”的破除。

著名农村问题专家杜润生2000年在接受采访时,从另一角度回答了农民对“包产到户”喜爱的原因:李向阳:《中国经济学家》,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27—228页。

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中国进入社会主义时期,农民问题应该怎么办?

长期的封建主义的自然经济使中国的农民存在着两重性:一方面他们是劳动者;另一方面他们又是小经济者、小私有者,根本不适应工业化社会大生产的要求。毛泽东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要想改造农民,改造的办法就是彻底的消灭小私有者。可是,作为劳动者又不能打击他们的积极性,否则就打击了生产,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毛泽东要把农民变成工人,把他们的土地和生产资料归公,实行集体经营,这无异于是叫农民离开土地。

农民在形式上离开了自己为之耕耘的土地,他就丧失了对土地的那种千百年来所形成的亲切感;而农民对土地这种强烈的亲切感,对于农业生产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工业生产与农业生产的形式不同。工业可以把人们高度地集中起来,在很小的面积上建立起一种生产秩序,可以有一套监督的办法,有一套劳动计量的标准,在较短的时间内生产出大量的工业产品。农业则不同。农业生产是一种生物生产,庄稼是有生命的植物,牛、羊、猪、鸡、鸭也都是有生命的动物,你必须要细心地爱护它、关心它、照料它,它才能够很好地生长,才有可能丰收。而且,它还有许多的环境、地理、气候变化等各种客观的、自然的生产条件。所以,你不可能预先给它规定一个生产秩序、生产流程,把它像工业生产那样按质、按量地按计划完成。农业生产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雨涝干旱、北方南方、寒冷温暖、东部西部、早期晚期等等,变量很多,所以必须要因地制宜,现场决策,还要不误农时,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农业生产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土地是展开在一个很大的空间上,在千百亩的土地上,人们很难在如此大的空间内同时展开劳动,所以,这主要是靠劳动者的自觉性、主动性,而这种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是思想改造的结果,完全来自于农民对土地的一种感情,也就是亲切感。如果土地与他们毫无关系,他可以不管这土地是地主的还是集体的,集体的他也感觉不到这是谁的,他以为集体就是逼他们干活的那个队长。农民对土地丝毫也没有了亲近感,在他们的眼里变得越来越陌生,所以对于毁地、毁林等破坏农业生态平衡之事,他们不但漠不关心,而且还亲手为之。农民作为农业生产者的劳动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就彻底的丧失了。

农民作为劳动者同时也作为小私有者,这里面的分歧矛盾就产生了,作为劳动者,就要调动他的积极性;作为私有者,就要改造他,但人的思想意识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它是以现有经济基础作为前提的。其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改革实践证明,我们是完全可以利用农民的这种小私有者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的,你说这叫“假私济公”也可。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毛泽东认为小私有者不能成为大生产者,小农经济跳不了三尺高,使农民变成大农经济者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需要,城市发展的需要。因为工业化对农产品的需求量加大,认为小农经济不能满足它的需求。中国的农村走了一条向苏联学习的集体化道路,中国的集体化由1956年开始到1978年间进行得如何呢?在共和国22年的农业生产中,中国每人共增加了粮食8.5公斤,每人每年平均增长8两。后来,搞来搞去,搞得没有饭吃了,其中1960年还饿死了不少人。这才想起改革来,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个制度实行以后,从根本上改变了农业生产多年来徘徊不前的状况,彻底改变了农业生产的面貌。到1984年,全国年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400公斤左右,中国这才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归根结底,我们现在能有饭吃,这就是农民的土地情结给我们带来的。

杜润生多次在不同场合讲到,农村经济改革的办法,并不是经济学家、政治家的发明创造,也不是政府创造的,而是从60年代初期开始,由中国的农民所创造的,是自然而然地形成,不改革吃不上饭嘛。他还说,我集几十年之经验,在理论上有这样一个认识,就是对未来的社会只能幻想不能人为地设计。一般人想一想也就算了,最怕的是某一个有实权的伟人、思想家、理论家,根据他的设计模式,采取行政手段来组织实施。这样,他设计得越具体、越美好、越理想就越想用权力强加给人类,这就非常的可怕。中国基本上是学习苏联的办法,毛泽东设计一个人民公社是中国式集体经济模式,也就是用军事共产主义的方法搞生产,最后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1980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转发了山西省委《关于全省农业学大寨经验教训的初步总结》,并加了很长一段批语(即中发〔1980〕83号文件)。中共中央在批语中指出:山西省委总结了大寨大队从农业战线的先进典型,变成执行“左”倾路线的典型的经验教训,批评了省委过去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批语共分4部分。批语首先评价了陈永贵和大寨及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功过是非与责任。指出:“文化大革命”以来,在山西省内推行大寨经验的错误,以及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山西省委已经承担了责任。就全国来说,主要责任在当时的党中央。“文化大革命”前,大寨经验在全国的推广,也曾起到过积极作用。“文化大革命”以来,在大寨和昔阳推行极左路线,以及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主要应由陈永贵同志负责。据陈永贵的孙女陈春梅讲,她爷爷对于中央83号文件,比较能够接受下去。陈春梅:《我的爷爷陈永贵:从农民到国务院副总理》,作家出版社2008年版,第242页。中央批语下发后,舆论界基本上停止了对大寨的批评。历史的车轮在前进,过去的永远过去了。这表明,十几年来全国农村复制一个模式的发展方式结束了。

1981年春天,在经济条件好的地方能否包产到户还在争论的时候,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农委党组关于为邓子恢平反问题的请示报告。中央办公厅的通知说:邓子恢同志是闽西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是我党领导的农民运动的卓越领导者,在创造闽西革命根据地、在农村工作方面有过巨大贡献,他和他所主持的中央农村工作部,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工作成绩是显著的。他对农业集体化运动中一些重要问题所提出的意见,大都是正确的。过去党内对他和中央农村工作部的批判、处理是错误的,应予平反,强加的一切不实之词,应予推倒,恢复名誉。因邓子恢同志的问题受到株连的,也应一律予以平反纠正。……中央希望,广大农村工作同志努力学习,结合实际工作,正确地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推广现代科学技术,坚决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使我们的各项工作更加符合实际。王朝彬:《徘徊与崛起:中国农业五十年反思》,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版,第223页。

通过对邓子恢的平反,中央给了人们一个这样的信息:过去邓子恢对在农村实行“包产到户”的探索是正确的,正确的东西共产党人就可以借鉴,如果实践需要也可以采纳。

更为重要的是,1981年6月27日至29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召开了,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毛泽东的是非功过作出了正确的结论,并完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班子的建立。全会同意华国锋辞去党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新选胡耀邦为党中央主席,邓小平为中央军委主席,新的领导班子紧接着便开始加紧进行农村改革。

1981年冬,中央召开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会后不久,赵紫阳到东北考察,给农研室写回一封信:不要再强调不同地区不同形式了,让群众自愿选择,选上啥就算啥,领导不要硬堵了。农研室根据这个精神起草了198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即《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正式肯定了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结束了包产到户30年的争论,从此成为中央的决策。群众、干部反映良好。胡耀邦说:农村工作方面,每年搞一个战略性文件,下次还要排“一号”。此后5年,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谈农业问题。在年初布置调查题目,到秋季总结,其间多次酝酿、探讨,冬天起草文件,次年年初发出。当时农研室还为探讨农村工作办了一个内部刊物《农村问题论坛》,发表多种意见,为起草中央文件帮助铺垫。《桂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35页。

农村改革初期,对“包产到户”的理论研究不是很深入,有份量的实证研究更是不多。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作为一个民间研究机构,进行农村改革,特别是“包产到户”的理论研究。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他们深入安徽调查研究,提出“包产到户”是“中国农村的曙光,中国的希望”。说明包产到户制度突破了斯大林的集体经济模式,突破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模式,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凡是实行的地方,生产都大幅度增加,农民生活则很快改善。中国发展问题研究组,成立于1980年9月,这是个民间自发组成的研究团体,约有几十个人参加,几乎都是“老三届”,下乡插队多年,回城又读了大学,对农村问题有痛切的感受和浓厚的兴趣,志同道合组织起来的。他们思想解放,关心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当时他们大部分成员尚未取得干部身份,参加社会调查,显示出他们与机关干部不大相同的求实作风与理论功底。其中好几位后来成了中国重要的农村问题专家和学者。其核心成员有:邓英淘、陈一咨、王小强、陈锡文、周其仁、罗小朋、白南丰、白南生、杨冠三、白若冰、杜鹰等。另参见杨勋:《心路:良知的命运》,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239—252页。吴象:《中国农村改革实录》,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65页。他们的研究得到胡耀邦、赵紫阳、万里等领导人的肯定,在回顾中国农村改革时应记上他们一笔。

为了考察农村包产到户的成效,1982年11月时任国务院副秘书长的田纪云根据万里的指示,率领12人工作组赴山东、河南、四川作了近一个月的农村经济调查。这些调查报告客观如实地反映了当时农村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反映了广大农民对农村改革的喜悦和期盼。

田纪云回忆:田纪云:《改革开放的大功臣万里》,载《炎黄春秋》,2006年第5期。

调查组写的三篇调查报告,万里非常重视,根据他的批示,先由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作为内部文件印发,后由《人民日报》连载。这些调查报告,以无可辩驳的大量事实说明:

第一,广大农民衷心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衷心拥护在农村实行的以家庭联产为主的责任制,农村形势一派大好: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生产连年增产,基本解决了建国三十年来没有解决的吃饭、穿衣问题,到处呈现一片兴旺发达景象,新房多,林木多,牲畜多,赶集上会的人多,农村集市贸易空前活跃。所到之处,流传着许多赞美党的政策,赞美现实的顺口溜。例如:“大包干是摇钱树,不出三年都变富。”“过去‘三靠’(即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越靠越穷,现在‘靠三’(即靠三中全会路线),越靠越富。”“过去是:地瓜干当主粮,老母鸡是银行。现在是:粮满囤、油满缸,穿新衣、盖新房,光棍汉子娶新娘,大把票子存银行,日子越过越舒畅。”

第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已扎了根,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发展完善。家庭承包初期基层干部担心出现的一些问题,有的已经解决,有的正在解决。已经解决的有:水利设施的使用管理;农业机械的使用管理;集体牲畜的分包养用;作物布局的调整;集体债务偿还;烈军属、五保户的照顾;干部报酬;义务工的摊派;农田造林的收益分成等。正在解决的有:地块的调整;各种合同的签订;集体财务的整顿;提留的管理使用;机耕、植保的统包;集体工副业的承包等。

实践证明,广大群众是勇于实践、富于创造的,他们既然选择了大包干等形式的责任制,就一定会想办法完善它,发展它,使之更适应于生产力的发展。

实践也证明,责任制已经不是作为一种权宜之计,而是作为一种原则,在种植业以外的各个领域推广。人们说:“责任制是个宝,用到哪里哪里好。”农业包,副业包,社队企业包,商业包,连农村教育也搞包干责任制。一个“包”字,打破了大锅饭、平均主义,大大解放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购买力的提高,提出了改革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作为农村商业主渠道的供销合作体制的必要性,长期实行的由国家“独家经营”的体制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了。报告提出了改革初步思路。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深刻体会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伟大,农村改革的必要性及其强劲的生命力。也使我们深刻体会到马克思所说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物质利益有关”、“物质利益是人们从事一切社会活动的基本动因”的真正含义。

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党中央并没有下命令,说一定要在哪年哪月全面推开,而是由于各地看到承包以后所显示出来的优越性,很快自发推广的。有的地方想挡也挡不住。结果,实践证明凡是实行了家庭承包的地方,农业生产状况迅速改观,出现了惊人的增长。改革解放了生产力。在事实面前,绝大多数同志的思想逐渐统一起来了,家庭承包责任制在全国迅速推开,并且在以后的实践中逐步完善,最终形成了现在这种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广大中国农民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项伟大创造。其伟大之处就在于,它使生产力最基本的要素——劳动者获得了第二次解放,而这一解放的实质,又在于使农民获得了对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料的经营自主权,获得了对自身及其劳动所创造价值(大部分)的自由支配权。

1989年那场政治风波之后,有的同志想借社会主义教育之名,否定农村改革的大方向,要让农民重走“一大二公”的合作化道路。万里同志在邓小平等同志支持下,与其他同志一道坚决顶住了这股错误思潮。小平同志在1992年的南巡谈话中说:“这次十三届八中全会开得好,肯定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一变就人心不安,人们就会说中央的政策变了。……城乡改革的基本政策,一定要长期稳定。……有了这一条,中国就大有希望。”

已经吃饱了肚子,并日益富裕起来的农民,永远都不会忘记在关键时候挺身而出为他们总结出经验、争得自主权的万里。那时,在中国大地上甚至广为流传“要吃米找万里,要吃粮找紫阳”的佳话。当然这不是对几个人的颂扬,而是人民对中共中央正确决策的高声歌唱!

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功经验的认识,是一件有重大现实意义的事情。在人类进入21世纪时,尤其需要重新认识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这是因为,只用几年时间,世界上数量最多的中国农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功地解决了吃饭的问题,以“包产到户”为发端的改革拯救了中国,也拯救了社会主义。当前,中国处于改革攻坚时期,怎样用改革的精神面对“三农”问题,怎样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改革初期的经验,意义重大。

1978年至1984年间,中国农业获得高速增长,但1985年后增长速度显著放慢。这样,一开始就怀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人重新提出责任制从长期来说究竟是不是一种更好的制度的问题。这不但在理论上是十分有挑战性的问题,而且具有紧迫的政策意义。研究这个问题的困难之处,在于几乎与实行“包产到户”这一制度的同时,政府还大幅度提高了农产品的收购价,改革了粮食收购和市场流通政策,农民也显著增加了生产投入(如化肥等)和改良了品种,因此,一些怀疑责任制的人认为,只要实行这些政策和措施,即使不搞责任制,中国农业也能维持80年代的增长速度。如何把上述这些因素的影响分离开,以便测算责任制对农业生产的单独影响,是十分棘手的。

林毅夫林毅夫,1952年生于台湾宜兰县,1979年进入北京大学学习,1982年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同年进入美国芝加哥大学,师从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舒尔茨教授,1986年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随后在耶鲁大学做博士后研究,1987年回国,曾供职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1994年与其他数位归国博士一起创办了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为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香港科技大学教授及多家国际组织顾问和成员。2008年5月出任世界银行副行长、首席经济学家。是站在我国经济研究前沿的经济学家,长期致力于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研究,在国际和国内一流经济学刊物上发表过大量文章。1990年他发表在美国《政治经济学杂志》上关于1959—1961年中国农业危机的文章引起国际经济学界的广泛讨论。1992年在《美国经济评论》上撰文对农业制度变迁效应进行过实证分析。1992年上海三联书店出版了他的《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一书,这本书曾获1993年度孙冶方经济学著作奖。在这本书中有《中国的农村改革与农业增长》一文,研究了1970年至1987年间农村改革与农业增长的关系。

林毅夫在论文中使用了1970—1987年间(含有人民公社集体生产与“包产到户”两个时期)的分省资料(28个省、市),采用格里克斯提出的生产函数方法来评估和验证农业各项改革对农业增长的影响。在他的估计中,除了包括对劳动、资本、土地和化肥这四项最主要的常规投入外,还包括制度、价格、作物类型、种植密度和技术的分项变化。他的研究表明:从公社集体生产向“包产到户”的转变,是1978—1984年农业产生增长的主要源泉。而1985年后增长放慢的原因,除了向责任制转变时所产生的一次性突发效应在1984年已释放完毕外,农业劳动力的加速外流和肥料使用增长率的急剧下降也应对停滞负责。而国家收购价格在1984年后的急剧下降可能是产生这两个趋势的主要原因。他的研究结果表明:中国未来的农村改革应该加强责任制,而不是削弱这种仍有巨大潜力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