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的雄心是要让全世界的用户都能在互联网上找到他们想要的信息。这个大饼看上去很好吃,但是任何问题都有两面性——我们在轻易获得别人信息的时候,是不是也愿意让别人同样轻易地得到我们自己的信息呢?不少人可能皱皱眉头说:我不愿意!这就牵扯到互联网的隐私问题。
谷歌的很多产品都涉及个人隐私。比如谷歌地图,除了卫星地图之外,谷歌地图还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提供街景(Street View)查询。这个产品完全是谷歌自己开发的。谷歌的员工开着装有摄像机的车子,在大街小巷溜达,把沿街的实景都拍摄扫描下来,然后把图像信息整合到地图中。这样用户只要在谷歌地图选择一条道路,沿街的景象马上就会立体呈现出来,让人身临其境。这个产品很多人喜欢,但是也有不少人讨厌。因为这样一来,别人都可以在谷歌的地图上看到你家房子的大门朝哪开,甚至连停在家门口私家车的车牌号都能看清楚。
更何况,谷歌在拍摄的时候,难免会把沿途的人都拍进去,所以在谷歌街景中还可以看到有人在挖鼻屎,有人在抠脚趾,甚至有人蹲下来系鞋带不小心露出了底裤。这些无辜成了群众演员的人也很恼火,认为谷歌不仅侵犯了他们的隐私,还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
除了地图,谷歌的Gmail也涉嫌侵犯用户的隐私。我们在登录Gmail打开某个邮件的时候,邮件旁边会有一列谷歌的广告,而且每一次出现的广告都不一样。为什么会不一样?这是因为谷歌在扫描每一封电子邮件的内容,提取邮件的关键词,然后根据关键词向用户提供有针对性的广告。此外,如果邮件中出现一个地址,广告区域会立即出现显示该地址的谷歌地图链接。这也就是说,谷歌查看了每一个用户的邮件。对不少用户来说,被谷歌偷窥自己的个人邮件总是件不舒服的事情,哪怕谷歌是通过机器而不是人工在偷窥的。
谷歌地图和Gmail广告都是谷歌自己开发的产品,尽管很多人喜欢,但是也有不少人有意见。有意见怎么办?上法院!总之,用户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2008年,美国匹兹堡乡下的一对夫妇阿隆(Aaron)和克里斯蒂娜(Christina)就把谷歌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谷歌街景中能够清晰地看到他们家,侵犯了他们的个人隐私。阿隆夫妇的案例有点特殊,特殊之处在于一般人家的房子在谷歌街景中也就只能看到沿街的一面,但是他们家是在乡下,路边就他家孤零零的一套房子,结果可以看到房子的270°,连后院游泳池边上的小凳子都清清楚楚。这让这对夫妇很恼怒,他们列出了谷歌的三宗罪。第一,谷歌侵犯了我家的隐私;第二,我之所以买这套房子,就是因为它在乡下,隐蔽,现在谁都能看到我家房子,一点隐私也没了,所以房子也就贬值了,谷歌要对此负责,赔偿损失;第三,也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一条——精神损失,这个谷歌也得赔偿。阿隆夫妇俩要求谷歌在谷歌街景中把他们家这一块屏蔽掉,并且赔偿2.5万美元。
双方在法庭上吵了起来。谷歌说,如果公众不愿意让他们家的房子出现在谷歌街景上,我们有专门的官方渠道让他们和谷歌联系——谷歌的确有这样的渠道,但是和其他狡猾的合同一样,联系方式都藏在角落里,在谷歌地图页面中看不到,大部分人也不知道,只有被人告上法庭了,谷歌才拿出来做挡箭牌。谷歌还说,如果他们觉得用户理由充分,谷歌会考虑把用户家房子的图像屏蔽掉。然而,是不是屏蔽都是由谷歌自己决定的。
阿隆夫妇的律师反驳道:这是胡扯!你把人家房子的图像放在地图上,已经对人家造成了侵犯,即便再联系你让你屏蔽掉,这个伤害已经血淋淋地造成了;更何况,那些不上网、不使用谷歌地图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别人能够看到他们家,也就根本不会来要求你把他们家的图像从地图上去掉。
谷歌接着辩论道,现在的卫星地图都是可以看到每家每户的,在互联网年代,拍了你家照片根本就不算侵犯隐私。如果这算侵犯隐私的话,那么以前在普通地图上标出你们的门牌号码也算侵犯隐私,等等。
总之,法庭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过这些都留给律师去操心。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对于这样的官司,谷歌同样是不会有任何让步的。一旦法院判谷歌输了,那么就会有无数人找上门来让谷歌赔钱,要求精神赔偿,这等于要谷歌的命。所以谷歌肯定会动用一切力量来捍卫自己的利益。
法院最后的判决不支持阿隆夫妇,谷歌获胜。不只如此,因为打了这么一场官司,这倒霉的阿隆夫妇房子的照片在网上广为流传,反而路人皆知了。
而这个问题不仅仅出现在美国,谷歌在全世界很多国家都受到了同样的抱怨。在英国和日本,政府接到了大量谷歌街景涉嫌侵犯隐私的投诉,政府也开始评估这个问题可能引发的问题。尤其在日本,不少房子相对较矮,谷歌的摄像镜头都把住户围墙内的东西拍出来了,在抗议声之下,谷歌不得不降低摄像镜头的高度。而在希腊,当地政府在评估之后就禁止了谷歌街景的拍摄,所以现在谷歌地图上看不到希腊的“谷歌街景”。
除了谷歌街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之外,谷歌卫星地图还在很多国家被认为危及国家安全。无论在欧洲还是亚洲,很多国家的政府和民众对此都有意见。虽然谷歌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屏蔽一些敏感设施,但是其他国家的用户可能还是照样可以看到。
Gmail也和谷歌街景一样,也不断有人告谷歌侵犯个人隐私。但是Gmail的官司远远没有谷歌街景来得单纯。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谷歌街景也好,谷歌地图也好,目前都是免费使用的。尽管一些商家可以把他们的餐厅在谷歌地图上标出来,或者做上链接,但是这些都是不收费的。所以谷歌地图基本上是个为人民服务的产品,一般人不会没事找事跟它过不去。
Gmail就不一样,每一封邮件旁边的AdWords广告每分每秒都给谷歌带来绿油油的美元。之前也提到过,谷歌的主要收入就是来自于这些广告,而谷歌又占据了美国互联网广告相当大的份额,所以很多人对此或是嫉妒,或是痛恨,而嫉妒和痛恨又不能赤裸裸地表现出来,于是Gmail的广告侵犯了用户的隐私就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
这种反对的声音最早在2004年Gmail刚刚推出测试版的时候就出现了。当时,加州参议院议员丽兹·菲古罗阿(Liz Figueroa)带头声势浩大地提出这个问题,公开指出谷歌Gmail广告侵犯个人隐私。2004年5月,在丽兹的推动下加州参议院通过一项法案,要求提供电子邮件的服务商不得将用户的信息与第三方分享,也不得监视电子邮件内容,很明显是对着谷歌来的。不过八面玲珑的美国法案又留有余地,允许对电子邮件内容进行一些即时的系统统计和分析(相对于人工)。
谷歌赶紧跳出来说话了:我们对Gmail的内容扫描和关键词的提取完全都是通过系统进行的,我对天发誓,绝对没有人工因素掺杂在里面。谷歌同时还发动了强大的舆论攻势和议会游说。几个月后,丽兹就消停了,跟谷歌握手言和了。
有人可能为问,丽兹同志为什么大张旗鼓地提出这个问题,跟谷歌对着干?我们姑且认为她的出发点是好的,看到了这样一个潜在的问题,是出于对公众利益的维护。不过也有人指出,丽兹在那个时候要参选加州副州长,因此一定要想方设法做一些有影响力的事情,一边讨好选民,一边扩大自己的知名度。丽兹同志的确因为这个法案声名大噪,而且上了CNN接受采访,只是后来没选上副州长,也就不折腾了。
但是对于Gmail侵犯隐私的指责没有因为丽兹的消停而终止。自Gmail正式上线以来,抓住这个问题不放的主要有两个群体。一个是谷歌的竞争对手,比如微软。包括微软CEO史蒂夫·鲍尔默(Steven Ballmer)在内的微软高层对这个问题基本上做到了“年年讲,月月讲”,生怕Gmail用户忘了。另外一个群体是一些独立的研究机构和组织,比如美国有个叫电子前沿协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的机构,他们把自己定位成非营利性组织,目的在于以民间的声音倡导和维护互联网的自由。这个机构就揪住谷歌Gmail涉嫌侵犯隐私问题不放。而在美国,有无数这样的机构,他们在政府、企业、个人之前扮演着一个利益平衡的角色。这样的机构的确有不少是把社会和公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但是也有不少是挂羊头卖狗肉在谋取私利,甚至成为大公司的代言人。无论出于哪一种目的,往往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专门盯着谷歌这样财大气粗的财主。出于公利的,往往能够团结公众,人多力量大,这样才有能力跟大公司相抗衡,维护自己利益,就像之前提到的美国作家协会;出于私利的,则以“保护隐私”为幌子,运气好的话能够敲谷歌一笔。美国有很多类似的协会及其律师,天天提醒用户,你这个权利是不是被侵犯了,那个权利是不是被侵犯了,然后纠集一批用户同大公司打官司,如果打赢了,大公司赔钱了,律师就抽上一笔,接着再去提醒其他用户。美国还有一个叫谷歌观察(Google Watch)的组织,专门就是给谷歌找茬的。
此外,当谷歌的Buzz上线之后,对于Gmail的隐私侵犯又罪加一等。这个Buzz是一个类似微博的产品,Gmail的用户可以在上面发布信息,那些同样使用Gmail和你保持通信的人就可以看到你的信息,并且做出回复。Buzz看上去很好用,但是实际上谷歌把你的Gmail联系人都泄露出去了,其他用户可以看到你跟哪些人在互动。因此,对于Gmail中Buzz侵犯用户隐私的官司就出来了。2010年3月,美国国会的11名议员联名要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调查谷歌Buzz是否侵犯用户隐私。而谷歌也承认自己确实存在漏洞,因此Buzz还没在用户中混到脸熟,谷歌就把Buzz的一些功能改进了。
除了Gmail和地图,谷歌还涉嫌侵犯用户个人信息。这话得从搜索说起,如果用户输入关键词在谷歌上进行搜索,这个时候你的电脑里会生成一个cookie文件,即一个访问记录,而谷歌则能够获得这些信息。这也就是说,谷歌能够通过cookie知道你用什么词进行搜索,访问了哪些网站,再通过这些,谷歌可能知道你的兴趣爱好、饮食习惯,等等。对大部分人而言,这多多少少有点不自在,因为你的一举一动别人都能够看到。虽然谷歌一直强调,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单纯得不能再单纯了,仅仅是想知道用户的个人偏好,然后提供更多有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而且谷歌还同样声明这些工作全是机器干的,不关人什么事情。尽管如此,还是有人担心,谷歌可能会在必要的时候把这些信息交给类似联邦调查局(FBI)这样的政府机构。FBI,那是相当恐怖的字眼!这也就是说美国政府可以完全监控你在互联网上干过哪些事情。而这样的怀疑不是没有根据,因为在2006年,美国司法部就要求谷歌提供两个月内所有用户搜索关键词记录,虽然这个要求被谷歌以保护用户隐私为理由义正词严地拒绝了。
美国人向来是左自由,右民主,个人最中央,政府靠边站,所以在隐私这样的问题上,谷歌也极力想跟美国政府撇清关系,至少表面上如此。因为一旦跟美国政府沾上边,在美国人眼里谷歌可能也就变得邪恶了。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说谷歌泄露了用户的个人资料,但是谁也无法预料谷歌在将来会不会在政府的利诱下这样做,毕竟谷歌手上有三分之二美国人的信息。
所以对于这个质疑声,谷歌也采取了一些相关措施,比如原先谷歌保留这些cookie到2038年才会自动终止,但是现在谷歌只保留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