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一般用于名称的简缩。比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为“政协”,“工人、农民、士兵”简称为“工农兵”,“首都汽车公司”简称为“首汽”,“公共汽车四场”简称为“公汽四场”。这些简称是大家都能理解的,也是约定俗成的。平时在口语或书面语中用这些规范的简称,可以使语言简洁明了。
但是简称如果不合乎规范,个人随意生造,就会词不达意,让别人无法理解简称的含义,甚至会闹出笑话。
比如:“上海吊车厂”就不能简称为“上吊”,“山西药材公司”就不可简缩为“山药公司”,“男猪”也不能表达“男式猪皮鞋”的意思。
所以,使用简称一定要注意合乎规范。另外,书面上要尽量少用,特别是在严肃、庄重的场合,不论口语还是书面语,都应该使用全称,不用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