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家庭是很复杂的,结婚并没有画上句号。爱人之间应该少一些要求、多一些给予,少一些武断、多一些交流,有事少命令多商量。因为,命令只会让对方产生抵触情绪,事与愿违。
把命令换成和颜悦色的商量,爱人之间才能够继续保持结婚前的那种互相体谅互相尊重的心态;凡事多用商量的语气和爱人沟通,才不会觉得结婚了自己就有权利命令对方洗衣服、拖地、做饭了。
不要动不动就给对方下达“命令”,也不要告诉对方如何去做,这样不但能维持对方的自尊,而且能使他乐于改正错误,积极合作。一定要记住,要经常给对方亲自动手做事的机会,而不要告诉他该如何去做这件事。这样,他就可以从自己的错误中学习有益的经验。向对方争求意见,问对方一些问题,不但能得到理想的答案,有时还能激发对方的创造力,为你创造更多的奇迹。
我们不妨拿做家务来说明这个问题。家务活,不是爱人之间哪个人的义务,而应由双方共同来完成,因此,谁也没有权利来命令对方“去,我的衣服脏了,给我洗洗”。对方无怨无悔地把这些“琐事”都包揽到自己头上,而不管自己多忙多累,那是因为她太爱你。
刘郎是一名人民教师,老婆没正式工作,在一家工厂做工,做工时间是早上7:30~11:30,下午1:00~7:30,一个月500多元,工作也不是很辛苦,刘郎知道赚钱也不容易,开始的时候他对她说:“你看你,平时家里的事一点都不管,以后咱们要分分工!我买菜,做饭,辅导孩子,你负责洗碗,洗衣服(没洗衣机)。听见没?”
可是妻子只是嗯嗯啊啊地应付着刘郎的命令,内心里却一肚子不服气。
这天晚上,妻子回来,吃了饭,连饭桌都不清理。刘郎觉得自己工资是妻子的几倍,虽然工作不是很辛苦,难道女人就什么也不做吗?孩子的衣服都不洗?饭桌都不清理?做几次家务还可以,要男人天天这样做所有家务,没有人心理上受得了。于是,两个人大吵了一顿。
其实,在这个问题上,刘郎夫妇双方都有过错。上面已经提到,做家务不是谁的义务,刘郎的妻子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而觉得自己相对更辛苦,需要回到家后放松一下,却没有意识到丈夫已经对此有意见了;而刘郎的做法也是不对的,既然自己希望对方和自己共同分担家务,就应该和爱人商量着来,而不应该像指挥者一样“分配工作”。因为,商量也是一种对爱人的尊重。爱人之间亦亲亦友,爱情与亲情并存,相互尊重,爱情会相伴终生。
马哲的皮鞋穿了三年,觉得式样太老了,想换双新的。一天,在吃晚饭的时候,他对妻子说:“我想买双新式皮鞋,你看呢?”
妻子说:“现在店里中意的男士皮鞋不多,我看你还是穿一阵子吧,等新式样多一点再买吧。不过,你如果急着买,那就等双休日我陪你去看看,怎么样?”
马哲觉得妻子说得有道理,便说:“听你的,等几天再买吧。”
可见,一个人的意见难免片面,多商量,就能把事想得周全些,办得妥当些,别人也容易接受,家庭和睦就多了一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