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12 放弃继承就可以免除赡养义务吗
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对自己继承权主体资格的否认或抛弃,从此不再享有继承所带来的权利也不承担继承所带来的义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否则,视为接受继承。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或期限,也不得影响法定义务的履行。由此可见,放弃继承是不可以免除赡养义务的。在现实中,许多赡养人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往往找出诸多理由,其中就包括放弃继承。从表面上看,这种观点似乎符合权利义务一致性原则,实际上是不符合的。凡有赡养扶助能力的子女,就必须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无一可以例外。这是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所以,放弃继承不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家庭生活一点通
因第三者插足导致夫妻离婚的,第三者无需向无过错方赔偿。但是如果第三者非法获得了夫妻中一方的财产,并且该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返还。当然,如果第三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发生两性关系或暧昧关系并造成离婚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