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5 知假买假者照样得到双倍赔偿
所谓知假买假,即购买商品者购买商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日后索赔,而不是像一般人一样供自己日常生活消费。那么,这类人算不算消费者呢?我们认为他们是名正言顺的消费者,是完全可以因为经营者的欺诈行为而获得双倍赔偿的。因为,不管购买商品时购买者的动机是什么,是消费还是索赔,都不影响其消费者的身份,都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而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是针对经营者而非消费者制定的,所以,对此类行为,我们应该予以肯定并提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都应对这种行为进行社会监督,而知假买假正有力地体现了这一点,使对不法经营者的监督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且,消费者在打假的过程中也能获得部分利益,促使他们有更大的积极性来参与打假,从而起到净化市场的作用。
家庭生活一点通
作为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请求的赔偿内容应包括:医院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