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球
1.发球前的规定。发球员在发球前应先站在端线后、中点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的区域里,用手将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抛起,在球接触地面以前,用球拍击球。球拍接触球时,就算完成发球。
2.发球时的规定。发球员在整个发球动作中,不得通过行走或跑动改变原站的位置;两脚只准站在规定位置,不得触及其他区域。
3.发球员的位置。每局开始,先从右区端线后发球,得或失一分后,应换到左区发球。发出的球应从网上越过,落到对面的对方发球区内,或其周围线内。
4.发球失误。未击中球;发出的球,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球网、中心带和网边白布除外);违反发球站位的规定。发球有两次发球权。发球失误后,应在原发球位置进行第二次发球。
5.发球无效。发球触网后,仍然落到对方发球区内;接球员未做好接球准备;均应重发球。
6.交换发球。每局比赛终了,交换发球权。
二、交换场地
双方应在每盘的第1、3、5等单数局结束后,以及每盘结束双方局数之和为单数时交换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