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儿童意外伤害救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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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火灾现场自救与烧(烫)伤防治(1)

火灾给人们造成的巨大身体创伤、精神创伤和财产损失,严重者会导致毁容、残疾、功能丧失,甚至死亡。近年来发生火灾在学生集体场所导致群死、群伤案例亦有报道。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是人们对火灾防范措施不力,设施不到位、制度不规范、安全意识淡漠造成的。无论单独烧伤还是火灾中烧伤,其结果都可能非常严重。

第一节火灾现场儿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

一、常见引发火灾的原因

火灾实际上是一种燃烧现象。当燃烧失去控制而造成人员、物资、财产受到摧残或损失,构成了灾难时,即称为火灾。

(一)燃烧的基本条件

①须具有的可燃、易燃物:如木柴、煤炭、液化气、煤气、天然气、酒精、汽油(类)、氢、乙炔、沼气等。

②助燃剂:是指凡能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或气体,如空气(氧、刮风)、氯、氯化钾、过氧化物、高锰酸钾等。

③起火源:即凡能引起可燃物燃烧的热源。如明火、暗火、电火花(电线短路)、静电、撞击、摩擦、化学能、阳光聚焦产生等。三者同时具备,稍有不慎便会引起火灾。

(二)引起火灾的基本条件

1.明火如使用明火不慎而引发失火比较多见。如在农村用烧柴禾做饭、烤火、烘被子、照明引起(蜡烛倒在桌案或燃烧蚊帐等)失火。因上坟祭拜、烧纸钱、放爆竹、吸烟导致森林、草原火灾也有发生。

2.暗火如炉灶、火盆、烟囱、烘烤衣物或与易燃物接触过近等引起。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事故发生率之高,各大中城市不得不实行禁放规定。2006年底部分城市限时、限地点开禁,但防范措施和处罚条例应十分明确。

3.可燃、易燃性物质如煤气、液化气、天然气、汽油、煤油、柴油、酒精等滴洒、跑、冒、漏、管道泄漏、胶管老化、龟裂、接头不严、忘记关阀等偶遇火星失火等。

4.用电不慎如电线老化短路(该部位接近化纤布类,纸张)、开关、闸刀、插座开启时或过热产生的火花,私搭乱接引起短路火花,电器(电视、电火锅等)爆破引起火花等。

5.其他如交通事故、汽油储运、违章操作、机械摩擦、静电起火和炒菜时食油过热引发厨房失火。

二、在各种情况下逃生自救的原则与方法

一般情况下,绝大多数火灾现场有家长或其他成人在场,可跟随成人,安全疏散,或利用自身矮小、机动灵活的特点自救逃生,脱离险境。因此,儿童必须早期学会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方法。

1.人多疏散时,在能见度很低的情况下,应即随熟悉疏散通道的成人一块鱼贯而出,或扯住成人衣襟,撤出室外,至安全地带、寻找家长或熟人。

2.在撤离火场途中,如被浓烟围困或堵住时,因烟雾一般向上流动、低矮处或地面相对稀薄。可利用自身矮小优势,弯腰行走或匍匐前进,迅速穿过浓烟区,如有矿泉水等,可把手帕或衣襟打湿,捂住口、鼻,迅速撤离烟雾区。

3.楼房的下层着火时,楼上的人不要惊慌失措,根据现场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力求应用正确措施,如楼梯间只是充满烟雾,可弯着身子随成人一块,沿梯道的墙壁迅速而下;如楼梯通道已被堵死,可通过房顶上的天窗、阳台封闭网、落水管子等处逃生,或在室内固定位置上,栓好绳子(或被单撕成条,相连结),顺势缓缓而下;如上述措施行不通时,退居室内,关闭迎火势的门窗,并用水不断浇湿门窗,延缓火势蔓延,抽身向迎街外窗口呼救、抛物,或晃动鲜艳的衣服,引起外界注意,设法求救。如被困于2楼,情急跳楼时,可先向下抛被子、衣物、增加缓冲,减轻硬度,头上裹巾,戴帽,保护头颅重要部位,手拉阳台(或窗台)双脚朝下,再跳。如果在3楼以上,则绝不能跳楼,可转移稍安全地带,以待救援。

4.如果身上衣服着火,切记不能奔跑,因为奔跑会使火借奔跑带风而火势更旺。应倒地躺下就地来回打滚,压灭身上的明火。也可以借助棉被、毛毯,把自己裹住,利用密闭方法把明火灭掉,但动作要快捷,否则会烧着被子和毛毯。

5.儿童或未成年人处于火灾现场中,生命受到极大威胁。逃生是人的本能,都会尽全力设法逃生。但是教育孩子遇事要冷静,此时应注意的问题是:

①在室内发现室外失火时,在开门之前必须先触摸一下门柄,如果严重发热,从门缝或向内窜烟气时,就不能贸然开门,要设法另找脱身口。如不太热,可站在门后侧方,并利用门的遮挡做掩护,以防止烟气薰倒或热浸灼烧。

②无论是身处着火房间或未着火房间,逃生时要随手关闭通道处门窗,防止或减缓烟雾沿人们逃离的通道上蔓延。

③在逃生时不要为小事,如穿衣、系鞋带、拿贵重物品而耽误时间。到了无路可走时,也不要向床下、墙角、桌子、凳子底下钻,因为这些地方不能阻挡烟火的袭击。

④未成年人不能重新进入火场,生命最重要,一旦脱离火场,快速进入安全地带。

⑤不宜乘坐电梯下楼。原因在于电梯直通大楼各层,在热作用下电梯及其通道会受热变形。此外,烟雾高温可随热气流入而危及生命。

三、火灾中儿童间互救

在集体活动中的突发公共安全事故,以火灾为多见。如遇到火灾,儿童间相互救助,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①查看同坐位周围的同学,寻找钻在桌子底下或墙角落的同伴,使他能跟随一块逃离火场;

②主动呼叫:在同伴中缺少某一两个同学时,在此情况下怕他们逃不出火场甚至被慌乱的人群踩踏,可以主动呼叫名字,并说明自己的方位,或找到后一块逃生;

③相互浇水、扑打、帮脱衣服、帮拉扯,相互之间在紧急关头相互照应,有利于减少或消除更大的损失和伤亡;

④在现场中万一不能被救,可与火灾现场同学的父母、家属,相互通报和反馈信息,以便他们采取下一步营救措施。

第二节火灾初起阶段现场灭火与求救方法

一切灾难重在“防患于未然”,火灾更是如此。火灾的发展经过划分为4个阶段:即初起阶段、发展阶段(也称蔓延阶段)、猛烈阶段和熄灭阶段。其中最容易扑灭是在初起阶段。很多时候孩子在火源引起后(或身处其境中)自己就惊慌失措、束手无策;或提前逃离现场,失去了最佳扑灭机会,以至造成重大火灾事故,酿成严重后果。其实在“初起阶段”由于燃烧面积小、强度低、火势弱、热辐射热量少,是灭火的最好时机,可事半功倍。所以,学习些这方面的知识,以便万一碰上,即可临阵发挥,用自己的胆量、勇气和智慧、化险为夷。

一、简单灭火法

1.物理性灭火法

①物理窒息法,如被子着火,可立即用棉袄、毛毯把火盖上,然后压在上面,或者用穿着鞋的双脚在上面踩灭。最好是赶紧用湿被单、湿衣服、湿蛇皮袋按在上面或浇上水、茶。现在织物中化学纤维成分较多,易燃性强,应特别注意。

②物理性冷却灭火法,是将水浇洒在点燃起火的物质上,冷却灭火。一般物质起火,大多可以用水冷却灭火。此外还可用水冷却尚未燃烧的可燃物,更易用于暗火等。但是火灾或油性物质(厨房炒菜锅)着火,切忌用水扑灭,只能采用灭火器或扑撒面粉、沙土等,灭火。

③隔离灭火,是将燃烧物与周围可燃性物质隔离开来或疏散开,使其隔绝,从而停止燃烧。例如蜡烛绊倒在书桌上时,不仅要迅速扶起蜡烛,还应把灯火部位的易燃物或可燃物推开或搬离,使之不能蔓延和传播开来。以上这些方法,只要孩子冷静与合理恰当地处理,其实这些都是举手之劳的事。

2.化学灭火法家中应备有化学灭火器,并教会儿童使用。

3.灭火中的几个原则

(1)边拨打119,边灭火的原则。

(2)先控制火势,后消灭火源的原则。

(3)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4)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如人与物相比,人是重点;贵重物与一般物质相比,贵重物为重点;易燃物与可燃物相比,易燃物为重点;要害部位与非要害部相比,要害部位为重点。

二、求救法

目前我国各地已基本建立预防控制公共安全系统,例如设立的公安系统119救火系统。

发生火灾时,一定先打119。说明火灾发生的准确地点和位置;呼救与灭火可以同时进行,特别是临街和过往通道途径的楼盘,在窗户口大声呼喊,也可用手舞衣服边舞边喊;敲击金属物,如铁盆、钢筋锅、铁锅等,利用它们发出的声音,配合自己的呼救声,更容易引起他人注意。

第三节儿童烧(烫)伤的救治

儿童烧(烫)伤是指儿童由于热(明火或暗火)源、光源、电、化学物质以及放射性能量,作用于儿童机体(如皮肤、黏膜)而引起的损伤称烧伤。烫伤是指液体热源,如开水、热粥、热油与沸汤等所引起常称为烫伤。儿童以烫伤为多见,往往二者不可截然分离,所以在文中以烧(烫)伤出现。

一、儿童烧(烫)伤发生的原因

1.无安全意识因素这种意外伤害多发生于学龄前儿童,他们因为不懂事和不听话。同时他们对周围的事物充满好奇心,其运动量和范围随年龄的增长而不断扩大。在3岁以下常因无安全意识而到处乱跑、乱动、乱摸而绊倒开水、热粥、热汤而致烫伤。

2.父母疏忽因素有些做父母的喂孩子没有经验,在喂饭时小儿抓到了热饭,绊倒热汤等导致烫伤。也见于尿布、被子尿湿后烘烤时,在取暖的过程中衣物着火,或在点燃蜡烛过程中以及电线短路而引发火灾所致烧伤。

3.环境中条件因素火灾与烧伤有直接因果关系,烧伤是火灾造成的不良后果。近年来由于建筑和装饰材料中化学元素的添加而不断增多,如聚酯塑料壁纸、化纤布饰、涂料、油漆均是极易燃性,稍有火星,一点即燃。有些场所如影剧院、商场、报告厅等处,常因电线短路、易燃物集中引起火灾,造成极其严重的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4.季节因素春节及清明节是火灾发生的集中时间,在禁止放鞭炮以前,儿童烧(烫)伤更为多见,禁鞭后由于火灾的降低,烧(烫)伤相应大幅减少。清明节是山林火灾多发期,冬季因烤火取暖多发生烧伤,夏季因衣服单薄裸露处多而易致烫伤。

二、烧(烫)伤严重程度

与热源的温度,接触时间长短等密切相关。儿童皮肤薄嫩,加之自己去除致伤物体的抗损伤能力较差,因此在同一条件下,儿童造成的伤害远比成年人严重。同样面积和深度的烧(烫)伤,儿童因其机体抵抗力、免疫力和抗损伤能力均差,加上不能很好配合,也不能很好地控制活动,保护创面,反而会使创面感染机会增多,并且常由局部感染发展为全身性感染,引起很多严重并发症,如水、电解质紊乱,败血症,肝、肾、心、肺等多器官功能障碍或衰竭,常常会危及患儿生命。烧(烫)伤致残率很多,常因皮肤、黏膜、创面相互粘连,瘢痕挛缩,肌腱损伤与重度感染等有关,如发生在面部,使面部五官变形,发生在四肢手脚可引起畸形粘连而导致失去正常功能,成为终生残疾。这不仅给儿童身体造成损伤,在幼小的心灵深处造成的精神伤害将伴随儿童一生。

三、诊断要点与诊断标准

1.了解受伤史许多儿童缺乏自诉和描述能力,凭直观判断热源性质、强度,当时有无窒息、休克、中毒,或是否合并骨折、脱位,眼、耳、鼻和呼吸道损伤等;并了解受伤的时间、地点、现场残留相关痕迹以及现场急救情况和当时处理的方法等。

2.体格检查和诊断标准计算烧(烫)伤面积深度和程度对评估小儿烧(烫)伤病情,并且通过科学计算烧(烫)伤面积、深度和程度做出判断和设计治疗方案提供依据。

3.烧(烫)面积的计算方法

(1)手掌计算法:用患儿本身的手掌来计算。让其五指并拢,每一手掌即作为1%计。

小儿头部面积(%)=9+[12-年龄(年)](4-1)小儿双下肢面积(%)=41-[12-年龄(年)](4-2)此公式仅适用于12岁以内的小儿,其他部位面积同成年人计算。

(2)九分法:为成人计算标准。人体表面积100%,由11个9%和1个1%所组成:

头、面、颈部:头、面、颈各为3%,即9%×1手、前臂、上臂各为5%、6%、7%,即9%×2躯干部:前13%,后13%、会阴部1%,即9%×3双下肢:足7%、小腿13%、大腿21%、臀5%,即9%×5+1%。

4.烧(烫)伤深度的判断一般采用三度四分法。

(1)一度:局部呈现红肿,有疼痛和烧灼感,皮温稍增高。

(2)二度:二度又分为浅二度和深二度。浅二度渗出液较多,水疱较饱满破裂后水疱创面渗液增多。深二度变质的表层组织稍增厚,水疱较小或扁平而薄,感觉稍迟钝,皮温也可稍低,去表皮后的创面呈浅红或红白相间,或可见网状栓塞血管,表面渗液少,但底部肿胀明显。

(3)三度:皮肤坏死,脱水后可形成焦痂,创面无水疱,呈腊白或焦黄,或可见树枝状栓塞血管,触之如摸皮革状,甚至有炭化,感觉消失,皮温低。

5.烧(烫)伤程度的判断一度不计算烧(烫)伤程度。程度按轻、中、重和特别重度来判断。

(1)轻度:总面积在9%以内的浅二度者或深二度者。

(2)中度:总面积在10%~20%,三度烧(烫)伤在5%以内,或二度烧(烫)伤在头、面、手、足、会阴部者。

(3)重度:总面积在21%~50%,三度烧(烫)伤在5%~15%,或总面积不到20%,但全身情况严重,伴有休克、严重创伤、化学中毒、呼吸道及面部烧(烫)伤者。

(4)特重度:特别重度的烧(烫)伤是指总面积在50%以上,三度烧(烫)伤15%以上的特别严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