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述廉制度的内涵包括述职述廉主体、形式和内容三个方面。一是述职述廉的主体是指履行党的职责的各级组织和成员。就高校来说,述职述廉的行为主体就是党委班子和纪委成员,与之相对应的监督主体就是党代会(党委会)和党代会(纪委会),同时,高校的中层领导干部还可参照此模式在教代会上述职述廉。二是述职述廉的形式是定期报告制。其期限通常是一年。所谓报告制是指述职述廉的行为主体在指定的场所内公开向监督主体陈述其履职尽责的实况。定期报告制度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报告工作,适用于组织;一种是述职述廉,适用于个人。述职述廉制度具有强制性。三是述职述廉的内容主要应当包括:“①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②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③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④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⑤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牟取私利;⑥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⑦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⑧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这些都应当是述职述廉的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将其具体细化。
述职述廉的内容是该项监督制度的核心。根据述职述廉的本质要求,述职的内容就是指各级党组织或领导成员依据党章和党的组织法的要求所承担的职责。述廉的内容主要是指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成员的廉洁奉公情况。具体要符合《廉洁准则》的要求和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述职述廉的内容应当根据《廉洁准则》按领导的职责进行确定,以便实现述职述廉的本质目标。述职述廉制的实施与完善述职述廉制制度是我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对于从根本上提高党内监督工作水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但是任何一种好的制度,都重在落实。“徒法不足于自行”,再好的制度也要人去贯彻落实。尤其像述职述廉这种具有监督性的新制度,更需要全党上下,齐心协力,不折不扣地去贯彻实施。
干部的述职述廉可以采取几个结合:一是与财产申报相结合。财产申报是我党早已明确要求的事项。但由于缺乏制度的保障,效果一直不能尽如人意。如果一旦与述职述廉结合起来,明确申报的具体数目,可以极大限度地制约以权谋私的现象的发生。二是与升迁晋级相结合。将述职述廉的结果直接与晋级挂钩,实行末位淘汰制,可以从制度上促进各级官员尽职尽责,廉洁奉公。三是与舆论监督相结合。作为监督的一种制度,述职述廉与舆论监督具有共同的功能,将舆论监督同领导述职述廉结合起来,以公开、透明来保证述职述廉的真实性,更好地发挥述职述廉的良好监督作用。
第四节强化监督,更加注重预防,
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一、推进阳光工程,防止权力腐败
(一)淡化权力意识,规范权力运行
1.规范决策行为
坚持并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制度,凡涉及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决策和部署,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方针、政策、措施,有关人事问题和党委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及重要问题都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决定干部任免实行党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办法。进一步完善校(院)长办公会、校长专题办公会会议制度。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凡涉及改革发展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由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定,干部任免实行票决制。完善重大决策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征求党内外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决策评估以及实行公示和听证等制度。要坚决杜绝决策上的随意性,特别是那种计划拍脑袋、决策靠热情、表态拍胸脯、犯错误拍屁股的决策行为。
2.规范行政行为
遵循“合法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原则及“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要求,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教学教育管理与服务体系。积极全面清理、修订校内教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促进学校机关职能转变,促进政务、校务公开。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方便的原则,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加强校内信息化系统建设,广泛深入地推行校务公开。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根据《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制定出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具体规定。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六不准”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设备、教材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以及人员聘任、招生录取等工作。
3.规范办学行为
一是要整顿办学秩序。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现代高校制度,促进依法治教,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二是要加强招生考试管理。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出发,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实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落实《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关于实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健全完善命题、考务组织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加大综合整治各类考试环境力度;规范招生调整计划的使用;实施“三项重点治理”,即打击并杜绝违规录取、中介诈骗、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三是要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挂牌收费,按标准收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重点抓好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建立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四是要加强学术规范制度建设。要按照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评价办法(试行)》《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关于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若干意见》,加强学术诚信机制建设,制止学术造假行为。
4.规范干部人事管理
一是要深化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和健全干部管理制度,以解决用人问题上的腐败问题。自古有“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一说。解决腐败问题,从一定的意义上讲,就是解决干部的使用和管理问题。因为使用和管理制度科学得当就有利于干部的健康成长,减少干部中的腐败行为。在干部的使用管理制度上,最重要的是解决三个问题:首先改革干部选拔制度。要制定提升干部和使用人才的新要求、新方法。选拔干部要秉着民主、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选举、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坚持校内中层单位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完善党委讨论任免干部前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的制度,以保证那些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使干部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这可以从组织上堵塞腐败分子投机钻营的渠道。其次改革干部任期制度。主要是破除领导职务终身制,促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必须建立退休、离任、弹劾、轮换等制度。再次是改革干部的考核制度。要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考察、考核内容。实行领导职务任职回避、领导干部任期制、辞职等制度。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干部轮岗交流有关规定。要使干部队伍保持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对干部就要严格考核,赏罚分明。要根据工作成绩的大小、好坏,有赏有罚,有升有降。凡是不称职的干部,有重大失职、渎职行为的干部,都必须罢免或撤换。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干部队伍的良性循环机制,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二是要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核编定岗,深化工资制度改革,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兼职、公务出国(境)等事项的管理。2005年,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的工作,其中主要的有: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交流和任职回避制度等;加快建立与中国政治体制相适应的、富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务员制度体系,制定颁布了《公务员法》及其配套制度和办法;完善中共党内选举制度,改革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严格限制选任制干部任期内的职务变动;戒除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同时,中央反复强调,要把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并力求抓出实效。
5.加强财务、基建、物资采购与校办企业、后勤集团管理
第一,要强化对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我国高等教育正处在缺钱和乱用钱并存的尴尬境地,用科学、严密的财务管理体系,把高校的钱用好,对于当前的高等教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解决好高校财务管理问题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建立强有力的财政和监督制度,使权力的运行都按财务制度办事,同时建立严密的强有力的财务监督制度,一旦发现滥用权力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姑息养奸;要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度,健全财务内控机制,规范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禁任何人利用公款进行股票、风险性债券以及其他违规对外投资,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完善专项资金、科研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清理“小金库”。认真落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逐步推行对中层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二是要认真解决小团体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取消其利用各自的职权所从事的“创收”和设立的“小金库”问题,杜绝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严肃处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领导者,造成搞腐败“高风险、低效益”的威慑心理,保证政令畅通。
三是要加强各级人大对国立高等学校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人大有责任和义务了解并监督政府投入高校资金使用情况——从当前高校的行政化管理现状看,仅仅依靠高校自身加强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管,是难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的。只有在更严密的监督之下,高校才能有意识地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科学管理、依法管理,也才能有效防范大额资金流失的风险。
四是要制作并公布高校年度综合报告。在年度综合报告中,要重点反映出高校经费使用情况、学校发展变化情况,要给教育投资者——政府和老百姓以明确交代。国外不少高校在年度报告编制上十分认真,而且往往在网上公布,让大家了解。毕竟,学校的钱大多来自政府和受教育者。学校对于自己的经费使用和发展情况没理由不透明,而且,作为培养人才的非营利机构,高校也没有什么商业秘密。但是,我国高校目前很少有年度综合报告发布。
五是要尽快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转变“官本位”风气,改变行政办学格局。大学要回归办学理性,要通过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建立规范的、包括财务管理在内的学校管理体系,改变由行政领导“说了算”的资源配置模式,让教授们按规定拥有有保障的学术研究、教育教学的资源调配权,还学术研究以本来面目。这样,高效运作的资金,才能在推动我国大学建设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