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家企业工期得分
根据评标标准,工期比定额工期(600天)提前15%为满分即600×(1-15%)=510天为满分。
A企业工期所报工期为580天,A企业工期得分:100-(580-510)/10×3=79(分)
B企业工期所报工期为530天,B企业工期得分:100-(530-510)/10×3=94(分)
C企业工期所报工期为550天,C企业工期得分:100-(550-510)/10×3=88(分)
D 企业工期所报工期为570天,D 企业工期得分:100-(570-510)/10×3=82(分)
E企业工期所报工期为600天,E 企业工期得分:100-(600-510)/10×3=73(分)
(3)5家企业综合得分
A企业:90×0.5+79×0.3+100×0.1+95×0.1=88.2(分)
B企业:85×0.5+94×0.3+95×0.1+100×0.1=90.2(分)
C企业:95×0.5+88×0.3+100×0.1+95×0.1=93.4(分)
D企业:80×0.5+82×0.3+90×0.1+95×0.1=83.1(分)
E企业:100×0.5+73×0.3+90×0.1+90×0.1=89.9(分)
根据得分情况,C企业为中标单位。
4.以标底作为标准值计算报价得分的综合评分法
某工程由于技术难度大,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要求高,工期也十分紧迫。因此,根据相关规定,业主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邀请了国内3家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招标文件规定该项目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支模现浇施工方案施工。业主要求投标单位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报送。
评分原则如下:
①技术标共40分,其中施工方案10分(因已确定施工方案,故该项投标单位均得分10分);施工总工期15分,工程质量15分。满足业主总工期要求(32个月)者得5分,每提前1个月加1分,不满足者不得分;工程质量自报合格者得5分,报优良者得8分(若实际工程质量未达到优良将扣罚合同价的2%),近3年内获得鲁班工程奖者每项加2分,获得省优工程奖者每项加1分。
②商务标共60分。报价不超过标底(42354万元)的±5%者为有效标,超过者为废标。报价为标底的98%者为满分60分;报价比标底98%每下降1%扣1分,每上升1%扣2分(计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根据上述资料运用综合评标法计算。
①计算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得分。
5.以修正标底值计算报价的评分法
以标底作为报价作为评定标准时,有可能因为编制的标底没能反映出较先进的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导致最终报价评分不合理。因此,在制定评标依据时,既不全部以标底价作为评标依据,也不全部以投标报价为评标依据,而是将这两方面的因素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标底的修正值作为衡量标准,此方法也被称为“A+B”法。A值反映投标人报价的平均水平,可采用简单算数平均值,也可以是加权平均值;B值为标底。
某项工程施工招标,报价项评分采用“A+B”法,报价项满分为60分。标底价格为5000万元。报价偏离在标底价格±5%范围内的投标书为有效报价。报价项每比修正的标底值高1%扣3分,比修正的标底值低1%扣2分。试求各入围企业报价项得分。
(1)确定投标报价入围的企业
根据报价偏离在标底价格±5%范围内的投标书为有效报价。
入围的5家企业报价分别为:C企业为5250万元,D 企业为5050万元,E 企业为4850万元,F企业为4800万元,G企业为4750万元。
(2)计算A 值(本例采用加权平均值方法计算A值)
A=aX+bY
低于标底入围报价的平均值为X,加权系数a=0.7
高于标底入围报价的平均值为Y,加权系数b=0.3
X=(4850+4800+4750)/3=4800(万元)
Y=(5250+5050)/2=5150(万元)
A=4800×0.7+5150×0.3=4950(万元)
(3)B=5000万元
(4)修正后的标准值
(A+B)/2=(4950+5000)/2=4952.5(万元)
(5)计算各投标书报价得分
C企业:60-3×(5250-4952.5)/4952.5×100=41.98(分)
D企业:60-3×(5050-4952.5)/4952.5×100=54.09(分)
E企业:60-2×(4952.5-4850)/4952.5×100=55.86(分)
F企业:60-2×(4952.5-4800)/4952.5×100=53.84(分)
G企业:60-2×(4952.5-4750)/4952.5×100=51.82(分)
根据得分情况,E 企业为中标单位。
【解析】
采用修正标底的评标办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预先制定的标底不够准确,使具有竞争性报价的投标人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缺点。采用这种评标方法计算时,为鼓励投标的竞争性,如果所有投标报价均高于标底,则通常仍以标底作为标准值。
6.其他相关案例
①某货物采购项目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一投标人投标产品的一个重要指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招标文件未明确此为无效体。
【解析】
在符合性检查环节中,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存在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在该项目中,招标文件规定: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述货物质量、技术、规格、数量、交货期等和服务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后经评标委员会2/3以上同意认定为重大偏离,该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标。
②在某单位布展工程采购项目中,采购单位提出项目为市政府重点项目,工期要求非常紧,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5天内完成。公告发布后,共4家供应商参与报名,其中3家均是采购单位事先联系的供应商,1家为本土企业(后因准备不足还是未能参与投标)。经谈判小组谈判,结果中标价仅比预算低2%,采购效果不理想。
【解析】
应急项目公告时间短,一是公告流于形式,导致竞争不充分;二是极易引发串标。项目结果公示后,后期办理手续的均是当初参与投标的另一供应商工作人员。建议严格控制公开招标,改为谈判方式的申请,实行财政、监察部门联动审批,强化采购人依法采购意识。
③某物业管理项目评分标准中将服务技术方案分为6项标准,共48分。在审查中,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各评标专家打分存在明显差异,有的专家给某物业公司服务技术方案的打分较高,而有的则给某物业公司的打分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