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六望着桌上的锦盒发呆,十年了,许多事早已淡去,可嘉王今儿一出现,又忍不住忆了起来。
金玉轻笑两声:“弟妹这是怎了?”
林六抬起头来:“刚才嘉王来过,孩子们一天一天大了,方知自己老了。”
金玉不由得笑了起来,那笑声如一串银铃。
妯娌里坐了一会子,寒喧一阵。
侍女重新奉了茶点,金玉就这样呆呆地看着面前的林六,十几年后再见,她不再是当年那个固执的姑娘,是一个光华四溢的妇人,虽是妇人,可她的风韵令人无法忽视,像一颗熠熠生辉的珍珠。
据说珍珠是由一粒沙粒开始,沙粒裹在蚌里,日积月累,便变成了一粒珍珠,时间越久,珍珠越大,光华也最是耀人。
曾经于她的磨难与坎坷,造就了面前的女子。那些过往,让她淡然,让她脱 俗,最终令她成为风 华绝代的美人。
有一种美,只是外表,可处得久了,却让人忽视她的美。
有一种美,是内在、是风姿,处得越久,就让人越觉得美。
自她回来,沈思远总是莫名的叹息。
金玉是知晓多年前的思远,他的心里曾暗暗地痴恋过林六。
金玉问道:“弟妹还记得第一次和四爷见面的情形么?”
“第一次?”林六努力地回忆着,是什么时候见到他,好像是多年前在屋顶发生他偷听她们母女谈话。
“弟妹不记得了?”金玉追问着。
林六道:“怎么忘了,你和四伯那时都曾相助于我。第一次见到四伯,是在杨府。”
“原来杨府才是你们第一次相见?”金玉不无惋惜,这么些年来,沈思远却独做了个多情人。
金玉回到自家院里,夜里夫妻共枕,她便喃喃地叙起白日的事儿。
“沈大哥,十几年了,如今你还放不下她么?”
“好好儿的,怎的又提起过往。我们都有四个孩子了。”
“可是,我知道你从未放下过她。”金玉轻叹一声,道:“今儿我问她,可记得与你第一次相见的情形,她说是在杨府。”
原来,她真的早已经忘了。
第一次,沈思远见到她,是在嘉王府,那天她正准备在马厩里搭建小屋,对那些又长又硬的木头束手无策,他一袭青袍,到马厩取自己的马,告诉了她去哪儿找木工匠人。
第二次见面,是在沈思危和新月的婚礼上,她的坦然、她的大方……都深深地打动了他的心。
可她,却早已经忘了这两次见面,居然说杨府才是第一次见面。
原来,她的心从未为他停留过。
金玉道:“她记不得你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倒是记得与五叔每一次见面的情形……”
第一次,他记住了她。第二次,他倾心于她……
只是,她记住的人终不是他。
沈思远不由得责备道:“你多心了。”
金玉道:“自五叔夫妇回来,你便总是哀声叹气的,我……”
“我不是为她,而是担心她的病。”沈思远欲言又止,终是咽下。
金玉道:“怎了?出了什么事?”
沈思远以臂为枕,仰头看着帐顶,嗫嚅道:“宫里的太医替她瞧过病了,她的病不容乐观,就连太医都说身中绝命散能活到今日实属罕见,也许……”
“这话什么意思?是说她的病不能治愈吗?”
“这事我本不想与你说的,可近来大哥、大嫂、母亲和我都是知晓实情,这事还瞒着五弟夫妇。”
“不会的,一定可以找到治愈的法子。”
“这事,你知晓便是。太医那边母亲和大哥已经叮嘱过了,不会向五弟夫妇透露实情。如若能找到那味紧要的药饮,许还有一线生机,所以我想再去一趟江湖,也许幸运,能尽快寻到那味药饮。”
“什么药饮?”
“火蟾蜍!”
“火蟾蜍?”金玉惊叫一声,歪头看着沈思远“不用找了!”
“甚?”
金玉复又道:“不用找了!我知道哪里有这味药饮!”
“金玉,真的么?太好了,如此她的病就真能痊愈了。”沈思远欢喜地抱住金玉的脑袋,连连亲吻了五六下次。
金玉一阵苦笑。
沈思远道:“你别想多了,我对她早没那意思,只是希望她和五弟能快乐幸福下去。想想这些年,她因病痛折磨,就没过几日好日子,五弟整日愁眉苦脸,于心不忍罢了。”
金玉心里是明白,无论他待林六如何,林六连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何时、何地都已忘却。沈思远也定会放下,只是在他完全放下前,他还得为她做些事罢了。
夜,正静。春天去,盛夏至,天气也一日日炎热起来,田野里的禾苗庄稼却正是生长的季节……
四、轩辕夜(李夜)
失去了栖云山庄,拖着追随自己的百姓,他又花了足足三年的时间,才为众人寻觅到新的安身之处。依旧是在林城,只是化整为零,让这些百姓过起了寻常人的日子。
冷星和他转变了方式,又在江湖中开了新的杀手门——暗月门。
江湖传言,他是天下最无情的杀手,没人知道,他其实也有自己温柔的一面。
花了十年的时间想要打听她的下落,那一次她受伤之后,她是生、是死,他不得而知。
冷星手捧着斗篷,为他披在身上:“门主,这次买家要对付的是大燕皇族中人,出价万金,要接生意么?”
李夜斩钉截铁,不容置疑:“不接!”
“我们已潜隐十年,没了凉龙堂,也没了流星阁。这十年,我们积聚了足够多的财富,只要门主愿意,随时可以东山再起的。”
“和昔日我们在栖云庄时相比如何?”
“自是不及。”
“那时不能抗衡,这十年大燕又积聚了多少的人力、财力,休得轻举妄动。”
他们在壮大自己的实力,大燕何偿不是一日比一日强盛,无论他们有多少财富,远不能与大燕抗衡,现在再与大燕相恃,无疑是自寻死路。
冷星应了一声:“是!”
李夜轻拍着冷星的手,放低了语调,即便是这个时候,他也没有温柔,最多就是低声说话,言辞之中不乏冰冷:“夫人也操劳了一天,早些歇下!”
他,难道就要这样过一生,以杀手为生意,做一世杀手门的门主。
总会在夜深人静时,不经意地忆起她——那个消失了十年的女子。
就如冷星所言:身中绝命散,万没有再活的道理,她早已是红颜枯骨。
多想无益,他日若到黄泉,就对她说上一句:小六,我很想你!
然,这日却意外地收到了一纸飞鸽传书:林幽兰现已返燕京镇远候府。
十年音讯全无,一朝猛得消息,李夜不免心中一颤,脑海里浮现出她姣好的容颜。
就如她和柴广最初所说,复国又岂会如此容易。如若一切重来,他还要做无谓的选择么?他会的,还是会如最初,明知不可为,明知无法实现,还是为选择漫漫复国路,还是会放弃与她在一起……
只是,放弃的人是他,面上放手,可心里从未真正的淡忘过。她就像是一个蛊咒,无数次地浮现心头,无数次出现梦境。
他告诉冷星:“明儿我要去燕京办事,门中事务由你料理。”
未说更多的话,他就离开了暗月门。
一路赶来,总想走得更快些,终于入得燕京城,站在镇远候府的屋顶,遥望着她与沈思危居住的小院……
二更夜,小院里欢歌笑语,有琴声、箫音,剑声、读书声,声声传来。那是怎样令人羡慕的画面。
她在吹箫,沈思危弹琴,最大的孩子在舞剑,略小的孩童正在高声朗诵应景的诗词,就连那最小的女娃也挥动着双臂,跳着不合拍、不着调的舞蹈……
如若当年,他选择与她离去,今日拥有幸福和快乐的人便是自己。
原来,人生是会有取舍的。
要取,必得先舍。
他舍不下,便无法取得幸福。
“小六,你幸福了!小六,如此真好!”
观望中,李夜发现在镇远候府一角阁楼上,有一人正负手而站,他所翘望的地方正是那座小楼。正待离去,却听到一个腹音传来:“阁下深夜造访,为何不来此小坐?”
那声音正是小楼处上的男子,沈思远的内力不知何时竟达到如此境界。
有人相约,自是好的,李夜使出内力,在沈思远的身侧停下。
沈思远抬头望了一眼,道:“她现在过得很好,请不要扰她安宁。”随即递过一盏清茶,李夜含笑接过,闻嗅了一下,却并未饮下:“往后不会再来了!”
他,化身成夜的蝙蝠,一驰而去,今日所见的幸福一幕,将永刻心底。
夜,又回归到宁静中。
没了音乐,没了欢笑,只有悠悠的梦境……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