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宁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践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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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民族区域自治与发展经济(3)

加强地方性政府债务管控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推行地方政府债券“联合贷款”模式,拨付资金建立偿债准备金,加强国库资金安全和基础检查工作,防漏堵塞,避免部门私自举债和乱举债行为。严格监督和管理各种小型举债行为,建立举借政府性债务的责任追究制度和由财政、发改、审计、纪检等多部门参加的举债决策联系会议制度,使政府重大举债行为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良性轨道。

第二节宁夏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财政改革与发展状况

一、财政改革与发展状况

我国财政管理体制从“统收统支”到公共财政体制的转变,经历了四次较大的变革。其中前三次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共性,即实行地方政府放权让利的财政包干体制,按照经济体制与企业隶属关系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核定调剂收入分成比例、地方上交比例、中央定额补助等收支指标;第四次是1994年实行的财政分税体制改革,在此次财政体制的调整变动中,中央对民族地区实行“定额补助”体制。

1.完善财政管理新机制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

宁夏财政在保证财力不断增长的同时,加强了对社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逐步提高社会对公共资源需求的服务水准,涉及义务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形成了一个包融并蓄、活力毕现的公共财政制度框架,为解决民族地区存在的一些不平衡问题,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

在收入、支出方面全区财政系统先后实施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包括:收支两条线管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政府收支分类、非税收入管理及金财工程建设等,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监督管理和统计分析制度,为构建新时期公共财政体制奠定了基础。

(1)“收支两条线”管理。

2000年以来,宁夏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推行“票款分离、银行代收、集中收缴”制度,罚缴分离、票款分离率达到100%,同时坚持按年编制收费项目目录,公开收费项目,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将政府非税收入一律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有效地遏制了违规使用预算外资金现象。

(2)部门预算改革。

200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预算编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作为全区推行部门预算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市县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将所有部门全部纳入部门预算,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和零基预算,对部门的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管理。2006年结合宁夏实际情况,在市县编制预算中将乡镇作为市县级部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各市县实行了所有部门预算上报各级人大审议。部门预算框架的建立,使预算编制有规可循,实现了预算编制的统一性,提高了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透明度和法制化。

(3)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2002年起,全区财政系统开始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建立了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形成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拨付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在全区全额预算单位已全部纳入到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了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范围,制订了《自治区本级单位财政基本建设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将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到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内。全区预算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和往来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不但减少了资金拨付中间环节,提高了财政资金拨付的效率和透明度,而且加强了预算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使财政预算操作性和计划性更强,有效地提高了资金的调度能力和使用效率。

(4)政府采购改革。

2000年,财政部将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作为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建立与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重要举措来抓。全区自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不断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管理,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实行网上竞购,公开招标时间由原来的20天缩短为7天。整合建立了政府采购专家库,为政府采购管理提供科学决策。该项制度的建立,不仅节约了财政资金,体现了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遏制了以往单位采购中的不规范行为,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5)政府收支分类管理。

政府收支分类是对政府收入和支出进行类别和层次划分,作为宁夏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重要环节,按照财政部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要求,2006年完成当年预算及其分月执行数按新科目的数据转换工作。

(6)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

切实加强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开展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厉查处“小金库”等公款私存行为,切实做好全区执收执罚单位达标验收工作,规范收费行为;强化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住房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资金的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和国库。

(7)金财工程建设。

按照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目标和规划,自治区财政将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目标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宁夏实施电子政务战略工程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该工程的建设提高了我区财政工作时效性透明化管理。财政支出项目备选库、基本数据信息库等管理基础建设,提高了财政决策科学性和效率。完善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财政监督机制、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推进依法理财

(1)加强财政监督。

建立现代财政监督体系,明确财政监督为财政管理服务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组织实施了“小金库”专项治理清查工作,加大了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清查力度,对涉农资金、社保资金等进行检查,有效地杜绝了截留、挪用、滞留等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了专项资金的安全拨付和使用。加强了对事前事中事后的组织检查力度,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对财政预算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按规定及时公开财政收支统计数据、预决算和转移支付情况、财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等信息,增强预算透明度。针对各个市县财政实际,开展“收支两条线”以及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2)加强财政法制建设。

各级财政坚持依法编制预算,严格按照《宪法》和《预算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预算编制,使财政预算达到了真实、完整、统一、准确的要求,坚持依法审批、执行预算,依法接受财政监督与审计。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建立党风廉政长效机制为目标,开展“创先争优”、“抓落实、树形象”等内容丰富多样的组织活动,不断加强全区财政机关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使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进一步加强,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牢固。

(4)推进阳光理财。

财政是党和政府为民执政的重要物质基础,承担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宁夏财政积极顺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式变化,不断推进依法理财,建立与政务公开改革和建立公共财政相适应的理财观念,自觉接受人大和审计部门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真正实现公共财政所要求的“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二、宁夏财政发展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回顾过去,宁夏财政发展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来源还不广泛,对煤炭、电力、房地产业的依赖程度还比较高;二是财政管理距科学化精细化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三是财政支出进度偏慢的问题依然存在,预算执行工作存在新矛盾;四是政府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个别县市的债务负担水平已经接近警戒线。

这些问题和矛盾是制约宁夏财政今后发展的因素,但也是促进宁夏财政不断改革和完善的动力,关键是如何利用好当前各种财政政策和工具,积极发挥财政服务于经济发展的职能,以发展的方式逐步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

第三节用好用活民族财政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宁夏财政本着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和原则,灵活运用中央给予民族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一直致力于促进宁夏经济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积极推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地区综合竞争力,推动社会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发展,改善和保障民生,提高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为实现宁夏经济、社会和环境持续协调发展提供强大的财力支持和保障。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用好用活民族财政政策

民族地区要充分运用中央给予的各种优惠政策和特殊财政支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好用活国家给予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优惠政策,将这种政策资源转化为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制度优势和竞争优势,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统一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施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持按规定,设机动金、预算费在预算中所占的比例应高于一般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财政预算过程中,自行安排使用收入的超支和支出的结余资金。另外对民族自治地方在管理和保护本地方的自然资源可以遵循“优先合理开发利用”的法律规定。结合国务院2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结构性减税、扩大预算内投资、继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关键点,保证资金的尽早投入和达效,以确保争取中央财政给予宁夏更大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