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问题新闻的媒介传播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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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问题新闻传播原则与运作规范(1)

问题新闻传播具有正负双向功能,这一特殊性告诉我们,问题新闻传播的原则与运作规范一旦把握不好,就会对社会、对经济发展造成影响,甚至是破坏。所以对问题新闻信息的传播更应该慎之又慎,使它朝着有利于国家、社会、人民的方向健康发展。具体来说,要求我们遵循问题新闻传播的规律,坚持问题新闻传播的原则,在宏观上把握大局,注意引导,在微观上掌握科学的方式,减少其传播带来的不必要的负效应。

第一节问题新闻传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问题新闻传播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信息源、传播者、传播环境、传播环节、传播过程、传播方式和接受者诸方面。对问题新闻传播中存在的问题的研究,应该注意到以上诸方面。限于篇幅,我们这里仅就问题新闻传播系统中传播主体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一、认识问题

问题新闻造就了新闻记者,回避问题新闻的记者,绝对不会成为好记者,充其量也只是混饭吃的应声虫和吹鼓手。

问题新闻造就了新闻媒体,回避问题新闻的媒体终将被受众所抛弃,充其量只能是报喜不报忧的宣传机器。

问题新闻造就了新闻事业,回避问题新闻的所谓新闻事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新闻事业,充其量只能是宣传事业。

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的关键时刻,我们的社会充满着希冀、挑战、矛盾、冲突和问题,交织着兴奋、快慰、不安与阵痛,社会与受众期待着新闻工作者及时对其作出新闻回应。我们的时代离不开问题新闻,我们的受众需要问题新闻。新闻工作者的天职就是要对层出不穷的问题新闻,作出及时、客观、公正、全面的报道!

问题新闻传播系统中传播主体存在的认识问题有以下方面。

1.一些地方的党政部门和宣传主管部门及其领导对问题新闻传播缺乏全面、客观、科学的认识

问题新闻及其传播具有一定的敏感性,处理得不好,会带来负面的社会效应,但是,如果仅仅看到问题新闻传播的这一面,而忽视问题新闻正确传播对社会的积极影响,也会造成意想不到的负面效应。有些地方的党政部门和宣传主管部门及其领导,将社会稳定与问题新闻传播尖锐地对立起来,思想方法形而上学、片面性和人本位主义严重,往往把报道问题新闻事件等同于报道他们那里的"阴暗面",报道他们的"忧";怕公开报道了,会影响他们部门和地方的形象,影响到上级对他们工作的评价。因此,他们不愿意让新闻界知道灾情及发生灾害的原因(特别是责任事故),一味限制问题新闻传播,形成"报喜不报忧"的片面的新闻传播格局。更有甚者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封锁问题新闻,甚至刁难媒体,他们不希望把这些问题公开报道,隐瞒老百姓,还想隐瞒中央。他们害怕这些问题事件报道出去或让中央知道了,影响本地区、本部门的形象,影响他们的政绩。但此类事情往往会闹大、弄僵,到了捂不住的时候,报道就会使他们陷于更加被动的境地。尽管教训一个接一个,一些地方、部门几乎仍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痛改前非",他们总是为了眼前利益把事情隐瞒起来,暂时保住他们小局部的面子,而不惜损害党和国家的开放形象,也就是党和国家整体的、长远的利益。中央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报道的一个又一个规定中关于有关单位应当通知新华社记者采访、给新华社以采访方便的条文,在事件发生后完全成了一纸空文,而文件中有关对记者有所限制的规定,则加倍地发挥了作用。记者在那时就成了一些单位的眼中钉、肉中刺。而实际上问题新闻传播只要方法科学、方式得当,还是会取得令人满意的传播效果的。

对新闻报道存在疑惑也是一个重要的认识问题。有些部门和地方往往担心新闻单位把事情报糟了,影响安定团结,或者产生负面效应。会不会影响社会安定,会不会产生负面影响,这些当然是应该考虑的。但是中国的新闻媒体,特别是中央新闻单位,都是非常严肃的、有社会责任感的,他们不同于单纯追求轰动效应的媒体,完全能够把握好报道的度。特别对报道政治性突发事件和发生在敏感时期、敏感地区的突发事件更是慎之又慎。他们都是遵守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和工作纪律的。

2002年10月3日,桂林市中心广场发生一起爆炸案,造成一死18伤。案件发生两小时后,中共桂林市委和市政府就召开新闻发布会,向驻桂林的新闻媒体发布了他们所掌握的情况。此后几天,桂林市又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媒体通报案件侦破的进展情况。这充分表明中共桂林市委市政府是自信的,他们相信群众有识别力和判断力。桂林市委书记李金早事后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说:"一个不自信的政府,有什么稳定可言?一个不相信人民群众的政府,有什么稳定可言?"桂林市这一做法,赢得了海内外舆论的称道。事实也证明,爆炸案发生后,由于桂林市官方及时与新闻媒体沟通信息,最大程度地减少了流言蜚语的传播,杜绝了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乘机兴风作浪。国庆黄金周到桂林旅游的人数,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2.78%,再创同期历史新高。

恶性案件属于"天灾人祸"中的"人祸",不可能完全避免,但在事故发生后,地方政府处理方法、处理态度不同,产生的效果就会截然不同。桂林市委市政府完全可以仿效其他一些地方的做法,在恶性案件发生后对新闻媒体进行封锁,让其在当地媒体上"没有图像、没有声音、没有文字",但是他们却无法阻止流言的传播。桂林市选择了一种十分理智的做法,争取舆论上的主动,把坏事变成了好事,树立了政府新形象。

以往面对恶性案件,一些地方政府对新闻媒体进行封锁,通常的借口是"维护社会稳定,防止被坏人利用"。说到"稳定",中共桂林市委书记李金早的看法是,"稳定有长期稳定和短期稳定之别,这要看我们是追求什么样的稳定,如果只追求短期稳定和表面的虚假稳定,那么我们不可能得到真正的稳定。"

2.新闻媒体的负责人对问题新闻传播在思想上缺乏足够认识

抓问题新闻进行报道,对社会实行必要甚至有效的新闻监督,对于提高媒体的公信力、权威性,增强报道的吸引力和可读性,提高媒体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大有裨益的。这应该是新闻媒体的老总们的共识。然而在实际报道中,有些新闻媒体的负责人怕被指责为"歪曲社会现实,给社会抹黑";有的怕被别人说成是"添乱子"、"帮倒忙",不敢摸"老虎屁股";有的认为抓问题新闻费时费力,困难重重,经过层层把关以后,往往被打入冷宫或作为内部报道了事,与其如此不如不搞;有的认为,抓问题新闻容易受别人指责,弄得不好,还要吃官司,受上级批评,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何必为之;有的认为,低层次的小问题抓了没多大指导性,高层次的大问题难以吃准,我国目前尚无新闻法规范新闻舆论监督行为,又何必惹火烧身?受某些关系和利益的制约,不愿新闻媒体及其负责人迫害某些特殊的关系,影响本媒体的既得利益。比如,对某些广告大户企业,就不可轻易批评;单位附近的幼儿园、中小学、派出所、居委会等也不可随便"冒犯";有新闻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党政领导"打招呼"或各方面的人来说情的,更是要"开绿灯"放行。搞过批评报道的记者应该都有这样的记忆。据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组的人透露:"至少有70%的片子播出前被"公关"",一些批评报道就是这样被各种各样的关系给"公关"掉了。而新闻媒体为自身的利益考虑往往不得不顾及这种种关系,因而也就减少了批评,或者降低了批评的"火力"。这些认识制约着媒体新闻监督水平的提高,妨碍了新闻媒体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应该发挥的全方位的推动作用。

新闻媒体存在的认识问题还表现在当惯了贾桂,一遇突发事件报道上就畏葸不前,本来可以报道的事,也到处联系、交涉,最后导致稿件夭折。例如,中宣部、公安部等部门1985年3月2日发出通知,规定除涉及国家重要机密和纵火爆炸造成惨重伤亡的火灾案例一般不要公开报道外,对发生的重大火灾或有典型教育意义的火灾案例,可作为社会新闻适时报道。此外,经中央书记处批准、1987年7月18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宣部、中央外宣小组、新华社《关于改进新闻报道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等)和灾难性事故,应及时作报道。有外籍和港澳乘客的飞机、火车、轮船、汽车失事,应尽可能在事件发生的当天对外报道。如有些情况一时查不清,可先作简短的客观报道,然后再作详细的报道。"但是,我们往往忘记了这些规定,遇事先自我设限。这也是媒体领导人政治上没有头脑,工作中不敢承担责任的一种表现。1999年10月贵州与广西交界的马岭河游览区因缆车载客超载,导致10多人从缆车上甩下致死,广西某报得到消息后,向上级汇报,结果,该报纸未被允许报道。

3.记者、编辑的认识问题

一些媒体的记者对抓问题新闻想法颇多,归纳起来,有几个方面:一是抓问题新闻常常遭冷遇,看白眼,被采访对象总时时设埂,处处作坝,难以抓到真实情况。二是抓问题新闻容易触及有关人,有的人以侵权诉诸法院,有的甚至打骂、恐吓,对记者进行人身威胁,有人觉得与其如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三是抓问题新闻不仅自己难以把握,而且会给编辑和老总出难题,甚至会给更上层的领导添麻烦。四是抓问题新闻要比抓正面报道出更多的艰苦劳动,承担更大的风险,但在报酬和待遇上,抓问题新闻的往往不能得到更多的补偿,这样一想,也就不去吃那个苦了。这些想法的存在,严重束缚着记者去积极地采写问题新闻。

作为编辑,也担心问题新闻发出去,会产生负面影响,给自己的工作带来被动。尤其是对于一些自己不了解具体情况问题,有时难以把握方向,往往在编辑过程中过于审慎而消极处理,甚至将皮球踢给老总,不去尽心尽责地为记者把握好方向,为记者出谋划策。

二、选题问题

一是在报道问题新闻时,不注意解决问题的可能性,甚至乱咬乱啃,只追求轰动效应、一时痛快,其结果往往会激发和加深群众对国家、政府、领导和社会的不满情绪,滋生不安定因素。在记者的职业意识中,追求报道的轰动效应应该说是极其自然的,不过,记者又必须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在报道中注重社会效应。当报道问题新闻所追求的轰动效应不利于社会安定时,记者要把社会安定放在首位,顾全大局,忍痛割爱。温州的商品粮销大于产,前些年每年缺口达几亿公斤。而当温州早稻丰收后,却由于粮食收购价格、粮食库容等原因,发生了农民卖粮难的问题。种粮大户中的一位全国劳模向记者诉说了"丰产难售一斤粮"的苦衷,但记者考虑到造成丰年农民卖粮难的一系列实际问题,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完全解决,稿件刊发容易形成负面效应,就未公开报道。对于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报纸是应该反映的,但必须考虑到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和复杂情况,如果贸然报道,问题得到揭露和展示,引起了社会震动,群众势必产生迫切解决问题的期望,然而,某些问题不是一经报道就能马上解决的,群众的期望久久得不到实现,埋怨、不满、失望等情绪便会油然而生。这样,轰动效应是产生了,却不是积极效应。

二是对问题新闻的选择随意性大,有的缺乏典型意义,真正需要反映的能解决的问题没有反映,所反映的问题和现象只是枝节问题,忽视了体现事物本质或主流的热点问题,甚至以现象或枝节问题去取代本质或主流的东西,导致本末倒置、轻重失度,失去了问题新闻传播应有的功能。

三是以"包青天"自居,以反映问题、批评监督作为媒体的唯一功能,什么都想批评、监督,什么都想干预过问。有"问题"必报,没有不敢摸的"老虎屁股",所有的问题都想端到媒体上,以为这样才算批评监督。新闻工作者是应该有为民"请命"和"立言"的精神,敢于揭露现实的丑恶现象,但应该明确反映问题和新闻批评的目的。因此,选择什么来批评、什么时机批评以及怎样进行批评,都应当着眼于创造一种促进各项工作进一步向前发展的氛围,从维护绝大多数公众的利益来考虑,决非随心所欲地乱批一通。

报道问题新闻,不分主次,不分巨细,不顾社会效果,过分集中,过分渲染,必然会产生不好的传播效果,形成社会阴暗面过大或问题积重难返的假相,容易导致人们判断失误,产生消极心理,失去解决问题的信心。社会改革总不免要遇到困难和付出相应的代价,如果问题性新闻过于集中,连篇累牍地出现在思想准备不足的受众面前,他们心理上一时是难以承受的,还可能产生负效应。比如,物价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于物价问题的报道对受众来说是极其敏感的。前几年的某一段时间,物价大幅度上涨,不少报刊对物价问题的报道不仅没有注意适当分流,反而过于集中,对社会上出现的抢购风、储户向银行挤兑现款风起了推波助澜的消极作用,致使群众一时对物价改革能否成功心存疑虑,影响了社会和人心的稳定,也造成了政府和群众上下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