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新闻媒体在解决"问题"中的作用和局限性
现代社会中受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大众传播媒介,它是形成和制造社会舆论的主要工具。大众传播媒介具有模拟环境和价值导向的功能,多数人依据大众传播媒介的导向对某一社会现象作出反应。大众传播媒介对某一现象、某一事件、某一问题的报道、渲染和评价,直接影响公众的看法和态度。当某些社会现象被有识之士指明或判定为社会问题后,必然会在社会上引起各种反响和议论。问题越辩越明,最终为广大社会成员所认识和接受,承认某一现象是社会问题。虽然现代社会的公众对某一社会情况的感觉以及能否把它当做社会问题的认识并不完全取决于舆论界的影响,但传播媒介对公众产生的巨大影响是不可否认的。社会成员不可能一一亲身经历某种社会情况、经受某种痛苦,他们往往根据舆论界对某些社会情况的报道和评价作出自己的反应,形成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和态度。大众传播媒介在发现社会问题中的功能主要是向公众暴露社会问题的严重性。在传播媒介的宣传下,将使某一社会现象、社会事件置于社会公众视野和社会舆论的聚焦点之下,引起全社会各阶层人士的关注,对人们平时议论的、不满的、但又十分无奈的问题进行淋漓尽致的曝光。在一个短时期内对某一现象进行集中的报道,无异于一种信息的密集轰炸,具有对事件的放大效应,会牵引全社会的注意力,给人们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也会对有关的管理者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促使他们表态和进行干预并最终向解决问题的方向迈进。
但是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媒体对问题的解决,主要是舆论强化、疏引作用、推动作用,包括对一些具体问题通过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供决策部门参考。媒体没有权力去直接解决形形色色的实际问题,解决问题还要靠政府、大众等社会各个方面共同努力。媒体不能越俎代庖,既不能做运动员,也不能做裁判员。媒体及其从业人员不能使自己的角色错位、越位。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当前舆论宣传中几个重要问题的通知》(1988年6月30日),要引导人们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作具体的分析。目前,党内、政府内确实存在某些腐败现象,社会上也确实存在一些混乱和很坏的风气。人们对此表示不满,要求改变它,是完全正当的。党和政府在对这些消极现象进行斗争时,需要得到人民的监督和支持,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对这些问题究竟怎么看?现在需要向人民讲清楚,决不能离开我们正处于巨大变革时期这一客观现实,孤立地去看这些社会现象。改革打破了封闭、僵化的旧体制,给我国经济注入了极大的活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给社会各方面带来了积极的变化,但同时也出现了某些混乱和问题。
对各种社会现象要做具体分析。有的是正在解决中的问题,有的是在旧体制向新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出现的漏洞,有的是人们的观念不适应,等等。总的来说,在巨大变革时期,在新旧体制交替中间,在产品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过程中,有的问题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也是我们需要付出的一种代价。但是,这些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一方面,我们要承认这些问题的存在;另一方面,需要说清这些问题为什么发生,还可以同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繁荣经济的历史过程加以比较,将其作为一种动态的发展过程来说清楚。我们对这些问题不能熟视无睹,不能听之任之,而要采取有力的措施来防止,把它减少到最低限度。最主要的、最积极的办法是进一步发扬民主,健全法制,从制度上保证政府廉政,加强社会管理,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新秩序。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克服早期的混乱现象,为建立和完善与商品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秩序,经历了数百年的漫长时间。我国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相适应的新秩序,同样要有一个过程。我们可以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某些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成熟的法律,以缩短这个过程,但不可能完全取消这个过程。
总之,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过程中,要想使一切消极现象都不发生,建设一个纯而又纯的社会,那只能回到旧体制上去,而倒退是根本没有出路的。只有长期不懈地与这些消极现象作斗争,并坚持改革、深化改革,加强法治和民主制度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才能逐步克服消极现象。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确立,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经济进一步繁荣,这些问题一定能够得到根本的解决。
第二节"问题新闻"的界定、特性和类型
一、"问题新闻"的界定
1."问题新闻"的界定
我们这里所指的"问题新闻",是指新闻媒介所报道的原生态问题新闻事实,并非是指刊播在新闻媒体上的、存在这样或那样采访报道问题的新闻作品。新闻媒介是一个专跟"问题"打交道的行业,很注重在报道中抓问题新闻报道。但凡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的新闻,大多也是问题新闻。自从人类有了新闻传播活动,问题新闻就以其自身独特的魅力,顽强地生存并不断发展。在问题新闻中占主导地位的负面新闻(信息)的生存、发展,更能证明这一点。但是人类尤其是新闻传播的理论研究,真正注意从事物发展的内在矛盾规律,从新闻传播学、哲学、社会学等多角度来研究新闻传播学中的问题新闻现象,包括对原生态问题新闻(信息)的生成、特性、功能以及原生态问题新闻(信息)传播的特性、功能等规律性的东西的研究,还是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问题新闻(信息)和传播活动已经进入到一个全面发展时期,但是研究问题新闻及其传播规律的成果却少之又少。我们见到的较早的有关"问题新闻"的文章刊发于《新闻研究》(1990年)。文章的可贵之处在于,较早提出"问题新闻"的概念。尽管其定义不尽完善,所指的"问题新闻"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问题新闻。是问题新闻不能成为新闻传播学中独立的研究对象,没有科学的范畴确认,还是主观认识上不愿涉足敏感、棘手的研究领域?客观上讲,"问题新闻"研究的薄弱,给后来人研究问题新闻增加了难度。比如,要研究问题新闻,首先要对"问题新闻"这个最基本的逻辑起点问题有一个科学的概念厘定。如果没有一个科学的概念,对"问题新闻"的性质、范围、特征、功能、作用、演变发展过程及传播运作规律进行系统、科学、全面的研究就无从谈起。所以,我们首先要对"问题新闻"加以厘定。
"问题新闻"的界定,现有辞书上还没有这一条目,一般认为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才由新闻传播理论界提出来的。如前所述,最早提出"问题新闻"这一概念的是山西日报社的刘金宝先生。他认为:"问题新闻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中所反映的最有普遍性问题的综合性评析报道,或者说是既有"负面性"的事实的综合评析,又具有"正向性"的导向的深度报道。"同时,刘金宝先生在其文中认为"问题新闻"是一种新闻体裁,而不是指题材和内容,界定的落点是"综合性评析报道"和"深度报道"(又可以看作是新闻的成品〈商品〉)。他认为真正的问题新闻是:"反映问题一般不是依据个体的新闻事实,而是依据总体的新闻事实;不仅提出问题,而且深挖问题;不仅向"负方向"延伸,而且引向"正方向",即由反面导向正面,以启迪人们转变观念,调整政策,规范行为。"刘金宝先生对"问题新闻"的界定和范围的限定是不可取的。(受此影响,刘先生对问题新闻的类型、特性、功能的论述,同样存在缺陷。)首先,"问题新闻"应是从题材、内容的角度所归结出来的概念。"问题新闻"比较敏感,报道起来禁区多、难度大,也是因为它的内容决定的。至于一条新闻不符合领导意图或违背了什么政策而禁止报道,绝不会是体裁、形式上的问题。有关部门对新闻宣传作出的规定、要求等,可以说都是就新闻报道的内容而言的。新闻报道的体裁问题是新闻业务的技术问题,是记者和学者们研究探讨的问题。所以,刘金宝先生认为的"问题新闻"是"综合性评析报道",是"深度报道",它们仅仅是新闻报道作品中的两种体裁,没有揭示出"问题新闻"的内在规律。"问题新闻"应是未经采编刊发的原生态问题新闻信息。"报道"是原生态新闻信息的一种主观反映,不能反映问题新闻的原生态本质和内在规律。其次,刘金宝先生将问题新闻看作是新闻体裁中的某一种类型,则更让人难以认同。实际上问题新闻的体裁和其他类型新闻的体裁大同小异。主要体裁形式是:消息、通讯(大特写、深度报道)、专访、述评、来信、采访札记等等。这些新闻的体裁都可以用各自的方式反映问题新闻。其三,刘金宝先生在将"问题新闻"认定为"体裁"的同时,便将"问题新闻"的体裁看成是"问题新闻"的内容,认为"深度报道"、"综合性述评报道"是真正意义上的问题新闻,也是不足取的。由此感觉到,刘金宝先生对"问题新闻"中"问题"的认定仅限于新闻应备的六要素之一"WHY",将重点放在回答"为什么"这一深度报道要素的新闻视作"问题新闻"了。这就束缚了自己的视野,影响了对问题的准确界定、分析和研究。实际上,即使将"WHY"作为"问题新闻",也不能作出问题新闻是体裁的判断,"为什么"也是新闻的一方面内容。
关于"问题新闻"的定义,李天胜认为它"是联系实际工作、探讨如何解决实际问题的报道"。
张德生从体育报道的角度对问题新闻作了界定,认为"问题新闻是能够引起读者广泛关注的、对体育事件具有揭露性、批判性、干预性的报道。"
张义扬则从企业报的角度谈了什么是"问题新闻"。他认为:"问题新闻主要是指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出现的各类失误和漏洞,以及那些为职工所深恶痛绝的各种丑恶现象在报纸上披露的新闻。"
李小林、尹杰两位学者认为,问题新闻"是以回答、阐述或揭示新闻受众共同关注和亟待解决的某一问题为主要内容的新闻"。他们认为,给问题新闻界定,应该是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来进行。两位学者认为,问题新闻是所有新闻文体都可以承载的一种新闻报道形式。问题新闻是指新闻人对大众一定时期关注的某一或某类新闻资源,尝试从问题的角度调查、研究、分析、阐述或提出解决的建议,并以生动活泼的创新文体予以表达的新闻作品。
钱春媛认为:问题新闻是以提出、回答或揭示新闻受众共同关注或亟待解决的某一问题为主要内容的新闻。问题新闻直接来源于纷繁复杂的社会实际,是媒体"关注现实"、按照"三贴近"要求,增强新闻报道影响力的产物。因此近些年,问题新闻在各类媒体和各种新闻报道中所占的比重和分量越来越大。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系彭菊华教授认为,"问题新闻"所指问题是"出的问题或存在的问题,取它的两种含义:要讨论研究并加以解决的矛盾与疑难、事故或意外。"他认为所谓问题新闻,"即反映各种社会问题的报道,大抵处在"好消息"的对立面。"
《经济日报》副总编辑詹国枢认为,"问题新闻者,现实生活中出现新问题而产生的新闻也。可见,对于"问题新闻"的概念众说纷纭。那么,何谓"问题新闻"?对"问题新闻"这一概念进行科学的界定,取决于对"问题"这一概念的理解。问题新闻应是"问题"和新闻的偏正组合意义。如上所述,"问题"是人类社会和自然界消极、负面的现象以及等待处理、解决的矛盾和疑难。这是对"问题新闻"概念中问题的限定。"新闻"的概念应是"即时获悉受众欲知的信息"。由此,我们认为,"问题新闻"是即时获悉受众欲知的矛盾、疑难以及负面的信息。"即时获悉"是指客观事物被记者立即发现,或消息来源直接向记者披露,记者立即获知。"受众欲知",限定了"信息"必须是受众感兴趣、想了解的,才是具有新闻价值的信息。"矛盾、疑难和负面"则是"问题新闻"的种属,"信息"是"问题新闻"的逻辑归属,是"问题新闻"的"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