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苗的放养与放养密度,关系到罗氏沼虾养殖成活率的高低,生长速度的快慢和最终的产量与效益。因此,虾苗放养是生产技术管理中的一个关键环节。为了避免放养时造成虾苗的死亡,在放养虾苗之前先取出池水试养虾苗,在确实证实池水对虾苗无不利影响时,才可放养虾苗。
随着池塘养殖罗氏沼虾的不断发展,养殖模式越来越多,目前,在我国主要有四种养殖模式比较普遍,即池塘单养;以罗氏沼虾为主的虾鱼混养:以鱼为主的鱼虾混养及罗氏沼虾与青虾交叉两茬养殖。需要注意的是,虾苗的放养密度要根据养殖模式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除上述注意事项外,还需注意:①放养的罗氏沼虾苗必须是经过淡化后的虾苗,要求在盐度0.3%以下培养1~2天后的淡化虾苗。②如装运虾苗的水温与池塘水温相差较大,则应将装虾苗的塑料袋放在池水中15~20分钟,待袋内水温与池塘中水温基本一致后再将虾苗放入池中。但要注意天气情况,如气温高,阳光强,则不能将虾苗袋放在阳光下的池中,避免袋内因温室效应引起急剧升温导致虾苗死亡。③放苗时要在上风头,避免风浪把虾苗打到堤埂上而遭损伤。④虾苗暂养在网箱中的时间不能太长,一般只能在10个小时以内,并且在网箱内设置充气增养设备。⑤虾鱼混养池中,虾苗要先放养,15天后再放养鱼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