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优良品种。如果饲养种猪的目的是为了进行纯种繁育,生产纯种仔猪,则公母猪必须是同一品种;如果要饲养杂交育肥猪,要把“母猪本地化,公猪良种化,肥猪一代杂种化”的生产模式转化向“母猪一代杂种化,公猪高产品系化,肥猪三元杂种化”的模式。
(2)选择优势个体。通过查看系谱、体型外貌及生产记录来综合评价,只要种猪大多数条件符合要求,无明显的遗传和生长缺陷,就可以作种用。
(3)防止近亲繁殖。建立种公猪档案登记制度,种猪要编耳号,详细记载各自的系谱,编制配种计划,作好配种记录。要注意公猪血缘,使用2~3年就应淘汰,再引进不同血缘的公猪。
(4)淘汰母猪的标准。有遗传疾患和损征,如单睾、锁肛、赫尔尼亚、死胎及畸形胎的个体;青年母猪10~11月龄不发情,用孕马血清促性腺激素注射无反应者;断奶后超过14天未发情,用孕马血清促性腺激素注射2次无反应者;连续发情但不受胎者;子宫内膜炎久治不愈者;连续2次产仔都在7头以下,并且出生的仔猪不整齐或有弱仔者;经产食仔比较严重者;外阴部和乳房形状不规则,性能不良者;四肢有病,行走困难者;9产以上的老龄猪;异常分娩,如子宫脱出、连续2胎难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