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保健养生乙肝患者健康箴言—明明白白治乙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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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明白得了乙肝该怎样生活(4)

乙肝患者通过上述各种途径可以了解到乙肝到底是怎么回事,是怎样传染的,如何诊治,如何预防,有哪些有效的药物可供选择,怎样定期随访,复查哪些项目,平常应该注意什么等等,心中有数,不急不躁,科学对待。除了上述几种获得肝病知识的有益途径外,广大患者还要格外注意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各种“伪宣传”。不少媒体中出现的这些“噪音”有可能使患者误入歧途,上当受骗,特别提醒患者注意的几种“伪宣传”形式有:①广播电台或电视台中以卖药为主要目的的热线咨询。某位“专家”坐阵,云里雾里地介绍肝病常识,重点推出某药、某法或某医疗单位,热线电话传来“托儿”的配合声音,渲染气氛,旨在卖药。②报刊中各种肝病广告中以推销某种药物为主要目的,捎带介绍所谓的肝病常识。这些“伪宣传”的形式都是故意夸大乙肝的威胁和“大、小三阳”的传染性、乙肝病毒定量的意义等,断章取义地讲述乙肝知识。其目的不是让患者增强防病意识,而是要极力推出治疗乙肝具有“神效”的某药、某法、某人,诱使患者上钩,获取不义之财。③左邻右舍、病友以及朋友介绍、道听途说的只言片语,这些人员本身不是专家,可能出于好意,为患者提供一些信息。但是这些介绍往往片面、偏激或过时,例如中药治疗乙肝比西药好,乙肝“大三阳”比“小三阳”严重、某地某医生治疗这种病特神等等,患者不能轻信这些介绍,而应该通过上述正确的途径获取治病常识和信息。

13.乙肝患者能上学吗?

携带者可以正常工作和学习,乙肝病人和乙肝病毒携带者应区别对待。但是对于怎样的乙肝患者能上学、怎样的乙肝患者不能上学,1998年国家教委有文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正常上学。但是学校遇到此类问题时各自为政,把握的尺度不一,有的学校政策宽一点,有的则严一点。导致这种局面的根源是医学界本身对于这个问题尚无统一认识,另外,这也不单是一个医学问题,也是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学校能否接受乙肝患者,问题的焦点在于:如果接受乙肝患者,恐怕会造成乙肝在校园的传播,带来很多后患;如果将乙肝患者拒之门外,将意味着十分之一的少年儿童将失去受正规教育的机会,这也极不利于人才培养。究竟该如何?的确让人处于两难之间。由于乙肝的整个发展过程是复杂而又多变的,有的患者病情较轻,有的较重;有的传染性强,有的传染性弱,千万不能一概而论,不分青红皂白加以接受或拒绝。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非常有必要在司法、教育、医学等权威人士的参与下,制定有关法规细则,使具体学校及个人有法所依,有章可循。

绝大多数的乙肝患者都应该高高兴兴踏入校门,准备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只有少数病情较重的患者需要暂缓入校,待临床治愈后再说。

接受乙肝患者入校的一些建议:

(1)相对集中,统一管理。乙肝学生入校后,最好相对集中,有固定的班级、固定的宿舍、固定的用餐场所,但是没有必要隔离,一般的接触不应有所限制,如图书馆、体育课,各种社会和公益活动等等,乙肝学生应建立系统的档案,定期复查,了解病情状态。

(2)定期复查,按时随访,最好固定在一个专科医院,每年复查两次肝功及乙肝病毒指标。如果肝功始终正常,就可完成学业;如果肝功出现异常,则需要及时治疗,肝功复常,并稳定一段时间后,可恢复学业。

(3)明确哪些乙肝患者能够入校,哪些不能入校。乙肝病毒携带者及轻度慢性乙肝都可入校,但是肝功需要恢复并保持正常,活动性乙肝(肝功长期异常、症状、体征明显者)最好暂时不入校为好,可在校外积极治疗,待病情稳定于轻度后,再考虑入校。

(4)在所有的幼儿园、中小学、高等院校进行乙肝疫苗的普种。

对于出生时未能赶上打乙肝疫苗的少儿,再也不能错过目前的时机了,接种乙肝疫苗意义十分重大。

14.乙肝患者能够工作吗?

广东东莞某工艺品厂200余名职工参加常规体检,结果发现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俗称“澳抗”)阳性者30余人,这些澳抗阳性者被认定为传染病病人而遭辞退,失去了就业机会。由于查体发现澳抗阳性而被解职者不胜枚举。失去正常的工作和学习机会而使前程变得黯淡,已成为广大乙肝患者最为担忧的一块心病。其实,乙肝患者不应在就业、升学等方面遭到歧视,他们完全可以和其他正常人一样平等竞争、平等参与。不让乙肝患者工作的惟一理由就是所谓的传染性,害怕乙肝患者给其他人员带来威胁,造成乙肝的流行。这些担忧是不必的,也是没有科学道理的。

以下简述为何乙肝患者可以从事正常的工作和学习:

(1)对于乙肝传染性的误解是歧视乙肝患者的主要原因,接触乙肝者生怕被传染,而拒绝和乙肝患者共事。其实这是错误的做法,乙肝的传染性虽然较大,但是由于接触而导致乙肝的例数很少。乙肝传播的祸根主要是垂直传播,即母婴或父婴垂直传播,家族性的世代传播是我国乙肝肆虐的主因,我国现有乙肝病例的一半以上来源于这种途径。乙肝的另一种主要传染途径是医源性的,如输血、手术、镶牙、针灸、输液等等,以上原因几乎占了乙肝发病的90%以上。这些原因和与乙肝患者共事、学习并没有什么关系。

(2)在生活的每一个角落里、在生活中的每时每刻,你都有可能接触乙肝患者以及乙肝病毒,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接触乙肝患者是司空见惯的常事,十个人中就有一个乙肝,他们有的已被发现,有的还未被发现。他们和大家和平共处、相安无事,每个餐馆、饭店;每辆列车、公共汽车的扶手,都可能是乙肝患者使用过的。如果是人们普遍认为的接触传染,那么每一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被传染而得上乙肝。事实上,通过接触而得的乙肝很少很少,和乙肝患者共事没有什么可怕的。

(3)一支乙肝疫苗仅几元钱,没有被感染者只要打三针,几乎都可获得免疫,不会得乙肝。只要乙肝疫苗全面地、一个不拉地普遍使用,每个公民都可得到免疫力,都不会再得乙肝。这种又简单、又方便、又省钱、又管用的方法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倒是对乙肝患者采取封闭、隔离的措施,使广大患者失去就业机会,蒙受身心双重打击,这实在是一种得不偿失的本末倒置的行为。

(4)我国乙肝患者1亿多人,随着各种体检或查体工作的深入开展,将会有更多的潜在的患者被发现,这么多乙肝患者如果都不能正常工作和学习,那将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这些患者中,可能就有未来的诺贝尔奖金获得者,鲁莽草率地剥夺其工作机会,很可能就等于扼杀了一个未来的诺贝尔奖金获得者。现在我国许多工作岗位活跃着的一流人才和骨干力量也有不少是乙肝患者,他们为祖国做出的贡献不计其数,不让乙肝患者工作的做法极不利于我国培养人才的长远大计。

(5)纵观发达国家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都没有限制乙肝患者就业、上学这一条,惟独我国尚存有这种现象。别的国家没有这种限制,也从未听说过乙肝在哪个国家流行的报道,更从没听说过其他国家的乙肝患者四处奔波、八方用药的古怪场面。

(6)近年来,我国对于乙肝患者的就业、学习等问题也采取了一些务实和较为宽松的政策,如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一般不再限制其正常工作和学习机会。但是,这些解禁措施和政策,并非强制和法规性的,有些地方知道,有些地方还不知道,各个单位执行的力度也不一。另外,还没有一个正规的法律文件,规定乙肝患者从事工作的种类及其细则。从目前情况看,依然还是各自为政或我行我素。乙肝患者能否正常工作和学习,决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这涉及到十分之一国民的前程和利益。千万不能在就业问题上采取歧视态度,而应该和国际接轨,采取国际统一惯例,让乙肝患者有一个平等的就业和竞争机会。

15.乙肝患者都要住院治疗吗?

肝炎患者是否要住进医院接受治疗,取决于感染肝炎病毒的种类和发病的轻重程度。病情较急、较重、传染性大的一定要及时入院救治,病情平稳、传染性小者可以暂不入院,但必须坚持门诊的定期随访。现已明确的病毒性肝炎有5种(即病毒性甲型、乙型、丙型、丁型和戊型肝炎),每种肝炎各有其特点。其中甲型和戊型病毒性肝炎,多呈现为急性病程,是经消化道传播的,与病人一同进餐、密切接触和共同生活均容易被传染。在集体生活的单位,如幼儿园、大中小学校、部队等常容易集体发病,造成肝炎暴发流行(如1988年上海发生的由于食用毛蚶引起的甲型肝炎暴发)。

同一家庭里也可以出现多人患病,故患有甲型肝炎和戊型肝炎的病人必须住院治疗,住院可以使病人得到及时正规的治疗,也可以防止疾病传播给其他人,同时也为防治和消灭传染性肝炎创造了极有力的条件。出院指征是肝功完全复常,出院回到家中后,还应家庭隔离一段时间,到彻底治愈后再恢复正常生活。一般来说甲型、戊型肝炎不会慢性化,半年内都可自愈。

处于发病状态的乙型、丙型和丁型病毒性肝炎病人有条件时也应住院治疗。急性病人及时治疗可以治愈,不发生慢性化,不留后遗症。急性乙型、丙型、丁型肝炎不及时治疗,有可能转为慢性。

一旦慢性化,遗患无穷,所以乘其在急性阶段,住院彻底治疗,使病人尽快减轻症状,恢复肝脏功能,身体内环境稳定,早日消除病毒,疾病痊愈。对于已经慢性化的肝炎,要视其轻重缓急,决定是否入院治疗。

对于慢性肝炎中的无症状病毒携带者和轻度肝炎患者,可暂不入院治疗,坚持门诊随访治疗即可,这是因为:

(1)我国是肝炎高发国家,无症状病毒携带者超过总人口数的10%,这些携带者经肝穿证实仅有10%左右是正常的,其余呈慢迁肝、慢活肝和肝硬化改变,从道理上说也该积极治疗,但是治疗慢性肝炎并非一蹴而就,所需时间较长,加上病情可能反复,治疗周期多达数年或更长时间,要求这些治疗一律在医院进行是不现实的,患者不可能一年四季住院治疗。此外,这些人在社会各行各业的岗位上,担负一定的工作职责,他们也不可能完全放下工作,住进医院。而且,任何医院也没有床位容纳这些病人住院治疗,1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都住进医院治疗,那是不可想象的事。那些症状轻微、肝功变化不明显的病人,完全可以通过门诊治疗缓解症状,直到疾病痊愈。

(2)目前尚没有治疗慢性肝炎短程、特效的药物问世,所有药物都是尝试性的,而非决定性的。治疗慢性肝炎的法宝是:三分治疗,七分调养。住院治疗取得的效果也是相对的,患者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加强食疗、休闲疗法、心理疗法,这些不需要在医院完成。

对于病情较重的慢性肝炎病人(临床症状突出、肝功能严重异常、黄疸明显)则需要住院全面系统综合治疗。这些病人一般经门诊治疗常常得不到满意的治疗效果,且病情演变迅速,容易出现意外,必须住院治疗。暴发性肝炎、亚急性肝坏死和慢性重症肝炎发病急、进展快、病情危急、死亡率高,预后极差,一旦发现可疑病人(主要表现为严重的消化道症状:呕吐、腹胀、不思饮食;黄疸进行性加重、皮肤及眼睛迅速黄染;出现腹水或神志改变等等)必须立刻住院观察,及时抢救。

16.乙肝患者出现哪些情况需要住院治疗?

乙肝患者在家自我疗养过程中,如果出现下述一系列异常表现时,说明病情发生了波动或恶化,应即前往医院进行检查治疗,以免在家延误了诊治。

(1)平常生活同常人一样,没有明显不适,近期突然或逐渐出现高度疲乏,走路没劲,少气懒言,卧床不起,以致生活自理都感困难。

(2)平常饮食正常,近期突然或逐渐出现高度食欲不振,每天主食难以维持200克(3两左右),不思饮食、没有胃口、厌油腻食物。

(3)突然或逐渐出现高度腹胀,以午后至夜晚为重,腹胀难忍,坐卧不安、彻夜难眠、气短发憋。

上述“三高表现”单独出现1个,若休息、饮食及自身调理不能缓解者,应立即到医院全面检查。

(4)明显的出血倾向:近期不仅齿龈出血、鼻衄(鼻腔出血),皮肤黏膜也出现出血点,注射针刺部位出现瘀斑,尤其是出现黑色大便(柏油样便)甚至暗红色血便;或出现呕血,化验检查提示:凝血酶原活动度和血小板明显下降。以往患有肝硬化的病人,出现呃逆不止、心慌、饥饿感、口渴等表现,应怀疑是否为消化道出血的先兆,立刻前往医院观察并做详细检查,一旦确诊为消化道出血,应在医院迅速抢救治疗。

(5)下肢水肿,颜面水肿,腹围增加(肚子突然或逐渐大起来,以前的裤子变窄),预示着可能出现了腹水,腹水可通过B超检查,立刻得到证实,乙肝患者一旦出现腹水,说明病情已进入肝硬化中晚期(失代偿阶段)或是重型肝炎阶段。如果不住院治疗,腹水很容易引起感染,出现原发性腹膜炎,使病情更加严重和复杂。

(6)尿量日趋减少,1日少于500毫升甚至接近无尿,表示患者肾功能出现了问题,长期少尿状态提示肝肾综合征可能发生,肝脏、肾脏同时衰竭,预示着病情危重。